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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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工
作总结
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1月23日起,我办事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有计划、按步骤的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至今,已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简单总结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是发制品、木制家俱和纺织等生产企业,做到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首先,辖区各企业自查。时间:11月24日至12月2日。
其次,办事处相关人员结合社区安监员联合对辖区企业进行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时间:12月5日至12月9日。
最后,办事处相关人员和社区安监员对检查中没有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出现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企业进行复查,如再出现问题将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
处罚。时间:12月12日至今
三、检查内容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
7、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佩戴使用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9、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情况;
10、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情况;
11、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情况;
12、生产工艺及设备使用情况;
13、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禁忌的从业
人员、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情况;
14、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及报告情况。
四、检查情况
经检查,我办事处已对辖区内16个社区内34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期间,向9家个体或私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其中有6家企业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