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纠纷知识讲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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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法律知识讲座。

在这个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重要概念和原则。

通过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让我们一同进入这个充满知识的法律世界吧。

第一部分:法律的概念与基本原则在开始具体讲解法律知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律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规范社会行为。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正公平。

2. 法律的基本原则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可侵犯、罪刑法定、犯罪无罪推定、合法证据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法律体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第二部分:民事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探讨一些民事法律知识,了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

1. 合同法与消费保护合同是民事法律中常见的概念,它是指自愿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法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问题。

同时,消费者保护也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旨在保护消费者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2.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民事法律中的又一个重要分支。

它规定了婚姻的条件与程序、夫妻财产、离婚与再婚等问题。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熟悉婚姻家庭法可以为我们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提供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第三部分:刑事法律知识除了民事法律知识,刑事法律知识也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内容。

了解刑事法律的相关知识,可以引导我们正确的行为,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1. 刑法与犯罪类型刑法是刑事法律的基础,它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责任。

犯罪类型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了解这些犯罪类型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并且引导我们远离犯罪。

2. 刑法与刑罚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婚姻家庭普法讲座

婚姻家庭普法讲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普法讲座篇一:社区普法讲座——婚姻家庭继承法律讲座?“家家学法,户户平安”?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婚姻家庭继承问题?主讲人:***专题一:婚姻家庭问题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若干问题三、婚姻关系的解除四、婚前婚后房产归属及分割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1、事实婚姻概念: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有关法律,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在此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未婚同居关系。

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须具备的条件。

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

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有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概念: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律事务日益成为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法律风险,提高法律素养,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司法律实务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出资,但丙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设立而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甲乙双方因公司设立问题发生纠纷。

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公司;(2)未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2)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2. 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二:甲公司股东乙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丙。

乙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甲公司发现乙将其股权转让给丙,认为乙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乙返还股权。

分析:本案中,乙丙双方在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避免损害公司权益。

3. 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三: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乙股东认为董事会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甲公司董事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2)董事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2)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广西XX县20141018法律知识讲座(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技巧及注意事项)

广西XX县20141018法律知识讲座(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技巧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执行主体要合法 使用法律要准确 处理决定要慎重 文书撰写要规范

谢谢大家
矛盾纠纷的种类

医交计环安宅村公征三损经邻 疗通划境全基务民地大害济里 事事生保生地管权拆纠赔合纠 故故育护产纠理益迁纷偿同纷 纠纠纠纠纠纷纠纠纠 纠纠 纷纷纷纷纷 纷纷纷 纷纷
婚 姻 家 庭 纠 纷
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





类型多样化 主体多元化 内容复合化 调处疑难化 矛盾易激化
调处矛盾纠纷的方法技巧

一个机制 两股力量

三个方法 四个技巧来自一 个 机 制


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多家
联合,常态运行调处机制
两股力量

人民调解组织 司法、行政调解

三 个 方 法

化调结合法 集约研判法


互动联调法
四个技巧

人脉资源化解技巧 道德尺度净化技巧 分析对比说服技巧 群众自治监督技巧
法律知识讲座1
——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 技巧及注意事项

社会矛盾纠纷是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 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中青班学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分析社 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和 主要特点,对有效预防矛盾、成功调 处、防止矛盾激化、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讲座PPT授课资料课件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讲座PPT授课资料课件

的货币。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 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 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 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 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小明由于学习需要向小红借了3万元,为了表明这个借款事 实,小红向小明出具了借条一份。
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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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 on Legal Knowledge of Non-governmental L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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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知识讲座(3篇)

社区法律知识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仍有不少居民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尤其是基层社区的居民。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本社区特举办一场社区法律知识讲座。

二、讲座目的1. 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能力;2. 帮助居民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高法律素养;3. 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讲座内容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1. 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权、人格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等;2. 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等。

二、婚姻家庭法律知识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男女平等、一夫一妻、自愿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 结婚登记程序及法律效力;3. 离婚的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4. 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及分割。

三、劳动法律知识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3. 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权益保护;4.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四、合同法律知识1. 合同的基本概念、种类及订立;2.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3. 违约责任及赔偿;4.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常见合同的法律规定。

五、民间借贷法律知识1. 民间借贷的概念、种类及法律效力;2. 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违约责任;3. 借款人、出借人的权利义务;4.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六、交通事故处理法律知识1. 交通事故的定义、分类及处理程序;2.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赔偿;3. 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及注意事项;4. 交通事故的诉讼途径。

七、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1. 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2.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3. 维权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4. 防范法律风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讲座案例讲解(3篇)

法律讲座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采购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交货期为一个月。

合同中还约定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但B公司未能按时交货。

A公司多次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但B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1. 合同纠纷的性质本案属于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2. 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 本案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1)B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A公司能否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4.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法院认为,A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B公司违约,应退还定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B公司履行合同,退还A公司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三、案例启示1. 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2.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3. 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合集(3篇)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合集(3篇)

第1篇一、讲座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为了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本讲座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例,为大家解析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二、案例一: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5日内,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然而,乙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三、案例二:合同无效与可撤销【案情简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丁公司,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丁公司发现丙公司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系伪造,遂要求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本案中,丙公司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系伪造,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四、讲座二: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重要的财产权益。

本讲座将通过几个知识产权案例,为大家解析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二、案例一:专利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戊公司生产了一种新型节能设备,申请了专利。

己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与戊公司专利产品相同的设备。

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院法律案例讲座(3篇)

医院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本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医院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二、案例一:医疗纠纷案件【案例背景】患者李某,因感冒就诊于某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

患者按医嘱服药,病情未明显好转。

后患者再次就诊,医生诊断为“肺炎”,给予抗感染治疗。

治疗期间,患者病情加重,出现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律问题】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2. 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分析】1. 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根据病历资料,医院在患者病情加重后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患者死亡。

2. 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病历资料,患者病情加重后,医院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3. 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案例二:医疗损害责任案件【案例背景】患者张某,因车祸受伤,经救治后转入某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在康复期间,张某因护理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皮肤损伤。

【法律问题】1. 医院是否应承担医疗损害责任?2. 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分析】1. 医院应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损害给患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案例三:医院合同纠纷案件【案例背景】某医院与某医药公司签订了一份药品供应合同,约定医药公司向医院供应药品。

合同履行过程中,医药公司未能按期供应药品,导致医院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法律问题】1. 医院与医药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 医院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案例分析】1. 医院与医药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农民工法律知识讲稿案例(3篇)

农民工法律知识讲稿案例(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农民工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为大家带来一堂关于农民工法律知识的讲座。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你们在建筑、制造、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辛勤劳动,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许多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些案例,来为大家普及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案例一:张师傅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未与张师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师傅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张师傅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张师傅在工作期间受伤,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农民工朋友们,在工作中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工资支付案例二:李师傅在一家工厂工作,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元,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分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李师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

建议:农民工朋友们,如发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险案例三:王师傅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未为王师傅缴纳社会保险。

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王师傅在该公司工作,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建议:农民工朋友们,要了解社会保险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劳动争议案例四:赵师傅在一家餐厅工作,因餐厅老板拖欠工资,赵师傅与餐厅老板发生纠纷。

法律知识讲座发言稿

法律知识讲座发言稿

法律知识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在这个庄重而庄严的场合,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法律知识的讲座。

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一些法律知识,希望能够让大家增加对法律的了解,提高法律意识,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法律是社会的规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只有通过了解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因此,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

例如,合同法是指用于调整合同活动的法律规范。

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纠纷。

此外,在购房、租房、劳动就业等方面,我们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如何遵守交通规则、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维护个人隐私等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方面面。

遵守交通规则不仅能够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还能够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维护个人隐私则是保障个人权益与自由的基础。

此外,我们还应该了解一些法律程序和法律保障机制。

在面临法律纠纷时,我们应该知道如何维权,如何依法解决问题。

例如,合理利用法律援助的渠道和途径,获取必要的法律帮助。

还有,在保护自己的权益时,我们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的得到维护。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法律知识不仅仅是专业人士的领域,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

通过了解法律,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社会问题,处理与他人的关系,维护自身权益。

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个人应该拥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我们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在此,我希望大家能够通过今天的讲座,更加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无论是在工作中、生活中还是在社会中,都能够遵守法律、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

法律案例主题讲座(3篇)

法律案例主题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纠纷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证据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

本讲座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合同纠纷中的证据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例背景某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期交付了货物,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证据认定1. 证据类型本案中,甲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1)合同文本: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供应合同关系。

(2)货物交付凭证:证明甲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

(3)催款函:证明甲公司已多次催讨货款。

乙公司则提供了以下证据:(1)付款凭证:证明乙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

(2)货物验收报告: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 证据效力(1)合同文本:作为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货物交付凭证:作为货物交付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3)催款函:作为催讨货款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4)付款凭证:证明乙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具有法律效力。

(5)货物验收报告:作为货物质量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四、法律适用1. 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2. 货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当事人对货物的质量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验收报告显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知识宣传内容案例(3篇)

法律知识宣传内容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以下是一篇法律知识宣传案例,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正文(一)活动主题“法律伴我行,共建法治社会”(二)活动时间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三)活动地点XX市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四)活动内容1. 法律知识讲座邀请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家,为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不同群体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讲座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责任、刑法等多个领域,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

2. 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针对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现场解答、提供法律意见。

3. 法律知识竞赛以社区、学校为单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竞赛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通过竞赛形式激发大家学习法律的热情。

4. 法律宣传海报、标语制作鼓励社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群体,参与法律宣传海报、标语制作活动。

要求作品紧扣法律主题,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宣传效果。

5. 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法治文化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短视频等。

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展览,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五)活动成果1. 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咨询等活动,使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治观念。

2. 增强了法律服务的可及性。

法律志愿者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

3. 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为构建法治社会奠定了基础。

4. 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法治文化作品展览为市民提供了欣赏、学习的机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企业法律案例讲座(3篇)

企业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法律风险日益凸显。

企业法律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本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企业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一批设备。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能按时供货,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纠纷,主要争议焦点为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1)乙公司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已构成违约。

(2)违约责任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设备等。

若乙公司拒绝履行,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2. 案例二:劳动争议【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员工丁某因工作原因与公司发生争议,丁某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费等。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劳动争议,主要争议焦点为丁某是否应获得工资、加班费等。

(1)丁某应获得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丙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丁某工资。

(2)丁某应获得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丙公司应按照规定支付丁某加班费。

3. 案例三:知识产权侵权【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戊公司)生产了一种新产品,未经他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了他人注册的商标。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主要争议焦点为戊公司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

(1)戊公司侵犯他人商标权。

陈静律师的法律讲堂(2篇)

陈静律师的法律讲堂(2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陈静律师,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答和案例分析。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了解法律知识对于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几个大家关心的话题。

一、合同纠纷【问题】我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商品,收到后发现与描述不符,我该如何维权?【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若商品与描述不符,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卖家协商,要求退换货或赔偿;2. 保存好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平台投诉;3.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4. 若问题严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张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手机,收到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

在与卖家协商无果后,张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最终成功获得了赔偿。

二、劳动争议【问题】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2. 患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待遇;3.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李先生在工作期间因操作失误导致受伤,经工伤认定,李先生被认定为工伤。

在向公司索赔无果后,李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获得了赔偿。

三、交通事故【问题】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对方全责,我该如何索赔?【解答】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索赔:1. 保存好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2. 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3. 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王先生在驾车过程中,因对方驾驶员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受伤。

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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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 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
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
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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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
(一)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 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 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 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
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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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盗窃案件的特点
1、时间上的选择性-- 作案必然选择作案 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 ;
2、目标上的准确性-- 高校中内盗案件比 较多 ;
3、技术上的智能性-- 高校中盗窃案件 一般以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 身就是大学生 ;
4、作案上的连续性-- "首战告捷"以后极 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
3、青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从而使围 观或路过的大学生无端遭殃。
4、外来人员或某些法纪观念淡薄的教职工子女与学生 争抢活动场地、喧宾夺主,从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5、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把学校变为玩乐场所,在 校园内游逛,或故意怪叫漫骂、吵吵嚷嚷,或有意扰乱 秩序,以搅得鸡犬不宁为乐,显得旁若无人、不可一世, 似乎"老子天下第一"。大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与这类 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性很大。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 2

法律知识讲座-民间借贷 2

为避免产生争议,民间借贷交易双方尽量签订齐全完备的书面
借款协议,以避免约定不清产生争议。
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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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借条与欠条 (一)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 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 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 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未来借用人是需要归还原物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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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八)案例:利用歧义 案例 1:李某借周某 100000 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 李某归还 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 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 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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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借条的注意事项 (十)案例: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 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 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 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 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 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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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息的法律问题 (四)有关利息问题答疑
问题1: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 内利息?
借条样式1: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 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5年 12月31日前。 答:不能。
律师提示: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

物业纠纷案例法律讲座(3篇)

物业纠纷案例法律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纠纷日益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物业纠纷涉及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等多方利益,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了提高公众对物业纠纷法律知识的了解,本讲座将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一: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因候选人资格、选举程序等问题发生争议,导致选举结果无效。

部分业主认为选举程序存在违规,要求重新选举;而另一部分业主则认为选举结果已经产生,不应重新进行。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心。

针对本案例,部分业主认为候选人资格存在问题,要求重新选举。

根据上述规定,候选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等条件。

若候选人资格不符合规定,选举结果无效。

因此,业主委员会选举应重新进行。

【结论】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中,若候选人资格存在问题,应重新进行选举,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物业公司擅自调整物业费纠纷【案情简介】某小区物业公司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调整物业费标准,导致部分业主不满。

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表决权,要求物业公司撤销调整决定。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针对本案例,物业公司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调整物业费标准,违反了上述规定。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撤销调整决定,并恢复原收费标准。

【结论】物业公司擅自调整物业费,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表决权,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撤销调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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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 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 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 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
吐鲁番市城乡建设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以下称甲方)同个体户包新堂(以下称乙方) 于1998年9月15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 同第一条规定:“甲方将一幢临街楼房租给乙 方使用,租期5年,租金第1年为113000元,后4 年为130000元。” 。
12月做出终审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
屋租赁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内 容合法,确认为有效合同。被上诉人认为合同约定 的后4年承担租赁费130000元,漏掉一个‘年’, 若不加上就是失去了公平的合同,但又未在法定期
限1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其撤销
和变更权已失效,本院故不支持吐鲁番市市容环境
(二)《侵权法》常见法律问题
• 酒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饮酒讲 究情调不同,中国人喝酒更强调感情。于 是就有了“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 出血”等劝酒一说。但如今,劝酒劝出人 命,劝酒“劝”出官司的事情常常见诸报 端,让人不寒而栗。明明是讲求感情,才 推杯换盏,把酒相交,可就因为喝过了量, 落得个“生死两茫茫”。那喝酒喝出人命, 应如何界定责任呢?
吐鲁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合同中后4 年租金130000元,遗漏了‘年’字。本院确认属 漏字,被告坚决按合同第一条交纳租金,而拒绝 向原告按每年130000元交纳房租,显然合同第一 条最后一句失去了真实性,原告胜诉。”乙方不 服判决,于2001年9月22日向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 法院上诉。
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01年
•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 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 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 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 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 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6.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 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借条中没有注明利息, 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吗?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合 同(借条)对支付利息没有 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2、约定利率过高的民间借贷
约定支付利息 的,借款的利率 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限制利率的规 定,一般不得超 过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的4倍。超 出部分的利息不 予保护。
• 一、案情简介 王某、陈某、唐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3月2日晚上, 王某、陈某二人相约在唐某家吃晚饭,吃饭时唐某提议喝 点白酒,陈某表示同意。喝完第一杯后,陈某吃饭,王某 和唐某继续喝酒。陈某吃完饭后,又要求陪王某和唐某再 喝点酒。在喝酒过程中,唐某叫陈某少喝点,王某也说: “喝那么多干啥。”陈某说:“你们两个都喝两杯了,我比 你们多喝一杯”,陈某又倒了一杯干了,然后陈某又主动 喝了一些酒。喝完后,陈某感觉不适,便到床上休息,过 了一段时间,王某去叫陈某起床,发现不对劲,赶忙拨打 “120” 。“120”医生到现场诊断确定陈某已死亡,后经 法医学鉴定:陈某是在患有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高血 压性心脏病的基础上,因乙醇中毒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衰 竭死亡。”此后,丁某(陈某之妻)和陈某之父、陈某之 子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唐某赔偿因陈某 死亡的经济损失42万余元。
“酒责”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
的身体状况、酒量和过量饮酒的危害以及可能产生的后 果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而陈某的死亡后果主要是其 主动过量饮酒导致,因此陈某对其自身的死亡后果应承 担主要民事责任;唐某提议喝酒,但喝酒本身并不必然 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唐某、王某对陈某的死亡均无过 错,但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唐某、王某应分担一定的民 事责任,对陈某死亡所产生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遂判决:由王某、唐某二人共同补偿三原告32000元。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 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2、企业家杜某和公益部门签订合同,赠与 200万 元,用于修建希望小学,后杜某生意亏本,资金 紧张,决定不捐款了,请问可以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 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
诉讼时效其它相关法律规定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 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 间重新计算。
应承担“酒责”的几种常见情况
• ⑴故意灌酒型 ⑵放纵饮酒型 ⑶不予救助型 ⑷双方均无过错型 《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 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 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天降叉衣棍案”
• 【案情】 2008年11月24日上午11时许,22岁的袁正敏像往常 一样在渝州新城一家超市出口附近摆摊,一根带金属叉 头的叉衣棍突然从天而降,插进她的头顶,伤及脑组织。 后经鉴定为轻度智力缺损7级伤残、左侧肢体不全瘫7级 伤残、颅骨缺损10级伤残。在花掉7万元医疗费后,袁正 敏出院回家继续治疗。 • 事发后,袁正敏的丈夫凌勇多次去现场找寻肇事者, 每次都一无所获。无奈之下,凌勇为妻子聘请了律师, 把最有可能掉落叉衣棍的渝州新城2号楼7号、9号单元的 49套房子的业主(其中包括一家宾馆)告上法庭,提出包 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的40万元赔偿请求。
院,诉称张某尚欠其余款一万元,请求返还。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提供的用词可 合理得出两种理解时,应选择不利于用语提供人 的解释。张某在此案中是用语提供人,因此对 “还”字的理解应选择不利于他的解释,也就是
“还”应读“huan”,解释为归还,那么张某理
应返还高某1万元。
5、诉讼时效
[案情] 2003年7月2日(农历六月初 三)黄某向魏某借款人民币500元,并于当天出 具借条一单,内容为“兹向魏某借现金伍佰元 整,期限2003年7月15日,过期按利息3%计算”。 借款期满后黄某未能还款。2006年2月20日,魏 某诉至漳浦法院,请求判令黄某偿还借款本 息。
常见法律纠纷知识讲座
新疆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主要内容
一、常见民事法律纠纷
二、常见劳动法律纠纷
三、常见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一、常见民事法律纠纷
• (一)《合同法》常见法律问题
• 1、借款合同 • 2、赠与合同 • 3、诉讼时效 • (二)《侵权法》常见法律问题
(一)《合同法》常见法律问题
合同法之借款合同
法院判决
•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宣判:原告袁正敏受伤
产生25.9万余元费用,其本人承担20%的责任;除
一套毛坯房没住人为20.7万余元,
每家判赔4326元。
高空坠物案件三个典型判例
• 【天坠烟缸案】2000年5月10日,郝某路过重庆市渝中区学 田湾正街65号和67号楼下,被一只高空掉下的烟缸砸昏,事 后郝某将这两幢楼的开发商及24户居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17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24户居民中的22户共同分担16万余 元的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天坠瓷片案】2007年1月,毛太太经过广州市荔湾区芳村 一幢楼下,一块由高空抛落的瓷片打中怀中女婴。事后,毛 太太将该楼18户告上法庭,索赔5万多元。当地法院审理后 认为,扔瓷片的行为不是18户共同实施,应由具体侵权者赔 偿。因找不到扔瓷片的人,法院判毛太太败诉。 • 【天坠玻璃案】2006年5月31日晚,深圳南山区四年级学生 小宇经过一幢高层住宅,被掉下的一块玻璃砸中头部,直插 入脑门,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小宇父母将该楼73家住户及物 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0多万元。经过法院两次开庭审理, 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调解。
小结: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 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 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 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 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 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
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
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
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
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
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
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
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
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
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
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 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 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 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
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
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 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 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 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 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 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 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 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3、没有证据的借贷
借据丢失,只有复印件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吗?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最好是提供原件或 者原物,因为它们的证明力最强,被改变或伪 造的可能性最小。但是由于种种情况当事人无 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 与原件或原物核对无异的复印件或复制品,如 果无法核对,复印件或复制品就不能单独作为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借据原件丢失,法院无法核对,所以复印件不 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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