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爱心超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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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领巾爱心超市”物品的管理、接收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发挥区“红领巾爱心超市”的爱心功能,引导我区广大少先队员参与“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勤俭节约”的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区属公(民)办中小学校贫困学生的学习,继续发挥“红领巾爱心超市”爱心实践阵地的功能,现将本学年“红领巾爱心超市”物品的管理、接收和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共同成长”为主题,开展“学雷锋活动月——红领巾手拉手”活动
1、各校以自愿为原则组织队员向“红领巾爱心超市”捐献物品;
2、“红领巾爱心超市”捐献的物品以新的学习用品、图书、益智玩具、体育用品或八成新以上的相关物品为主,生活用品要求为全新;捐赠的物品一律要求干净整洁,并按类别打包;
3、区属公办中、小学校的学生可把自愿捐赠的物品直接交就读校少先队大队部;少先队大队要认真做好原始捐赠物品的登记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将学生捐献的物品清单及物品打包送到思明区青少年宫。
4、3月下旬思明区少工委拟组织全区大型义卖活动,请各校少先队积极做好义卖活动前期筹备及宣传工作。号召本校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活动,自愿捐献家庭闲置生活用品(要求8成新以上),用实际行动来参与绿色低碳生活,认真设计好义卖摊位,通过义卖,将卖款项捐赠到红领巾爱心超市,来帮助我区的贫困学生。
二、认真做好贫困学生的申请、报送、物品领取工作
1、各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在校学生数1%的比例每月推荐一批受助学生;
2、每月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填写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受助学生推荐表并于前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区少工委,可发电子邮件,邮箱地址:smqsgw@,传真:2022086;请各校未及时报送推荐表而影响学生领物者,由学校自行向学生作出解释。(备注:2011年3月份的领取工作从3月12日开始,请各校在3月10日前将名单发至邮箱)
3、每月学校要向受资助学生发放通知,要求家长负责学生接送及安全工作;
4、采用集中领取的办法,开放时间:2011年3月—7月,2011年9月—2012年1月。中学、民办小学的学生请于当月单周六领取,公办小学的学生请于当月双周周六领取,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领取地点:古楼北里68号前埔南区小学内;乘车路线:(轮渡发车)503、28、509、30A,(火车站发车)28、19A,南区一里站下车。
附件:1、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受助学生推荐表
2、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领物券
思明区教育局思明区少工委
2011年3月2日
附件1:
思明区“红领巾爱心超市”受助学生推荐表学校(公章):二0一一年月份
思明区少工委印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