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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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在船长、大副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按大副指示管理货物装卸。

2.负责管理全船救生、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将其登记入册;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开航前按大副指示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任务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张挂有关救生、消防的规章和图表;及时向新到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3.负责管理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持清洁、完整,及时更换淡水、食品和电池,使其处于有效的使用状态,保持各种救生信号在有效期内(属二副管理的除外)。

4.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火警报警装置的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换剂并做好记录,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救生、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保养、维修、更新、添置和厂修的申报。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保养计划和修理项目;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监修和验收工作;完成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

6.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须在驾驶台工作。

7.航行时值0800~1200/2000~2400班。航行中晚餐时,替换大副值班,大副用餐不超过半小时。二副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二副职务。

二、开航准备职责

1.根据船员调动情况,重新填写“船舶应变部署表”,交船长签署并布置实施;检查每位人员居住处的应变任务卡(俗称“床头卡”)、“训练手册”、救生衣是否齐全、合格并放置在规定位置;人员变动应重新配置应变任务卡。

2.确保救生艇内空气箱密封、属具齐全,食品和淡水充足且在有效期内,吊艇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3.检查救生筏和降落装置是否正常,救生圈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自亮浮灯及救生绳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灭火系统、警铃系统是否正常;所有风筒的档风闸是否活络;所有消防栓是否活络,水龙带等是否放置在规定位置;固定灭火系统及其控制设施、管路是否正常可用;所有可携式灭火机是否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5.将开航准备情况向船长报告。

三、救生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做好救生艇和吊艇装置的养护检查,熟练掌握放艇、操艇技能。放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放艇须经港口当局批准,除演习、操练和紧急救助外,不得随意动用救生艇。紧急救助时,机动艇不应少于5人,非机动艇不应少于7人,航行中放艇,随艇下的人员不多于3人。

1.救生艇管理:

1)艇身油漆和艇名、船籍港、艇号、定员、规格等标志应保持清洁,色泽鲜明。艇内应保持清洁无异物、干燥,不得在救生艇操作区域及其附近堆放影响救生艇起落的杂物;

2)艇内属具备品按《国际救生设备(ISA)规范》配足、配齐并每周检查;除救生艇电台、VHF R/T、雷达应答器存放在驾驶台,其它所有艇用物品均应放进艇内并系固,严禁移作它用;淡水容器应定期清洗换水,食品保持在有效期内。严寒时做好淡水饮用箱和磁罗经的防冻工作;

3)吊艇架、滑车、卸扣等的活动部分和钢索应经常加油,各类绳索尤其是吊艇缆,平

时应用帆布罩盖,避免裸露,发现磨损、腐蚀应及时调换;

4)机动艇内机电装置由轮机部负责管理,定期试车并记入轮机日志,三副认为救生艇机电状况不正常应告知船长。

2.救生筏管理:救生筏和静水力释放器须每年送海事局认可的筏站检验并取得相应证书。搬运时须捆好,放上筏架后应剪除筏壳捆扎带,用专用绳索连接静水力释放器将筏体固定于筏架上,应将充气拉绳末端系固在筏架上。

3.救生圈及救生衣管理:

1)按规定配备和放置救生圈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油漆和船名、船籍港等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晰。大风浪中航行时,临时加绑不应妨碍紧急取用,风浪过后及时恢复原状。

2)救生衣按船上最多人数配备每人一件并留有一定量的机动数。另外,在驾驶室、机舱、电台等相关工作场所应按经常值班人数配置足够的救生衣,客船、油船上还应在救生艇、筏附近和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附近设置救生衣箱,救生衣箱应有醒目标志。三副应定期检查船员房间内的救生衣,保持清洁干燥,置于固定易取地点。若有受潮污损应予晾晒或更新;

4.培训及其他要求:

1)三副应向新上船人员讲解救生设备基本知识,本船救生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交代清楚应变岗位的具体职责;

2)定期检查在公共场所是否张贴妥求救信号使用图解、救生艇、筏操作规程和施放说明图解,以及救生衣正确穿着方法图解;

3)抛绳枪应按规定配备并检查有效期,救生软梯应符合安全要求。

四、消防设备管理职责

三副专项负责管理消防设备,保持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1.各种消防器材应保持色泽鲜明醒目,放置地点有明显的标志且高度适宜,便于取用。

2.负责管理并能熟练地操作固定式蒸汽、C02、大型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主、辅机扫气箱所属除外——属轮机部),熟悉其性能及用途,保持其管系、阀门畅通有效和分路阀铭牌标志清晰。

3.各种手提式灭火机,应按规定检查、养护和换剂,保持喷口清洁畅通并注明检查和换剂日期。

4.大型CO2灭火系统控制室的门口应配置应急钥匙,室内气瓶应紧固不能移动,室内禁止堆放和悬挂杂物,以免影响操作,拉索导向滑轮应定期加油润滑,所有阀门必须经常保持活络。CO2气瓶(包括手提式)一般每2年应称重和做管路畅通试验,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若称重低于标准的90%,应及时充装,搬运时必须盖紧瓶盖。C02室应有该系统的管系分布路径和阀门的控制及操作示意说明图,还应有三副制定、船长批准的操作规程和各舱室灭火所需瓶数的说明;各气瓶编号、管系阀门和其他各种属具的标志,应和示意说明图相一致。

5.消防水管系的各阀门应保持活络,阀门周围不应堆放杂物,装甲板货时,应注意留有安装水龙和开关阀门的足够空位。

6.每航次开航前和消防演习时,对应急消防泵进行出水试验,有缺陷应及时修复。冬天应检查甲板管路残水是否放尽,避免冻裂。

五、救生消防图表及规章

三副应布置:

1.全船救生消防系统、设备、器材布置总图(包括防火控制图)。

2.船舶应变部署表,应变任务卡。

3.训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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