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总承包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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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复工仍不能复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无法继续 施工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 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 1)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
( 1)承包商提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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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价款的确 定及价格调整
1)发包人直接发布变更指令 2)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建议发布变更指令 ( 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导致的变更,以 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人
变更的范围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 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 他特性 (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 尺寸 (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 工程的, 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
程数量变化 不足 15%,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 程资料、 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 工程造价管
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不接受变更的理由经 发包人审查后,发出继续执行、改变、提出进
( 3)工程师发出变更指示 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都应要求承包商 记录所实施变更所支付的费用 ( 4)实施变更
一步补充资料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 1)变更价款的确定:
( 1)变更估价原则:
1)合同中已有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取费)的,按合同中已有的人工、机具、

( 2)承包人 接到发包人的变更通知在 10 日内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报告 ( 3)发包人接到承包人 提交的书面建议报告 后 10 日内 对此项建议给予审查, 并发出批准、
撤销、改变的书面通知。承包人在等待发包人
恢复的时间内,不能停止或延误任何工作
若承包商能遵守该变更指示,则应提交: 1)对将要实施工程的说明,以及实施的 进度计划 2)承包商依据合同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 间作出任何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3)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书 ( 2)工程师回复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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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的指令变更
地点和增加的附加试验 4)发包人要求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备品备件、专 业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的采购数量 5)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3)施工变更的范围 1)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方法改变、设备、材 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减
2)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试验、改变试验地点 3)在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 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碍处理 4)发包人对竣工试验经验收或视为验收合格的 项目,通知重新进行竣工试验
5)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 规范引起的变更 6)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4)发包人的赶工指令 承包人为实施赶工指令需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 调整,并对所增加的措施和资源提出估算,经 发包人批准作为变更。若发包人未能批准,承 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 5)调减部分工程
因发包人原因工程暂停 超过 45 天,承包人请
3)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没有 规定,合同中也没有类似工程的,适用新 的费率或价格
过协商确定变更价款
新的费率或价格应当根据实施该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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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 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报发 包人确认后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 似于变更项目工程的, 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 工程资料、 计量规则、 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 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 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报发包人确认后调 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发生变化的措 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 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 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但应考虑承包人报 价浮动因素, 即调整金额按实际调整金额乘 以报价浮动率计算。 若承包人事未先将拟实 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 则视为工程变更 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 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承包人报价偏差的调整 若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 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 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
《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
( 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内容的数量 的改变(但此类改变不一定构成变更) ( 2)任何工程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 改变 ( 3)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和(或) 尺寸的改变 ( 4)任何工程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 的工程除外 ( 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 产设备、材料和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 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和勘探工作 ( 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1)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有规 定的,则适用合同中规定的费率或价格
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变更价款
2)合同中无相应人工、 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 取费)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变更
2)变更工程的费率或价格在合同中没有 规定的, 可以适用合同中类似工程的费率 或价格
价款 3)合同中无相应人工、 机具、工程量等单价 (含 取费),亦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双方通
1)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接受变更的建议报告后, 审查批准,以书面形式下达变更指令。发包人
工程师接到承包商建议后, 应尽快批准或 回复或提出意见。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
在下达的变更指令中,未能确百度文库承包人对变更
商不应耽误任何工作
提出的估算和竣工时间的延长,并未提出异议
的,自发包人 接到此书面报告的第 11 日开 始 ,视为发包人批准
《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 1)设计变更的范围: 1)对生产工艺流程的调整,但未扩大或缩小初 步设计批准的生产路线和规模,或未扩大或缩 小合同约定的生产路线和规模 2)对平面布置、竖面布置、局部使用功能的通 知,但未扩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筑规模,未改 变初步设计批准的使用功能;或未扩大合同约 定的建筑规模,未改变合同约定的使用功能 3)对配套工程系统的工艺调整、使用功能调整 4)对区域内基准控制点、基准标高和基准线的 调整 5)对设备、材料、部件的性能、规格和数量的 调整 6)因执行基准日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规 范引起的变更 7)其他超出合同约定的设计事项 8)上述变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 2)采购变更的范围: 1)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相关供货商 签订采购合同或已开始加工制造、供货、运输 等,发包人通知承包人选择另一家供货商 2)因执行基准日期之后新颁布的法律、标准、 规范引起的变更 3)发包人要求改变检查、检验、检测、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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