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2018年吉林省经济运行简况

2018年吉林省经济运行简况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逐季回升全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74.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5%。
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提高2.3个、2.0个和0.5个百分点,逐季稳步回升。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长2.0%,第二产业增长4.0%,第三产业增长5.5%。
二、农业生产小幅回落全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回落1.1个、1.0个和0.3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农业增长3.2%,林业下降8.4%,畜牧业增长2.5%,渔业下降4.2%。
粮食产量达到726.6亿斤,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的较高水平。
牛、家禽出栏量分别增长6.8%和5.2%,生猪、羊出栏量分别下降7.2%和5.8%。
三、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增速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提高3.8个和3.0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持平。
八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快1.1个百分点。
其中汽车制造、医药、能源、纺织行业分别增长14.5%、13.2%、20.7%、12.2%;石油化工、食品、信息、冶金建材产业分别下降0.7%、0.8%、2.5%、0.2%。
从主要产品产量看,原油、中成药、化学纤维、钢材产量分别增长1.4%、9.3%、1.7%、36.7%。
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99%,比上年同期提高0.37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5%,增速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加快2.1个、1.9个和1.3个百分点,快于地区生产总值1.0个百分点。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8%,比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拉动全省GDP增长2.3个百分点。
从主要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3.3%,房地产业增长4.8%,金融业比上年下降1.4%。
2018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综合初步核算,2018年东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78.59亿元,比上年增长7.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5.04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增加值4027.21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4226.34亿元,增长7.9%。
三次产业比例为0.3:48.6:51.1。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8%,批发和零售业增长4.4%,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3%,金融业增长6.9%,房地产业下降1.2%,其他服务业增长14.8%。
民营经济增加值4105.49亿元,增长8.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8939元,增长6.6%,按平均汇率(6.6174)折算为14951美元。
在现代产业中,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2043.77亿元,比上年增长8.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1520.62亿元,增长11.0%。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561.00亿元,增长9.1%。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177.92亿元,增长10.5%。
年末,全市工商登记注册户数114.6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6%。
其中,企业工商登记50.22万户,增长21.5%;个体户登记64.40万户,增长9.7%。
私营企业登记户数增长较快,增长22.3%。
从新登记注册情况看,全市工商新登记26.49万户,比上年增长18.7%;新登记企业11.76万家,增长15.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5%。
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8%,衣着类上涨2.0%,居住类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1%,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5.5%,医疗保健类上涨0.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2%。
此外,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涨2.7%。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0.6%。
全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91亿元,增长9.8%。
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41亿元,增长1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97.11亿元,教育支出155.4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1亿元。
2018年太原市经济运行情况

2018年太原市经济运行情况2018年,全市经济总体继续保持中高速发展,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进一步巩固,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
一是全年经济总体持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稳中有进”的态势不变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增长,四项指标增速居全省第一位。
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3884.48亿元,增长9.2%,是2015年上半年以来连续15个季度的最高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1%。
在全省11市中,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指标增速居第1位,引领全省经济发展的示范效应不断增强。
三次产业同向发展。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1.05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39.13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404.30亿元,增长8.8%。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1%、41.7%和58.2%,分别拉动GDP增长0.01、3.83和5.36个百分点。
二是非传统产业较快增长,传统产业增势稳定,工业多元化增长的态势进一步优化非传统产业增速加快。
2018年,非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17.8%,增速比上年(9.5%)加快8.3个百分点,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9.7%,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个百分点。
传统产业增势稳定。
2018年,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8.0%,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3个百分点。
其中,钢铁行业增加值增长10.0%,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加值增长4.1%,炼焦行业增加值增长12.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5.6%。
多点支撑工业增长的格局逐渐形成。
2018年,全市前10大行业增加值均实现增长,其中6个行业增速比上年有所加快;前10户重点工业企业中,9户企业增长,产值合计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4.4%,对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65.5%。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28元 人均消费支出19853 元消息: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 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居民收入情况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 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251元,增长(以 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6%。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4336元,比上年增长8.6%,中位数 是平均数的86.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36413元,增长7.6%, 是平均数的9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13066元,增长9.2%,是平 均数的89.4%。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按收入来源分,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长8.3%,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1%;人均经营净收入48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 入的比重为17.2%;人均财产净收入23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 为8.4%;人均转移净收入5168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3%。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扣除价35000 3OOO O 2500020000 15000 10000 S00010.0-一-一,-~7.05.0282284.Q 243363.03.01.02017 年 2016 T平均散免对水平(元) 平均註珂长举<%)格因素,实际增长6.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112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24元,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2018年大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2018年大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2018年大同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居民消费继续增加,呈现出收支两旺的态势。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30元,增长6.9%,增速比上年快0.4个百分点。
四大项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1.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989元,同比增加833元,增长5.2%,增速比上年同期(4.8%)快0.4个百分点。
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3.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0个百分点。
2. 经营净收入增幅第二。
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538元,同比增加336元,增幅8.0%。
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17.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
3. 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
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6773元,同比增加660元,增长10.8%。
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4.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4个百分点。
4. 财产净收入增加。
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611元,同比增加101元,增长6.7%。
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七升一降”2018年,大同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36元,比上年增加1160元,增长9.1%,增幅比上年(8.4%)快0.7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支出“七升一降”。
从绝对额来看,食品烟酒、居住和交通通信仍是构成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仅此三项支出占到消费总支出的60%;从增幅来看,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食品烟酒位居前三,增速分别为13.4%、12.8%和10.4%;而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下降6.7%。
2018年,大同城镇居民人均用于衣、食、住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 7%,比上年同期(58.5%)提高了0.2个百分点。
2018年,大同市城镇居民人均用于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5%,比上年同期(31.0%)增加0.5个百分点。
2018年山东省居民收入消费情况

2018年山东省居民收入消费情况2018年,全省居民收入增长平稳,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收支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一、居民收入增长平稳,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居民收入增长平稳。
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05元。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549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97元,增长7.8%,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0.3个百分点。
这是自2010年起连续第9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3:1。
收入结构继续优化。
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814元,增长8.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57.6%,拉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为56.4%,是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人均经营净收入6300元,增长6.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1.6%。
其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10.9%,对全年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18.1%。
人均财产净收入2043元,增长11.6%,在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
人均转移净收入4047元,增长10.2%。
居民财产、转移净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比上年分别提高0.2和0.3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加快,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加快。
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780元。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798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70元,增长9.0%,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
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2018年,全省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26.8%,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人均衣着支出1392元,增长1.2%;居住支出3929元,增长10.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394元,增长10.6%;交通通信支出2834元,增长10.4%;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174元,增长11.6%;医疗保健支出1628元,增长9.7%;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98元,增长9.5%。
河源市社会经济发展统计数据:1-城乡居民家庭收支情况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2017-2018)东源县

项
目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食品烟酒 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通信 教育文化娱乐 医疗保健 其他用品和服务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食品烟酒 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通信 教育文化娱乐 医疗保健 其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食品烟酒 衣着 居住 生活用品及服务 交通通信 教育文化娱乐 医疗保健 其他用品和服务
2017年
15848.70 9421.10 3322.00
307.30 2798.30 12416.80 5150.00
744.70 1915.10
810.00 1082.40 1304.30
957.40 452.90 22496.00 16573.70 2777.60 858.10 2286.60 14693.20 6015.30 962.50 2443.10 993.10 1524.30 1354.40 1088.10 312.40 13819.70 7238.00 3488.10 139.20 2954.40 11722.00 4885.70 678.20 1753.90 754.10 947.50 1289.30 917.50 495.80
单位:元/人
2018年比 2017年%
9.2 10.7 4.6 10.3 9.6 7.9 5.5 4.1 13.6 5.2 11.6 6.5 14.4 2.6 7.5 5.3 15.3 7.2 13.8 7.2 5.3 2.6 12.7 2.1 4.1 11.8 13.3 4.6 8.3 11.0 2.3 1.4 9.1 7.4 5.0 3.7 12.8 5.7 13.9 4.5 14.3 1.6
嘉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

浙江省
9169
7.1
5736
8.1
杭州
10730
7.8
6551
9.0
宁波
10415
8.2
5984
6.0
温州
10188
8.5
5804
9.1
嘉兴
8534
8.0
6704
6.2
湖州
7910
10.1
5907
9.4
绍兴
8301
9.0
5037
9.5
金华
9331
7.2
5426
6.9
衢州
7231
9.8
3412
10.6
8.6
市区
16012
7.9
10731
9.5
南湖
15942
7.8
9656
9.6
秀洲
16122
8.1
11057
9.5
嘉善
17558
6.6
10087
8.9
海盐
17147
8.7
9829
7.7
海宁
20325
8.4
12806
8.0
平湖
17147
8.8
11668
9.0
桐乡
16777
7.2
11099
8.6
—3—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5.8
2757
6.2
(三)财产净收入
1421
6.6
499
11.0
(四)转移净收入
1761
9.1
606
14.9
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18年运城市经济运行情况

2018年运城市经济运行情况2018年,运城市经济在提质增效中实现了中高速增长,超额完成了全年预期目标。
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上下,保持定力、迎难而上,以大运城建设为总抓手,对标对表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先进经验,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实体经济,深入实施“三大发展”计划。
特别是下半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六稳”政策,突出抓落实、全力保预期,成效明显,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好于预期,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09.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自2017年以来已连续8个季度保持在7%及以上。
其中,一产225.7亿元,增长2. 4%;二产556亿元,增长7%;三产727.9亿元,增长8.5%。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16:36.4:47.6调整为15:36.8:48.2,二产、三产占比分别上升0.4个和0.6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平稳运行,畜牧业增势良好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全市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
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55.4亿元,同比增长2.6%;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241.2亿元,同比增长2.4%。
其中农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1%;林业、牧业、渔业增加值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增长21%、18%和11.1%;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势平稳,同比增长3.6%。
粮食产量有所下降。
全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同比下降7.1%,粮食产量完成2 86.6万吨,同比下降7.3%。
其中,夏粮140.6万吨,下降7%;秋粮146万吨,下降8%。
畜牧业生产增势良好。
生猪、家禽等都有不同程度增长。
二、工业经济稳中向好,企业效益显著提升2018年,全市上下大力实施“三大发展”计划,聚焦实体经济,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南康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南康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落实“123”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保持蓬勃发展势头。
一、综合2018年南康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3.73亿元,按可比价增长1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8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25.79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93.07亿元,增长12.9%。
表1 2018年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7年的11.4:51.4:37.2调整为2018年的10.2:51.6:38.2,二、三产比重分别提高了0.2和1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57.74亿元,增长9.1%,占GDP比重为64.7%。
图1 三次产业结构两年对比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32.54亿元,同比增长10.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7亿元,增长13.2%。
实现税收收入26.99亿元,同比增长12.1%,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2.9%。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1.18亿元,同比增长21.1%。
其中,民生类支出累计达到53.2亿元,同比增长24.5%,占财政总支出的74.7%。
二、农业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40.79亿元,同比增长4.6%。
其中,农业产值19.84亿元,同比增长45.4%;林业产值2.71亿元,同比增长81.2%;牧业产值11.61亿元,同比下降33.3%;渔业产值5.15亿元,同比下降3.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49亿元,同比增长33%。
表2 农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3.4万亩,比上年增加65亩,实现粮食总产量21.15万吨。
油料作物播种面积6.98万亩,比上年增加309亩,实现油料总产量1.4万吨。
蔬菜及瓜类播种面积16.62万亩,比上年增加8960亩,实现蔬菜瓜类总产量25.2万吨;果园总面积11.63万亩,比上年减少1341亩,实现水果总产量7.07万吨。
2018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2018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https://img.taocdn.com/s3/m/76a7bbcd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c9.png)
2018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泉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2019年3⽉30⽇)⼀、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产总值(GDP)[2]8467.98亿元,按可⽐价格计算,⽐上年增长8.9%,经济总量连续20年保持全省第⼀。
其中,第⼀产业增加值201.80亿元,增长2.3%;第⼆产业增加值 4885.01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3381.16亿元,增长9.5%。
第⼀、⼆、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6%、57.9%和41.5%,分别拉动GDP增长0.1个、5.1个和3.7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例为2.4:57.7:39.9。
按常住⼈⼝计算,⼈均地区⽣产总值9761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4751美元),⽐上年增长8.1%。
年末全市常住⼈⼝870万⼈,⽐上年末增加5万⼈。
65岁及以上⽼年⼈⼝占8.3%。
⼈⼝出⽣率为12.1‰,死亡率为6.7‰,⾃然增长率为5.4‰,常住⼈⼝城镇化率为66.6%。
年末全市户籍⼈⼝755.12万⼈。
表1 2018年年末常住⼈⼝数及其构成指标年末数(万⼈)⽐重(%)常住⼈⼝870100其中:城镇579.466.6农村290.633.4其中:男性442.850.9⼥性427.249.1其中: 0-14岁166.219.115-64岁631.672.665岁及以上72.28.3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员12.65万⼈,有913名就业困难⼈员实现了再就业;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25万⼈,转移就业3.42万⼈。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9%。
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平⽐上年上涨1.5%,其中,消费品价格同⽐上涨1.0%,服务项⽬价格同⽐上涨2.2%。
全年全市⼯业⽣产者出⼚价格同⽐上涨3.8%。
12⽉份,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上涨1.5%,⼆⼿住宅交易价格同⽐上涨1.8%。
表2 2018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上年涨跌幅度(%)指标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平⼀、⾷品烟酒粮⾷鲜菜畜⾁⽔产品蛋鲜果⼆、⾐着三、居住四、⽣活⽤品及服务五、交通和通信六、教育⽂化和娱乐七、医疗保健⼋、其他⽤品和服务1.5 1.3 1.8 10.9 -6.9 3.1 16.2 0.7 -2.8 2.4 1.7 1.2 3.0 2.1 0.7全市⼀般公共预算收⼊474.16亿元,⽐上年增收31.87亿元,增长7.2%,加上上划中央“三税”收⼊386.89亿元,全市⼀般公共预算总收⼊合计完成861.05亿元,⽐上年增收52.86亿元,增长6.5%。
201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201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6.6%。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473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66001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469575亿元,增长7.6%。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2.2%。
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76.2%,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率为32.4%,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为-8.6%。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4644元,比上年增长6.1%。
国民总收入896915亿元,比上年增长6.5%。
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4]比上年下降3.1%。
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07327元/人,比上年提高6.6%。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95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31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出生率为10.94‰;死亡人口993万人,死亡率为7.13‰;自然增长率为3.81‰。
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6]2.86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41亿人。
表12018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
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下降0.1个百分点。
全国农民工总量28836万人,比上年增长0.6%。
其中,外出农民工17266万人,增长0.5%;本地农民工11570万人,增长0.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1%。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3.5%。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4.1%。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4%。
2018年中国小康家庭标准

2018年中国小康家庭标准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康家庭的标准也在不断变化。
在2018年,中国小康家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收入水平收入水平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8元,比上年增长8.7%。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7元,增长8.8%。
因此,小康家庭的收入水平应该至少达到或超过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8228元。
二、消费水平消费水平也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调查,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584元,比上年增长8.9%。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6112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124元,增长9.2%。
小康家庭应该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来满足其他方面的需求,如教育、文化、健康等。
三、住房条件住房条件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调查,大多数小康家庭应该拥有自己的住房,或者能够负担租赁适当的住房。
住房条件应该能够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如睡觉、饮食、洗澡等。
四、教育与文化教育与文化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小康家庭应该能够负担得起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个阶段的教育费用。
同时,家庭成员也应该有一定的文化娱乐消费能力,如看电影、旅游、看书等。
五、健康与医疗健康与医疗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小康家庭应该能够负担得起家庭成员的健康检查、疾病治疗等费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锻炼身体、合理饮食等。
六、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小康家庭应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如与邻居和睦相处、在社区中互助合作等。
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该有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衡量小康家庭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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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比上年增长8.6%,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413元,增长7.6%,是平均数的9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066元,增长9.2%,是平均数的89.4%。
图1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1%;人均经营净收入4852元,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人均财产净收入2379元,增长1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人均转移净收入5168元,增长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3%。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112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24元,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631元,比上年增长4.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8.4%;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89元,增长4.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5%;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647元,增长1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23元,增长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2%;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675元,增长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5%;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226元,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2%;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685元,增长16.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5%;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77元,增长6.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
图2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2018年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