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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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臭管理规定

燃气加臭管理规定

燃气加臭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燃气加臭管理办法为保证燃气用户安全,及时发现泄漏,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便于燃气输配管线及用户端的加臭剂浓度的检测,确保燃气管网加臭剂浓度含量达标,制定本办法:一、加臭职责划分1、根据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要求,明确加臭、巡检、监管职责。

2、各子分公司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及各场站所管辖区域范围,划分加臭、巡检等管理范围。

3、各场站要指定加臭、巡检、维护保养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定相应的加臭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二、加臭剂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要求1、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相关规定。

2、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放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加臭介质。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并做好记录,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4、加臭剂注入量应确保末端检测值不宜小于20 -25mg/m3。

5、检测周期为每周一次,各场站设置好检测管网末端,每次检测至少采集4个以上末端数据,要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检测完需由住户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6、加强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检要重点巡查加臭装置的液位、泵入量是否满足输气量,根据气量变化随时调整泵入量,相关工作必须及时建立记录。

三、维护与保养1、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应指定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划定期进行,要有检修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1)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避免损坏机件。

(2)检查储液罐、连接管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漏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3)当臭剂储罐液面计液面过低时,及时加臭剂,保证正常运行。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a) 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b) 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第五条加臭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加臭剂含量符合要求。

(四氢噻吩加臭的标准量约为16~24mg/m3 。

)第六条严格按照加臭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和切换流程,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第七条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如下:(一)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防止臭剂混入机油内时间过长损坏机件。

(二)检查储臭罐、连接管、高压管道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露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3篇)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3篇)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加臭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燃气加臭设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和安全的原则,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燃气加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燃气加臭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执行以国家或地方燃气行业行业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二章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与安装第六条燃气加臭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对燃气加臭设备进行合理的设计,包括设备的布局和结构设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燃气加臭设备的安装,负责设备的调试和运行试验,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燃气加臭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包括设备的定位、固定、接口连接等,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单位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三章燃气加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燃气加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燃气加臭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和漏气检测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维护人员应制定科学的维护计划,并对设备的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和整理,确保维护工作的规范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故障或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保养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情况进行,定期更换设备的易损件和消耗品,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燃气加臭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燃气加臭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是一种对燃气进行添加气味的管理措施,目的是为了提醒人们燃气的存在,防止燃气泄漏出现危险情况。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燃气加臭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包括燃气加臭的原则、操作程序、责任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
1. 加臭原则:燃气加臭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加臭剂应具有明显臭味且易辨识,加臭剂的浓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加臭操作程序:加臭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加臭剂的添加量和浓度符合规定。

加臭剂的添加应在燃气输送路径的适当位置,确保加臭效果能够覆盖到用户的使用范围。

3. 加臭设备管理:加臭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校准,确保加臭剂的添加量和浓度准确。

4. 加臭记录管理:对加臭操作和设备进行记录,包括加臭剂的添加量和浓度、加臭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等。

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供相关部门查阅和检查。

5. 加臭责任分工:明确加臭工作的责任分工,包括加臭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和记录管理人员等。

各责任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6. 加臭应急措施:对于加臭剂泄漏或添加过量导致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应对突发情况。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的是要确保燃气加臭工作的规范和标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天然气加臭管理规定

天然气加臭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天然气加臭管理规定1总则1.0.1为规范天然气加臭剂的质量、加臭量和加臭装置的验收、运行、维护,实现加臭剂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城镇燃气的加臭。

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用气。

1.0.3燃气加臭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循我国城镇燃气安全供气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应与燃气用户的要求相结合。

2术语2.0.1加臭剂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合物。

当以很低的浓度加入燃气中,使燃气有一种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在发生危险之前,即被察觉。

2.0.2加臭量单位体积燃气中加入加臭剂的数量,通常用每标准立方米加若干毫克为单位,用mg∕Nm3表示。

2.0.3燃气加臭装置向燃气管道内注入加臭剂的专用设备。

由加臭剂储罐、加臭控制器、加臭泵(或差压阀)、阀门组、加臭管线、加臭剂注入喷嘴等部分组成。

2.0.4加臭剂注入喷嘴使加臭剂进入燃气管道,并使加臭剂气化或雾化的部件。

2.0.5加臭剂输送管线加臭装置的加臭剂出口与加臭剂注入喷嘴之间的连接管线。

2.0.6加臭剂上料器向加臭剂储罐内添加加臭剂的部件。

2.0.7标定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认定。

2.0.8吸收器用于吸收加臭剂蒸汽并消除臭味的部件。

2.0.9自动运行加臭装置按燃气流量信号的变化自动调整加臭量,使燃气流量和加臭量保持恒定的比例。

2.0.10手动运行加臭装置的输出量按操作者的设置量进行定量加臭。

2.0.11加臭精度单位体积燃气内加入的加臭剂量与设定加臭剂量误差的百分比。

2.0.12除臭剂利用微包胶技术,将加臭剂分子通过生物降解的方式破坏并转化为无臭无味的产物,从而实现去除空气中加臭剂臭味的一种生物制剂。

2.0.13四氢嘎吩(THT)是一种无色透明有挥发性的液体,具有强烈的不愉快气味,它产生的气味易扩散、不易分解,主要用作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赋臭剂即加臭剂。

2.0.14加臭剂储罐本规定中加臭剂储罐,指的是加臭机成套设备中的储罐,与专门用于存储四氢嘎吩的储罐区的储罐进行区别。

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通用版)

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要求,为统一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加臭技术标准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配气站的天然气加臭管理。

第三条天然气加臭对象:居民用天然气,商业用天然气,公共福利(医院、学校等)用天然气,锅炉、空调用天然气,工业燃料用天然气等。

第二章加臭剂的储存与管理第四条加臭剂的计划与采购:加臭剂的用量由各分公司根据需要向物资办报计划,物资办统一采购。

加臭剂压料工作原则上由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负责实施,所购回的加臭剂除了向站场储罐加注外,多余的不得存放于站内,由加臭剂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找库房另行存储。

第五条各站场在储罐液位高度接近刻度“50”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加臭剂加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向储罐加注加臭剂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防止设备故障造成加臭剂漏失。

第七条压料过程现场操作人员固定2-3人进行,并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品,各单位必须派出技术干部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条四氢噻吩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护。

每次处理加臭剂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品:①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②眼镜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③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④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⑤安全鞋:避免任何金属鞋底。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一、背景燃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其安全使用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识别燃气泄漏,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燃气一般都会被加臭。

然而,如果加臭不当,同样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规范燃气加臭管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需要制定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单位。

三、管理要求3.1 加臭管理为确保燃气加臭的准确度和及时性,需要严格使用燃气加臭剂,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加臭剂存放:加臭剂应该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明火的地方。

存放位置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与其他化学品混合存放;2.加臭剂使用:使用加臭剂时应按照厂家规定的使用比例添加,并应该在专门的加臭设备内进行混合;3.加臭剂检测:每批加臭剂都应该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加臭计量:每立方米燃气中加臭剂的用量应不少于3mg/m³,并应该定期检查加臭剂用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2 泄漏管理燃气泄漏是燃气使用安全中的重大隐患,需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泄漏检测:使用燃气的单位应该配备燃气泄漏检测设备,并应该定期维护和检测;2.泄漏报警:当检测到燃气泄漏时,应该立刻启动报警系统,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3.泄漏处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3.3 人员培训为了确保燃气加臭的准确性和泄漏管理的可靠性,需要对使用燃气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如下:1.培训内容:燃气加臭原理、加臭剂使用和管理、泄漏检测和处置等方面;2.培训形式:可以通过课堂讲授、实地操作等形式进行培训;3.培训周期:定期开展培训,并安排不定期的复训。

四、建立与完善制度以上内容构成了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基础规定,对于使用燃气的单位,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以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理解和管理工作,始终做到安全可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加臭管理办法

燃气加臭管理办法

燃气加臭管理办法为保证燃气用户安全,及时发现泄漏,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便于燃气输配管线及用户端的加臭剂浓度的检测,确保燃气管网加臭剂浓度含量达标,制定本办法:一、加臭职责划分1、根据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要求,明确加臭、巡检、监管职责。

2、各子分公司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及各场站所管辖区域范围,划分加臭、巡检等管理范围。

3、各场站要指定加臭、巡检、维护保养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定相应的加臭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二、加臭剂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要求1、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相关规定。

2、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放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加臭介质。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并做好记录,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4、加臭剂注入量应确保末端检测值不宜小于20-25mg/m³。

5、检测周期为每周一次,各场站设置好检测管网末端,每次检测至少采集4个以上末端数据,要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检测完需由住户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

6、加强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检要重点巡查加臭装置的液位、泵入量是否满足输气量,根据气量变化随时调整泵入量,相关工作必须及时建立记录。

三、维护与保养1、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应指定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划定期进行,要有检修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1)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避免损坏机件。

(2)检查储液罐、连接管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漏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3)当臭剂储罐液面计液面过低时,及时加臭剂,保证正常运行。

(4)定期更换易损件,如膜片、密封垫等。

3、加臭设备及备件检查周期(说明书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说明执行)如下:(1)每年进行一次加臭量的标定。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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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
a) 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
b) 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5篇)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5篇)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a)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b)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第五条加臭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加臭剂含量符合要求。

(四氢噻吩加臭的标准量约为16-24mg/m3。

)第六条严格按照加臭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和切换流程,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第七条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如下:(一)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防止臭剂混入机油内时间过长损坏机件。

(二)检查储臭罐、连接管、高压管道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露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良好和谐,保障公共安全和健康,我市规定了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公共燃气加臭的管理,使其使用及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防备燃气泄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管辖的全部公共燃气加臭系统。

三、责任制度(一)责任部门及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订立和完善本制度,组织实施燃气加臭排放的监管、检测、评估和整治,执行有关环保执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引导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加臭整治和技术支持工作。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共燃气加臭系统的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觉不合格产品和违规行为适时处理,并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搭配环保部门开展加臭整治工作。

3、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公共燃气加臭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运营管理。

4、用户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建立和健全自身的燃气加臭排放监测制度,帮助有关部门开展加臭整治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责任人及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和引导有关人员实施燃气加臭排放的监测和检测、应急处理,督促和检查用户单位依照规定的要求开展燃气加臭排放监测,对燃气加臭排放超标或存在泄漏的单位,要适时订立相应整治方案,并要求用户单位实行有效措施降低排放。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经营管理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管,对存在不合格产品和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惩罚措施,向环保部门供给技术支持与帮助,维护公共利益和健康安全。

3、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公共燃气加臭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运营管理,并接受和执行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监管和引导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经营管理的企业执行有关的规定。

4、用户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要求,建立和健全自身的燃气加臭排放监测制度,搭配环保部门实施燃气加臭排放的监测、检测和整治,积极实行措施降低排放,确保燃气加臭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要求。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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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最新版)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a)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b)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第五条加臭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加臭剂含量符合要求。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燃气加臭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水平,制定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燃气企业的燃气加臭工作。

二、责任部门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燃气加臭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2. 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燃气加臭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燃气加臭的原则1. 保证燃气中加臭剂的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浓度范围;2. 加臭剂浓度的调整应基于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不得随意更改浓度;3. 加臭剂配比要准确,确保本质保障的安全;4. 加臭剂的添加必须合规操作,确保燃气系统安全、稳定。

四、燃气加臭管理的内容1. 加臭装置的选择:燃气企业根据自身资质和技术水平,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燃气加臭装置,并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加臭管理工作;2. 加臭剂的储存管理:加臭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可靠,瓶身清晰,包装完好,装载符合标准,专门存放,进行仓库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要做好;3. 加臭剂的使用:正确使用加臭装置,在加臭装置中施加的浓度符合标准,避免过度使用引发的问题。

加臭装置配制、使用的文档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建立和完善加臭使用和添加记录的档案管理制度;4. 加臭系统维护:规定时间对加臭装置充氮、清洗、校准,对长时间运转的设备要进行检修,做好养护和防护工作。

加臭装置使用过程中,必须想加臭设备一样进行条件反射,严禁打开加臭装置的正常关闭阀门,确保加臭设备稳定,操作规范。

五、加强监管1. 燃气企业应培训加臭人员,做好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加臭管理工作,并做好危险隐患排查与处理工作,确保燃气运输、储存、使用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自律和自主监管,落实加臭安全责任。

2. 燃气加臭过程中如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加臭,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安排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燃气的安全运行和居民的健康,本公司制定了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下面是具体内容。

一、加臭剂的种类和标准燃气加臭剂有四种,分别为甲硫醇、二甲硫醇、三甲硫醇和四甲硫醇。

其中,二甲硫醇为主要成分,其他三种加臭剂按比例加入。

加臭剂的浓度标准为1mg/m³。

二、加臭操作规范1. 加臭时间燃气加臭时间为每月的第1天至第7天。

具体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在加臭期间,加臭剂稀释均匀,香气清新但不刺鼻。

2. 加臭量加臭量为每立方米乙烷加臭剂量为1mg,确保加臭剂在加臭期间均匀分布,不得加入过量加臭剂。

3.溶解剂在加臭剂溶解过程中,使用乙醇或水溶液作为溶解剂,以50%为溶解浓度。

三、加臭设备及维护1. 加臭设备分类对于大型燃气站点,应配备固定自控加臭设备。

小型燃气站点可以由工人进行手动加臭。

2. 加臭设备维护燃气加臭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加臭剂浓度标准,并防止设备损坏。

3. 检查频率每7天对燃气加臭设备进行1次检查,防止加臭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

四、加臭记录1. 记录内容对加臭剂用量、加臭时间、加臭设备的维护记录、检查记录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2. 记录保存加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3个月,以供日后查阅。

五、处罚规定对于加臭管理制度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处罚规定如下:1.第1次处罚1.非故意或未造成人身安全的事件首次发生,处口头警告并通知相关人员。

2.故意或造成人身安全的事件首次发生,处以1万元罚款。

并严禁相关人员继续从事加臭工作。

2.第2次及以上处罚1.在口头警告后再次发生违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2.罚款依次翻倍:第2次罚款2万元,第3次罚款4万元,以此类推。

六、结语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居民,保证燃气安全运行。

我们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加臭管理制度,确保加臭剂合理使用。

如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反馈。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加臭标准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商业领域。

然而,天然气本身是无色、无味的,一旦泄漏很难被及时察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发现天然气泄漏,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加臭成为了一种必要的手段。

那么,天然气加臭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天然气加臭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严格执行的。

我国《城市燃气
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燃气应当加臭,并且规定了加臭剂的种类、加臭浓度、加臭方法等具体要求。

根据这些要求,天然气生产企业、供气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加臭处理,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其次,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

天然气泄漏后,如果没
有加臭剂的话,人们很难及时发现,极易造成爆炸、中毒等严重后果。

加臭标准的执行,确保了天然气泄漏后能够及时被人们察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此外,天然气加臭标准的执行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测。

只有加臭剂的种类、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才能保证加臭效果的可靠性。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天然气加臭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总的来说,天然气加臭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着公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

只有严格执行加臭标准,才能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天然气加臭标准,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为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提供更加可靠的能源保障。

燃气加臭运行管理办法

燃气加臭运行管理办法

燃气加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0.1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加臭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中裕系统内燃气加臭剂的采购、质量、存储及加臭装置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等。

1.0.3公司燃气管网加臭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本办法所述加臭剂为四氢噻吩2术语参照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T148-2010《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3加臭剂质量、加臭量、采购和存放3.1加臭剂质量和加臭量3.1.1加臭剂的气味应明显区别于日常环境中的其他气味,且气味消失缓慢。

3.1.2加臭剂质量标准要求参见附件四氢噻吩-THT的基本特性说明书:3.1.3当城镇燃气自身气味不能使人有效察觉和明显区别于日常环境中的其他气味时,应进行补充加臭。

3.1.4城镇燃气加臭剂的添加必须通过加臭装置进行,燃气中加臭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然气管网起始端加臭量不小于20mg/m3,管网末端用户检测加臭剂四氢噻吩-THT含量不少于8mg/m3;2有毒无味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对于含有CO的燃气,空气中CO含量达到0.02%(体积分数)时,应能察觉;3加臭浓度不宜过大。

3.2加臭剂的采购和存放3.2.1加臭剂采购要确保生产(销售)厂商供应的加臭剂质量符合要求,有产品安全特性说明书、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公司有关部门应对采购的加臭剂进行入库验收。

3.2.2购置的加臭剂应按照加臭剂存放要求和有效期进行存放,一般要求加臭剂存放在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同易燃物品共同存放,禁止阳光照晒,远离火种、热源,存放期限一般不宜超过2年,严格加臭剂的出入库管理。

4燃气加臭装置的运行与维护4.1一般规定4.1.1加臭装置应在全密闭、无泄漏状态下运行。

4.1.2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加臭装置的安全运行、操作、检修与维护管理制度。

4.1.3运行管理部门应针对加臭装置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1. 背景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但是燃气存在着无色、无味、易燃等特点,一旦泄露就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风险。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燃气加臭成为一种必要的措施。

但是,燃气加臭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何管理燃气加臭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总则为规范燃气加臭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加臭的生产、销售、使用与管理工作。

3. 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建立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燃气加臭品质符合国家标准。

生产单位应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并对生产的每批燃气加臭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每批产品符合标准质量要求,并保留相关检测记录。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进行质量追溯,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4. 上市销售单位的责任上市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对每批燃气加臭产品进行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记录,确保所销售的燃气加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上市销售单位应当制订燃气加臭产品使用说明书,对使用燃气加臭产品的人员进行操作指导,并注明注意事项及安全警示语。

5. 使用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应当对所购买的燃气加臭产品进行严格审批,仅能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并对购买的燃气加臭产品进行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应当对燃气加臭产品进行合理的安装和调试,并安装报警装置,并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维护。

使用燃气加臭产品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了解燃气安全常识,规范使用。

6. 监督管理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燃气加臭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燃气加臭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追究相关生产单位的责任。

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当配合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7. 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者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整理)天然气加臭安全管理制度.

(整理)天然气加臭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加臭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 : 2010年4月1日生效日期: 2010年4月1日☆☆☆ 生产运营部 ☆☆☆目录目录 (1)城镇燃气的加臭导则 (2)天然气加臭安全管理规定 (3)H P C-200B天然气加臭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GASTEC试管法检测四氢噻吩含量作业指导书........................5~6 天然气加臭系统工况定期校验与维护记录表样表 (7)天然气示味剂-四氢噻吩(THT)含量定期检测报告单样表 (8)城镇燃气的加臭导则一、燃气加臭的基本规定为能及时消除燃气泄漏引起的中毒、爆燃等事故,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

根据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时的20%时,应能察觉。

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

3.对于含一氧化碳为有害成分的燃气,当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0.02%(体积数)时,应能察觉。

二、燃气示味剂的要求城镇燃气示味剂应符合下列要求:1.示味剂和燃气混合在一起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2.示味济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3.示味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伤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4.示味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质量分数);5.示味剂应有在空气中能察觉的示味剂含量指标。

6.示味剂加入量:我国目前采用的示味剂主要有四氢噻吩(THT)和乙硫醇(EM)。

燃气中四氢噻吩加入量一般为20~25mg/Nm3(天然气);乙硫醇加入量一般为:16mg/Nm3(天然气);45mg/Nm3(液化石油气)。

三、燃气示味剂的种类几种常见的无毒燃气加臭剂见下表。

天然气加臭安全管理规定燃气示味剂含量是燃气供应安全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有效监控天然气的加臭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确保安全供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城镇燃气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范标准,特作以下规定:1.气站值班人员在上班过程中,必须每班按时巡查燃气加臭系统运行状况,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16 加臭管理制度

16 加臭管理制度

加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为保障燃气泄漏能够被及时发现,结合储配气站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场站加臭作业和管理。

第三条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

第四条加臭范围:门站后端所有管线及用户。

第二章加臭剂量控制及加臭剂管理第五条管网首端加臭剂含量应≧20mg/立方,保证末端加臭剂含量在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且剂量应≧8mg/立方。

第六条管网末端加臭剂含量由技术管理部每半年选择不少于3处管网末端点进行一次抽样检测,末端点宜相对固定。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检测完后,将检测结果反馈至运行管理部,作为前端加臭量调整依据,由运行管理部调整管网首端加臭剂量。

第三章加臭装置的安装与验收第八条加臭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满足压力等级和气流量的要求。

第九条当加臭装置设置于工作间内时:1、宜单独设立加臭装置的工作间;2、工作间地面应对加臭剂具有耐腐蚀性,且不得渗漏;3、加臭装置工作间的门应向外开,开启后应能保持全敞开状态,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侧手动开启。

第十条当加臭装置设置于室外时:1、露天设置的加臭装置应采取遮阳、避雨等保护措施;2、加臭装置应牢固地设置在基础上,加臭装置的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其高度不应低于地面标高;3、加臭装置应与场站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系统相连接,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第十一条加臭储罐应设置意外泄漏集液池,集液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容积应大于加臭装置储罐的容积。

第十二条投运前应进行压力试验和整体泄漏性试验,并形成记录。

第十三条场站需配备相应的加臭剂泄漏应急处理物资,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包括加臭剂的理化性质及应急处置措施)、防火防爆等警示标识,加臭剂储罐或外箱体上应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第四章加臭装置运行、检查与维修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加臭设备的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性检查,定期开展使用人员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加臭剂泄漏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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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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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加臭剂的管理。

第一条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
a)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
b)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
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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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加臭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加臭剂含量符合要求。

(四氢噻吩加臭的标准量约为16~24mg/m3。

)第六条严格按照加臭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和切换流程,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第七条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如下:
(一)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防止臭剂混入机油内时间过长损坏机件。

(二)检查储臭罐、连接管、高压管道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露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三)当臭剂储罐液面计液面过低时,应及时添加臭剂,保证正常运行。

(四)定期更换易损件,如膜片、密封垫等。

第八条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巡检过程中重点巡查加臭装置重点部位,发现异常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第九条日常工作中发现工艺区存在异味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查明原因,防止险情恶化。

第十条臭剂泄漏量较大,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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