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总承包合同区别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九部委文件
发改法规[2011]3018号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现将《标准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总体介绍解析
类别
货物
状态
类别
勘察 设计
状态
1 2 3 4
…
已计划
监理
已计划
FIDIC合同 条件体系?
…
一、标准文件综述
工程标准文件有“血缘” 关系,3018号文件、56号 令、3419号文件一脉相承!
标准文件体例安排
相关法规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试行规定》(九部委56号令) 《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九部委发改法规3419号文件)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文件的通知》(九部委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
一、标准文件综述
九部委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主要内容: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 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 “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标准文件
一、标准文件综述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
一、标准文件综述
包括各地的一 些管理要求
四、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 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 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 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 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 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 的依据。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 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 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合同条款环环相扣,修 项目具体要求
工程招标与合同标书
工程招标与合同标书我们要明白工程招标的基本概念。
工程招标是指业主或招标人通过公开或邀请的方式,让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工程项目的方案和报价,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招标文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招标人对工程项目要求的具体表述,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我们来探讨工程招标与合同标书的编写要点。
一个标准的招标与合同标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 封面和目录:清晰展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单位等信息,目录则方便查阅文档结构。
2. 招标公告:简要介绍项目情况、招标范围、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关键信息。
3. 投标须知:明确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格式和提交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和方法。
4. 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质量、工期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5. 技术规范:详细描述工程技术要求、施工方法、材料标准等。
6. 附件:如有必要,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价格表等相关附件。
在编写工程招标与合同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语言要准确、简洁,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
- 条款要全面,覆盖所有可能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
- 重视风险分配,明确各方在面对不可预见事件时的责任和义务。
- 注重合同的可执行性,确保合同中的条款能够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为了保障合同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招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争,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招标投标逐渐成为行业趋势。
这不仅提高了招标的效率和透明度,也对招标与合同标书的编写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编写者需要不断学习新技术、新规则,以确保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程招标与合同标书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法律文件,其编写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到内容全面、条款明确、风险可控。
九部委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的依据。
请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各地在实施《标准文件》中的经验和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的经验和问题,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 道 部
水 利 部
广 电 总 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印发招标投标文件通知
发改法规[2011]3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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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九部委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发改法规[2011]3018号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民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区管理局: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现将《标准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5.3开标异议21
6.评标21
6.2评标原则22
6.3评标22
7.1定标方式22
7.2中标候选人公示22
7.3中标通知22
7.4履约担保22
7.5签订合同23
8.纪律和监督23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
4.招标文件的获取5
6.确认6
7.联系方式6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7
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7
附件:确认通知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1.总则13
1.1项目概况13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3
6.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64
6.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64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3.2详细评审36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
3.4评标结果3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9
评标办法前附表39
1.评标方法41
2.评审标准41
2.1初步评审标准41
2.2详细评审标准41
招标与施工合同
招标与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本文将从招标、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招标招标是指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或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竞争。
招标过程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包含了项目的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投标须知等内容。
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合理制定招标方案,明确项目的规模、投资、进度等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关注投标单位的资质、实力、业绩等方面,以确保投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二、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招标与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范围:明确项目包括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2. 工程质量:规定项目的质量标准,明确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3. 工程进度:设定项目的施工周期,明确各阶段的完成时间。
4. 投资控制:确定项目的总投资,明确投资调整的条件和方式。
5. 合同价格:约定项目的合同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
6. 付款方式:明确付款的时间、条件和金额。
7. 违约责任:规定双方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责任。
8. 争议解决:确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9.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明确合同的开始执行、变更条件和解除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实力、业绩等方面,确保投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同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执行合同执行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确保施工单位顺利推进项目。
2.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中招投标文件、中标合同、施工合同的效力等级
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材料繁多、信息量巨大,难免会出现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再加上双方经常会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其他原因导致“黑白合同”的出现。
因此有必要对以上几种文件及合同的效力等级问题进行梳理。
一、对于必须采用或约定采用招投标的项目,中标合同 >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
也就是说,关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的认定,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形一般而言,一个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过程中,会形成数量庞大的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书等,仅招标文件就可能包括招标公告、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施工标准、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诸多文件。
在如此庞杂的信息量下,难免会出现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更有甚者,投标人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有意在投标时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材料、工程量等进行篡改,以谋取更大的利益。
那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以哪份文件作为结算依据呢?1、对于必须采用或约定采用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 > 投投文件无论是对于依法必须采用招投标的项目还是双方自愿采用招投标的项目,只要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就应当受到《招标投标法》的约束,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标准施工投标文件的异同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异同2011-04-20黄鹏一、合同文本背景介绍建设工程一般具有标的额大,周期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
当事人各方自行订立的合同往往无法顾及到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或者由于双方不对等的地位容易造成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造成各种建设工程纠纷,不仅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而且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1999年12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经重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合同范本》),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颁布以来已在国内建设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
200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九部委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以下简称《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更大程度上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一些施工惯例,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二、适用范围的对比《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项目。
由于《标准文件》本身没有任何条文或表述,来禁止专有条款对通用条款的修改。
所以在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适用《标准文件》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双方约定的专有条款可以对通用条款的修改。
三、关于监理人的约定不同(一)、对于监理人的商定和确定权相对于《合同范本》,《标准文件》突出了监理人的地位,更加体现了监理人的重要性。
(二)、对于监理人的权限《合同范本》中没有专门条款来约定监理人的该权限。
但《标准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即使对监理人的确定有异议,在争议解决之前,也应暂时执行。
四、关于工程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的对比对于预付款保函,《合同范本》中没有的相关规定,而《标准文件》开始规定了预付款保函的形式和作用。
五、关于停工的对比《合同范本》第12条约定了暂停施工,但只约定了暂停施工的主题,以及对工程停工的责任,但是并没有涉及工程暂停施工后的后续处理,以及停工期间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文件。
它们在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虽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一些交叉的内容,但它们之间还是具有明显的差别。
下面,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比较,以更好地了解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在建设工程竞争性招标时由竞标人优化的,包括招标程序、工程相关信息、合同草案、技术规格、工程图纸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发起人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全部事项,包括工程的建设内容、合同价款、质量、安全和期限等。
二、性质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在竞争性招标过程中发起方向竞标人发布的,其性质属于邀请书式文件。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实施合同,是承包商与建设工程发起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件。
三、内容1.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是竞争性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其主要内容是招标的要求及条件、招标人的指定、竞标人的合格要求及资格证书、答案及文件的提交要求、招标人的业务条件、项目的标准规格和总体计划、项目相关记录和信息、技术要求和历史纪录等等。
2.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发起方和承包商签署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规定、工程内容、工程价款、工程地点、施工时间以及工程资质要求等。
四、目的1.招标文件的目的招标文件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并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完成建设工程项目。
2.施工合同的目的施工合同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同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确保合同价款的付款和合同条件的合法性。
五、形式1.招标文件的形式招标文件的形式通常是通过设立一个建设工程发起方或承包商的网站建立,或者将它们作为邮件和电子邮件发送给潜在的竞标人。
2.施工合同的形式施工合同的形式通常是一份纸质文件,并由双方签署并盖章。
在签署之前,工程发起方和承包商应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两个重要的文档。
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却常常被人们忽略。
本文将分析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并介绍它们的作用和重要性。
定义招标文件是指建筑工程招标的必要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图纸等。
它是建筑工程招标的基础和依据,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明确约定了工程的实施期限、工程的质量、价款的支付方式、赔偿责任、保修责任等内容。
差异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有以下差异:阶段招标文件是建筑工程的前期、招标阶段的文件。
而施工合同则出现在中后期的履约阶段。
招标文件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提供基础。
而施工合同则规定业主的工程要求、工程标准、承包商的具体承诺,是确保施工顺利完成的法律内容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般是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基础设施、城市项目或者自治区重大投资项目等。
在文件内容方面,招标文件注重细节规划和要求的整体性。
施工合同的内容则是针对具体的建设项目的承建要求,主要涵盖工程标准、工程量、工程款项等。
在文本方面,施工合同注重风险预测、风险控制、约束性保障等。
形式招标文件的形式多样,包括公告、说明书、规格书、量清单等各种表格、文字和图片等。
施工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固定不变。
作用和重要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作用和重要性也有所差异。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在工程竞标过程中极为关键的一份文件。
其作用主要为:•解释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让投标者更加容易理解和满足业主的要求,提供透明有竞争力的投标阶段;•为业主提供更具参考意义的报价。
施工合同则主要为以下作用:•定义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了施工过程,规范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为业主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简版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引言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两个常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但它们在性质、内容和使用阶段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重点探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之间的区别。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在建设工程项目启动阶段所编制的一份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潜在的承包商参与竞标,以便为工程项目选择最有能力和竞争力的承包商。
招标文件中包含了关于工程项目的详细信息和要求,以及承包商在竞标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文件和信息。
内容招标文件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概述和背景:介绍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范围、计划和目标。
2. 标的物的描述:描述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设备或基础设施的特点、规格和要求。
3. 合同条款和条件:规定了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付款方式、保修期限、索赔程序等。
4. 技术规范和标准:详细说明了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5. 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列出了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劳动力,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清单编制报价。
使用阶段招标文件通常在工程项目启动之前发布,并根据规定的时间表接受竞标。
在这个阶段,招标文件提供给潜在承包商用于准备竞标文件。
通过竞标过程,业主可以评估和选择最适合的承包商。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在招标过程完成后,业主与中标的承包商签订的一份正式文件。
它详细规定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照要求完成。
内容施工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 合同条款和条件:进一步明确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包括付款方式、工期、质量要求等。
2. 工程变更和索赔条款:规定了工程变更和索赔程序,以适应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化和意外情况。
3. 付款和结算方式:确定了承包商的付款时间表和结算方式,以及业主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验收标准。
4. 保险和责任:规定了承包商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和违约责任,以及业主的监督和追究权力。
工程招标和合同不一样吗
工程招标和合同不一样吗让我们从定义上区分工程招标和合同。
工程招标是指业主或招标人通过公开或邀请的方式,向潜在的承包商发出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邀请他们提交建设方案和报价的过程。
而合同,则是在招标过程结束后,业主和中标的承包商之间就工程项目的实施达成的法律协议。
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对招标结果的正式确认。
从功能上看,工程招标主要是为了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它是一个竞争性的过程,旨在通过竞争获取最优的建设方案和价格。
而合同则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它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可能情况的预见和规划,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
在法律性质上,工程招标属于邀约阶段,它并不构成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招标方有权在招标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条件或者取消招标。
而合同则是承诺阶段,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在实际运作中,工程招标通常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直至确定中标单位等一系列环节。
而合同的签订则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文本的起草、双方的审阅和修改,最终达成共识并签署。
尽管工程招标和合同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招标过程中的许多要求和条件会直接转化为合同中的条款,而合同的履行也是对招标承诺的实现。
因此,一个清晰、明确的招标文件对于后续合同的制定至关重要。
在了解了工程招标和合同的区别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两者都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它们在目的、功能、法律性质以及操作流程上都有明显的差异。
工程招标是为了找到合适的承包商,而合同则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双方利益的保护。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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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1〕3018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 提高 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
《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五、实施时间、解释及修改
《标准文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修改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修改。
该解释和修改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请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
各地在实施《标准文件》中的经验和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各部门汇总本部门的经验和问题,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改法规[2011]3018号)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发改法规[2011]3018号)发改法规[2011]3018号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了《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现将《标准文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
二、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文件》的内容《标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作出的补充规定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1]本月修正版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尽管它们都与工程项目的执行有关,但在性质和用途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之间的不同之处。
1. 定义和目的1.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在工程项目启动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的包含有关招标程序的详细规定和要求的文档。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向潜在的承包商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包括项目背景、工程规模、施工期限、技术要求、投标程序、标书文件等。
招标文件的编制旨在使潜在承包商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以便他们能够准确地制定投标方案并提交投标文件。
1.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在招标程序完成并确定中标人之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一种合同。
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价格、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保修期等。
施工合同是双方对工程项目进行法律约束和保障的文件,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并规范双方责任和权益。
2. 内容和要求2.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背景和目的: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的和重要性。
- 工程规模和要求:详细描述工程的规模、特点、功能要求等。
- 投标条件和程序:确立投标的资格要求和程序。
- 投标文件要求:列明投标文件所需材料和格式。
- 工程标的和划分:将工程项目按标的进行划分并定义。
- 技术规范和要求: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材料要求、施工方法等。
- 合同条款:定义招标人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招标评标办法:确定投标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 合同草案:提供一个合同草案作为参考。
2.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双方:明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法律主体身份。
- 工程范围和划分: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范围、标的和划分。
- 施工期限:约定工程项目的开始、完成时间、工期管理等。
- 施工价格和付款方式:明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付款方式、进度款等。
关于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中不一致情况的探讨
关于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中不一致情况的探讨建设项目招标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有意见认为应以施工合同为主,理由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另有意见认为,应以投标文件为主,理由是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要约,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是对其要约的承诺,又是对其投标文件的认同,因此应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主;还有意见认为,应以招标文件为主,理由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何认定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1)、《通俗易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1),均在通用型合同条款1.4条规定:共同组成合约的各项文件应当互相表述、互为表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Seiches签订合同外,表述合约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约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第三章;(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型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建议;(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按上述叙述,似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并不轻易形成合约的共同组成文件。
那么,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对于合约的约束促进作用彰显在哪里呢?根据上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通常包含如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许可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目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条件,因此,投标文件已将招标文件作为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对合同的约束作用,在书面上体现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因此可以认为,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通常的解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条款优先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文件优先于合同专用条款。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一、引言在进行工程项目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文件。
虽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都与工程项目相关,但它们在内容和功能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二、招标文件的定义和功能1. 招标文件的定义招标文件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向投标人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投标文件等。
2. 招标文件的功能- 澄清工程项目的需求和要求,明确工程范围和标准;- 阐述投标程序和要求,规范投标人的行为;- 提供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准,为选择最佳投标人提供依据;- 保证工程建设单位的权益,维护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施工合同的定义和功能1. 施工合同的定义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文件,用于规定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合同价款、工期等相关条款。
2. 施工合同的功能- 确定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 规定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 约定合同变更和索赔事宜,解决后期纠纷。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区别1. 内容差异- 招标文件主要关注工程需求和要求,明确工程范围和标准;- 施工合同更加着重于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如设计、施工、验收等。
2. 使用时机- 招标文件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使用,用于向投标人传达工程需求和投标要求;- 施工合同在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使用,用于规定具体施工细节和双方权益。
3. 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其主要目的是指导投标人进行投标;- 施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双方需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五、本文档涉及附件请查看附带的文档附件A(招标文件范例)和文档附件B(施工合同范例),以获取更多实际操作指导。
六、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公告:发布工程招标的公告通知,包含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招标要求。
2. 招标说明书: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详细解释工程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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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的指令变更
地点和增加的附加试验 4)发包人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备品备件、专 业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的采购数量 5)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3)施工变更的范围 1)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方法改变、设备、材 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减
2)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 3)在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 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碍处理 4)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视为验收合格的 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求复工仍不能复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无法继续 施工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 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 1)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
( 1)承包商提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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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价款的确 定及价格调整
1)发包人直接发布变更指令 2)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建议发布变更指令 ( 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导致的变更,以 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人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 1)设计变更的范围: 1)对生产工艺流程的调整,但未扩大或缩小初 步设计批准的生产路线和规模,或未扩大或缩 小合同约定的生产路线和规模 2)对平面布置、竖面布置、局部使用功能的通 知,但未扩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规模,未改 变初步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未扩大合同约 定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 3)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 4)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 调整 5)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 调整 6)因执行基准日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 范引起的变更 7)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8)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2)采购变更的范围: 1)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相关供货商 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开始加工制造、供货、运输 等,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选择另一家供货商 2)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 规范引起的变更 3)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
1)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有规 定的,则适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或价格
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变更价款
2)合同中无相应人工、 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 取费)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变更
2)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没有 规定的, 可以适用合同中类似工程的费率 或价格
价款 3)合同中无相应人工、 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 取费),亦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双方通
5)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 规范引起的变更 6)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4)发包人的赶工指令 承包人为实施赶工指令需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 调整,并对所增加的措施和资源提出估算,经 发包人批准作为变更。若发包人未能批准,承 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 5)调减部分工程
因发包人原因工程暂停 超过 45 天,承包人请
3)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没有 规定,合同中也没有类似工程的,适用新 的费率或价格
过协商确定变更价款
新的费率或价格应当根据实施该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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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 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报发 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 工程资料、 计量规则、 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 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 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报发包人确认后调 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发生变化的措 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 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 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但应考虑承包人报 价浮动因素, 即调整金额按实际调整金额乘 以报价浮动率计算。 若承包人事未先将拟实 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 则视为工程变更 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 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承包人报价偏差的调整 若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 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 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
1)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接受变更的建议报告后, 审查批准,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发包人
工程师接到承包商建议后, 应尽快批准或 回复或提出意见。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
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认承包人对变更
商不应耽误任何工作
提出的估算和竣工时间的延长,并未提出异议
的,自发包人 接到此书面报告的第 11 日开 始 ,视为发包人批准
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不接受变更的理由经 发包人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
( 3)工程师发出变更指示 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都应要求承包商 记录所实施变更所支付的费用 ( 4)实施变更
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 1)变更价款的确定:
( 1)变更估价原则:
1)合同中已有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取费)的,按合同中已有的人工、机具、
《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
( 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内容的数量 的改变(但此类改变不一定构成变更) ( 2)任何工程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 改变 ( 3)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和(或) 尺寸的改变 ( 4)任何工程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 的工程除外 ( 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 产设备、材料和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 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和勘探工作 ( 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人
( 2)承包人 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在 10 日内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 ( 3)发包人接到承包人 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 后 10 日内 对此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
恢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若承包商能遵守该变更指示,则应提交: 1)对将要实施工程的说明,以及实施的 进度计划 2)承包商依据合同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 间作出任何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3)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书 ( 2)工程师回复建议书
变更的范围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 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 他特性 (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 尺寸 (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 工程的, 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
程数量变化 不足 15%,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 程资料、 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 工程造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