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表(与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文书)
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申请表大全
律师事务所资质管理工作指引一、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四)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五)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二、变更事项(一)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1、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名称:(1)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2)发生终止事由的;(3)本所取得设立许可后不满一年的,但发生变更组织形式或者分立合并情形的除外。
2、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拟变更名称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主管司法局逐级向省司法厅报送《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和合伙人的会议决议(个人所不需提交)。
(2)审核与预核准: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备选名称,提交司法部进行名称检索。
对于所有备选名称不符合规定或者符合规定的备选名称少于五个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重新选报或者补报备选名称。
省司法厅自收到司法部检索结果之日起七日内,根据检索结果,向申请人发出《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对所有备选名称均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通知中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重新选报名称。
(3)换发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持《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到省司法厅换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所属律师的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的应持总所变更名称的申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到省司法厅换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所属律师的执业证。
(二)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1、条件:(1)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当从本所合伙人中经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2)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由本所律师推选,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3)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是该所的负责人;(4)分所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申请书
尊敬的××律师协会:
本律师事务所现向贵会申请变更组织形式。
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有组织形式
本所原名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年××月××日,执业证书编号为××。
现有合伙人××名,专职律师××名。
二、拟变更的组织形式
本所拟将组织形式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三、变更原因
1. 为进一步规范本所内部管理,提高执业质量和效率;
2.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增强竞争力;
3. 为吸引高端法律人才,促进事务所持续发展。
四、已履行的程序
1. 本所全体合伙人已就变更组织形式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 本所已制定了符合特殊普通合伙要求的合伙协议。
为此,本所特向贵会申请变更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随附本次变更的相关材料,请予审核。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申请登记表
业务申请编号:
章程、合伙协议拟变更部分变更前内容:
章程、合伙协议拟变更部分变更后内容: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对本所上述章程(合伙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本所已知悉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承诺除了章程(合伙协议)变更之外无其他变更事项,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和合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律师事务所(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地市司法局意见、印章:
年月日省司法厅备案意见、印章:
年月日注:本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报省司法厅备案,其余两份分别留存地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登记表
出生年月
户 籍
所在地
学 历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办公
身份证号
手机
首次执业时间
年 月
家庭住址
县级司法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变更后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注
注:设立人超过3名的,请自行增加栏目。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办公
身份证号
手机
首次执业时间
年 月
家庭住址
变更后的设立人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户 籍
所在地
学 历
政治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办公
身份证号
手机
首次执业时间
年 月
家庭住址
变更后的设立人
姓 名
性 别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
变更事项
内 容
名称
变
更
前
中文
英文
变
更
后
中文
英文
住
所
变
更
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变
更
后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负责人
变更前
组织
形式
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前
变更后
变更后
资产
山东省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表
(3)
1、
3、
1、
(1)
(2)
(3)
1.
2.
3.
4.
5.
6.
7.
8.
事务所(或分所)名称
变更事项
填写需变更的事项(包括住所、合伙人、分所派驻律师)
住
所
变
更
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变
更
后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合伙人
加 入
退 出
分所派驻律师
派 驻
撤 回
申请人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注明申请变更事项)的条件。
申请人郑重声明:本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律师事务所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备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没有发生变更的事项划“/”线;
2、分所变更的,由总所盖章、负责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
业务申请编号:
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
变更申请书及承诺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对本所进行组织形式变更。本所已知悉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承诺除了组织形式变更之外无其他变更事项,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和合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在地
学历
政治
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
资格证号
律师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地市司法局意见、印章:
年月日
省司法厅管理部门经办人意见:
年月日
省司法厅管理部门意见:
年月日
省司法厅意见、印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省司法厅留存一份,其余两份分别留存地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
照片
出生
日期
户籍
所在地
学历
政治
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
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
系
方
式
办公
身份证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
年月
户籍
所在地
学历
政治
面貌
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
资格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码
联
系
方
式
办公
身份证号码
住宅
执业时间
手机
家庭住址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
日期
户籍
河北省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登记表
联系手机
档案存放地
户籍所在地
执
业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原所的聘用律师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所时间
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
县(区)司法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司法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档案存放地
户籍所在地
执
业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变
更
后
合
伙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
首次执业时间
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档案存放地
户籍所在地
执
业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变
更
后
合
伙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
首次执业时间
律师执业证号
变更后负责人签名:
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负责人)签名:
变
更
后
负责人ຫໍສະໝຸດ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专业
学历
毕业院校
首次执业时间
律师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
档案存放地
户籍所在地
执
业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类别
证明人
变
更
后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xxxx(xx)联营律师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市司法局意见、印章:
省司法厅意见:
变更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存省厅,其余两份交回市局和律师所。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登记表
业务受理号:xxxxxxxxxxxxxx
拟变更名称
核准时间
中文名称
xxx英文名称x来自xxxxxxx具体地址
xx市xx区xxx路
邮编
xxxxxx
负责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意见、印章:
申请人知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黑龙江省实行合伙联营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现就申请xxxxx事项作出如下承诺: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和合法,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
尊敬的××律师协会:
本律师事务所现向贵会提出组织形式变更申请。
申请事项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事项
本律师事务所拟将组织形式由现行的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
二、变更原因
(请简要说明变更组织形式的主要原因和考虑)
三、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1.名称:
2.组织形式:
3.执业律师人数:
4.注册资本(如有):
5.主要负责人:
6.经营场所:
四、相关承诺
本律师事务所承诺,在变更组织形式后,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律师执业环境,恪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实际申请时,请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