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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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和景观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工程内容
绿化工程主要有常绿及落叶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花卉及藤本、草坪、中央分隔带花盆等形式,景观工程有文化柱、景观石等。主要对绿化的基本要素,诸如播种材料、种植材料的品种、品系、产地、种子发芽率、施工工艺以及对土壤的要求等进行控制。
二、具体要求
1、公路绿化工程要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在实施绿化工程若干天前,制定出详细的施工计划,说明栽种位置、种植范围和植物种类等,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在公路建设期过程中,要尽量保护道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植被不受破坏。若因修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植被,则必须在拆除临时工程时同时等量予以恢复。
3、在绿化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必须要有满足需要的园林专业工程师作为技术指导,在技术上指导全部绿化工程。
4、绿化工程测量仪器和检测设备必须在近期(开工之前)配备齐全并联系地市级以上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绿化合同项目经理部配备仪器设备有:土壤分析仪、测距仪、水准仪、经纬仪、钢尺、皮尺、标杆等,上述仪器设备相应的驻地办也必须配备齐全。
5、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保证苗木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3%以上。
三、施工单位应提拱的技术资料
(1)在实施绿化工程14天前,制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说明栽种位置、种植范围和植物种类等,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苗木成活保证措施
(3)大树移植组织计划
(4)养护计划
(5)苗木检疫报告单
(6)隐蔽工程检测记录,包括(种植穴、种植本槽、改良土壤、基肥等)
(7)苗木检验记录(高度、胸径、病虫害、树形、土球、分枝等)
(8)播种材料的发芽率试验报告单
(9)苗木种植的定点放线报告单
(10)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进场计划
三、施工技术要求
在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土壤化验。
1、土壤的整理
(1)表层30cm土壤要过筛,最大粒径不超过5mm。
(2)
植被层土壤不应含有重金属、机油和其它影响植物生长的成分,乔木的树穴不能有任何建筑垃圾。
2、改良用土壤及基肥
地表面的土壤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须进行土壤改良或换土处理。以下适用现场土壤达不到设计要求或不能完成满足植物生长要求的情况。
(1)基肥:所有栽植场地必须下基肥,用于增加土壤肥力。
(2)基肥的种类:基肥必须采用有机肥,按当地情况选定,但必须有良好的理化性质,全面丰富的植物营养成分,并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
(3)基肥厚度:一般为树穴深度的1/3-1/4。片植花灌木、草本花卉应不少于5cm,草坪为3cm。
(4)基肥的其它要求:基肥要完全腐熟、晒干、碾碎并过筛;必须无严重的异味。
(5)新技术的应用:应用化学固土剂对路堑边坡松散砂土和膨胀土进行处理,起到防治风蚀和水蚀的效果。
3、场地整理与整平
(1)场地整理:要清除栽植土壤50cm内所有的杂物,垃圾及不利于植物生长的土壤,不良土壤包括强酸、强碱性土壤、重粘土、沙土、盐土。
(2)设计有要求进行地形处理的场地,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处理。
(3)场地整平:应将30cm内土壤按上述要求处理,每平方米的平整高差不超过5cm,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坡度。
4、定点与放线
(1)乔本的定点与放线
a、孤植树或单植树:要完全按设计图纸进行定位,其允许偏差为3cm。
b、群植树:要符合设计所在位置,允许偏差10cm。
C、群植树定点配植:按园林设计原则一般为3、5、7珠进行配植,所植树高度应在中心桩上标明。
d、所有乔木的定点都应标明中心位置,要注明所植树木名称及树木规格。
(2)种植槽放线
a、规则式种植槽要严格按图纸大样进行放线,位置偏差不超过3cm。种植槽式样与图纸完全一致;同时线条必须流畅。
b、自然式种植槽:其边线允许偏差5cm,但位置和式样应和图纸相符。
c、种植槽的边线要标识清晰。
d、行道树的定点位置必须正确无误,定位轴线偏差不超过1cm;若遇障碍物影响时,允许在定位轴线上纵向偏移。纵向偏移不超过30cm,若超出此范围,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e、树阵的定点放线,必须正确无误,其横纵定位线上的偏差不超过1cm。
5、种植穴和种植槽的开挖
(1)种植穴
a种植穴的做法:植物带土为球状的,要挖成圆桶形;植物带土为方形的,要挖成方形;其穴壁必须直上直下,不得放坡
b、种植穴的大小: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与验收规范》(CJJ/T82-99)表6.0.3-2,表6.0.3-3,表6.0.3-4。规范中无明确规定的,每边要比土球(台)大30cm左右。
(2)种植槽
a、种植槽的做法:种植槽应挖成长方形,宽度及深度应一致,其穴壁必须直上直下。
b、种植槽的规格: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与验收规范》(CJJ/T82-99)表6.0.3-5。若规定中无具体规定的,宽度要比土球或根系大10cm。
6、种植与修剪
(1)种植
a、根系修剪:应剪除劈根、病虫根、过长根。
b、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要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除枝条1/5-1/3。
c、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灌木干径10cm以上的树木,疏枝应保持原有树形,对干径5-10cm的树木选留主干上的3个以上侧枝,保持原树形进行短截。
d、常绿乔木一般不做修剪,如确需修剪,要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
e、常绿针叶树的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轮生枝和下垂枝、交叉枝要及时剪除。
f、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c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保持树冠原型。
g、应用容器育苗方法时,营养钵应采用环保无污染、可分解的秸秆材料等制成,移栽时可同时将营养钵植入种植穴和种植槽。
h、珍贵树种的树冠宜少量疏剪。
(2)乔、灌木的树植
a、树植深度:灌木、常绿树应保持原种植深度,一般在根茎下部5cm;杨柳树可适当深埋,一般在根茎部下30cm;国槐宜浅埋,一般在根茎部下20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