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办理程序

合集下载

xx学校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xx学校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xx学校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课程管理,根据《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重修范围:凡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修:
(一)课程经补考一次后仍不合格者;
(二)在课程考核中旷考者;
(三)单独开设的实验、设计、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不及格者;
(四)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
(五)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
(六)因转专业、转学、休学等原因,学生错过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常开课时间的必修课程;
(七)其它原因需要重修者。

未注册学生不能参加重修。

第二条重修形式:插班重修、辅导重修。

学生可根据自已的学习和教学单位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一)插班重修:重修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安排学生随下一年级听课并参加期末统一考试。

如因教学计划调整,下一年级不开设此课程,或因课程冲突等不能随下一年级重修者,学生应事先向教务处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免听重修课程中的全部或部分学时,通过自学直接参加重修考核。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1]22号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教学(2005)9号)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一条本校本科专业实行标准学制和弹性学制。

标准学制又称标准学习年限,包含休学时间,不含服兵役时间,由学校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有关规定,在培养计划中予以确定。

4年制本科专业弹性学制为3~8年,5年制本科专业弹性学制为4~9年。

第二条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可于当年6月向所在学院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一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申请,但累计学习年限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长年限。

第三条学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收取学分学费;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两周内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

结业学生返校重修、重考不及格课程

结业学生返校重修、重考不及格课程
系(院):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学号
专业
学生本人申请内容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不及格课程重修、
重考申请具体情况
课程名称
原修读学期
原考核
成绩
该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申请
类别
系(院)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章:
年月日
说明: 1.课程类别包括以下几种: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实践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填表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之一。
结业学生返校重修、重考不及格课程
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重修、重选不及格课程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本专科结业生
2.办理部门:相关教学单位、财务处、教务处
3、办理时限:本专科生结业离校3个月后至2年内
流程图
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附件: 广西、重考暨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
2.申请类别应根据本人情况填写重修或重考。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教[2016]40号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务管理办法为认真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学分管理规定》,规范与学生相关的课务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选课退课第一条保有学籍或经学校批准具有试读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选课。

第二条学生选课前应仔细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学期开课目录和课程简介。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学分数为基准,根据已修读课程情况、学习能力等,适当多选或者少选课程。

对有严格先后修读关系的课程,应先选读先修课,先修课程通过后才能选读后修课程。

第三条选课优先满足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学生。

第四条必修课一般不得退课。

如学生申请退掉某门必修课并用其它必修课替代,须在选课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部(学院)审核、教学事务部批准后方可退课。

选修课选课之后允许试听两周,试听期内可退课和补选课。

—1—试听期结束后,学生确定的选课记录将作为收取学分学费的依据.第五条选修课开课人数由学校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5人。

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开课,学生改选其它课程修读.第六条学生选课、退课须自行登录教学事务部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操作。

学生有义务保管好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以学生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被视为学生本人意愿的表达.第二章课程考核第七条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进行课程综合考核并评定总评成绩。

一门课程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学期完成的,则每学期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进行考核,并按学期评定成绩。

第八条必修理论课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在下一学期初开学时可参加一次免费补考。

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不设补考,选修课不及格的学生另选课或重修,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的学生须重修。

第九条学生因生病、考试冲突等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须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由所在学部(学院)审批并通知任课教师,并在考试前报教学事务部备案.缓考学生在下一学期初与补考学生同步进行考试,其成绩视同期末考试成绩.因任何原因不能参加缓考考试的,则须重修。

课程补选申请程序

课程补选申请程序

课程补选申请程序一、申请资格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课程补选:1. 已完成必修课程并达到通过标准;2. 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习进度完成了相应年级的学分;3. 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没有成功选取所需的选修课程。

二、申请流程1. 登录学校教务系统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入课程补选申请页面。

2. 确认剩余学分和已修课程在课程补选申请页面中,学生可以查看自己的剩余学分以及已完成的课程清单。

确保自己的选修课程需求与学分要求是符合的。

3. 搜索并选择补选课程在系统提供的选课列表中,学生可以使用关键词搜索或按分类查找所需的补选课程。

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后,点击“加入申请”按钮将其加入到申请清单中。

4. 确认申请清单在申请清单页面,学生可以查看已选择的补选课程以及相应的课程信息和时间安排。

请仔细核对,确保所选课程没有时间冲突或其他限制。

5. 提交申请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将申请清单提交给教务处。

6. 审核和通知教务处将对学生的补选申请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生申请是否通过。

通知方式可以是学校的电子邮件、短信或教务系统内的通知。

7. 课程确认与调整学生在收到申请结果通知后,如果申请通过,则按照通知的要求参加选课确认或调整流程。

确认选课后,系统会自动为学生添加课程并更新学生的课程表。

8. 课程学习一旦选课成功,学生需要按照课程要求参加上课和完成作业、考试等学习任务。

三、注意事项1. 申请时间限制学生需要在学校规定的课程补选时间内完成申请。

逾期申请将无法受理。

2. 申请数量限制学校可能会规定每位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只能申请一定数量的补选课程,学生需务必注意相关规定。

3. 人数限制某些课程可能因为人数限制而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申请。

教务处会根据课程容量和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和筛选,以确保公平性。

4. 课程时间调整申请成功后,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时间进行调整,学生需密切关注课程更新和调整信息。

总结:以上为课程补选申请程序的详细流程。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医学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假期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在下一年6月份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经学校批准方可入学,入学手续与新生相同。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和在学学生的待遇。

第四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

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每学期开课前2天为学生注册时间。

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缴费凭证到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8学时计,以下同)。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侧重检验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二章考核类型与形式第四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加口试等形式;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口试、论文、创作、设计等形式。

课程考核类型必须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

第五条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

课程考核改革方案须经系和二级学院研究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试卷(题)库建设与管理第六条各专业系应依据教学大纲制订考核命题计划和评分标准。

命题范围和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量、难易度和覆盖面应适当,具有区分度和一定的难度。

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数据和资料应准确,文字应简练。

第七条考试课程应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

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库。

第八条试卷(题)库由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试卷(题)库管理人员由二级学院指定。

第九条存放课程试卷(题)库的计算机要设定安全密码,试卷(题)库管理人员须对试卷(题)库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条期末考试、补考和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从试卷(题)库抽卷或组卷。

抽卷时应采取随机抽卷,不得指定抽取试卷.第十一条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印、取回和密封。

试卷必须在校内文印中心印刷。

文印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试卷收发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试卷属学校机密材料,二级学院和文印中心必须对试卷送印、印刷、运输、封存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和员工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

试卷(库)或试卷失密,必须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教务处。

对于失密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考试组织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汇总报教务处。

有关学位重修的规定

有关学位重修的规定

有关取得双证标准以及学位重修的规定
1,学生修业期满,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授予毕业证;2,补考获重修总学分累计到达25以上(含25)者以及作结业处理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3,结业:学生修业期满,未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但未达到退学规定时,作结业处理。

结业生中,必修、限选课程不及格学分在6学分以下者,允许在结业后1年内申请返校重考一次。

考试通过,可发毕业证但不授予学位;
4,学位重修:
1):补考或者重修60分以上者可再次申请学位课重修。

2)学位课重修随同低年级同门课程进行,并随同低年级参加同门课程期末考试(不单独命题)。

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者,按实考成绩记载并按初次考试对待;成绩在70分以下者,仍按学位课重修前成绩记载。

3)通过学位重修使得自己的补考获重修总学分到达25以下的可准予授予学士学位;
4)毕业离校生补考获重修总学分累计到达30学分以上者不得参加学位重修,在校生无此要求;
5)学位重修每学分需缴纳100元。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医学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假期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在下一年6月份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经学校批准方可入学,入学手续与新生相同。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和在学学生的待遇。

第四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

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每学期开课前2天为学生注册时间。

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缴费凭证到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8学时计,以下同)。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深化教学改革,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校要紧紧围绕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适应21世纪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

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和插班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办理人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者,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原居住地治疗,其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

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不再保留入学的资格,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格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有关部门办理缴费等手续,然后凭缴费凭据和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选课、返校重修工作流程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选课、返校重修工作流程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选课、返校重修工作流程
一、学生选课及退选(含重修)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1.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查看教学事务部门户网站发布的选课通知,并根据选课通知及时对学生进行相关学业指导。

2.学生积极听取相关学业指导,并认真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当前学期课表,按时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选课。

3.学生在开课后一周内可根据试听情况自行退选相关课程。

4.学生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选课或退选,在开课后两周内,填写《南京工业大学补选课程申请表》或《南京工业大学退选课程申请表》各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送明德楼113教学事务部(58139186)。

一份由教学事务部留存,一份由学生交任课教师。

二、返校重修办理
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办理对象:已经结业且自入校起未满教育部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办理流程:学生填写《返校重修课程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到明德楼113学业事务科(58139186)办理课程补选及相关缴费手续。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要进行考核。

第二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侧重检验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第二章考核类型与形式第四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类型。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加口试等形式;考查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口试、论文、创作、设计等形式。

课程考核类型必须在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

第五条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进行改革。

课程考核改革方案须经系和二级学院研究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试卷(题)库建设与管理第六条各专业系应依据教学大纲制订考核命题计划和评分标准。

命题范围和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试题量、难易度和覆盖面应适当,具有区分度和一定的难度。

试题题意应清晰明确,数据和资料应准确,文字应简练。

第七条考试课程应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

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库。

第八条试卷(题)库由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负责管理。

试卷(题)库管理人员由二级学院指定。

第九条存放课程试卷(题)库的计算机要设定安全密码,试卷(题)库管理人员须对试卷(题)库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条期末考试、补考和重修考试原则上应从试卷(题)库抽卷或组卷。

抽卷时应采取随机抽卷,不得指定抽取试卷。

第十一条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印、取回和密封。

试卷必须在校内文印中心印刷。

文印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试卷收发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试卷属学校机密材料,二级学院和文印中心必须对试卷送印、印刷、运输、封存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和员工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

试卷(库)或试卷失密,必须及时报告二级学院和教务处。

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重修第二条重修对象与条件一、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课程重修:(一)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

(二)期末考试无故缺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三)补(缓)考中有无故缺考或考试违纪的。

二、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一)安排重修时,欠学费或住宿费,且未办理相关缓交手续的。

(二)新学期开学未经注册的。

(三)同一门课已申请重修过1次的。

(四)第六、七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只能参加补考或毕业前清考)。

第三条重修时间与课程范围一、对于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定期安排正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初。

补考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学院将于补考成绩公布后及时安排有关学生进行重修。

二、学生重修课程原则上时间跨度为一年,如第一学年上学期没通过的课程应在第二学年上学期开设后立即申请重修。

如果需重修的课程与自己所在班级开设的课程有冲突,可以写申请说明情况,交系教务干事备案,等待下一次课程开设时再申请安排重修。

同一门课程只允许申请重修1次,1次重修后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可参加毕业前清考。

三、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都可以申请重修,全院文化素质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第四条课程重修形式一、跟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少的,原则上由各系(部)根据教室容纳情况均匀地安排至本系相关班级上课。

二、组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多,且所上课程的班级教室容纳不下,可由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组班重修,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

申请重修情况说明

申请重修情况说明

1.重修申请书怎么写1,重修方式以自学为主,老师辅导答疑为辅,最后考核. 2,本申请书由重修学生填写后交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审核,确认负责重修的老师,最后交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学生每阶段按计划学习时应找老师辅导,答疑,签名确认. 学生签名"3,重修申请内容的填写请按"校校通"格式,以便数据录入;" " 申报1年级的课程,"课程所在班级"应为分班前的班级;" " 返校生申报一年级的课程时,"课程所在班级"写具体哪个教学点;" "4,课程学期应该注意分清[按在学总第几学期]别担心它就是个表格。

2.补考不过重修是个什么情况大学挂科之后,需要补考,如果补考不过的话,需要重修。

但是如果挂科科目过多的话,需要留级。

补考是需要根据学院通知,在说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重修是在补考依然没有通过的话,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重新学习这门课程。

挂科直接后果是补考,补考不过会要重修(有些学校直接重修),挂科还会影响奖学金的评定,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看你个人的追求了。

一般在补考前老师会有答疑,那个一定要去,老师会有透题。

重修就是这门科目你重学,有两种可能,一个是所有需要重修的开个班学习,一个是和下个年级的一起,一切还得看学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还有问题的话继续追问哦,谢谢!3.怎么申请重修课程免听学校为了让学生能够能主动选择个人的学习方式,或避免部分课程冲突,允许学生能够申请部分课程免听。

免听的课程仍然要求参加课程实验、课程考试、考察、取得课程学分并按学分缴费。

笔者有幸体验了一回申请免听的经历,愿意与大家分享,扫清后来人的障碍。

先来看一看申请书的格式吧:各位领导:本人要申请免听课程“XXX”。

因为……(要列举你申请免听的原因,可能是你以前已经熟练掌握了这门技术,可能是有课程冲突)。

本人(已过计算机一级)(英语四级/六级 XXX分)上学期加权平均分XX.X分。

《大学英语》课程重修方式

《大学英语》课程重修方式

《大学英语》课程重修方式昆明理工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继续采用网络课程来完成《大学英语》重修教学(不含小语种重修,小语种的重修方式为跟班重修),我校所有非英语专业在校本科生重修务必要先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后方可登录网络学习平台,按网络学习平台要求进行学习(而不要按课表时间)。

1、课程类型:重修课程2、课程名称:《大学英语综合1-4》、《大学英语视听说写1-4》、《大学英语(卓越班)1-4》3、学分:2个学分/每级别/每门课4、教学对象:在校本科生重修或返校重修者5、学习时间:《大学英语视听说写1-4》(重修)第5周-第13周《大学英语综合1-4》(含卓越班)(重修)第5周-第10周6、其他特别说明:(1)监考教师严格把关,当面核对考生身份证明,请考生务必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带者不予考试;(2)本学期采用微信公众号作为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为了便于管理,两门课的公众号不同(请注意)。

课程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查看微信平台。

《大学英语视听说写》重修学习方式《大学英语视听说写》为网络学习课程,主要采取的是以测促学,以学带测的方式完成学习。

1、课程级别:《大学英语视听说写1-4》(重修)2、教学:(1)课时:网上学习30学时,期末机测2学时(2)登录路径:有两种方式:①网址:82(仅限校园网用户),用户名学号(如:,密码123456)。

建议使用firefox或者360浏览器进行访问,IE浏览器有时会出现访问异常等问题;②呈贡博文楼自主学习室:直接点击桌面上的firefox或者360浏览器图标,再点击左上角的“itest 3.0”进入登录界面,用户名学号(如:,密码123456)。

(3)网上学习:第5周-13周,但在第10周周五晚24:00到第10周周日系统为考试暂时关闭,第13周周五晚24:00网络学习系统全部关闭。

3、联系方式:(1)网络学习客服电话:4008-987-008(2)涉及校园网问题:拨打电话,耿钒和吴宏伟老师(3)留言或察看课程要求及通知:微信公众号“KG微视听”4、考核:(1)总评100分= 网络考试成绩=网络学习内容60% + 另选40%(2)考试时间:两次网络考试,分别在第10周和第13周星期六上午(3)重修的学生有权参加两次考试,只要考试及格,就视为重修通过(4)考试地点:呈贡校区博文楼《大学英语综合》重修学习方式《大学英语综合》为网络学习课程,学生按照课程要求学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办理程序
按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作结业处理的学生,结业后在修业年限内(不超过其标准学制2年)可以向学校申请未通过课程重修考试,经批准后,参加在校学生相应课程的正常考核,合格后,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换发毕业证。

现将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的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1、需重修者先到原学院教务员老师处领取
“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申请表”,在校园
网教学管理系统中查实后,填写好该学期
须重修的课程,并交教务员老师审核签
字。

2、学生凭审核后的“结业生返校重修课程
申请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三办101
左)办理重修手续。

3、凡组班重修的基础课程由考试中心直接
安排到重修班进行听课、考试。

未组班的
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安排到相应的班级
随班重修。

4、每年6月,由考试中心统一将结业生返
校重修成绩报教务科,其他换证手续由学
生本人按有关要求到教务科(一办310)
办理。

5、未办理以上手续而擅自参加考试者,成
绩无效。

注:结业生选修文化素质课程,也要求按以上程序办理。

考试中心
2007、9、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