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法多选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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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经典解析-钟秀勇

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经典解析-钟秀勇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答案】D
【考点】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物、尸体的法律属性
【解析】①根据民法原理,人的身体不是物,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人体的一部分如已分离,不问其分离原因如何,均成为物(动产),由其人当然取得所有权,适用物权法的一般规定,得为抛弃或让与。人的尸体,属于物,构成遗产,为继承人共同共有。但尸体属于特殊物,仅限于埋葬、管理、祭祀目的,不得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②随着法律的发展,上述民法理论日渐松动,表现在法律开始承认人体器官移植的合法性,承认器官捐献合同与遗嘱的有效性。移植又以人体器官的捐献为前提。人体器官的捐献分为活体器官的捐献和尸体器官的捐献。③关于活体器官的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设有三方面的限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0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据此,因甲是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A选项错误。问题在于,甲生前,其法定代理人能否代为作出有效的活体器官捐赠?法律对此未设明文,但可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8条。该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举轻以明重,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理尚且如此,对被监护人活体器官的捐献应作更加严格的限制。所以,若甲的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因并非为了被监护人甲的利益,该捐献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故B选项错误。④关于尸体器官的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8条规定:“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据此,甲死亡后,对甲尸体器官的捐献,须甲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作出意思表示,才能有效;甲的父母单独作出的捐献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不得不指出的是,本题稍嫌题意不明,因为题目并未交代甲是否有配偶、成年子女,易引人误解。

民法试题推荐答案及解析

民法试题推荐答案及解析

民法试题推荐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身份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推荐答案:C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身份权和知识产权等。

行政权是行政机关的权力,不属于民事权利范畴。

2. 下列行为中,哪一项构成无因管理?A. 甲将邻居的小孩送至医院B. 乙为朋友保管贵重物品C. 丙帮助朋友修理房屋D. 丁为陌生人支付医疗费用推荐答案: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甲将邻居的小孩送至医院,是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小孩利益受损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A.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B.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 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推荐答案:A, B, C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均可以导致合同无效。

而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可能构成违约。

三、简答题1. 简述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推荐答案:善意取得是指在财产交易中,取得人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地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2)取得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3)取得人已经完成了法定的登记或交付手续。

善意取得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后甲又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现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对汽车的所有权。

问题:法院应如何判决?推荐答案:法院应判决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2011年民法案例题 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真题

2011年民法案例题 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真题

目录1-45.案例-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 (2)1-46.案例-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 (2)2-45.案例-案情 : 王某与甲公司于 207 年 2 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 40 万元向甲公司购买 1 辆客车, (3)2-46.案例-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

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

(3)3-46.案例-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 (3)4-45.案例-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

(3)4-46.案例-案情:A省的甲公司于2007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 (4)5-45.案例-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

钱某因结婚用钱, (4)5-46.案例-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 (4)6-46.案例-渔民赵某于1997年出海打鱼,遇到风浪一直未归.2003年其妻钱某不得己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5)7-45.案例-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

冯向陈借款10万, (5)7-46.案例-46甲培训中西急需一批电脑,遂同时向A、B两家电脑公司发函:“我公司急需X型号电脑100台, (6)8-45.案例- 2007年9月,李某、王某、马某达成书面协议,共同出资,开设“通达服装店”,注册为合伙企业。

(6)8-46.案例-某镇渔业捕捞专业户刘某有3000斤鱼要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李某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

(6)745.2007年45某日,张女士乘坐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去上班。

当时车上很拥挤,张女士只好站在门口的台阶上。

(6)746.2007年46甲培训中西急需一批电脑,遂同时向A、B两家电脑公司发函:“我公司急需X型号电脑100台, (7)845.2005年3月5日晚,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上的闫某撞伤。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2)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2)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

A。

都是有偿的B。

都是无偿的C。

一般是有偿的D。

一般是无偿的2。

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授权行为B。

遗嘱行为C。

撤销行为D。

买卖行为3.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为公示方法.A.交付B.占有C.登记D.合意4.下列物权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

地役权B。

地上权 C.抵押权D。

留置权5。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A。

首饰B.赃物C.麻醉品D.盗窃物7。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的期间属于( ).A。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

除斥期间D。

取得时效期间8.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

A。

自然人甲因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B。

自然人乙与自然人丙因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关系C。

丁工商局对某个体工商户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D.戊税务机关向某企业征收税款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

A.放弃继承既可采用明示方式,也可采用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B。

放弃继承只能采用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C.放弃继承只能采用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用明示方式,也可采用默示方式D。

放弃继承既可采用明示方式,也可采用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10。

下列选项中,乙的哪种行为构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诺?()A。

甲向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约中规定的条件B.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7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

乙未按期答复C。

甲在报纸上刊登广告称:本公司有圣诞礼物出售,欲购者请速与本公司联系。

2011年法硕考研真题(综合课)

2011年法硕考研真题(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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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13年)(一)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

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

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

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

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

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

请回答第86-91题。

86.根据材料①,关于甲公司、乙公司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欠乙公司2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B.甲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C.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D.甲公司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代物清偿、代为清偿、抵押权的设立。

选项A正确。

本案中,甲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债必须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给乙公司才导致债的消灭,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没有清偿成功。

因此,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仍然存在。

选项B、C错误。

甲公司将自己享有权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是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

因此,银行是依据甲公司的合法处分行为获得的抵押权,并非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抵押权。

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民法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

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民法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

全国2011年1月自学考试民法原理与实务试题课程代码:0091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是()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电脑扔进垃圾桶的行为B.乙拒绝接受遗赠的行为C.丁在大学校园里公然与女友搂抱拥吻的行为D.丙将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承重墙拆除可能影响楼体安全的行为2.王某因意外事故于2002年4月1日下落不明,虽经多方努力,但仍然没有找到。

王某的亲属欲申请宣告其死亡,最早可以提出申请的时间是()A.2004年4月1日B.2004年4月2日C.2006年4月1日D.2006年4月2日3.村民甲在打工期间与乙相识后,未办婚姻登记即在一起共同生活,后生有一子丙(现年3岁)。

因突遇刺激,甲精神失常,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法,甲的监护人应是()A.乙B.甲之父母C.丙D.甲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人机关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总经理C.人民法院院长D.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会5.甲乙一起在路边卖烤羊肉串,由于支架不稳,一阵风刮来,将炭火掀翻,把等候的顾客丙烫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此费用应由()A.丙自担,理由是意外事件B.甲乙按份承担C.甲乙连带承担D.甲乙丙共同分担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A.田中的水稻B.潭中的小鱼C.空中的飞鸽D.月球的土地7.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A.甲金榜题名,与好友相约不醉不休B.乙因爱成恨,将女友私照公之于网络C.丙灵光闪现,发明一款汽车节油装置D.丁童心未泯,购买全套哈利·波特书籍8.甲欲购买一款摄相机,经网络查询其价格在25000元左右。

甲至某电器商场,发现该款摄相机标价为5000元,以为第 1 页商场举办促销活动,遂购买之。

民法选择题及解析

民法选择题及解析

民法测试选择题1、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B )。

A、受孕B、出生C、年满10周岁D、年满18周岁解析:不解释!3、依照我国现行法,下列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 C )。

A、聋子B、瞎子C、傻子D、瘸子解析:傻子都知道选傻子,这题太没水平啦,哥觉得这题像傻子出的。

哈哈哈哈。

2、张家为其孙子张名的出生日期犯愁。

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记载的是8月28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是8月30日。

依法,张名的出生日期为DA、8月27日B、8月28日C、8月29日D、8月30日解析:出生时间首先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再不行就参照其他有关证明4、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因此,李某(c)。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不定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和十二条相关规定: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李某虽然已满十六周岁,但是不符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点。

所以他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选C。

5、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

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

依法孙某应以(A)为住所地。

A、甲村B、乙村C、深圳D、北京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才可以视为住所(孙某在深圳打工十个月,不满一年。

故排除C),但住院治病的除外(所以孙某虽然在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也不能把医院作为住所地,故排除D)。

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另一地点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所以虽然他把户口从甲村迁出,但他在搬入乙村前一直没有经常居住地。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答案:C2.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A. 合法性B. 意思表示C. 形式自由D. 强制执行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赔偿损失C. 恢复名誉D. 罚款答案:D4. 以下哪种情况不适用民事诉讼时效?A. 债权请求权B. 物权请求权C. 继承权D. 知识产权请求权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民事主体?A. 个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6.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D.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答案:C7.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 行为人以重大误解订立合同D. 行为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答案: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类型?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赠与合同D. 行政合同答案:D9. 以下哪种情形下,合同解除权不适用?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C. 当事人一方丧失信用D. 当事人一方死亡答案: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继承的顺序?A. 直系血亲B. 旁系血亲C. 配偶D. 朋友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 B C12. 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A. 行为人的年龄B. 行为人的精神状况C.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D. 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 B C D13. 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责任可以免除?A. 不可抗力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履行义务答案:A B C14.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A. 当事人提起诉讼B. 当事人提出和解C. 当事人请求履行义务D. 当事人放弃权利答案:A B C15.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主体的范畴?A. 个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行政机构答案:A B C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最新历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最新历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2011年)四、(本题19分)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

全国2011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2011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

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债务人清偿己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顾客多付售货员的货款正确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的事实。

2.债权人甲下落不明,债务人乙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后,该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该损失应由【】A.甲承担B.乙承担C.甲和乙共同承担D.提存机关承担正确答案:A解析:提存后发生的后果为:提存物的所有权归债权人、风险转给债权人、孳息也归债权人,提存费用也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机关只有保管不善才担责。

3.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正确答案:A解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

4.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上债的关系的是【】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B.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所形成的关系C.甲死亡,其继承人乙、丙对甲的遗产形成的关系D.甲向乙购买房屋而形成的买卖关系正确答案:D解析:债是指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特征:(1)从主体上看,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法律关系;(2)从客体上看,债是特定行为即给付为客体的法律关系;(3)从内容上看,债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

5.与用益物权比较,担保物权的特征是【】A.他物权B.不完全物权C.对担保物交换价值的支配权D.对担保物使用价值的支配权正确答案:C解析:担保物权的特征:①变价受偿性。

即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就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②从属性。

即该物权从属于主债权。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2011年)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答案】ABCD【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解析】选项A正确。

“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

“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

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

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答案】ABCD【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解析】选项A正确。

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

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2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2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试卷21(总分64, 做题时间90分钟)1. 单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1年真题)清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

SSS_SINGLE_SELA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 天坛宪草C 钦定宪法大纲D 资政院院章该问题分值: 2答案:C解析: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从而拉开了我国宪政运动的序幕。

故选C项。

2.(2011年真题)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

SSS_SINGLE_SELA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 中华民国约法C 中华民国宪法D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该问题分值: 2答案:D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以《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依据,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成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可见,选D项。

3.(2011年真题)《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

SSS_SINGLE_SELA 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B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C 没收、拘役、徒刑、流刑、死刑D 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该问题分值: 2答案:A解析:《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笞杖等刑罚,将主体刑罚确定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

故选A项。

4.(2011年真题)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 )。

SSS_SINGLE_SELA 中华民国约法B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C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D 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该问题分值: 2答案:D解析:为使大总统终身任职并为其子孙世袭继承,在袁世凯的授意下,约法会议于1914年12月28日议决修正《大总统选举法》,次日由袁世凯公布。

新法规定,大总统任期10年,可以连任;大总统可以选定推荐继承人。

法理学——多项选择题

法理学——多项选择题

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1年)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1题)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C.国际公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答案】AD【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解析】选项A正确。

《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

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

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2011年卷一多选第52题)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BCD【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

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选项A错误。

《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年卷三单选第1题)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考点】民法的调整对象【解析】《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选项A、D错误。

“应允同看演出”与“承诺陪同旅游”都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受道德调整。

选项B错误。

甲只是向乙转述一下听闻,乙作为成年人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擅自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

选项C正确。

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

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

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题)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答案】D【考点】民事行为的效力【解析】选项A、B错误。

在拍卖会上购买商品是价高者得,购买价格与商品的实际价值不相符是很平常的事,也是众所周知的事。

因此,不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判断题 1、民法的调整⽅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式属于事前调整。

( )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 )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 ) 5、“民商合⼀”与“民商分⽴”是两种⽴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的主体只有⾃然⼈和法⼈两种。

10、法⼈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的⾃然属性⾃然取得的。

11、甲到⾮禁渔区钓鱼的⾏为,属于事实⾏为。

12、⼀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个⾃然事实或⼈的⾏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杀⾝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

引起这⼀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杀⾏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为能⼒⼈同完全⾏为能⼒⼈⼀样享有⼈格权。

17、⼩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母购买⾷物,已知⼀些⾷品的价格,故⼩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品的民事法律⾏为有效。

18、胎⼉没有权利能⼒,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的任何利益⼀律不予保护。

19、⼈的权利能⼒终于死亡,故法律⽆理由再对此种⾮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是被监护⼈的法定代理⼈。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参考答案(宋宗平老师整理QQ:1943648442)一、单项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择的字母涂黑)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下列属于企业法人的是()A.某县公安局 B. 某有限公司 C. 某大学 D.某省法学会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3.2001年1月1日,甲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6个月后该合同生效。

这属于()A.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4.甲户籍地为西安,被单位派至广州工作半年,后到北京买房并连续居住满2年,然后又到上海治病半年,则其住所地应为()A.西安 B.北京 C.上海 D.广州5.8岁的乙拍广告获得一笔收入,乙未经父母同意将该笔收入赠与好友丙。

乙的行为()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6.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他为失踪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7.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8.债权人提出请求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提出对抗,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属于()A.支配权B.形成权C.抗辩权D.请求权9.张某被李某打伤,张某向李某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10.下列选项中,只能为动产物权的是()A.所有权 B.抵押权 C.用益物权 D.留置权11.王某将一幅字画交付给赵某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赵某对该幅字画的占有是()A.无权占有B.有权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添附的是()A.附合B.加工C.混合D.占有13.甲为某村农民,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甲的宅基地。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民法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民事权利?A. 选举权B. 受教育权C. 财产所有权D. 劳动权答案:C解析: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或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等。

选举权、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属于民事权利范畴。

2.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有重大误解B. 行为人有轻微误解C. 行为人故意隐瞒事实D. 行为人受到胁迫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

重大误解可能导致行为可撤销,但不一定无效。

轻微误解通常不足以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A.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B.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未到期债务C.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同一种类的债务D.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不同种类的债务答案:A C解析:抵销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相互负有债务,且债务种类相同,可以相互抵消的情形。

未到期债务不能主张抵销,不同种类的债务也不能直接抵销。

2. 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侵权行为?A.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B. 过失损害他人财产C. 正当防卫D. 紧急避险答案:A B解析:侵权行为是指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三、简答题1. 简述民法中的代理制度。

答案:民法中的代理制度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制度。

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显名代理需要明确表示代理关系,隐名代理则不需要。

2. 什么是不当得利?答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他人财产或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的行为。

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有返还义务,应当返还所得的财产或利益。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

到期后,甲未归还借款,乙多次催讨未果。

两年后,乙发现甲已将财产转移给其儿子丙,且丙明知甲欠债。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5(2007年)(一)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

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司法考试题库/kcnet770/应当不会传播过来。

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

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91-93题。

9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答案:CD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仅仅是该市的B乡发生了鸡瘟,A 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条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

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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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考试历年真题之2011年民法多选题2014-07-23 15:10 【大中小】【我要纠错】51.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

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

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

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1题)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

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答案】BD【考点】建设工程合同【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下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建筑工程被违法转包、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应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将其驳回。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法院可以(而非应当)追加转包人乙公司和分包人丙公司作为本案的当事人。

52.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

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

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

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

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

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2题)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答案】ABC【考点】共同共有、宣告失踪、诉讼代理人【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可知,甲与丙在婚姻后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B说法错误。

丙是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其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而非是继承权。

因此,不能因其未尽妻子的责任与义务就剥夺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

选项C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

本题中,甲乙的子女与丙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丙失踪。

选项D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题中,甲因中风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子女可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参与其与丙的离婚诉讼。

53.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3题)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

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

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

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

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

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D.甲患癌症,其妻乙和医院均对甲隐瞒其病情。

经与乙协商,甲投保人身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乙。

保险公司有权以乙欺诈为由撤销合同【答案】CD【考点】意思表示、可撤销民事行为【解析】选项A错误。

《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据此可知,甲在购买电视机时不存在重大误解,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选项B错误。

《婚姻法》中虽然规定了撤销婚姻的情况,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因胁迫而结婚的,才可以主张撤销婚姻,受欺诈而结婚的,不属于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选项C正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据此可知,丁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债权人乙签订的保证合同,其有权以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选项D正确。

甲患癌症,对自己的病情不知,但是其妻乙明知,乙向保险公司隐瞒甲的病情构成欺诈,保险公司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该保险合同。

5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

”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

”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4题)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答案】ABC【考点】保证的效力【解析】选项A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

丙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范围,丙公司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8万元)对甲公司行使追偿权。

选项B正确。

本题中,乙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甲公司对乙公司交付的价值2万元的“硫磺熏蒸菊花茶”享有抗辩权,即对该部分价款可以不予支付。

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乙公司支付了该2万元价款的,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C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若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享有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其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D错误。

若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的,则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55.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

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

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5题)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答案】BD【考点】物权变动、善意取得【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李某所有,因此,李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注意:本题设置不严谨,没有考虑到判决之日与生效之日有一段时间间接。

法院是在2月1日宣判的,并没有说明此判决是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因此,当然的将判决之日2月1日确定为判决生效之日是不严谨的。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

张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

王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56.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多选第56题)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答案】BCD【考点】共有【解析】选项A错误。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选项B正确。

《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选项C正确。

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但并不是说双方共有的任何一件物品都必须双方共同处分才有效,而是说对于那些价值较大或重要的物品必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处分才有效。

因此,对于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选项D正确。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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