公司重组中的股权变动问题

合集下载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与防范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与防范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与防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与防范引言在国内A股市场中,投资者买卖股票最低交易额为100股,简称为“一手”。

今年1月11日,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79,以下简称“中坚科技”)监事胡群旬的亲属李芳静(李芳静系胡群旬弟弟之配偶,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从二级市场买入中坚科技股票100股。

但中坚科技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李芳静买入这一手股票之后,其立即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原因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第18.1条的规定,该宗股票交易事项导致中坚科技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面临着退市的风险。

那么,上述所提到的“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到底指向是什么?为什么一个关联自然人买入少额的一手股票会导致一个刚刚上市两个月上市公司面临着退市的风险?这里退市的风险到底是什么样的风险?下面由小编一一为大家梳理。

一、“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含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第18.1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修订)》亦有类似规定),“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

上述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的要求是保持一致的。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折股问题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是目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法律依据。

1、股本问题:应当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盈利预测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进行综合确定。

注意:股本规模满足上市的要求,以及发行比例的要求。

误区:不是股本越大越好,发行股数不是越多越好。

第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本设计时,可以尽可能地将净资产折为股本,而不要强求过高的每股收益,从财富角度讲,对同一公司而言,高股本低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由于低价股的相对高估值,可能会高于小股本高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

由此带来三个资本运作的方法论:1/ 上市前可以将未分配利润尽可能多地转为老股东的股本.2/ 改为股份公司时,可以尽可能折为较高的股本.3/ 如果每股收益过高,老股东甚至可以以现金增资以取得更多的股本。

第二,个人直接持股比个人通过法人持股更有利,从财富变现的角度讲,可能要多四成左右。

第三,如果能够达到4亿股的发行后股本,尽可能去够,这表示拟上市公司仅需要让渡10%的股权即可以实现上市。

第四,对于控股权已经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如刚刚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或绝对控股地位),大股东可以通过配股(增资)来实现控股权的提升。

第五,拟上市公司的股东最好是自然人,而不要是历史沿革复杂的法人,最好不要包含国有法人。

2、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A.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

①资本公积中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重组股权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重组股权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重组股权会计处理上市公司的重组涉及到股权的变动,这意味着公司需要进行股权的会计处理。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了解上市公司重组股权的会计处理。

一、上市公司重组的种类上市公司的重组有多个种类,其中最常见的是股权转让和合并、收购。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份出售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合并是指公司将其和其他公司的股份合并,收购则是指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资产。

在上市公司重组的过程中,一般有两个参与方:买方和卖方。

买方一般是收购公司或合并公司,而卖方则是其他公司或股东。

因此,在会计处理中,也需要分别考虑买方和卖方的股权会计处理。

二、买方的股权会计处理1. 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中,买方需要支付购买股权的价格。

公司需要将这笔支出记录为投资,同时也需要记录成本。

如果购买的股份超过可支配股份,则会发生商誉。

2. 合并在合并中,买方需要支付对价,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

买方一般会比较复杂,也可能涉及到债务和商誉的处理等。

3. 收购在收购过程中,买方需要先计算收购价值。

收购价值通常包括支付的现金和其他现金价值的组合。

其中,现金支付会计处理与股权转让类似。

而对于其他形式的付款,公司需要计量其公允价值,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原则进行记录。

如果收购价值超过可支配股份,则可能会产生商誉。

三、卖方的股权会计处理对于卖方而言,其需要将出售的股权计为收入,并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记录。

如果账面价值超过可支配股份,则会产生商誉。

此外,卖方还需要清楚地了解卖方的资产负债情况,以便妥善处理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四、结论在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股权的会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需要仔细分析股权的种类和交易形式,以便正确地处理会计事项。

如果会计处理存在疑问,需要进行比较详尽的审计过程,以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从而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公司的形象。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股权转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破产企业的重新组织和资产重组。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整个破产重整过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一、深度探讨1. 股权转让的程序与流程在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的程序与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必须明确破产企业股东的身份和股权情况,以便确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数额。

需要制定详细的股权转让方案,包括转让对象、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要确保方案合法合规。

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和确认,确保转让程序合法有效。

2. 股权转让的影响与后果股权转让对破产企业以及相关利益相关人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与后果。

对于破产企业来说,股权转让会影响其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可能会导致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动,以及经营方针和策略的调整。

对于转让对象来说,需要评估收购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3. 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特别是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转让条件和限制,包括转让的对象、数量、价格、方式等,必须一一遵守。

还需要综合考虑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的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否则会给企业破产重整带来更多的问题和风险。

二、广度分析1. 股权转让的各方利益及矛盾股权转让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人,包括破产企业、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

这些利益相关人之间可能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和矛盾,如破产企业希望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产清理和债务重组,而债权人则希望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债权清偿,股东则希望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产增值等。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化解各方的矛盾,以便达成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

2. 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及确定方式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及确定方式是股权转让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公司股权重组总结报告

公司股权重组总结报告

公司股权重组总结报告公司股权重组总结报告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过多方协商和讨论,公司决定进行股权重组。

本报告旨在总结公司股权重组的结果和影响。

一、股权重组背景公司的股权结构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出现了较大的不平衡,股东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和管理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司决定进行股权重组。

二、股权重组方案公司通过多轮谈判和协商,最终确定了股权重组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1. 股东变动:公司原有的股东将转让一部分股权给新的股东,以平衡股权结构。

2. 股份比例调整:公司原有股东的股份比例将根据其在公司经营和贡献中的表现进行调整。

3. 股权激励:为了激励公司的核心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将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动力。

三、股权重组的影响股权重组将对公司产生以下影响:1. 管理架构优化:通过股权重组,公司将有机会重新调整和优化管理架构,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2. 资本实力增强:股权重组将为公司引入新的股东和资本,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

3. 员工积极性提升: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工作质量。

4. 竞争力提升:股权重组将使公司变得更加强大和有竞争力,在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

四、股权重组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股权重组的顺利实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法律风险评估:公司将邀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对股权重组方案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合法合规。

2. 内部沟通和协调:公司将与原有股东和新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3. 监督机制建立: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股权重组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顺利进行。

总结:通过股权重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提升。

同时,股权重组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公司将毫不松懈地推进股权重组的实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

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

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在当今日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公司的成长性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议题。

股权结构变动是指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改变,包括股东的增减以及股权转让等。

这些变动对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并提供一些案例以支持观点。

首先,股权结构变动可以直接影响公司的战略决策。

当公司面临战略重组、并购或扩张计划等重大决策时,股东的意见和利益往往是决策的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相对容易协调,决策过程相对简单。

但如果股权结构频繁变动,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增加,决策过程可能变得复杂和困难。

例如,企业家型股东可能倾向于追求高成长和高回报,而财务投资者则更关注短期利益。

这种不同利益的冲突可能导致决策的延迟和执行的不稳定,对公司的成长性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股权结构变动还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在股权结构变动中,股东的增减和股权转让都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融资能力产生影响。

一方面,股东的增加可能带来更多的股本注入,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的扩张和成长。

另一方面,股东的减少和股权转让可能导致公司的资本稀释,增加公司的财务杠杆,加剧公司的财务风险。

特别是在融资困难的时候,这种影响更加明显。

因此,稳定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股权结构变动还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股权结构的变动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管理层和治理机制。

例如,当新股东加入企业或存在多个控股股东时,治理结构可能面临挑战。

不同股东可能追求不同的经营目标和治理方式,导致公司的决策效率下降或治理混乱。

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成长性都是不利的。

因此,公司应当在股权变动时加强治理机制的建设,确保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成长性有着重要而复杂的影响。

这既表现在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相互关联和互动作用。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破产重整是企业在经济困难时通过法律程序来恢复运营的一种手段。

在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是一个关键环节,它能够为企业注入新的资金和资源,促进企业的重启和发展。

然而,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破产重整案件中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一、清晰确定股权转让的目的和价值对于破产企业而言,股权转让的目的是为了提供资金、增加经营效益、引入新的管理团队或合作伙伴等,以实现企业的破产重整目标。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明确转让后企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需要评估转让后的企业价值,确保转让价格合理,不仅满足债务清偿的需求,还能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合规性审查和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在进行股权转让前,需要对拟转让的股权进行合规性审查和尽职调查,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合规性审查包括对拟转让股权的产权归属、合同有效性、担保范围等进行核查,以防止存在转让障碍或风险隐患。

尽职调查则包括对转让方的资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以了解转让方的信用状况和承诺的可靠性。

三、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条件的选择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出售、增资、减资等方式实现,选择适合的转让方式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

在确定股权转让条件时,应综合考虑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转让对象、权益保障等因素,以平衡各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与抵消在破产重整中,债权人的利益是需要得到保护和考虑的。

在股权转让中,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合理的处理和抵消。

这可以通过确定转让价格优先用于债务清偿、转让股权后对原债权的保全等方式实现。

对于未能清偿的债权,应设立相应的债权清偿和赔偿机制,以平衡各方的权益。

五、法律合规和法律文件的起草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转让文件和合同。

转让文件和合同应详细规定转让的股权数量、价格、双方权益和责任等内容,并明确双方的合作义务和违约责任。

公司重组并购对股票有影响吗_股票会涨吗

公司重组并购对股票有影响吗_股票会涨吗

公司重组并购对股票有影响吗_股票会涨吗公司重组并购对股票有影响吗有公司重组并购对股票有影响。

对于被收购或合并的公司,并购会使人们对被收购或合并的公司产生积极的期望。

通常情况下,重组完成后,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质量会得到改善,从而使这些公司的股价上涨,因此重组会对相关公司的股票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

但如果重组失败,母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通常要溢价收购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且收购成本高于市场价格,因此股价下跌的可能性会更大。

并购重组股票会涨吗并购重组是否能使股价上涨主要取决于并购重组是否成功。

通常情况下,并购重组成功,那么股价很大可能会上涨,但是如果并购重组失败,那么股价就很有可能下跌。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指的是公司之间进行生产要素重新整合,从而企业可以通过并购重组来获得更多公司发展的资源来增强企业竞争力。

并购重组的举措一般会让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更积极的心理预期,从而会使该公司股票上涨。

私人企业重组并购条件(一)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层级的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涉及国有资产置入或置出上市公司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得相应层级的国资主管部门对该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涉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应当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商务部的原则批复。

(四)涉及特许经营等行业准入的,例如军工、电信、出版传媒等,申请人应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涉及外商投资行业准入的,应符合现行有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投资方向,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问题

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问题

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问题【尊敬的读者】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本文将深入探讨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问题,并为您提供有关该主题的深度和广度的信息。

让我们一起展开这个有趣且引人入胜的话题吧!【引言】吸收合并是企业间常见的一种业务形式,它将两个或多个公司整合在一起,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业务扩展。

在这个过程中,股权转让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全面评估吸收合并中涉及的股权转让问题,并深入研究其影响因素与对策。

【一、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1. 股权转让的定义与作用: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在一家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吸收合并中,股权转让是实现企业整合和控制权转移的重要手段之一。

2. 股权转让的方式和流程: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非公开协商达成。

前者包括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和交易所之外的场外交易,后者包括股东间协商及相关法律程序。

3. 股权转让的影响因素:股权转让的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例如法律法规、投资者需求、公司估值、市场环境和政府政策等。

这些影响因素会对股权转让的方式、价格和时间产生重要影响。

4. 股权转让中的交易结构和约束机制: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股权转让往往需要遵守特定的交易结构和约束机制,例如交割期限、交易价格确定方式、交易准备文件和合同约束等。

【二、吸收合并中的股权转让问题】1. 股权估值和交易定价: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估值和交易定价是一个关键问题。

不同估值方法可以带来不同的结果,因此需要有效的估值工具和方法,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股权转让的现金流管理及风险控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现金流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吸收合并方和被吸收方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

这涉及到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和风险补偿等方面的考虑。

3. 股权转让中的合规和监管:股权转让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吸收合并方和被吸收方必须确保在交易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任何法律纠纷和风险。

债务重组的股权置换(3篇)

债务重组的股权置换(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债务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帮助企业缓解债务压力,债务重组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其中,股权置换作为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从债务重组的背景、股权置换的概念、股权置换的流程以及股权置换的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债务重组的背景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务规模不断扩大,部分企业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债务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政府和企业纷纷采取措施,其中债务重组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解决手段。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通过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对原债务进行重新安排,以实现债务风险的降低和债务危机的化解。

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债务减免、债务展期、债务重组融资等。

二、股权置换的概念股权置换是指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以部分或全部股权作为偿还债务的替代方案,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实现债务的清偿。

股权置换是债务重组的一种重要方式,适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股权关系或潜在股权合作意愿的情况。

三、股权置换的流程1.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首先就股权置换方案进行协商,包括股权置换的比例、股权估值、股权处置方式等。

2. 制定股权置换方案:根据协商结果,制定详细的股权置换方案,包括股权置换的具体条款、实施步骤、风险控制措施等。

3. 股权估值:对债务人持有的股权进行估值,确保股权价值与债务规模相匹配。

4. 股权过户:债权人和债务人按照股权置换方案,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实现股权的转移。

5. 债务清偿:在股权过户完成后,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四、股权置换的优缺点1. 优点(1)降低债务风险:股权置换可以降低债务人的债务负担,降低债务风险。

(2)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股权置换有助于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3)保持企业控制权:股权置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债务人的企业控制权,避免企业因债务危机而破产。

股权转让的股权结构调整

股权转让的股权结构调整

股权转让的股权结构调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权转让是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它能够使企业实现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重新配置。

然而,股权转让所引发的股权结构调整问题也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重视的方面。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股权结构调整问题,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股权转让对股权结构的调整股权转让是指某个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法人的行为。

通过股权转让,企业的股东结构将发生调整。

具体而言,股权转让可能包括以下方面的调整:1. 股东比例变动:股权转让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新股东将获得相应的持股比例。

2. 股东身份变更:股权转让涉及到股东的身份转变,原股东可能变成新股东,或者新股东进入公司。

3. 股东权益调整:股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股东的权益发生调整,包括资本利得的获得或损失。

二、股权转让对企业的影响股权转让引发的股权结构调整对企业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控制权变更:股权转让可能导致企业控制权的变更,新股东可能对企业的战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2. 经营理念改变:新的股东可能有不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这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商业模式等产生影响。

3. 资金流动性:股权转让能够实现企业资金的流动,但也可能导致企业资金的流失,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

4. 组织文化变化:股权转让引发的股权结构调整可能导致企业组织文化的变化,这可能对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产生影响。

三、应对股权结构调整的措施针对股权转让引发的股权结构调整,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 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以平衡各股东的权益,促进良好的企业决策和运营。

2. 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企业应及时、透明地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并与股东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以增强股东对企业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3. 优化管理团队和组织文化:“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对于经历股权结构调整的企业来说,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积极的组织文化至关重要,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和企业发展需求。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年的可以计算规定下限,保障其享有应有的权益,并且缴费比例可以适当下调,符合大部分农民工的实际情况。

2.3分段计算为过渡所谓分段计算,就是打破区域限制,将所有已经缴纳的费用通过累积的方式进行计算,最终得出缴费工资指数,确定缴费年限和应该享有的权益。

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削弱户籍的限制,提高统筹层次,打破区域限制等。

2.4建立两层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中央和政府两层的养老保险基金,转变之前从下而上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保机制。

中央对于基本的养老保险进行直接的管控,加强中央调剂能力,针对全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

而地方政府也需要参与到管理当中,主要对附加养老保险进行管理,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相互结合,进而确保其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2.5统筹资金的适当转移在统筹资金之上虽然一直有争论,但可以在一定限度之上进行转移,尤其是针对流动性较强的人口。

比如当工作人员从工作地而将转移接续到户籍地之时,可以将个人账户之上的百分之八,以及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二十转入户籍地。

这样在一定程度之上减轻了地方财政问题,也才能够进一步的解决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同时注意使用一卡通用,避免不停参保退保的恶性循环。

3结语综上所述,针对在养老保险之上的转移接续问题,想要走出困境,就要求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同时完善法律条款,做到有法可依。

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化管理、转移部分统筹资金、重点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等,进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1]仙蜜花.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归因及对策建议[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3:6-10+16.[2]章书平,黄健元,刘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对策探究[J].理论与改革,2009,05:47-49.[3]王书娜.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主要困境和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0,23:118.[4]刘靓.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0.[5]宋春蕊.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企业教育,2010,10:136-137.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也越来越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我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主旋律,成为资产重新配置的一个重要手段。

股权结构调整方法

股权结构调整方法

股权结构调整方法在企业管理中,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情况。

调整股权结构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可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法,并探讨其优缺点。

一、股权集中化股权集中化是指将散户的股份逐渐收购,并将股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

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冲突,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然而,股权集中也可能导致少数股东过度控制公司资源,削弱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在进行股权集中时,需要注意对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公平合理。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一种常见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法。

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投资机构合作,引入具有专业知识、技术经验或资源优势的投资者,以改善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

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参与,可以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增加市场份额,并共同分享风险与回报。

然而,引进战略投资者也可能带来管理层和股东权益的调整,需要合理安排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将一部分股权分配给员工,使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同时,员工持股计划也可以稳定组织人员队伍,减少员工流失。

然而,员工持股计划也可能带来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调整方面的挑战,需设计合理的制度和规则,确保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一致性。

四、股权分割与整合股权分割与整合是根据公司的战略需要和市场情况进行股权结构调整的一种方法。

通过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股价稳定性。

而股权整合则是将散户股东的股份进行整合,增加公司的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股权分割与整合也可能引发股权争夺和利益冲突,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

五、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发行优先股或债券是企业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的常用方法。

通过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与发行普通股相比,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具有较高的优先权和固定收益性,可以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的参与。

企业重组业务中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重组业务中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重组业务中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作者:王东珍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30期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企业重组和股权转让的概念的论述、股权转让业务相关的重组业务会计处理,包括:一般重组业务、特殊重组下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企业重组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一定的范围内,企业的成本会因企业的重组而减少,因此企业重组业务中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是需要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企业重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企业合并一、企业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基本概念伴随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公司法的实施规定,股权转让成为募集资本、产权流动、产权重组、资本重组、资本变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是企业重组的一种主要方式。

企业的股份转让根据其股份载体不同,分为股票转让和一般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又分为记名股票、非记名股票、纸化股票、无纸化股票的四类转让方式,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

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形式的股份转让,主要包括已缴纳资本的股份转让、认购但未缴付股款股份转让、部分原因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等。

二、一般重组业务下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关于2009 财税中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一般重组是采用排除法进行定义,在满足一般重组的条件下,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 一) 非企业合并方式下的一般重组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在非企业合并方式下的一般重组中,股权转让的比例是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重组的关键因素,股权转让有20%-50% 的占比时,可能达不到控制被重组企业的结果,重组方式主要是包括了债务重组、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非企业合并方式下的一般重组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最终确定有关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

例如:股权受让方与股权出让方(见表1、表2)根据以上分析,非企业合并方式下一般重组股权转让会计处理是以公允价值最终确定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的,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
上市公 司并购 重组 中存在 的 问题 以及解 决建议
宋非 宋凡 ( 辽宁 职业学院)
式也越来越丰富 , 上市 公 司并 购 重 组 在 我 国 得 到 了进 一步 发 展 , 上 市
1 我国上 市公 司并 购重 组存在 的 问题 1 . 1相 关法律 法 规 不完 善 ,而 且 国有股 一 股独 大 我 公 司 并购 重组 已经 成 为 我 国 资 本 市 场 的一 个主 旋 律 ,成 为 资 产 重 新 国资 本市 场才 刚 刚发展 了 二十几 年 , 在法律 法 规 的相 关制 配 置 的一 个 重 要手 段 。 但是 , 上 市 公 司 在 并 购重 组 过 程 中 由于 一 些 原 定 方面还 存在 诸 多不合 理 、 不健 全 之处。 在企 业 实际 的并 因, 导 致 存 在 一 些 问题 , 使 得 资 产 的重 新 配 置并 不完 全 正 确 。 本 文 通 购重 组 实施过 程 中 出现 的 一些列 不合 法行 为 , 没 有 比较 有 过 对 上 市 公 司 并购 重组 中存 在 的缺 乏 有 力 监 管 、 国 有 股 一股 独 大 , 信 效 的法律 准则 。 对于 有些 比较棘 手 的 内幕信 息泄 露 , 联 合 息 披 露不 透 明、 内部 关联 交 易 多 , 上市公司整合 困难 , 绩 效 不 明 显 等
信 息虚 假披 露等 问题 , 在 相 关 法律 层 面 问题 进 行 描 述 分析 , 然后 , 相 应 的 提 出 了解 决 问题 的 政 策 建 议 , 旨在 其他 人 操 纵 市场 , 没有 比较 适宜 的规 则。不法投 资者利 用 内幕信 息交 易损害 了其 他 投资者 的行 为 , 这 主要 是监 管 不力所 致。 由于 我 国 0 引 言 国有企 业 改革 的特殊 措施 , 在 股权 分 置改革 过程 中遗 留下 经 济 的发 展带 动 资本市 场 的繁 荣 , 并购 重组 是 企业 在 来 了很 多 问题。 其 中最 主要 的是 国有 股权 占有 很大 比重 。 资本市 场 运作 的主要模 式 之一 。 近些 年来 , 随着 经 济波 动 在 发 生 资 产重 组 时涉 及 很 多国 有 资产 管理 部 门 的利 益 关 性 的加 大 , 企业 之间 通过 并购 重 组 实现业 务规 模 的调 整越 系 , 这 对 资产 重组 的进 行会 产 生 很大 的阻力 , 在具 体 运 作 来越 多 。 据 证 监会 网站统 计 , 2 0 0 6年 至 2 0 1 2年 , 我 国共 有 模式 方面 会 大大 增 强操 作 程序 的难度 。 国有 股权 比重 过 2 0 8家上 市 公司 实施 了行 业 整合 类 的重 大 资 产重 组 , 累计 大 , 降低 了资 本市 场 的效 率 , 影 响其 股权 流 通 转让 机 制 功 交易金额 达 9 2 0 4亿 元 。 我 国并 购 重 组 市 场 发 展 迅 猛 , 能 的正 常发挥。 2 O l 2年我 国上市 公 司 市值 占 GD P 比重及 并 购 额 占 G DP 1 . 2 内部 关联 交易 充 斥市场 资产 重组 是 上市 公 司 重 比重 分别 为 5 7 . 4 %和 1 . 9 % 。而并 购 额 占市 值 的 比例 , 美 要 的资 本运作 模 式 , 在 资 产重组 前 后肯定 会 引起 机构 投 资 国是 5 _ 4 %, 英 国是 4 . 6 %, 我 国是 3 . 3 %。 由此可 以看 出 , 者 的注 意 , 其 股价 在 资产 重组前 后 也会 随着 消息 的披 露 而 我 国并 购重 组与 英美 等发达 国家相 比还 有~定 差距 。 上 市 出现大幅度波动。按照《 公司法》 和《 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 ,

股权重组方案

股权重组方案

股权重组方案股权重组方案是指企业为了应对市场竞争、扩大经营规模或者解决股权分散等问题,通过股权调整、合并或分割等手段,重新规划和组织已有股权关系的一种重组方案。

该方案的设计和执行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慎重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区分股东权益、税收规划、潜在风险等。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股权重组方案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法,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明确目标和策略在制定股权重组方案时,企业应首先明确目标和策略,包括重组后企业的定位、发展方向,以及解决的具体问题。

比如,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合并以提高市场份额,是否需要重组以应对股权分散带来的管理困难等。

根据不同的目标和策略,制定相应的重组方案和操作流程。

二、合理区分股东权益股东权益是股权重组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在合并或分割企业股权时,需要根据股东的实际贡献和权益比例,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合理确定每位股东的权益。

这种区分可以通过合并后或分割后的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体现,以确保股东的合理权益和公平分配。

三、税收规划股权重组往往涉及到重大财务交易,因此税收规划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企业应在制定股权重组方案的同时,充分考虑涉及的税收风险和税务优惠政策,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

特别是在跨国企业重组中,需要考虑不同国家间的税收政策和税务协定,以确保实现最优税收效果。

四、风险评估与防范股权重组方案的实施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合并后的管理融合、员工流失、技术转移等问题。

企业应先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查明潜在风险因素,然后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包括制定合理的资源整合方案、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和转移机制等,以确保顺利实施股权重组方案。

五、沟通与协调股权重组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工作,需要各方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

除了股东之间的协商,还需要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开展沟通与协商。

这些沟通工作应及早展开,充分了解各方利益和关注点,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冲突和阻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主要问题法律分析引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指通过收购或合并等方式,实现企业间的整合和资源共享,从而提升企业规模和实力。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分析能力来进行合规操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中的主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

1. 法律尽职调查在并购重组前,需要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主要问题包括: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的合规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委托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收购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2. 反垄断法合规性并购重组涉及的一家或多家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市场份额过大的情况,从而引发反垄断法问题。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以确保并购行为不会破坏市场竞争。

在进行并购重组时,应咨询专业律师,遵守当地的反垄断法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3. 股权结构重组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的转让和重组,有时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股东结构和治理机制。

此外,还需要处理各类协议和合同的变更事项,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在进行股权结构重组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相关手续合规。

4. 资产重组与债权债务处理并购重组涉及到资产的转让和重组,需要处理各类合同、债权债务等权益关系。

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相关交易符合法律要求,并能保护各方利益。

同时,需要合理处理债权债务,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5. 非法竞争行为防范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非法竞争行为,例如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

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员工的法律培训,并配备专门的合规检查人员,及时发现和防范非法竞争行为。

6. 员工权益保护并购重组可能导致员工数量和结构的变动,涉及到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等权益问题。

在进行并购重组时,应咨询专业律师,遵守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落实好员工的后续安置工作。

公司重整中的股东权益调整——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为例

公司重整中的股东权益调整——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为例

公司重整中的股东权益调整——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为例引言:上市公司重整是指为了避免公司破产或解散,通过经营整合、资产重组等手段重新调整公司经营状况和债务情况的行为。

在重整过程中,股东权益的调整成为重要的议题,本文将以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为例,探讨公司重整中的股东权益调整。

一、上市公司重整的目的和过程上市公司重整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保护债权人权益,并使公司有机会重新恢复盈利能力。

重整过程通常包括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股权调整等环节。

其中,股东权益调整作为重整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各方利益相关者都具有重要影响。

二、股东权益调整的原则1. 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公司重整中,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首要原则。

债权人通常是公司的主要债主,他们在重整中通过债权转股、债务减免等方式来恢复其应有的权益。

2. 公平和公正原则:在股东权益调整中,应当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各方股东的不公平影响。

股东的权益调整应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重整的需要,遵循市场化的原则。

3. 合法和合规原则:股东权益调整必须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

任何未经合法程序的股东权益调整行为都是无效的。

三、股东权益调整的方式1. 股权转让:在重整过程中,股东可以通过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来实现权益调整。

这种方式通常被用于公司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情况。

2. 资本注入:为了弥补公司资金缺口,股东可以通过增资或向公司注资等方式来调整股东权益。

在重整中,资本注入的方式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多的经营资金,稳定公司的经营状况。

3. 债权转股:债权人选择将公司债权转为股权,从债权人的身份转变为股东。

这种方式既可以恢复债权人的权益,也可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四、股东权益调整对各方的影响1. 股东:股东的权益调整通常会涉及到股权变动、股东利益的稀释等问题。

在股东权益调整过程中,股东需要考虑自身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前景,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和法律要求

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和法律要求

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和法律要求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很多公司都会选择进行重组。

公司重组是指由公司内部或外部原因导致的公司结构、业务范围或组织形式等方面的重大调整。

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和法律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对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和法律要求进行探讨。

一、公司重组的核心条款1. 公司结构调整:公司重组时,首先要明确公司的结构调整,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层级等方面的调整。

这需要明确重组后的公司组织形式,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等。

2. 股权变更:公司重组可能涉及到股权变更,包括股东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内容。

在制定股权变更的条款时,需要考虑股权比例、价格确定、转让条件等因素。

3. 资产重组:公司重组常常伴随着资产的重组,包括资产收购、资产转让等内容。

资产重组的条款要涉及到资产评估、交割条件、过户手续等方面。

4. 员工安置:公司重组可能涉及到员工的转岗、裁员安置等问题。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在重组合同中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安置方案等内容。

5. 公司财务:公司重组涉及到财务方面的调整,包括资金调配、财务报表的调整等内容。

在重组合同中,需要明确财务调整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公司重组的法律要求1. 合法合规:公司重组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在制定重组合同时,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要求,确保重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2.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包括协议签订、股权过户等环节。

股权转让的合同需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员工权益:员工在公司重组中的权益得到保护是重要的法律要求,包括福利待遇、安置方案等内容。

公司在重组时要遵循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规定,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4. 资产评估:资产重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将影响重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资产评估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遵循资产评估准则和规范。

5. 知识产权:公司重组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保护,需要注意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之间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 东奥

公司之间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 东奥

一、概述股权置换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交换自己手中的股权,获得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置换常常出现在公司之间进行重组、合并、分立等交易过程中。

在股权置换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处理和录入,这些会计处理既要符合我国的会计准则,也要符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因此对于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有着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二、股权置换的基本原理股权置换是指公司A以其持有的B公司股票置换B公司持有的A公司的股票,或者是以B公司持有的A公司的股票置换A公司持有的B公司的股票。

这种交换股权的行为称为股权置换。

公司之间进行股权置换是为了达到资本的优化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实现战略上的合作和资源整合。

三、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在进行股权置换时,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股权置换交易确认在进行股权置换的交易确认过程中,公司需要确认双方的股权交换比例,确认交换的股权金额,以及股权置换的商誉处理等。

2. 股权置换的会计凭证录入在确认股权置换交易后,公司需要将相关的会计凭证录入到会计系统中,包括对应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等科目的处理。

3. 股权置换的商誉处理商誉是指企业通过购物另一家企业而得到的溢价部分,是企业内在的无形资产。

在股权置换中,如果双方交换的股权价值不等,会出现商誉的处理,需要对商誉进行确认和调整。

4. 股权置换的相关税收处理股权置换涉及到的税收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对相关的税收处理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计算,包括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

5. 股权置换后的财务报表处理股权置换完成后,公司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披露,包括对股权置换产生的商誉、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关准则的披露和说明。

四、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进行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 股权置换的股权价值法在这种方法中,公司根据交易价格确认被交换股权的价值,并根据交易日的公允价值确认交换后的股权价值,进而进行会计凭证的录入和财务报表的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重组中的股权变动问题——“X百文重组案”的遗产王涌、孙兆辉拯救陷于困境的债务人公司主要有四类措施:法庭外的债务重组即庭外重组,自愿和解程序,传统的和解程序,企业复兴程序即破产重整程序 [1]。

公司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统称为广义上的公司重组。

其中庭外重组是债权人、债务人公司及其股东在法庭外的协商解决,性质同于民事合同,法院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其间。

我国的XX百文股份XX(以下简称“X百文”)资产、债务重组案(以下简称“重组案”)便是对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的一种积极尝试。

与此相比,破产重整又称庭内重组,其在法院参与和监督下,调整债务人公司、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司法权干预结合的产物。

公司重组程序中的基本权益调整往往是通过股权变动实现的,即债权人取得债务人公司股份,同时宽延、豁免其债务或者向其注入资产。

债权人取得债务人公司股份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为股权处分,即债务人公司向债权人无偿移转股权;二为新股发行,即债务人公司对债权人定向发行新股。

在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完整独立的破产重整程序,所以公司重组多采取庭外重组的方式;又由于我国新股发行条件严格,所以债务人公司只能采取股权处分的方式实现股权变动。

一、法律实施中的现存问题——检讨庭外重组中的股权处分方式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主导着公司庭外重组的全过程,这有别于采监督自治主义的破产重整程序。

庭外重组中,债务人公司虽然以自己名义处分股权,但股权的真正处分权人不是公司而是每一个股东,公司处分股权的正当性基础应当是债务人公司股东授权公司无偿移转股权。

有效的处分行为必须以处分人具有“处分权限”为前提 [2],所以要使股权过户行为确定有效,债务人公司必须有处分权限。

股权是股东享有的私人财产权,只有股东才有对股权的处分权,但是股东个人单独与债权人形成股权过户合意并办理过户手续存在诸多不便之处。

“权利持有人可以根据其自己的处分权限,授权他人以该他人自己的名义处分权利,但处分的后果则仍由权利持有人承受。

” [3]基于此,为了有效便捷地完成股权过户行为,股东可以将其处分权授予公司,由债务人以公司的名义处分股权。

股东授予公司处分权必须基于股东的真实意思,而且必须基于每一股东单独作出的意思表示。

在公司庭外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宽延、豁免债务或者向其注入资产,使股东权益增多或可能增多;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角度看,所有受益股东都愿意无偿转让其一定数量的股份来补偿债权人,这是公司庭外重组的当事人之间寻求总体上利益平衡的结果。

股权处分方式作为股权变动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虽无法律障碍,但其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两个主要的法律问题。

第一,债务人公司错误理解股东大会的地位和股权性质,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处分股权,侵害股东财产权;第二,债务人公司虽然认识到其处分股权的权限应当来源于每一个股东的单独授权,但往往由于股份回购方案不公平,股权处分的比例分配不合理,导致股东在授予公司处分权的过程中,意思自由受到实质性的侵害。

(一)公司侵害股东股权——股东大会决议处分股权如前所述,在公司庭外重组中,公司处分股权的正当性基础应当是债务人公司股东授权公司无偿移转股权,但债务人公司常违背公司法理,错误地把股东大会决议当作公司处分股东股权的依据。

股东大会是股份XX的意思形成机关,各国对其职权的规定虽有差异,但无一不是指向公司自身。

公司与股东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也正因为存在公司这一法律主体屏障,所以股东大会职权不能径直触及股权等股东私有权利,否则便是滥用权利,侵害股东股权。

我国学者关于股权的性主要有社员权说、所有权说和债权说三种观点,但三种学说都肯定了股权的股东财产权性质。

大陆法系的财产权往往带有浓厚了伦理色彩,与财产权紧密相连的是人的尊严和自由。

在英美法中,property既表示财产,也表示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基本上与经济学中的产权概念相吻合。

私人产权的决定性特征是排他性(excludability),排他性是所有者自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使私人产权得以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所需要的前提条件 [4]。

私人财产权的伦理性和排他性决定了不得擅自处分他人财产权,股权作为现代社会私人财产权的重要种类,自然亦不容他人擅自处分 [5]。

学界有将股权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认为非经该股东同意,得以股东大会决议剥夺之权利为非固有权。

“惟其X围如何,学说分歧,依一般通说,自益权和共益权皆为固有权” [6]。

X百文重组方案中关于股权变动的内容为:三联集团豁免X百文债务,X百文全体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50%过户给三联集团。

X百文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重组方案,决议无偿过户股东股权,实际上就是股东大会决议处分股东股权的行为。

庭外重组中,司法权并不介入,当事人只有自己保护自己,因此除非全体股东意思一致,否则多数股东合意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不能处分所有股东的股权 [7]。

(二)公司侵害股东意思自由——授权处分意思形成中的障碍公司庭外重组中,股东授权处分的意思在形成中应当是自由的,“只有在自己有意识的活动过程中,那种选择行为才能被称为自由。

” [8]但股东的这种意思自由在以下两种情形受到了实质性的侵害。

第一,异议股东因股份回购计划有失公平而不得不选择授予公司处分权。

从表面上看,庭外重组方案并不强制所有股东参加重组,而是赋予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以便其退出公司。

然而,在股份回购方案有失公平时,股东的选择权便形同虚设,不得不勉强接受重组方案,授予公司处分权。

从各国立法例来看,考虑到股份回购行为极易侵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9],所有完善规定股份回购行为的公司法,都对股份回购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谨慎细致的法律安排,其中主要包括明确股份回购的理由、限定股份回购的财源与数量、确定合理的回购价格、规X回购的方式与信息披露、明定XX回购的法律责任等。

相比之下,我国公司法对股份回购的规定可谓极不完善,而且债务人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在许多具体操作问题上往往模糊不清。

在此情况下,重组方案虽然给股东两条可供选择的道路,但请求股份回购之路可谓陷阱重重,很多股东决定授予公司处分权的行为不过是其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无奈之举。

X百文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典型地反映了这一问题。

诚如XX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中所称,X百文单方所谓的“独立财务顾问”所确定的所谓“公平价值”进行回购,缺少法律依据,侵害了股东权利。

而此时,部分异议股东因忧于讼累而放弃诉请法院审查股份回购方案,最后不得不勉强决定参与重组。

第二,重组方案确定参加重组的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按同一比例转让股权,中小股东有苦难言。

控股股东对公司和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这已成各国通例 [10]。

如果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重违反了诚信义务,一手造成了公司的亏损局面,重组方案中就应当明确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责任区别,而不应要求全体股东都将相同比例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债权人。

自常理而言,中小股东不应为控股股东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也就不会自愿选择与控股股东按同一比例无偿转让股权,但其往往因为势单力薄而不能在重组中自由表达真实意思。

X 百文重组案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X百文控股股东让厂家以欠商品返利的形式向X百文打欠条,然后以应收款的名目做成赢利入账,给中小股东造成繁荣假象;又盲目采用“工、贸、银”的资金运营模式,导致公司积重难返。

虽然控股股东严重违反了诚信义务,但重组方案还是要求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按同一比例转让股权,中小股东怎能愿意,不愿意又能奈何!二、法律制定中的建议——健全公司重组中的股权变动制度X百文重组案的核心,简言之,就是三联集团对X百文的债权转化为股权。

由于我国现行公司法上新股发行条件严苛,所以X百文公司最后决定采用了股权处分的方式实现债权转化为股权,而在重组陷入僵局时,公司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只好通过规避法律来使重组继续。

X百文重组案暴露了我国公司重组中的诸多问题,对此,公司立法应完善庭外重组中的股权处分方式,在公司重组中引入私募发行制度,建立庭外重组向破产重整过渡的通道。

(一)完善庭外重组中的股权处分方式公司庭外重组一般在债权人数量较少时用于公司拯救,当事人易于形成合意,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成本较低,适用X围较广[11]。

美国的“法院外解决”(out-of-court workout)制度和澳大利亚的“非正式偿债安排”(informal arrangement)是庭外重组的典型。

庭外重组在我国很有借鉴价值,随着其中股权处分方式的完善,私募发行制度的引入,其适用性会进一步增强。

庭外重组中的股权处分方式是我国公司重组中唯一没有法律障碍的股权变动方式,也是一种适用性很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的途径,其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已先后被几家股份公司尝试,但在该方式的具体运作中却存在很多法律问题,有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我国公司法上应当明确规定公司庭处重组制度,由当事人在合意的基础上启动这一程序。

在具体法条安排上,可以将公司庭外重组与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同章规定,其中有三个问题必须明文规定。

第一,明确股东才是股权的处分权人。

我国公司法在庭外重组程序部分,应明文规定,如果公司采用股权处分的方式实现股权变动,应取得股东本人授权;股东大会无权决议处分股权。

第二,保障不同意处分股权的股东可以受到公平地对待。

公司法在股份回购制度中,应把公司发生重大调整时异议股东请求退出公司增为股份回购的法定情形,建立股份回购价格的形成和监督机制。

第三,确定合理的股权转让比例。

公司法应明文规定,如果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导致公司陷入困境,控股股东无偿转让股权的比例应当大于其他股东,对比例有异议者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二)在公司重组中引入私募发行制度在公司重组股权变动过程中,债权人取得债务人公司股份的方式主要有股权处分和新股发行。

由于陷入困境中的公司无法满足我国公司法上的新股发行条件,所以债务人公司只能走股权处分这一独木桥,这严重阻碍了公司重组中的股权变动,进而导致公司重组困难重重 [12]。

自发行方式而言,股票发行包括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各国法律对公募发行股票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但在私募发行,法律通过控制投资主体资格而非控制发行程序来达成股票发行中的公正,所以私募发行的条件较为宽松,程序较为简便。

我国公司立法对股票发行一律苛以严格的条件,未尽合理,其在公司设立和发展过程中限制了融资渠道,而在公司重组过程中则堵塞了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的债权向股权转化的重要途径 [13]。

在X百文重组案中,如果我国公司法上规定了股票私募发行制度,允许其向债权人定向发行新股,股权变动的道路就不会那么崎岖。

笔者认为我国公司重组中应引入私募发行制度,丰富股权变动途径,因为一方面,债务人公司对债权人定向发行新股完全可以充分私募条件;另一方面,私募发行比较适合于陷入困境的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