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新课标版-语文-高二-海外国家的汉字简化必修《语言文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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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海外国家的汉字简化
1969年,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供华人社会之用。其中大多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不同的只有67字。如场作□、开作□等。新加坡把这些字称为异体简化字。1974年,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其中只有10个是中国尚未简化的。如窗作囱,要作□等,其余的都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相同。1976年5月,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又对《简化字总表》进行修订,颁布《简体字总表》的修订本,删除这10个中国没有简化的字和67个异体简化字,做到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于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研究拟订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使用的简化汉字。1981年2月28日出版《简化汉字总表》,收简化字2238个,也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一致。
泰国教育部本来规定兼教华文的学校一律不准用中国公布的简化字教学,后来联合国接受中国的简化字,国际上也都承认,于是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允许一部分兼教华文的学校教学。1983年12月18日又同意所有华文学校都可教学。泰国教育部还通知各有关部门发行简体字与繁体字对照的手册,并在兼教华文的小学课本上附加简体与繁体字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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