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浙征职教〔2011〕259号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盛泰公司:
根据学院2011年教学工作要点,对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望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期末工作圆满完成。
一、时间安排
(一)2011年12月12-23日为2012届毕业生选题阶段,2011年12月26-2012年1月6日、2012年2月11日-5月6日进行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2012年5月7-8日毕业生返校。
(二)2012年1月4-6日(第十八周)为本学期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时间,1月7日学生放寒假。1月7-8日各系、部进行评卷、登分、考核成绩分析(试卷分析)、各种资料整理归档等项工作,1月9日教职工放寒假。
(三)2012年2月8日教职工上班,2月11-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组织安排
(一)学院成立“考务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成员
由教务处人员和各系部主任组成,负责确定全院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期限,协调组织全校考务工作、考务培训指导及对全院考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学院“三风”督查组届时督查指导。
(二)系部成立“考务办公室”,由系部主任、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系级督导员、教学秘书、辅导员等成员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属各专业、各门课程的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管理工作,包括期末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考试)日程、科目、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等系列具体考务工作(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系部“考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于12月16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三、具体要求
1、期末考试科目及数量的确定: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确定期末考试周(18周)考试科目,但每个专业不得少于3门,其他课程提前一周随堂考试,要求与统考课程相同。
2、各系所辖班级学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全部由本部门负责,各系部要根据教务处《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制定出本部门学生期末考试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表,于12月16日前上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期末考试的组织:监考教师由各系部自行安排,本部门人员不够的可聘请外系部教师。各系部要主动与其他系部联系,协同安排期末考试事宜,避免在考试时间、场地、人员安排上发生“撞车”;各系部要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时间、地点自行安排),认真培训监考人员,强调考场布置、带牌监考、考核学生证件等考试纪律及考试流程。要求每次开考前15分钟都要召开考试情况通报会。
4、各系部要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不得提前停课,因故未能完成教学进度的课程,任课教师要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报教务处备案。12月23日前,各位任课教师要边进行教学
边组织复习,教务处不统一安排总复习时间。上复习课时,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表进行跟班辅导,否则,一经发现按旷教论处。
5、各系部在命题、监考、评卷和成绩评定时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学生在进行期末考试时,命题教师要到相关考场巡视,如发现试题错误应及时纠正。
6、考试课程命题要求出A、B两套试卷;所有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逐级审核并将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用试卷由系部主任抽取。
7、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本学期某门课程旷课课时数超过本课程1/3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各系部务于12月23日前将学生本学期出勤情况统计完成,并将统计汇总表报学生所在系和课程归口系部。
四、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1、各系、部要按照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本部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于1月8日前下发到每位任课教师手中。
2、各系、部确定每门课程选用教材于12月12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纸质版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各系部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于12月31日前交教务处。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协调解决。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1: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圆满完成毕业环节的教学任务,特制订2012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供各系制定本系部毕业环节工作计划时参考。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