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违法行为分析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分析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分析导言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教师的行为却偏离了师德师风的底线,给教育事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依据,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案例概述案例一:某中学教师在课堂上不认真备课,敷衍教学,导致学生学习成绩下降,被学校警告处理。
案例二:某小学教师在工作时间内频繁使用手机,不履行教学职责,被学校严肃处理。
案例三:某教师因个人恩怨,对 students进行体罚和侮辱,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案例四:某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取财物,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分析该案例中的教师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没有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导致学生学习成绩下降。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进程,也对学生的未来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案例反映出一些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缺乏关注。
(二)案例二分析该案例中的教师在工作时间内频繁使用手机,忽视了教学职责。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课堂教学质量,也损害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
此案例提示我们,教师应当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案例三分析该案例中的教师因个人恩怨对学生进行体罚和侮辱,严重违反了师德师风底线。
这种行为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
此案例警示我们,教师应当以爱心和耐心对待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四)案例四分析该案例中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取财物,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权益,也破坏了教育公平和教育环境。
此案例告诉我们,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
三、对策和建议(一)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和重视。
通过定期组织师德师风培训和讲座,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职业操守。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及其原因和治理对策 (发)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原因和治理对策通常在人们的观念中认为在政治经济领域中腐败现象是最为严重而对于教育领域这片的神圣的净土人们很少关注其腐败的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向教育领域出现的腐败现象。
一、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教师这个职业被认为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圣神的职业,教育领域也被人们认为是一块净土。
对于腐败问题,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聚集在政治经济领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领域的各种腐败、违法问题日益显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教育领域的乱收费、贪污、受贿、师德腐败等问题的频频报道,让人们开始转向了教育领域,教育领域里的腐败现象也日益显现。
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是教育乱收费,认为教育部门把九年义务教育变成充满铜臭的商业活动。
教育领域腐败是指掌握教育行政权力和教育资源管理与使用的人,进行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等败坏教育声誉、影响教育效果的行为。
其显著的特征就是利用职权维护和谋取私利。
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权力腐败、管理腐败、教学腐败和学术腐败这四个方面:(一)权力腐败。
腐败是权力的附庸,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腐败的,腐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必须掌握一定的公共管理权力。
二是公共权力非公共使用,而是变为谋取私立的工具。
三是权力的使用违背基本的社会主义政治、道德原则。
四是侵占、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教育腐败实质上就是一种权力腐败。
如:网友曝光一农村中学校长受贿账单一位校长在短短的2年时间内,共31次,共计收受贿赂186825元。
中国央视教育频道也发过专版,谈及“贪污受贿包情妇,中小学校长趋利致教育腐败”的话题,详述了中小学校长腐败六大案例,其敛财手段和贪腐程度发人深思。
2010 年 5 月10 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2009 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一例便是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受贿案。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师德师风违规行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教育规范的行为。
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虐待学生,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言语侮辱、精神压迫等行为,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2. 不尊重学生人格,教师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歧视等行为,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
3. 徇私舞弊,教师在考试、评比、选拔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为特定学生谋取私利,或者对特定学生进行不公平对待。
4. 怠于职守,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消极,不认真备课、批改作业,甚至玩忽职守。
5. 不良生活习惯,教师在校园内从事赌博、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对学生产生不良示范作用。
以上仅是一些典型的师德师风违规行为案例,实际上还有很多
其他形式的违规行为。
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和引路人,应当时刻以
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做学生的榜样。
师德师风
建设事关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应该
严肃对待,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全体教师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心得1根据教育局与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下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第一、教师要严格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从社会期望来看,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社会责任要远重于其他职业。
世界各国都对教师的职业行为都提出更高的伦理道德要求,设定师德红线也是许多重视教育的国家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二、教师要以德为本,身正为范教学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影响力的大小,而教师的影响力主要由品格因素、才能因素、知识因素和情感因素组成。
身教重于言教,因为教师职业的示范性极其重要,所以要求自己必须时时、处处用模范的言行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
作为教师的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活泼天真的孩子,我们对待孩子时要怀着一颗真诚的爱心,要把学生当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关心、呵护。
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美德,教师应当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学生,绝不能厚此薄彼。
尤其是对于有缺点或犯了错误的学生,一定要和风细雨,要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细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信心,多一点爱心……遇事一定要冷静,保持平常心。
作为教师,要满腔热忱地帮助学生,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教师要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就更加困难。
据报载:去年的全国劳模、北师大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教师对学生的爱,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只讲付出不求回报、无私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爱,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
这种爱是极其神圣纯真的。
这种圣洁的爱是教师培桃育李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真情友谊,就会“亲其师、敬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书育人就实现了其根本功能。
案例分析
【案例1】罗彩霞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人,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及身份证被盗用造成2009年本该毕业的她无法毕业,成为新闻热议的话题。
2004年高考后,考了514分(没有达到湖南省当年531分的二本录取分数线)的她,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录取。
命运由此发生转折,罗彩霞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王佳俊顺利毕业。
而本应今年毕业的罗彩霞却不得不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王佳俊的学籍、党籍、户籍被注销、工作被开除。
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涉嫌犯罪,已被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问:1、学校撤销王家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合理?2、班主任张文迪对其参与该案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教育法律责任?3、分析王峥嵘的犯罪构成。
4、罗应该如何主张及维护自己的权力?【答案要点】: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第38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 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学校可据此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从本案介绍和纪委的处理来看 张文迪参与了该高招舞弊案 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给予留党查看一年和降级处分。
3、有伪造、变造的直接故意和行为 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4、罗彩霞可以姓名权受到侵害而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侵权之诉 要求赔偿。
但不能以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提起侵权之诉 因为该“司法解释”在2008年已被停止。
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力。
【案例2】某大学严某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将几篇英文作文写在小纸片上并带进考场,并自行选择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坐下。
监考老师甲提前15分钟来到考场,要求学生入座后就径直发放试卷,未核对和进行相关检查。
教师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
教师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教师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一、教师廉洁风险点及表现形式教师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之一,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个人利益诱惑、职业压力等原因,教师廉洁风险逐渐凸显。
教师廉洁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受贿赂:一些教师利用职权之便,收受家长或学生的财物,以换取特殊待遇或提高学生的成绩。
2. 违规补课:一些教师在校外接受学生家长的补课要求,并收取高额费用,侵害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3. 考试舞弊:一些教师为了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允许或参与考试作弊行为,破坏公平和公正的考试环境。
4. 私下收费:一些教师在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职务时,要求学生交纳额外的费用,违反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
5. 教材乱收费:一些教师利用自主选择教材的权力,与教材出版社勾结,获取非法收益。
防控措施:为了保持教师队伍的廉洁和专业素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廉洁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 强化教师教育:加强与廉政教育相关的师资培训和学科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廉洁意识。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廉洁监管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廉洁行为基本准则和标准。
3.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教师廉洁风险的监测与评估体系,通过随机抽查、业绩考核等手段,加大对教师廉洁行为的监督力度。
4.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廉洁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教师廉洁风险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对举报者保护其合法权益。
5. 强化惩处力度:对违规违纪的教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落实纪律处分措施,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惩处。
二、教师廉洁风险防控实践案例分析为了更深入了解教师廉洁风险防控的实践案例,以下将介绍两个案例。
1. 某中学教师收受贿赂案例:该中学一位数学教师利用自己的辅导能力,以提高学生成绩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财物。
该案例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教师收受钱财或礼品,并在学生考试中给予其额外分数的特殊待遇。
分析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及对策
分析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及对策教师是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职业群体,承担着培养学生、传承知识等重要使命。
然而,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教师队伍的形象与信誉,给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本文将分析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成因,并提出一些对策以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
一、宏观因素1.1 教育环境不健全现阶段,教育环境的恶化是导致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教育评价体系单一、推崇功利化教育观念、追求升学率等不利因素,使得教师为了应对考试和评价压力,不得不追求成绩,进而可能出现一些道德失范行为。
1.2 社会价值观变迁社会价值观的转变也是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之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个人主义的观念抬头,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期待也发生了变化。
这些变化使得一些教师追求个人利益,忽视了教育事业的公益性质,从而导致职业道德失范。
二、微观因素2.1 利益诱惑个别教师因自身经济状况不稳定或贪图私利,往往会被外界利益诱惑所迷惑,从而产生违法违纪、腐败行为。
例如,接受家长的贿赂,违规提供特殊关照,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2.2 自身素质欠缺一些教师自身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不够,在面对复杂的教育场景时无法应对,从而产生失控或失范的现象。
这些教师可能缺乏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的创新意识,缺乏对学生情感的关怀等。
三、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教师职业道德失范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3.1 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应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加强师德监督和考核。
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不仅包括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还要注重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评价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激励,提高教师的道德意识与职业动力。
3.2 推进教育改革应推进教育改革,改变当前单一的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模式。
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的教育观念,鼓励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减少对分数和升学的过于追求,从而缓解教师面临的压力。
3.3 强化教育法制建设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行,让教师知法守法。
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分析三篇
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分析三篇篇一: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分析【案情】原告:张某,11岁,原是某市附属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张某,原告之父。
被告:某市附属小学。
第三人:苗某,某市附属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张某原是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苗某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
苗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3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
XX年某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场地玩耍,苗某追过去用手拽住张的红领巾推搡,并打其一拳。
张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
经送该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市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
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655.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
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原告的代理人向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038.68元。
该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室鉴定,鉴定结论为:原告在治疗期间用药基本合理,可以去外地治疗,无法认定原告被打前是否有心脏病存在;解除精神刺激因素后,不会出现后遗症等。
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苗某在任课期间先后3次对原告张某进行体罚,致使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
苗某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负责,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的证据,其辨称理由不成立。
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
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第46条、第47条规定决定如下: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3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59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件。
教师常见的违法行为
教师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教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1.教师超标准教学,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损害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义务教育的教学内容的难度和强度一定要符合儿童、少年的年龄特征,不能超过大多数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所能达到的程度。
为此,国家专门制定和颁发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各科教学做了明确规定。
但在具体教学中,个别教师对学生进行超标准教学。
这样,不但教学目的不能很好实现,反而会出现教学意外事故,损害学生的身心发展。
江苏省宝庄县某镇中小学四年级三班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在教学中因怕麻烦,没有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教学器材,擅自决定用板凳代替正规体育器材来主学生进行障碍跑。
造成学生高坚当场摔倒在地,受伤较重有能行走,经诊断为:膝关节十字韧带断裂,胫骨平台撒裂性骨折。
2.教师擅离课堂,随意停课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然而个别中小学教师不忠于职责,没有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随便停止上课,扰乱了教学秩序。
黑龙江友谊农场某队小学的教师在上课时间打麻将,并指派学生轮流站岗放哨。
这所小学长期以来管理十分松散。
据了解,只要工作时间教师凑够人手,就至少有两个班级因教师打麻将而停课,出现了教师在办公室里打麻将、学生没课上的现象。
更令人气愤的是,为防止校长突然出现,教师们在打麻将时竟指派轮流站岗放哨。
这些教师随便停课打麻将,不认真教学,扰乱了教学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误人子弟,给学生身心发带来不良影响。
3.教师偷取、泄露考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并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个别教师由于不能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扰乱了教学秩序,降低了教学质量。
教师常见的不当教学行为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一)
教师常见的不当教学行为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一)林传忠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
教师是通过具体的教学行为来完成对学生学习过程组织、指导的。
教师具体教学行为是教学理念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效果。
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却常见教师不当的教学行为,这些不当的教学行为严重影响着课堂教学效益。
为此,分析教师不当教学行为并提出解决对策,对教师改进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一、课堂提问不当行为分析及解决对策1.课堂提问不当行为之一:提出问题后,一有学生举手就请学生回答。
现象:教师提出问题之后,一有学生举手,老师便请这位学生回答问题,所有同学便听这位学生回答,教师根据这位学生回答组织接下来的教学。
分析与对策:教师提出问题是为了激发学生思维,引发学生思考,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教师的教学对象是全体学生,而不是个别学生。
每个班上都有少数思维敏捷的学生,常常能在教师提出问题之后或是很短时间里,就能知道答案,此时让举手的学生回答问题,是无效的教学行为。
因为:一是这个问题对举手的学生而言不是问题,所以不具备思考价值;二是这个问题大部分学生还没有进行有效思考,就中断了思考过程,所以这个提问及回答的教学过程无效。
为此,教师提出问题之后,切不可一有学生举手就让其作答,而是要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及本班学生的思维具体情况,给足时间,让全体学生的思维都能参与其中。
提出问题的本意就是要让全体学生参与思考,虽然思考时间到了,还可能有学生思考不出结果,但这并不影响学生思维的发展。
因为在思考的过程中,学生会调动已有知识经验及思维策略参与思考之中,这个过程才是最有价值的。
2.课堂提问不当行为之二:提问是为了得出答案。
现象:教师提问之后,教师请学生进行回答,当学生回答的结果不是正确答案时,教师再请另一位学生回答,直到得出正确答案为止。
然后就转入下一个内容的学习了。
分析与对策:以上现象可以清楚地看出,教师提出问题之后,心中只有正确答案,置学生的思维于不顾,提问的价值窄化成只为寻求正确的答案。
教育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案例1 “读书是为挣大钱娶美女”尹建庭1996年12月20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为株洲市第二中学在聘语文高级教师。
在他撰写的《入学教育课》论文中,提出了“读书考大学,是为了自己,不是别人。
读书增强了自己的本领,提高了自己的资本,将来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挣下大把的钱,从而有一个美好的个人生活,比如生活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羡好,事业辉煌,甚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
所以,我强调读书是为了自己”的观点。
该论文曾被株洲市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评为小组二等奖。
一家媒体刊登了批评尹建庭“读书是为挣钱娶美女”论文观点的文章,引起社会上广泛的关注和争论。
(尹健庭:我们有统一的教育理念,也要有独立的教育理念。
但这个理念它一定是要正确的,学生无论撞到什么样的老师都能得到很好的培养,就足够了。
2006年7月他作客搜狐聊天实录)不应该在课堂上明目张胆的这样讲⑵、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指公民有受教育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的不同或差别而受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案例2:.某高校市实行学年学分制的学校,其制定的“淘汰制”规定:无论考核课程的成绩积点高低或者是否及格,每班学习成绩排列在最后5%之内的学生均将被列为“淘汰”对象。
列为“淘汰”对象的学生,允许交纳一定的费用后跟班继续学习,如果这些学生在下学年度仍位居最后5%之内,则实行“淘汰”――被勒令退学。
在实施“淘汰制”规定之后,好多学生感到压力很大,都认真学习,希望不被列入“淘汰”对象。
已被列入“淘汰”对象的学生,在下半年度所修读的课程经努力均取得及格以上,但分数不高,积分偏低,仍摆脱不了名列最感后5%之内,最终同样被学校勒令退学。
对此,学生议论纷纷,认为学校这个规定不合理,应当修改或废止,但学校管理部门无动于衷。
试分析学校的做法的违法之处。
包括:起点、过程、终点三个环节,也就是在入学、就学、学业成绩三个方面的平等。
教师法案例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案例《教师法》的实施就是使教师法在实际活动中产生法律效力。
下面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来明确教育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以提高教师维权意识和增强教师依法规范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能力。
一、侮辱、殴打、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8—1〕校长履行管理职责被打伤某小学校长王某,曾因该校教师袁某调离时带走了公物,按学校管理规定,对袁作出扣工资25.50元的处理。
袁的夫兄曾某道听途说,不辨是非,先后四次对王校长进行威胁,多方寻衅。
在此之后,王路过曾家附近,曾某再次上前侮辱,并喊来10多个家人将王围住大打出手,王当即被打得鼻子出血,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过路群众再三劝阻,曾某等人才住手,扬长而去。
王被送进卫生院,经抢救两个小时后才苏醒,后又转区、市医院治疗37天,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4000元。
后经市级法医所鉴定王校长的伤势为:脑震荡,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现有脑外伤综合症,影响工作。
这是一起本校教师勾结他人殴打校长的事件。
王校长按本校规定严格管理,扣了袁某的部分工资以抵偿他带走学校公物所造成的损失,是完全正确的。
社会舆论与法律对王校长的行为应该予以坚决支持。
在本案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对曾某及其家人责令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校长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违法者赔偿损失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8—2〕教师受到学生家长侮辱、殴打,怎么办?段某,41岁,系某小学四年级一班的班主任。
2003年10月的一天,段某班上的学生侯某放学后在校园里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打闹,并相互投掷石块。
结果,侯某不小心打坏了学校大礼堂的一块玻璃。
第二天早晨,段某批评了侯某,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做了检查,并决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侯某赔偿被打坏的玻璃。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案例一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案情】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
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
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
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
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
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
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你有哪些启示?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
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 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在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涉及到了教师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方面的具体要求。
这些准则的公布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包括了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违背师德师风、违背职业道德、违背教书育人初心、违背教书育人宗旨、违反教师职责、违法行为、违规经商、涉嫌犯罪等十个方面。
这些准则的公布对于维护教师职业的稳重性和权威性,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这十项准则,我将从多个角度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期能够更全面、深刻的了解这些违规行为对教育事业的不良影响,以及规范教师行为的重要性。
典型案例一: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在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是其中一项。
这主要指的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法违纪,不履行法定职责,严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典型案例中,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违反了课程教学计划,擅自安排课外培训班,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还损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
在应对这类违规行为时,我们需要从根本上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师违规违纪处理机制,依法、公正地处理违规行为。
也需要强化教师教育培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这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典型案例二:违反师德师风另一项典型案例是违反师德师风。
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涉及教师的言行举止、职业素养和社会形象等方方面面。
典型案例中,某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言行举止不端,不尊重学生人格,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氛围。
这种行为违背了教师应有的职业精神和道德风范,损害了教师的形象和信誉。
要惩治和规范这类违规行为,既需要从制度上加强规范,也需要从个人素养上加强培养。
小学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分析(4则)
小学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分析(4则)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文规定,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此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也都有同样精神的条款,可时至今日,体罚、甚至严重体罚学生的事件在一些中小学校仍时有发生。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小学体罚学生现象的屡禁不止?怎样才能有效地制止并最终消除这一不良现象呢?本文选取四则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以探求这个现象内后的原因,希望能找到有效办法消除这一不良现象。
一、案例四则案例一:某位小学六年级数学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每次考试之后,都会将成绩下降幅度较大的同学叫起来进行体罚,体罚的方式为拧学生上臂内侧最嫩的皮肤,并且十分有技巧,先将薄薄的一层皮揪起,再使劲向旁边旋转,直到拧青为止。
案例二:2000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陕西澄城县庄头乡柳池小学某班级上第三节数学课,班主任李某检查作业时发现,她星期五中午布置的56道数学应用题,班上有8名同学未完成,于是,这些同学被老师叫上讲台站成一排,让做完作业的18名同学上去,每人打这8名同学10个耳光,挨了180记耳光之后,这8名二年级的小学生都哭了,脸也被打得肿起来,8名被打同学中,有3名男生,5名女生,其中部分孩子因为疼痛和羞愧下午没有去上课。
案例三:2000年4月3日,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小学六一班的学生正在上早自习,一位任课老师来到班上检查学生作业,当他发现学生张某及另外两名学生没完成作业时,便将三名学生叫到黑板前罚站,好动的张某与坐在第二排的一名同学用粉笔头互相打闹,这位老师一怒之下便上前连扇张某几巴掌,张某被扇倒在地,当场口吐白沫,昏迷不醒,该老师认定其有意装死,火气更大,抓着头发将张某拎起又狠狠扇了他两个耳光,张某又一次栽倒在地,从此无法起来,晚上9时,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四:2003年4月12日,重庆市某学校学生丁婷(化名)因未按时到校,被其班主任汪宗惠用木板打了,还被当着某同学的面讲:“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心得体会(7篇)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心得体会(7篇)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心得体会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心得体会(精选7篇)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
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心得体会(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对学生进行罚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件,给我们教师队伍很大的震撼。
让我进入了深刻的思考。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师德问题也逐渐突现出来。
像有些学校单纯强调升学率,把教学成绩作为衡量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尺,只重视教学,忽视了对教师自身师德的要求,对本校在师德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及时制止。
久而久之,一些教师在职业道德上的要求越来越低,粗暴的教育方式和对学生的体罚渐渐地就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另外有些个别从业教师本身就存在着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问题,如品行不良、利欲熏心、侮辱学生等。
这些极少数教师所表现出的师德之低下、法律意识之淡薄,让人触目惊心。
这在学生和家长之中造成极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声誉。
在孩子内心中教师是他们的榜样和楷模,也是孩子们的父母。
他们把信赖交给了我们,我们应该爱他们,给他们安全,给他们爱。
怎么能去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我们应该做的是义不容辞的保护学生。
“敬业”与“XXX”是教师师德的核心。
一个教师是否XXX,是师德最集中的表现。
教师在爱生方面主要表现为:从多方面去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只是从研究上,而是从思想、研究、生活的各个方面;非常重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注意恭敬学生的人格;强调对每一个学生负责;重视激起学生的朝上进步心;严格要求学生,严也是爱,做到严而有度。
首先要热爱学生,这是师德的核心。
只要爱学生,才能爱教育事业,才能做好教育事业,也只有爱学生,才能了解学生,恭敬学生,信任学生,才能激起学生的潜能。
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而又一直贯穿在整个师生交流当中。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
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
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
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
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
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
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
教师课堂教学中的违法问题及其对策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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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chengyujiaoxue
课程与教学
价的拳头项目。近年来更发展到用 “一 本率” 、 “重高率”来衡量一个教师或 学校的好坏。以分数和升学率论“英 雄” 。 于是分数质量左右了学校的评价, 扭曲了教师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心 理,必然左右教师的教育行为,恨铁 不成钢,师生关系严重对立,教师们 只能以野蛮的教学方式来换取教学成 绩的片面提高。 四是受不正之风影响。社会上的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的价值趋向盛行,社会公德受到不同 程度的沦丧,部分教师自身的人生理 想过于实际,重视实惠。从而导致教 师精神空虚,欲念膨胀,把手伸向自 己的教育对象或家长。向学生家长借 钱不还或是把大量精力用于有偿家教。 五是教师法制教育没有实效。国 家在对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的教师惩处方面没有法规标准,导致 师德教育只是说说就了事,对于违反 规定的教师惩罚力度较轻,没有触及 到教师心灵深处及自身利益,教师教 育没有明显的效果。在创建教师团队 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反复教育 不改或者违法较为严重的教师缺少相 应的惩处规定及手段。 三、教师课堂教学违法问题的对策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 师要原原本本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树 立法制意识。说真的,我们的学校现 在都非常重视依法治教,也都强调法 律法规的学习。但是大都停留在口头 上, 或者会议的布置上, 真正组织教师, 拿起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为数不多。 我们要理直气壮地为学习法律法 规正名。要有计划、有内容地经常性地 组织教师学习法律。不因为枯燥乏味, 而不愿学习。当然,学法的形式可以丰 富多彩,但是不能取代原原本本的学 习。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系统地学、 全面地学,一字不落地学,精准掌握 法律法规内容,不至于只知道大概、 可能是、也许是、差不多等模糊感觉。 我们的校长或者管理者的办公桌 上,最不能缺少的书,其中之一,就 是法律法规。我们不是律师,没有必
学校教师三违工作总结
学校教师三违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学校教师,我们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同时也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然而,在教育工作中,有些教师存在一些不良的行为,即所谓的“三违”行为,包括违纪、违法和违规。
今天,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学校教师三违工作,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醒。
首先,违纪行为是指教师在学校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比如迟到早退、擅自离校、违规请假等。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也给学生树立了不好的榜样。
因此,我们教师要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榜样。
其次,违法行为是指教师在工作中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比如贪污受贿、侵吞
公款、教学不当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学校的利益,也伤害了学生和家长的感情。
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不得触犯法律法规,要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最后,违规行为是指教师在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比如违规补课、
违规收费、违规组织活动等。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学校的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学生的权益。
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校,规范自己的行为。
总之,作为一名学校教师,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做到不违纪、不违法、不违规。
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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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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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学违法违规行为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 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 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2)必须具有“经教育不改”的情节。如未经教育或教育 后改正的,不适用这条规定。
(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无论是否经过教育, 都应按《教师法》第37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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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学校体罚的现状
体罚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体罚学生教师的人数:职高30%,初中68.4%,小学 87.5%; 被教师体罚过的学生人数:,小学35%,初中 28%;职高15% 常用的体罚方式: 在小学,教师体罚学生常用的方式依次为:罚作业 与劳动(44.5%),责打(45.1%)、罚站(15.9%)、其 他(7.1%,如罚跪、蛙跳、跑步等)。 在职高,教师体罚学生常用的方式依次为罚站 (60.9%)、劳动(24.5%)、责打(8.2%)、其他 (6.3%)。
2,000,000~3,000,000之间。每年有10,000 to
20,000 学生因受体罚而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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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现象多发生于乡村学校,受罚学生多为幼 儿园和低年级学生,尤以男生居多。 调查显示,在业已立法进行规范的州,体罚发生率 明显居于较低水平。 65%的美国人赞成体罚学生,这数字与10年前的差不 多。但只有26%的人支持学校可以体罚学生。 美国法律如何规范体罚? 美国宪法并不禁止体罚,也不要求教师体罚学生前, 必须事先通知学生、得到家长同意、举办听证讨论等,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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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罚学生
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强调禁 止体罚,但体罚现象依然存在于教育教学实践 中。体罚行为既包括教师殴打学生、命令学生 互相殴打等直接体罚,还包括罚学生长跑等变 相的体罚行为。《教育法》、《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规定教师不 能体罚学生,教师体罚行为给学生的伤害若达 到一定程度,教师甚至有可能因此构成故意伤 害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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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校体罚的历史
美国同样拥有体罚学生的传统;
体罚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只是在最近30年的
事情;1972年美国才开始讨论体罚问题,当时只有
Massachusetts 和 New Jersey两个州禁止体罚。
体罚在美国学校的发生率每年约有1,500,000体罚学
生案例发生,但实际情况只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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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罚学生的构成要件
变相体罚在形式上似乎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而且往往表现 为学生自己去实施的某种行为。但其实质上是出于教师 的强迫,故意使学生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在适用这条 法律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体罚学生的构成要件)。
(1)体罚都具有教师的主观故意。工作疏忽或教学水平不 高造成的学生负担过重等,不适用这条规定 。
职高教师体罚学生主要原因依次为上课睡觉 (29.6%),上课玩手机(23夕%),不守纪律 (12.8%)。顶撞教师(17.6%),其他(13.2%), 教师体罚学生的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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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能够获得获得学生舆论支持。同学们大都认为 “有些同学很坏”,“不打不行”,“老师有权打学 生”。 家长对于体罚的态度 • 64%的家长表示“不可以”,22%的家长表示 “很难说”,只有14%的家长表示“可以”。 • 有82%、86%、86%、8%的家长表示可以接受 “罚站”、“罚作业”、“罚劳动”、“责打”。 教师对于体罚的态度 6%的教师认为“可以”体罚学生,36%的教师认 为“有时可以”体罚学生,58%的教师认为“不可以” 体罚学生。赞同体罚的教师达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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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体罚所用的工具: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 厘米、长度不超过50 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 径可在1.5 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 厘米。同时规定 教师绝对不能用手或脚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 • 关于体罚的部位及体罚的程度:男生只能打臀部, 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高中生不超过10 下,小学生不超过5 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 痕为准,受罚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如校内义务劳 动,来代替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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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学生的原因 小学教师体罚学生最主要的原因依次为不守纪律
(64%),作业不好(21.5%),上课答不出问题(15, 9%),迟到(13.3%),其他(如吵架等113%)。
初中教师体罚学生主要原因依次为作业不好 (29.6%),迟到(23夕%),上课答不出问题(17.6%), 其他(13.2%),不守纪律(12.8%)。 教师体罚学生的差异较大
各州有权自行决定体罚政策。 各州对于体罚的规定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已有27
个州禁止体罚,23个州允许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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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学校体罚的规定 校长及教员,认为教育上有必要时,可以
对学生、学徒及儿童实施惩戒,但不得体 罚。——1947年《学校教育法》第11条
2021/3/911韩国对于学校体罚的规定 • 可进行体罚的情况包括:不听老师的反复 训诫和指导;无端孤立同学;学习态度不端正; 超过学校规定的罚分等。 • 实施体罚的场所要避开其他学生,在有校 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施体 罚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并对学生的身体、 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进行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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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的具体形式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暴力或其 他强制性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行 为。如对学生拳打脚踢、捆绑、罚站、罚跪等。 体罚学生包括变相体罚,如强令学生长距离、长 时间跑步,超常大量书写、背诵,惩罚性的劳动 等。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 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 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 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