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特级教师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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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特级教师评选细则是根据教师资格评价标准和要求,结合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实际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般内容:
1. 申请条件: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特级教师评选:
a. 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级教师;
b. 在一中连续工作满10年;
c. 在教学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
d. 具备高尚的师德,言行举止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2. 评审程序:
a. 提交申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特级教师评选申请材料;
b. 审核材料: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选条件;
c. 现场评审:通过面试、课堂教学考察等形式,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成果;
d. 综合评定:根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审结果,综合评定教师的水平,确定是否评选为特级教师;
e. 公示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评估标准:
a. 教学成绩:教师所带班级的学业成绩、学生评价等;
b. 教学能力:教师掌握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技巧;
c. 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教师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成果;
d. 师德师风:教师的师德行为、社会影响力等。

4. 奖励和待遇:
a. 特级教师聘期:评选成功的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聘期,聘期为终身;
b. 奖励待遇:特级教师享有与职称相应的薪资待遇,并可享受相关荣誉称号及职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一般的特级教师评选细则,具体的评审流程和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018年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2018年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2018年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2018年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原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5年以上)。

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教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教育教学方面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道德与法制教育,关心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学校治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赣州市XX区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赣州市XX区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 分/次。非现场赛折半得分(累加得分,满分 10 分)
示范引领
指导校长、青年教师或辅导学生
(10分)
1.与青年教师帮扶结对,且每学年听课并评课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扣0.5分。
2.指导的青年教师获业务竞赛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国家级 10 分/次;省级 8 分/ 次,市级 6 分/次,区级 4 分/次,片区级 2 分/次。
3.指导的校长(含学校)获得党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 10 分/次;省级 8 分/次,市级 6 分/次,区级 4 分/次。(累加得分,满分 10 分)
学校考评局复核
(50分)
教科研训工作情况
公开课和专题讲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5分)
省级10分/次,市级8分/次,区级7分/次,片区级6分/次。(送教下乡除外,含送师进城培训,累加得分,满分 15 分)
附件1:
赣州市XX区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及分值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学校考评指导意见
(50分)(注: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校考评指导意见另行制定考评细则)
教科研训工作情况
工作量及教学成绩
(25分)
1.工作量达学校标准;5分。不足按比例减分。
2.教学成绩。高中:全校第5名得15分,每上升1名次加2分;初中:全区排名中位得10 分,每上升1名次加1分;小学按乡镇排名中位得10分,每上升1名次加1分;城区小学参照执行。(满分 25 分)
业务能力
命题(5分)
参加省级 5 分/次,市级 4 分/次,区级 3 分/次。(累加得分,满分 5 分)
示范引领
送教下乡(10分)
参加由市、区教育局组织的送教下乡,每次5分。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二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二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级教师是学校培养、选拔、确定的具备优秀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较高的威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的教师。

第二条特级教师推评制度旨在通过选拔出一批优秀的特级教师,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特级教师的推评对象为本校教师。

推评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应坚持综合素质、学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推评条件第五条特级教师推评的条件如下:(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扎实的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突出的成果。

(三)具有较高的创新教学能力,具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评价等门类齐全的教学技能。

(四)具备研究课题、科研项目的能力,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五)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和师资培养能力,能开展教师培训和教育研究工作。

(六)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特级教师的推评条件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推评程序第七条推评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牵头负责,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推评程序如下:(一)学校公示推评条件。

学校应将特级教师推评条件向全体教师公示,并接受意见和建议。

(二)申报推评。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推评。

报名时应提供详实的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等相关资料。

(三)初审资格。

学校根据报名教师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资格。

(四)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五)公示结果。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向全体教师和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

(六)确定特级教师。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特级教师名单,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四章特级教师权益和义务第九条特级教师享有以下权益:(一)享有一定的政策倾斜,包括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

特级教师评分标准(教师)

特级教师评分标准(教师)

淮 南 市 特 级 教 师 材 料 审 核 评 分 标 准(教 师)申报人姓名 审 核 项 目证书 (8分)(48分)教研 科研 成果 (29分) 培养指导 教师 (5分)表彰情况(10分)学历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 书 农村或城镇薄弱 学校任教经历工 作 量 备课笔记 (含特色教案)听课记录 教育教学总结 班主任工作总结单 位审 核 标 准合格学历1分,具有高一层次另加1-2分继续教育达标2分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分 任职年限符合要求1分 聘期符合要求1分城镇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2分,农村学校教师2分饱满5分,不满3分理解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熟练掌握 优秀9-7分,良好6-4分,一般3-1分 教材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省教坛新星10分,市学科带头人8分(城市) 市教坛新星10分,市骨干教师8分(农村)优秀8-6分,良好5-3分,一般2-1分国家级5分,省级4-3分,市级2-1分 省级以上具有CN 刊号教育教学论文2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部;参加省级论文交流、教育科研成果评比获一等奖2次或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省级以上CN 一篇且省内统 一刊号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参加省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 教学用书编写2次;艺术和体育教师本人在教体文全省性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 上奖项2次。

具备其中之一20分,每多一项成果累积增加3分,29分封顶。

任现职以来,辅导 教师在教育部门举 办的教学比赛中获 奖获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10分;获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7分;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区委、区政府表彰4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分。

同时获几项表彰的取最高获 奖得分。

总 评 学 科满 分 得 分 3分 2分 1分 1分 1分 2分 5分9分3分 3分 3分23分29分5分10分100分评分时间: 评分人:培养优秀班集体, 学生思想教育,关 心全体学生成长等 方面成绩(8分)个人教学比赛获奖(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业务获奖 (10分)教育教学实绩教 育 教 学 方 面。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任现职以来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区域内交流、推广或获奖。
3
查看论文
任现职以来,须呈现一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国家一级教育学会及国家级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论文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记3分;省级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记2分;获市级二、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记1分,获县级二、三等奖记0.5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记分。
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
8
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电教、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课、公开课、示范课、国培、省培线下研修展示课、“一师一优课”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记4分/次、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微课、说课、录像课、教学片段、在线备课记分减半。校级每次记0.5分,累计不超过2分。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8分。
(国家、省教育学会二级学会、市教育学会的降一等计分,其他学会、协会等机构的不计分)
示范作用(17分)
指导培养教师能力
5
查看相关资料
任现职以来,签订师徒结对合同(可跨校)并进行了指导工作记2分。
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武竞赛,本人获指导奖(有荣誉证书或文件或徒弟的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奖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奖项不累计取最高值。
乡村工作经历
10
查看评审表第16项
①现在农村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30年(含30年)加10分,满25年加8分,满20年加7分,满15年加5分,满10年加3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②曾经在农村现在城区教师岗位。在农村工作满20年加3分,满15年加2分,满10年加1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二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二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是指对特级教师的评审细则和标准,用于评定特级教师的职称等级。

具体的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条件要求:特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一般要求拥有博士学位或更高学历,且具有连续不少于10年的教学工作经验。

2. 专业能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教学科研方面具备卓越的能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科研成果等方面。

3. 学术影响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获得的学术荣誉等。

4. 教学管理能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教学管理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学成果管理和评估能力等。

5. 师德师风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心学生等。

以上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评审细则和标准可能还会因学校和地区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二)参评资格____分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____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____年以上。

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任现职以来,教龄每年加____分,不超过____分。

政治思想____分任教以来,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含优秀教师)称号,____分;省级模范教师等称号,____分;市级优秀教师等称号,____分;县级优秀教师等称号,____分(以上表彰须是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表彰,按最高表彰计分,不重复计算)。

教育教学____分教学引领____分省级“教坛新星”或市级“学科带头人”,____分。

学科成绩____分任现职以来,本人所授学科取得高考成绩前六名(此名次按当年高考班级数的前三分之一推算,如果是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以教务处所发高考奖状为准。

音体美等非高考科目老师名次待定),第一名____分,第二名____分,第三名____分,第四名____分,第五名____分,第六名____分,第六名以后,____分。

2018年特岗考核方案魏县教体局

2018年特岗考核方案魏县教体局

2018年特岗考核方案魏县教体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对特岗教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日常表现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在岗特岗教师。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综合考核(80分)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政治思想情况(10分)
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业务能力情况(30分)
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课外活动等;工作勤奋,教学严谨;能自主学习,积极进行知识更新。

3、考勤情况(10分)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等现象;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对于临时性工作,不讲价钱,认真完成。

4、工作业绩情况(30分)
教学成绩良好,获得学校、师生家长的评价;虚心好学,主动听课,听课达到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明显;受到学校、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以本人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

(二)述职演讲(10分)
特岗教师就自己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演讲者的语言表达、举止形象以及工作能力等情况以无记名方式打分,当场公布。

(三)民主测评(10分)
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在特岗教师任教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浙教人〔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3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造就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一)评选范围:浙江省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电教机构和青少年宫。

(二)评选对象:上述单位在职在岗的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延迟退休的教师,必须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延迟退休的文件规定,且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延迟退休的批复证明,方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数量和推荐名额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计划评选250名左右。

分配推荐指标375名,每个学校(单位)推荐到省里的人选不超过2名。

实行多校区办学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推荐名额可由设区市教育局在推荐指标内统筹,每个校区可增加推荐名额1名,但要从严把握。

2018年春季开学后调整任教校区以及从教研机构调入中小学任教的,推荐名额计入原任教校区或教研机构。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以及教研机构等覆盖多学段的学校(单位),按推荐人选的申报学段计入相应学段的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必须思想政治过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必须师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具有精湛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本省具有较高声望和知名度。

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细则

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细则

学生问卷调查表亲爱的同学,为了解老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以及学生德育等方面的情况,请您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问卷调查表(在选项上划"√"),谢谢。

教师民意调查表尊敬的老师,请您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下列株洲市骨干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给出您的个人评价,请您在选项后划"√",谢谢。

2株洲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细则(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特级教师专任教师类)34备注:论文及其获奖证书认定标准采取与职称评定相同的认定方式:一是发表在刊物上的资料介绍性质的文章或诗歌、散文等不能视为论文。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实验装备部门、省继续教育中心以外的机构颁发的论文证书考核时不予记分。

若提供的资料中附有该论文,经考核组成员共同审读确有较高业务含量的,可酌情记分。

三是在各类杂志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视为发表的论文。

若提供的资料中附有此类论文,经考核组成员共同审读确有较高业务含量的,可酌情记分。

5株洲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细则(特级教师校长、园长类)678备注:论文及其获奖证书认定标准采取与职称评定相同的认定方式:一是发表在刊物上的资料介绍性质的文章或诗歌、散文等不能视为论文。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实验装备部门、省继续教育中心以外的机构颁发的论文证书考核时不予记分。

若提供的资料中附有该论文,经考核组成员共同审读确有较高业务含量的,可酌情记分。

三是在各类杂志的增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能视为发表的论文。

若提供的资料中附有此类论文,经考核组成员共同审读确有较高业务含量的,可酌情记分。

株洲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细则(特级教师教研员类)9备注:论文及其获奖证书认定标准采取与职称评定相同的认定方式:一是发表在刊物上的资料介绍性质的文章或诗歌、散文等不能视为论文。

二是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实验装备部门、省继续教育中心以外的机构颁发的论文证书考核时不予记分。

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

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

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原创实用版】目录一、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简介二、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三、评选流程四、评选结果及其意义正文一、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简介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了选拔杰出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一种评价体系。

该体系旨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的特级教师,以推动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占总分的 40%。

2.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占总分的 30%。

3.教育教学研究:包括课题研究、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占总分的20%。

4.师德师风:包括敬业精神、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占总分的 10%。

5.社会影响:包括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评价,占总分的 5%。

三、评选流程1.自我申报: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

2.学校初评: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评审,并将推荐人选报送所在地教育局。

3.地区复评:各地教育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4.自治区终评: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人选进行终评,确定特级教师名单。

5.公示与表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进行表彰。

四、评选结果及其意义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打分表的实施,有助于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的特级教师。

评选出的特级教师将成为新疆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为推动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细则

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细则

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细则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第一条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社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

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第五条评选特级教师工作应有计划、经常性地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万之一点五以内。

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六条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

2018年教师考核细则

2018年教师考核细则

冶陶镇固义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质量评价方案和教师评估方案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细则,作为年终评定先进、发放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教师工作综合评价分数的计算办法:总分=本学期周考核平均得分×0.4+教学成绩量化得分×0.6+其它附加分一、周考核(40分)本方案按周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10分)、日常管理(30分)、常规教学(40分)、校本研修(10分)、出勤(10分)和其它”六部分组成,满分100分。

每周例会公示本周的量化得分,有错误的三日内找相关负责领导核实、解释,年底按各月的平均分折成40分算入学期绩效和考核。

(一)政治思想(10分)1、爱岗敬业(2分)A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

B评价:发现存在违反原则,不热爱教育事业,存在懈怠,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一次扣0.5分。

2、热爱学生(2分)A要求: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B评价:存在体罚、侮辱学生一次扣0.5分,造成家长到校闹事或上访教办,教育局的视情况严重一次扣2分。

3、廉洁从教(2分)A要求:作风正派、自尊自律、不乱收费、不收受贿赂、不引导学生或家长给老师财物,不有偿补课,如果有有偿补课被家长上访到教育局,此项不得分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模的资格。

B评价:存在收受贿赂,逢年过节向学生家长索要或提醒学生送礼品、钱财的一次扣0.5分。

4、为人师表(2分)A要求:遵守《教师法》,履行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违反教师法,不遵守学校制度的一次扣0.5分。

5、政治学习(2分)A要求:积极参加教育局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性活动(如:捐款、义务工作、志愿者等),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做好笔记。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卓越、具备较高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的教师。

为了评选出一中特级教师,需要制定一些推评细则,如下:
1. 学历要求: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是教育学、专业教育学、教育管理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

2. 教龄要求:拥有10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3. 教学成果:需要有丰富的教学成果,包括学生教学质量评估表现良好,学生成绩优秀,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奖项等。

4. 教育研究能力: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研究能力,包括参与教育研究项目,发表教育研究论文,撰写教育教学教材,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5. 培养影响力: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培养和影响学生,引领学生在学习、生活和人格养成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6. 个人评价: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等多方面评价,包括教学风格、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7. 奖惩记录: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录。

8. 选拔程序:评选过程经过保密,由学校指定相关专家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考察、面试等环节。

以上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评审流程和细则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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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评分细则

特级教师评分细则

特级教师评分细那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标准特级教师评分细那么,为评选和认定特级教师提供明确的评分标准和指导。

特级教师是具有卓越教学能力和领导才能的教育工作者,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道德素养具有显著影响力。

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分细那么,旨在提高特级教师评选的公正性和标准化水平,鼓励教师专业开展,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 考核要点特级教师评分细那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教师的综合素养和能力进行评估:2.1 教学表现•教学方法:是否灵巧多样,能够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目标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

•教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能够制定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需求的教学方案和课程设计。

•教学效果:是否显著,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养。

2.2 学生开展•学生关心:是否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开展,能够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

•学生参与:是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综合素质。

•学生评价:是否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及时准确的反应和建议。

2.3 专业开展•教育研究:是否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工作,关注教育教学前沿,推动学科开展和教育改革。

•学术交流:是否认期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和研讨活动,与同行教师进行学科交流和互动。

•教育创新:是否具备教育创新意识,能够提出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工具,引领教育教学改革。

3. 评分标准3.1 教学表现评分标准•优秀:教学方法灵巧多样,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效果显著,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提升有明显影响。

•良好:教学方法较为灵巧,教学设计根本合理,教学效果良好,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有一定影响。

•一般: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学设计一般,教学效果一般,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影响有限。

3.2 学生开展评分标准•优秀: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开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学生评价积极向上。

•良好: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开展,较好引导和鼓励学生,学生较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和校园活动,学生评价较为正面。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格要求:特级教师评选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至少具有高级职称,具备教学经验不少于10年,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等。

2. 申报材料:特级教师评选需要申报一系列的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纪录、学生成绩、教学论文等,这些材料需要充分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成果和教育影响力。

3. 专家评审:申报的特级教师材料将由专家评审,包括教育界专家、学科专家以及教研室的教师。

评审过程中,将对申报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研究成果和教育影响力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

4. 综合评分:评审专家根据一系列评估指标,对特级教师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评选结果。

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育研究成果、教育影响力、学术积累等多个方面。

5.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由学校行政部门批准。

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并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6. 颁发证书:评选通过的特级教师将获得特级教师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福利待遇,如增加薪水、岗位晋升等。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进行具体的评选细则和要求。

以上仅为一般化的特级教师推评细则,具体情况还需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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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内容
笔试
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注:获得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在读者,加1分;参加过中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者,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40分。
教学
能力
45分
1.任教学科成绩突出,为校、县(区)、市所公认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艺术水平高,有鲜明特色,深受欢迎
XX市学科特级教师考评细则
考评
项目
考评要素
考评
形式
赋分方法
职业道德
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民主测评
查阅资料
有有尝补课、乱收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取消参评资格(基层单位不得推荐)
学科
素养
40分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职业道德等教育政策法规
2.准确、全面地掌握学科知识,具有较高的学科素养
3.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十项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
4.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
5.合理运用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高效
听评课
说课
课堂教学
随堂检测
答辩
评课5分;说课5分;授课25分;教学效果5分;答辩5分。
教育
科研
成果
15分
教学、教研、科研能力强,成果显著
查资料
教学基本功竞赛。国家、省、市,分别按6、4、2赋分
优秀课。国家、省、市,分别按4、3、2赋分
指导奖。国家、省、市,分别按3、2、1赋分(只限一二等奖)
优秀课件(教学设计、说课)。国家、省、市,分别按3、2、1赋分
主持国家、省、市课题(已结题),分别按6、4、2赋分(参与研究者、子课题降一等次赋分)
核心期刊、一般期刊(省级以上,不含增刊、论文集)公开发表的文章,分别按8、4赋分;国家、省、市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分别按3、2、1赋分
教育教学专著10分(两人合著,减半赋分);其它公开出版物(教材、教学参考书等,须与申报学科教育教学相关),主编6分,副主编4分,参编3分
注:在教育科研成果项目考核中,同一项目所获荣誉和同一内容所获成果按最高级别一项赋分,不累加;获得的荣誉和证书等材料与所任教学科不相符合,不予统计(同等条件下,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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