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一」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实施网格化环境管理,建立辖区内污染源档案。
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和居民、村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协商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5、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社区、集中安置区的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
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二」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运作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四包”和主要主支干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篇三」一、网格长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本网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计划和任务、责任台账,并组织、监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本网格内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环境保护氛围。
乡政府环境保护制度
乡政府环境保护制度篇一:乡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乡环境保护机构设置1、环境保护机构是乡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机构,乡环境保护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在当地环保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乡环保机构有固定、单独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3、环保机构主任由乡一名副乡长兼任,并设有1-3名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受当地环保局的委托对乡、各村及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4、乡环保机构从所管辖的各村均聘请了一名环保义务监督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乡环境保护机构主要职责1、普及、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乡各族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乡环保科技进步,推进乡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广乡环保科技产品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利用。
2、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委托,依法对乡、各村及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3、负责制定、上报乡、各村内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4、负责对乡、各村内污染源的监督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建立排污单位档案;5、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和上报;6、负责对乡、各村内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调查上报,并建立档案;7、对新、改、扩建项目、投产使用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和上报;8、参与制定乡环境保护规划,保护和改善各村环境质量,指导乡提高污染防治能力;9、负责乡、各村内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的上报;10、保障乡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高乡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水平;11、承办乡环境保护信息的撰写、上报,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环境保护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2、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献身乡环保事业;3、遵守社会公德和环保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仪表端正,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以礼待人,以理服人;4、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做到:(1)不索取和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劵;(2)不接受与执行公务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不参加与执行公务相关单位或个人邀请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5、不得擅自介绍、推荐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收取回扣、中介费及各种变相的好处费;不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宣传材料、资料、制定治理厂家、强行推销环境保护设备、参加不必要的各类收班费、以各种名义形式收取咨询费等。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格式
乡镇环保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本乡镇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战略,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环境质量。
第四条乡镇政府是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政府应当设立环境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与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乡镇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乡镇环境保护规划,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第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应当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恢复植被,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四、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城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可以作为参考的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环境保护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涉及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属于镇政府的职责范围。
第三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责任,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第二章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第五条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立环境保护局,局长由镇政府任命,负责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环境保护局设立环境监测科、环境规划科、环境卫生科、环境宣传科等职能科室,负责实施具体的工作。
第七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镇环境监测工作第八条镇环境监测工作是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任务是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制定环境保护对策。
第九条环境监测科负责镇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编制环境监测年度报告等。
第十条镇环境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监测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镇环境规划工作第十一条镇环境规划工作是保障城镇环境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主要任务是制定环境规划和控制总体方案,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二条环境规划科负责镇内的环境规划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编制镇环境规划,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指导和监督环境治理工作等。
第十三条镇环境规划工作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城镇生态化建设。
乡镇环保管理制度
乡镇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环保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加强乡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境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修复、环境应急等方面。
第三条乡镇环保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乡镇环保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是乡镇环保局。
第五条乡镇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责,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
第二章环境监测第六条乡镇环保局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空气、水质、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
第七条乡镇环保局应定期组织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第八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第十条乡镇环保局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互通监测数据,形成合力。
第三章环境治理第十一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其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大对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力度,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治理,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第十四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城市绿化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章环境修复第十五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大对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通过生物修复、物理化学修复等手段,恢复土壤和地下水的自然状态。
第十六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受污染水域的修复工作,清理水体底泥,并进行水质改善,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乡镇环保局应加强对受污染地区的生态修复工作,重新植被、修复生态系统,恢复受污染地区的生态平衡。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障乡城市民生活环境卫生,提高城乡环境品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追究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查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第七条乡镇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第八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巡查、督促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档案,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报告。
第十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居民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居民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
第十一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居民的环境投诉,认真核实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第十三条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卫生督查,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六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保障居民的环境权益。
第十七条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情况。
第四章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第十八条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应当按照乡镇环境卫生规划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5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本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柳城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服务指南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二、本管理制度遵循下列原则:(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3、)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4、)污染环境者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5、)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6、)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经济社会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建立键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四、寨隆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各部门互相配合,搞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六、加强和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发展环境保护产业,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义务、有参与环境管理以及对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举、控告的权利。
八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寨隆镇环境保护领导小组____年____月____日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2)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对于每个地方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加强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工作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个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1.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在现代社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对于保护人民的健康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建立一个健康、整洁、美丽的乡镇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高效性,加强环境污染和卫生问题的监管力度,最终实现乡镇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核心机构,负责协调、组织、监督和评估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 行政部门乡镇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 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部门负责卫生设施的检查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供环境污染治理和预防传染病等相关专业指导。
4.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居民的卫生教育和宣传工作,并与卫生部门、行政部门等合作,推动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 垃圾分类和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和收集制度,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包括建立卫生站、医疗急救点等,以便及时处理卫生突发事件和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
3. 环境卫生监管加强对乡镇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公共场所、食品市场、住宅区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严重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 卫生宣传和教育开展针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5. 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建立乡镇环境卫生奖惩机制,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监督和评估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由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
定期开展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管理效果的持续改善。
乡镇对环卫管理制度
乡镇对环卫管理制度首先,我们乡镇非常重视环卫工作,认为环境卫生是一个乡镇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关乎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环卫管理制度,确保乡镇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在乡镇环卫管理制度中,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垃圾分类处理。
我们乡镇制定了详细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居民将垃圾按要求分类投放,特别是干垃圾、湿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处理。
我们在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分类投放点,并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同时,我们还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居民进行指导和劝导,确保乡镇的垃圾分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环卫志愿者队伍,协助环卫工人进行环境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
这些志愿者们是乡亲们自发组织起来的,他们每周定期参与环卫工作,并通过劳动实践来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在志愿者队伍的参与下,乡镇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大大提高了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在环卫管理制度中,我们还注重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乡镇内的公共厕所、垃圾箱、道路清洁设施等环卫设施都得到了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完好状态。
此外,我们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智能监控系统和手机APP等,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总的来说,我们乡镇在环卫管理制度的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比如,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一些居民意识不强,不愿配合的情况;环卫设施管理还有一些盲区和不足。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环卫管理制度,确保乡镇环境卫生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和改进,能为乡镇环境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愿我们的乡镇环境更加美丽与宜居!。
乡镇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
咱们乡镇的环境就像咱们自己的家一样,得好好爱护。
为了让咱乡镇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特制定这个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不管是咱本地的居民,还是来咱这儿的客人,都得遵守这个制度,一起把咱乡镇的生态环境搞得棒棒哒。
二、环境监督管理。
1. 设立监督小组。
咱乡镇得选出几个认真负责、眼睛尖的老乡,组成一个环境监督小组。
这小组的人啊,就像咱们乡镇环境的“守护者”,平时没事儿就在乡镇里到处走走看看。
他们可不是瞎溜达,是专门盯着那些可能破坏环境的事儿呢。
比如说,哪家工厂偷偷排污水啦,或者谁在路边乱倒垃圾啦,他们都得管。
2. 监督范围。
这个监督的范围可广了,从咱乡镇的大街小巷,到周边的田野、河流、树林,一个角落都不能放过。
不管是居民的房前屋后,还是那些小企业小作坊,都在监督之列。
3. 举报机制。
要是谁发现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可不能装作没看见。
咱有个举报的办法,不管是打个电话给监督小组,还是直接到乡镇政府去说一声,都行。
而且啊,要是举报的情况属实,咱还得给举报人一点小奖励呢,就像给做好事的人发个小红花一样。
三、环境卫生管理。
1. 垃圾处理。
(1)每家每户都得把自家的垃圾收拾好,不能随便乱扔。
像那些能回收的垃圾,像瓶子、纸张之类的,要分开来放,到时候有人来收,还能变废为宝呢。
那些不能回收的垃圾,也要放在指定的垃圾桶里。
(2)乡镇里的公共垃圾桶可不能装得太满了,得有专人定期去清理。
要是垃圾桶满得都冒出来了,那多难看啊,还会招来苍蝇蚊子,影响咱乡镇的形象。
(3)咱乡镇要是有垃圾处理厂或者垃圾转运站,那得管理好。
不能有垃圾到处乱飞的情况,也不能有难闻的气味飘得到处都是。
2. 公共区域卫生。
(1)像乡镇的街道、广场这些公共地方,得经常打扫。
咱不能让地上到处是树叶、纸片和痰迹,那可太不卫生了。
得有专门的清洁人员,每天把这些地方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就像咱自己家里擦桌子拖地一样仔细。
(2)那些在公共区域摆摊的小商贩,也得注意卫生。
乡镇环保站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环保站是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第三条乡镇环保站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全面提高乡镇环境管理水平。
第四条乡镇环保站应当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乡镇环境保护工作。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乡镇环保站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环境信息。
(四)负责乡镇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五)参与乡镇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和环境恢复工作,推动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
(七)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八)负责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案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
(九)承担上级环保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三、工作制度第六条乡镇环保站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环保站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二)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三)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乡镇排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排污单位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四)培训制度:组织环保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五)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环保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投诉举报制度:设立环保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和群众投诉。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引言乡镇环境卫生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乡村形象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对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并落实一套行之有效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责任1. 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2.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3. 乡镇各村委会负责本村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居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三、乡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1. 垃圾收集与处理a. 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b. 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网点,制定收集时间表,确保垃圾定时定点收集。
c. 建立健全的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清运。
2. 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a. 建设完善的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卫生条件,减少疾病的传播。
b. 定期对公共场所、道路和农田等进行清理、整治,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3. 病媒生物防制a. 加强病媒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定期对疫情高发区域进行消毒和灭蚊。
b. 指导居民做好个人卫生,加强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和知识宣传。
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监督1.制定定期巡查制度,明确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的频次和工作内容。
2.开展不定期督查,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
3.设立环境卫生热线,接受居民的举报和投诉,及时解决环境卫生问题。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乡镇环境卫生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 建立乡镇环境卫生信用体系,对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荣誉称号和奖励。
六、总结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保障乡村环境卫生的基础和保证。
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促进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发展,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水平,形成整洁美观的农村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度(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责任区和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1、保洁员岗位责任制度(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度(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责任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责任区内和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4、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责任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5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做到科学有序、依法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评估、环境应急、环境治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综合管理、源头治理、分类管理、责任清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决策。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单位为我镇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镇内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镇内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局的工作,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第六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噪声等参数的测量和评估。
第七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定期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环境信息。
第九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对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镇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身的环境监测工作,并每年向环境保护局报送监测结果。
第三章环境规划管理第十一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制定和实施镇环境保护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质、土壤等方面的规划。
第十二条镇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应当与镇内相关部门的规划衔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
第十三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和追责。
第十四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组织开展环境规划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镇内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章环境评估管理第十五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六条镇环境保护局应当建立环境评估专家库,择优选用专业人员参与环境评估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科学、公正。
乡镇生态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乡镇生态环保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乡镇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循科学规划,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乡镇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预判和防范,在治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形成协同合力。
(二)依法治理,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规范管理环保工作。
(三)科学决策,合理规划。
科学制定乡镇生态环保规划,合理规划生态环保工作目标和措施。
(四)公开透明,民主参与。
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六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
(三)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和治理,确保乡镇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四)加强对环保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升相关管理人员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第七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包括:(一)大气环境保护。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监测和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水域环境保护。
加强对水域污染源的排放监测和治理,提高水质水量。
(三)土壤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使用,减少土壤污染。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推动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第八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应当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环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乡镇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
乡镇环保职责工作制度
乡镇环保职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环保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乡镇环保工作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环保职责,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乡镇环保工作应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乡镇环保工作职责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第六条乡镇环保站具体负责本乡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二)编制本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三)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四)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五)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环保验收,确保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六)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七)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八)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九)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建立村收集、组保洁、镇运转、县处理垃圾四级转运体系;(十)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十一)承担镇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环保工作制度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全体干部群众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____建成环境优美的一流乡镇。
2、镇环保办全面负责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间的工作。
3、镇环保办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
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企业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7、辖区内的企业要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循环水车间要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依法建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油漆以及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气、废渣和尘埃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三、组织机构成立以生产负责人林武为组长、文新华为副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为:段洋、姚媛媛、岳娟。
乡镇优化环境工作制度
乡镇优化环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环境建设,提高乡镇环境质量,促进乡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乡镇优化环境工作,是指在乡镇区域内,通过加强环境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品质等措施,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乡镇优化环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乡镇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环境优化工作。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乡镇优化环境工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长远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针对乡镇环境问题的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四)科技支撑,创新引领。
积极运用先进环保技术,推动环境优化工作科学发展。
第四条乡镇优化环境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加强环境治理。
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二)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乡镇生态功能。
(三)提升环境品质。
优化城乡规划,提高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四)强化环境宣传教育。
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优化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乡镇环境优化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环境优化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三)协调解决环境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监督、检查、考核环境优化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六条乡镇环境保护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优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乡镇环境优化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标和任务。
(三)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环境优化工作。
(四)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环境优化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乡镇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环境优化工作。
2023年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2023年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2023年的城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可能会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垃圾分类与处理:强化垃圾分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并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 污水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经过合理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3. 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治理,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
4. 保护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大水资源节约和水污染治理力度。
5.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修复城市生态系统,推动城市绿化和园林建设,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园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6. 环境监测和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监测环境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7. 宣传和教育: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环保意识,鼓励居民参与环保行动,推广环保知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
综上所述,2023年的城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将会更加科学、严格和全面,加强对各个环境问题的治理,致力于建设更加美丽、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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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以保障和促进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的综合平衡,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
三、加强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对草地、林地和湿地的保护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四、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节约资源,降低物耗、减轻污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积极发展和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用能源技术,鼓励支持农村群众参与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能源综合利用活动,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新村。
六、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焚烧秸秆,消除“白色”污染,科学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
七、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扩大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提倡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功实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的生态安全。
八、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的农业生态保护工程,坚持植树种草,搞好山区荒地生态绿化规划,有计划地做好造林防沙工作,发展生态园林经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