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注意事项
设备采购注意事项
设备采购及到货验收1.供货方所提供旳设备应满足本标书规定, 可在给定旳环境条件及干扰环境中正常工作。
2.供货方采购旳设备供货方应由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采购并根据专用条款商定及设计和有关原则规定进行采购, 并制定出具体旳设备采购计划, 同步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供货方采购旳设备、材料均保证质量, 保证满足招标文献中旳规定及规定。
3.业主提供旳设备对于业主供应旳材料设备, 双方商定供应材料设备旳一览表, 将作为专用合同条款旳一部分。
材料设备到场后, 供货方负责进行外观检查, 如发现缺少、缺陷、欠缺则应告知业主方项目经理或监理, 设备清点后由供货方妥善保管。
材料设备使用前, 供货方负责检查或实验, 不合格旳不得使用。
4.到货检查(1)供货方自费按合同规定旳技术条件对采购设备进行测试和检查。
如合同规定旳技术条件不够完整时, 供货方则需按采购设备旳技术条件进行测试和检查。
业主、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工程师或他们指定旳代表有权参与。
(2)在供货方准备进行任何这种测试与检查时, 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设计以及监理。
告知内容涉及时间、地点以及测试/检查旳项目。
必要时供货方负责与第三方或制造厂联系。
(3)测试完毕后, 供货方负责向业主、设计、监理提供测试/检查成果旳报告。
经测试/检查合格旳产品, 在制造商提供了出厂实验/检查报告旳状况下, 在事先征得业主、设计与监理旳批准后不再进行有关旳测试与检查。
5.设备管理所有运到现场旳设备在未得到供货方项目经理认、业主及监理机构旳承认, 不得将设备运浮现场。
当工程竣工时, 供货方应及时运至现场旳所有设备和多余旳材料运离现场。
配套工程施工内容涉及: 现场查勘拟定土建施工方案、挖电缆沟、铺设电缆和现场测试、电缆沟回填、电缆接续和验收、水位计和流量计旳安装等。
光缆施工过程中, 开挖深度宽度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
严格按照隐蔽施工程序, 分阶段旳进行, 回填旳过程采用分步回填旳措施, 对电缆旳覆盖层采用回填细沙或土质较好旳进行过筛后再回填。
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采购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内分散采购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仪器设备采购活动,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开发、委托加工、自制等方式获得仪器设备及维保、实验室家具等行为。
第三条仪器设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一)制定我校仪器设备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组织实施设备采购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二)负责组织填报中央专项设备采购预算;(三)建立健全设备采购需求制定、论证、审核的责任机制,审核用户采购申请、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性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释疑等;(四)组织与管理设备校内分散采购工作,加强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的内部控制管理,负责按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调、监督合同的正常履行及项目验收;(五)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办理;(六)负责设备分散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用户作为采购项目的最初发起人,是采购项目的责任执行主体,主要职责有:(一)申报设备采购预算,负责采购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立项;(二)对采购仪器设备的市场供应情况(技术、服务、价格等)进行调研,提出采购申请,根据调查情况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三)确认采购文件;(四)协助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项目验收等工作;(五)参与采购项目的澄清释疑、质疑投诉处理;(六)应当由用户负责的其他职责。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供应操作规程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供应操作规程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供应工作的统一领导,规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活动,严格采购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采购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添置(教学、科研基金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是项目承办单位。
单台(套)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批量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办)负责采购与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单台(套)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批量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
各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自购急需专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须先报主管校长批准,然后才能采购;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不准报销、入账。
第三条严格采购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所有采购活动要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与主管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应回避参加竞标;与供货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采购工作小组;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招标走过场。
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采购工作必须按计划执行,严禁计划外采购1. 购置计划一经批准并下达执行,采购人员必须认真研究计划的落实措施,制定方案,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2. 如因《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审定规程》中所列原因而确需改变计划的,必须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批。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每年通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写出一份”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学校领导。
第五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方式。
根据批准后的学校采购计划,设备的类别、性质、价格和需求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属于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的范围,原则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为主,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大学高校设备采购招投标及评标工作实施细则
XX学院设备采购招投标及评标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规范XX学院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行为,加强XX学院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XX学院合法利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XX学院招投标工作规程》、《XX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规范的评标室(一)设施配备。
评标室配备监控设备以及电脑、投影仪、幕布、办公桌椅、计算器等必须的设施、设备。
(二)制度上墙。
《评审专家工作纪律》、《XX学院专家抽取办法》、《评标工作流程》等制度张贴上墙,以利遵守。
(三)设立监控室。
设立监控室,并安装监控显示器,用于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对评审过程的监督。
二、建立专家库(一)按专业类别遴选评标专家:建筑(维修)工程、计算机(信息软件)、机械工程、医疗器械、图书印刷、舞台专业设备、体育设施、农业设备、厨房用具、化学分析仪器、核仪器等。
(二)专家组成。
同一专业类别专家5—10人,其中技术专家占2/3、经济和管理专家占1/3(经济和管理专家从经济学院、商学院和教务处、科研处、资产处、后勤公司、财务处、基建处等管理部门产生)。
(三)专家的抽取。
评标前,由监察审计处、资产处提前1小时从所需类别的专家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为:电脑随机抽取或人工随机抽取,并由监察审计处通知、问询评审专家是否可以及时赶到评审现场,如不能,则重新抽取专家。
三、专家的产生(一)准入条件1.职业道德良好,承诺在采购评审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备专业(行业)资格证书。
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产生办法1.个人自荐。
自荐者填写XX学院评标专家登记表(表格附后)2.部门推荐。
一个部门同一类别专家至多推荐3人,1人至多担任2个专业的专家。
3.资格审查。
大学高校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XX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原《XX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经费、贷款资金、捐赠资金、财政专项、科研经费、创收经费等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实用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仪器设备采购的范围第四条《XX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货物类产品。
即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正版软件等均属仪器设备采购的范围。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是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执行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仪器设备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学校为做好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仪器设备招标领导小组。
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日常工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第七条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统一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签订。
第八条资产管理处对采购项目的计划、执行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并集中保管,统一归档。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九条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资产管理处就仪器设备的类别、性质、价格和需求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主管部门的批复确定采购形式。
招标采购形式分为: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四种。
第五章采购流程第十条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建设规划、实验大纲、科研项目或工作的要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按照《XX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验室建设部门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与立项,经管理部门审核并安排年度建设项目,经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履行审批手续。
经费不得突破预算指标,严禁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完成后,需经财务处落实经费并对采购计划的经费支出科目做出规定。
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一、凡属医院、教学、科研、办公所需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
采购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
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需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二、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三、医院根据不同类别的物资实行归口管理,医用设备物资由设备科管理,办公物资设备由总务科管理,并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四、需经政府招标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分散采购的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竞价谈判。
五、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
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七、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八、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九、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缺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十、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十一、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并按性质分类保管,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每月将出入库单据及汇总报表交财务科进行核查入账。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中应重点把握的几个环节
高校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中应重点把握的几个环节1规范采购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和审批工作1.1 申购单位申购准备工作大型仪器设备往往价格相对较高,为了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强化监督机制,相关申购单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前往已购置此类设备的单位进行考察)。
保证所申购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均能满足使用要求,在经费范围内,不盲目从高,也不故意就低。
1.2 采购计划的论证工作设备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安排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会,为了对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有更好的掌握和了解,并能为申购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讨论购置此仪器设备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每次论证会必须聘请5名或以上专家。
一般包括3名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或管理行家和1名财务相关负责人及1名设备负责人。
申购单位也应自行组织3人以上的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人或以上、相关设备资产管理员1人,如本单位不足三人,可聘请相关学科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会议开始前,申购部门还必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2.1 选型理由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的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主要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还必须针对市面上至少三款同类产品进行比较,技术上各有什么优劣势,结合本单位具体使用要求,围绕为何选购此仪器设备作出详细说明,并结合价格因素得出结论。
1.2.2 设备用途所购仪器设备主要用于研究的科学领域,该领域在学校的发展情况。
1.2.3 购置必要性仪器设备对本校、附属单位及本地区相关单位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性及购置此仪器设备后对开展工作有何影响。
1.2.4 经费落实拟购仪器设备主机、附件、零配件、软件维护和升级以及购买后每年不低于购置费3%的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1.2.5 人员申购部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有条件的单位最好做到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1.2.6 场地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包括湿度、温度)及各项辅助设施。
设备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关于设备采购的几个注意事项一、项目实施要充分考虑采购招标和设备生产、供货、调试安装的正常周期,增强采购计划性,避免突击采购、临时采购。
采购需求内容(设备配置清单和技术参数)应提前编制好,资金计划一旦下达即可进入采购程序。
如果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编报没有提前计划好,等到经费下达后再启动,必然造成采购时间紧张。
二、使用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需求时应做充分的市场调研、询价和论证。
(1)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有关要求不能带有倾向性、排他性,须保证有三个以上价位为同档次的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
(2)预算合理。
既要避免预算过高造成资金浪费,也要避免预算过低导致项目流标、废标。
(3)采购需求必须完整、准确、合规,便于组织采购活动,其表述应准确、规范,避免产生歧义。
(4)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相关要求”中,有关指标用“X≥a、Y≤b、X~Y‥‥‥”进行表述,不能加入某厂家的型号、特指指标、特定的重量、特定的外形尺寸等等。
也不得照搬照抄个别供应商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三、购置进口仪器设备,需要通过招标办组织的专家论证和省财政厅审批通过才可购置。
专家论证环节使用单位要认真准备进口论证材料,论证中对拟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国内是否能生产该产品或国内生产的该产品是否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四、既包含进口设备又有包含国产设备的设备采购项目原则上按国产和进口分包招标。
若部分项目中进口设备或国产设备的金额较小(特指:其中包含的进口设备或国产设备金额低于30万(含30万)的项目),可混合招标,分别签订合同,不再按照进口设备或国产设备进行分包招标。
五、设备采购项目中因设备安装或系统集成的需要,常常包含一定的配套综合布线、环境改造等内容(以下简称工程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1)工程内容份额较小(工程部分涉及金额在项目总金额5%内),且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的,可直接列入项目采购明细进行采购。
(2)工程内容份额较大(工程部分涉及的金额超过项目总金额5%)或工程部分金额在5万元以上,则工程部分内容要分离出来按照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走工程预决算程序。
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学校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采购单价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批量总价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用软件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级有关部门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守法原则,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监察、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六条设立“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工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国资办负责人、设备处负责人任副组长。
校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或修改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与政策文件,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学校建立具有“决策科学及时、执行规范高效、监督准确刚性”的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模式,在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活动中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这三项职能既相互独立又整体协调,以保障招标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第八条仪器设备招标投标“决策”职能属学校仪器设备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仪器设备招标投标“执行”职能属设备处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管理中心)和评标专家组。
采购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的组织,标书的制作、发售与受理,评标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等。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3)1.1 采购规划与需求分析 (3)1.1.1 采购规划的制定 (3)1.1.2 需求分析 (4)1.2 采购程序与流程 (4)1.2.1 编制采购方案 (4)1.2.2 申报审批 (4)1.2.3 发布采购公告 (4)1.2.4 报名与资格审查 (4)1.2.5 开标与评标 (4)1.2.6 签订采购合同 (4)1.2.7 采购验收 (4)1.2.8 投入使用 (4)1.3 采购方式与招标 (5)1.3.1 公开招标 (5)1.3.2 邀请招标 (5)1.3.3 竞争性谈判 (5)1.3.4 单一来源采购 (5)1.3.5 询价采购 (5)1.4 采购合同管理 (5)1.4.1 合同签订 (5)1.4.2 合同履行 (5)1.4.3 合同变更与解除 (5)1.4.4 合同纠纷处理 (5)1.4.5 合同归档 (5)第二章教学仪器设备选型与评估 (5)2.1 设备选型原则与方法 (5)2.2 设备功能与功能要求 (6)2.3 设备评估指标体系 (6)2.4 设备试用与验收 (7)第三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与经费管理 (7)3.1 预算编制与审批 (7)3.2 预算执行与调整 (8)3.3 经费使用与监督 (8)3.4 财务报销与审计 (8)第四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质量管理 (9)4.1 质量要求与标准 (9)4.2 质量监督与检查 (9)4.3 质量问题处理与索赔 (9)4.4 供应商评价与考核 (10)第五章教学仪器设备安装与验收 (10)5.1 设备安装与调试 (10)5.2 验收标准与流程 (10)5.3 验收组织与实施 (11)5.4 验收问题处理与整改 (11)第六章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 (11)6.1 使用规范与操作培训 (11)6.2 设备维护与保养 (12)6.3 检修制度与流程 (12)6.4 备品备件管理 (12)第七章教学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13)7.1 安全意识与教育 (13)7.1.1 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对教学仪器设备安全问题的认识。
苏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苏州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工作程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教育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必须在学校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大型仪器设备和批量仪器设备的采购应有纪监审办公室、财务部门、使用单位参与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采购范围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校园网络设备、实验室家具、大型教学科研软件等。
第四条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廉洁、奉公、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仪器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和承担采购任务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采购工作中重要事宜的审议和协调。
第六条采购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仪器设备采购信息的收集、采购计划和《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报批、采购信息发布等采购(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参与采购(招标)、做好采购过程记录并形成相关材料、签署合同(协议)以及其他工作,直至建档。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专项采购工作组,成员一般由纪监审办公室、财务处、采购部门的有关同志和使用单位熟悉仪器设备的人员(四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等7人(至少5人)以上组成。
组长由采购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与供应商有亲属、朋友等关系的人员应实行回避制。
采购工作组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包括招标、商务谈判等;必要时参与市场调研和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八条公开招标:批量大、通用性强、信誉好的供应商多的仪器设备一般实行公开招标。
第九条邀请招标:专用性较强、信誉好的供应商较少的仪器设备一般实行邀请招标。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专用性强、产品质量与性能指标差异较大、信誉好的供应商少的仪器设备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
第十一条商务谈判:专用性强、独家生产、独家经销、独家代理等单一来源或特定品牌仪器设备采用商务谈判。
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WORD7页)
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校仪器设备购置和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和专业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仪器设备购置第一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单台价值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核、采购、供应及管理。
使用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此项工作。
如因工作急需,经资产管理处同意后,可自行购置,否则不予建账、建卡,财务部门不予借支、报账。
第二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整个运作过程应在校纪委、监察、审计、计财处和用户等单位的监督之下进行。
第三条凡属学校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经费和各单位自筹资金等购置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并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其采购工作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各单位在学校预算资金下达和自筹资金到位后,25个工作日内按项目提出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报资产管理处。
凡单价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必须有经专家论证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使用效益预测、选型论证、运行环境、运行经费的保障和有关风险等内容),报资产管理处审核。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编制仪器设备采购执行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同类产品应尽量形成批量实行捆绑招标采购,节约资金。
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计划,需提供计划变更报告,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和资产管理处同意后,方能按变更计划执行。
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后,申报单位再向计划主管部门提出配套要求导致原计划经费不够,应由申报单位落实经费后再向资产管理处申报追加计划。
第七条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一般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受数量限制。
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
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投资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仪器设备,包括学校各单位(以下称采购单位)在开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行政办公所需的专用设备等。
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等因素需要紧急采购的的仪器设备除外。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厉行节约,维护学校权益。
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处,在学校集体采购领导组的指导下,负责各种仪器设备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并承担学校交给的其它采购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采购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仪器设备的采购要由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批后方能执行。
采购单位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填写《***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表中应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所需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数量、参考品牌、经费预算、仪器设备放置地点和执行时间等。
采购申请表由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设备处。
第六条设备处将采购申请表收集汇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综合效益等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对于数额较大或专业性很强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必要时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经学校领导批准购买后,由设备处列入采购计划。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专业建设规划、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
申报的时间,原则上要求在每年度的11月份,提交下一年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以便学校列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下一年度采购计划。
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应当注重采购效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学校成立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的政策、规章制度,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和发布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二)组织采购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三)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验收;(四)监督和管理采购过程,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投诉和争议;(五)其他与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二)申报采购项目;(三)审批采购项目;(四)招标、评标、定标;(五)签订采购合同;(六)履行采购合同;(七)验收采购项目;(八)支付采购款项。
第八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应当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结合资金状况,合理编制。
采购计划和预算应当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向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
第十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采购项目方可进入招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及检验规范.
仪器仪表采购注意事项及检验规范一.总则1.1 供应商严格按照请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进行设计选型, 仪器仪表及附件材质等级不低于请购文件中的要求,所供产品均为供应商原厂产品。
1.2 就我司所需的仪器仪表的配置、制造、检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有关问题形成本技术协议,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仪器仪表、附件和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供货、技术规格、文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1.4基本要求供应商按照我司请购文件中请购条款及仪表规格书的要求, 对仪器仪表进行计算、选型和制造,所有材料、制造工艺应符合国际、国家、企业标准以及满足请购文件中请购条款及仪表规格书内的技术参数要求。
供应商对计算结果、选型及制造的正确性负责,并确保所供仪器仪表适合于现场的环境条件。
供应商对规格书中提供的仪表型号与规格书中各项规格的一致性负责,如有不一致处原则上应以对我司和业主有利的规格为准。
1.5铭牌所有仪表本体带不锈钢铭牌,铭牌包含位号、型号、系列号、额定温度、额定压力、制造商名称等。
二、适用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仪表和服务满足以下标准、规范及认证:2.1技术标准GB/T2624-2006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ISO5167 (2003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ASME B16.36 孔板法兰JJG640-94 《差压式流量计》检定规程HG516-87 《化工部自控安装图册》DG87-1101 《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JB4726~4728-2000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JB4730-200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包括所用材质、附件均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及行业标准。
2.2认证1 计量认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认证2 质量认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的要求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以上标准、规范及认证将采用当前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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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注意事项
一、老师们申请购买仪器设备尽量从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出发,提出合理的技术指标需求,并根据需求做好调研工作,原则上需要至少有三种不同规格型号的仪器设备满足招标要求。
二、仪器设备的实质性指标要标注合理,不能通篇全部标注成实质性指标,否则在评标是不予认定。
三、老师们对于所申购的设备的价格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预算应该比较合理。
在招标采购时我们遇到各种情况:有的设备最终成交价格大幅低于预算价格,可能导致资金浪费;有的设备经多次反复招标却没有供应商应标,经与相关老师沟通才知道是预算做低了,导致我们采购工作无法及时完成。
四、希望老师们的调研工作做实做细,对待潜在供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不要在调研过程中给予某一供应商任何承诺,以免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质疑甚至投诉,延缓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进程。
---------------------------------------摘自天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