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实施的财税新规(财税法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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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起实施的财税新规(财税法规类) 2018年已经到来,一些新的财税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也生效了。那么2018年1月起实施的财税新规(财税法规类)有哪些?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2018年1月1日起31个城市启动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决定在、、、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通知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自2017年1月1日执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完善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日前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税总明确车船税管理相关事项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明确了车船税管理所涉及的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事项,对纳税人因质量原因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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