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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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屯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检情况总结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与河南伊川“3.3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省煤炭工业局、鲁西煤监分局相继下发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4月7日下午,国家电网公司和鲁能集团公司又召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安全大检查活动。根据鲁能集团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检活动的通知要求,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我矿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我矿根据上级公司的安排,近期组织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检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1、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情况
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发生后,我矿迅即于3月29日下午召开了矿长安全办公会,矿班子成员、各专业副总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均参加了会议。会上由总工程师张哲结合我矿当前开拓开采布局及4月份现场实际,对各专业详细进行了隐患排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矿长苏茂秋还对当前急需解决的23项重点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接到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后,我矿又召开了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及各职能科室、工区负责人会议传达《通知》及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等一系列
安全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单位及全体管理人员引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上级公司精神,切实搞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处制定了我矿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检活动的方案,方案中成立了以矿长苏茂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
2、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
(1)3月31日,矿总工程师张哲、安监处长马明强及通防、机电等分管领导组织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对查出问题均已进行了整改要求。
(2)4月1日迎接菏泽市煤炭局对我矿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共查出32条问题,提出2条建议。相关问题已全部落实到有关单位并均已整改,并于4月7日把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反馈至菏泽市煤炭局。
(3)4月6日,安监处长马明强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复查对前期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检查,前期检查问题已大部分整改,对新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落实,并要求限期整改。
(4)4月10日、11日,矿安监处组织对采掘、辅助单位井上、下所有工作面、辅助岗点进行了质量标准化验收及安全大检查。这既是例行的质量标准化验收,又是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进行的安全大检查。这次检查采掘单位共查出问题45条,辅助单位33条,对影响生产的安全隐患均安排现场整改,并落实安
监员监督,整改不合格坚决不允许生产。
(5)4月14日,谭总带领公司各部室对我矿分专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4月1日安全大检查所查出问题进行复查。检查情况如下:
采掘组共查出11条问题;机运组共查出6条问题;通防组共查出11条问题,提出3条建议;地测防治水专业共查出9条问题;综合组共查出18条问题。所查出问题均已反馈至各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6)4月23日,公司安监部、技术部、计经部对我矿尚未完成的基建工程安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问题31条,其中内业问题10条,现场问题21条。问题重点集中在洗煤厂及正在掘进的1301轨道顺槽、胶带顺槽。现已落实洗煤厂及综掘五区两单位认真对照标准进行整改
所有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都落实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经职能科室复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剩余问题按要求时间正在整改中。
矿安监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每天书面及电子版报公司安监部,并按时进行自查上报和总结上报。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矿建立了以矿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了分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年初制定了2010年安全工作意见并行文下发,对全年安全目标及应采取措施一一进行了明确。
公司和矿、矿和各工区、科室于年初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针对元月份发生的综掘二区和综采一区两期轻微伤事故,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综掘二区和综采一区和责任人进行了事故分析和考核。
(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我矿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组织体系已健全,根据矿井建设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已取消,原工程管理科已更名为生产技术科。明确了矿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目前按规定尚缺专职防治水及防冲专业副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本健全,部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突出表现在安监处、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等职能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安监处应配备“三科一办”,即采掘科、通防科、机运科、信息办,并配齐专职管理人员,现安监处无采掘科、通防科、机运科,只有信息办,且无专职管理人员;安监员配备数量不足,按照2009年省局特别规定,煤矿安监员应实现专人盯头盯面,现我矿生产头面共“九头一面”,安监员如按盯头盯面配置,再考虑辅助岗点及培训、轮休等因素,共需安监员40人,现只有22人,缺员较多。技术科缺少采煤管理、掘进管理、计划统计管理、设计制图等各1人。机电科缺少安装管理2人、机电检查1人、五小电器管理1人。地测科缺少水文管理、地质管理、防治水管理各1人。以上职能科室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
牺牲休息时间,努力工作,基本能满足工作要求。
矿长及各级管理人员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经省级安全培训管理机构培训合格,颁发了资格证,能满足工作要求。
(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了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它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内容齐全,编制、审核、发布、培训和修订符合要求并适应当前实际,能涵盖安全生产各环节,能够适应和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所有员工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开展工作。
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均进行了严格编制、会审、签字、审批,并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考试等,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各自工种性质,能熟悉掌握各自工种所需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安监处现场严格把关,严禁无措施施工,使现场切实做到了“一工程、一措施”。
(五)法规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我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矿井建设和生产,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规范,由经管科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有关国家规定足额提取、投入到位。
按要求建立了反违章管理办法,违章行为记录完善,信息站对违章行为内容、处罚单据等均进行了存档,违章处罚均落实到位,月末信息站统计后报经管科统一考核,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存在问题:未建立涵盖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骨干及一线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