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

合集下载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一、合同概述技术进出口合同是涉及技术转移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实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主体甲方(出口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内容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名称、规格、质量要求、交付方式等。

第二条技术进出口许可甲方保证拥有出口技术的合法权利,并已取得相关出口许可。

乙方应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进口技术的合法性。

第三条技术转让和许可使用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技术的使用权,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乙方应保证对技术进行合理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保密义务双方应遵守国际和所在国家的技术标准,确保技术的质量和安全。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并确保技术的完整性。

乙方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进行验收,如发现技术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付款和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双方可约定具体的付款方式和结算周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技术进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登记管理要求第八条合同登记备案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保障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管理机关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国家科学技术部是全国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六条登记内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3.合同技术项目的技术描述、技术指标、技术效果等;4.合同的技术进出口方式、范围、地域等;5.合同的技术交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6.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7.其他需要登记的事项。

第七条登记程序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程序如下:1.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申请;2.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合同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3.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0日内,向合同双方出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第八条登记变更和注销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合同双方应当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技术进出口合同终止的,合同双方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监督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应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同双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合同登记资格。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双方的违法行为技术进出口合同双方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4篇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4篇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4篇篇1《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促进技术贸易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监管,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

一、登记管理的范围技术进出口合同指的是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与国外企业或个人签订的涉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等技术合作形式的合同。

涉及技术进出口的合同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管理。

二、登记管理的程序1.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可以申请登记:(1)合同明确了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的内容、范围、要求和条件;(2)合同标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3)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4)合同与技术进出口有关的其他材料齐全。

合同登记后,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方可进行技术进出口活动。

2.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备案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是指登记后的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备案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需要重新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1)合同的执行情况;(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3)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备案的内容。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登记管理的要求1.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技术进出口合同应当真实、完整、合法,不得存在虚假信息、遗漏信息等情况。

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填写合同内容,并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合同的履行和解释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规定进行。

当事人之间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如有争议,应当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3.合同的风险防范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签订应当充分考虑合同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第331号),对属于自由类的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北京市商务局负责北京市辖区内企业的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

根据《条例》,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技术进出口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一、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流程1、网络注册新用户办理入网注册申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2、登记系统注册新用户进行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用户名注册(具备上网条件)3、在线合同登记用户将合同有关内容录入登记管理系统中。

系统提交后,打印出“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4、报送合同登记相关材料(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2)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5)如涉及提成的进口合同,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提成费计算依据。

将上述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局科技处。

5、核准登记对申请文件和合同在线登记内容进行核对(3个工作日)6、颁发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的内容核对无误,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二、几点说明1、合同审核期限:市商务局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向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对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要求或登记记录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市商务局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补正、修改,并在收到补正的申请文件或修改的登记记录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流程一、合同主体。

甲方(进口方/出口方):名称:[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另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是服务提供方或者合作方等):名称:[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二、合同目的。

甲方和乙方为了确保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登记备案,保障双方在技术进出口交易中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这就好比咱们要一起去旅行,得先把路线图(登记备案流程)搞清楚,这样才能顺顺利利地到达目的地(完成交易并且合法合规)。

三、关于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规定。

1. 技术进出口的定义。

在咱们这个合同里呀,技术进出口可是有明确含义的哦。

它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等。

就像是不同种类的宝贝(技术)在不同的人(企业或者机构)之间流动,但是这个流动得按照规定来。

2. 登记备案的必要性。

为啥要登记备案呢?这可重要啦。

这就像是给咱们的技术进出口交易上了一个官方的保险。

登记备案之后,咱们的合同就有了官方的认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像有个坚强的后盾在支持我们。

比如说,如果有了纠纷,官方能够依据备案的内容来进行公正的裁决。

而且呢,对于国家来说,这样也方便管理技术的进出口情况,确保国家的技术安全和利益。

四、登记备案流程。

1. 合同准备。

咱们先得把合同准备好哦。

这个合同可不是随便写写的,得包含好多重要的内容呢。

比如说技术的详细描述,这技术到底是啥样的,有啥独特之处;还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啥权利,得承担啥义务,乙方也一样;交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也得写清楚,是一次性付款呢,还是分期,这就像咱们去买东西,得把价格和怎么给钱说清楚。

这合同就像是一个剧本,咱们后面的登记备案就按照这个剧本来演。

2. 在线注册。

接下来呢,要进行在线注册。

咱们得找到相关的官方网站,这个网站就像是一个大的市场平台,专门为咱们这种技术进出口的事儿服务的。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及变更(申请报告范本)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及变更(申请报告范本)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申请报告
厦门市商务局:
我司系年月日成立的(内、外)资企业,主要从事(经营范围)。

现公司于年月日与(国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请列明合同概况、主要技术
(2)付款(收款)依据、提取比例、期间及相关要求(合同号、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税费情况、侵权责任等)
(3)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保密期年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备案的合同为自由类进出口技术合同,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常见问题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常见问题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的常见问题一、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定义?“自由类技术”是相对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而言的,根据国家商务部2009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第二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二、企业如何判断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呢?从什么渠道获得这个消息呢?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搜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结合企业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核查,看一下是否属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如果不属于,则可以通过网站上的指南要求,来申请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三、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企业应从什么渠道获得这个消息呢?企业可以在网上搜索《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第3号)第六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四、企业要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企业可登录所在地政务服务网或商务部门网站查找到“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办事流程及材料清单,做好相关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工作。

五、企业要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证书大概多久可以拿到?企业交过来的材料如果没有问题,在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相关证书给企业。

如果审核中认为材料有缺失或其他纰漏,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发送“补正告知”,通知企业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办结办理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业务,时长受企业经办人下次补交材料的时间影响。

六、如企业签订的合同是“禁止或限制类技术”的,请问要怎么处理?怎么判断?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搜索“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结合企业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核查,看一下是否属于“禁止或限制类技术”,判断属于,则需要通过商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

三、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的时间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 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 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 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 续。
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六、专业代理技术进出口服务
北京华晨远洋公司,北京专业的进出口 服务公司,我公司可提供专业、高效的 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代理、进出口 权资质办理、软件技术进出口代理服务, 多家真实成功案例,专业团队,优质服 务。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
一、技术进出口的概念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 内,或者从中国境内向中国境外,通 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 式转移技术的行为。技术进出口包括 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 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 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 出口管理条例》,对属于自由 类(不在国家《禁止进口限制 进口技术目录》和《禁止出口 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内)的技 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管 理。
2、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即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 资格证书(外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为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 会决议);
5、其他相关材料。
五、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与补办:
已登记的技术合同因技术供方、受方和使用方发生 更名或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等条款发生变化,进出 口经营者只需就原合同条款中变化部分办理合同登 记变更手续。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 - 北京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 - 北京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非提成类)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 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非提成类)
办理合同登记 提交材料: 1、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注:需加盖 单位公章); 2、技术出口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译本); 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即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进 出口资格证书(外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 业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4、项目批复文件(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 办公会决议); 5、其他所需材料。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非提成类)
办理机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贸易处 办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 17号楼(邮编:100078) 办理电话:87211026 联 系 人:杨柳 办理时间:周一至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条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一)合同号 (二)合同名称 (三)技术供方 (四)技术受方 (五)技术使用方 (六)合同概况 (七)合同金额 (八)支付方式 (九)合同有效期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 (提成类)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 (非提成类)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提成类)
事项名称: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自由类) 服务分类: 商业活动 受理方式: 网上申请、书面受理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提成类)
技术出口合同登记(提成类)
条 件: 1、北京地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2、对外签订生效的技术出口合同
禁止出口 限制出口 自由类技术出口
技术出口管理:
条例: 第三十二条 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 第三十三条 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 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第三十九条 对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 同登记管理。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完整版)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完整版)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X 年第 3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陈德铭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术进出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和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

第三条商务主管部门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条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第七条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首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60天内,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在以后每次提成基准金额形成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办理登记和变更手续时,应提供提成基准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事指南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事指南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事指南大项编码NH19C1257 小项编码事项名称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二级事项名称三级事项名称颁发的证件名称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登记备案法律效力:登记后才能办理售付汇手续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外经贸技字[2007]6号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条:技术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

第八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

第三十一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出口。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

申请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进口属于自由进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2)技术进口合同副本;(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条:出口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技术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2)技术出口合同副本;(3)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附件:3审批受理机构名称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审批受理机构地点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促进局窗口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外经贸局审批程序企业登陆商务部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向区外经贸局申请,经区外经贸局对有关材料初审后,上报市外经贸局登记。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上报审批收费无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审批表格有(系统填报)年审或年检无咨询与投诉机构咨询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促进局窗口投诉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与投诉电话咨询电话: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备注企业办理技术合同申报材料:(一)新办合同1、属于自由类技术的,上报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企业先在“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系统”内录入合同相关资料,并申报以下资料:(1)企业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2)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原件2份)(3)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原件各2份)(4)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原件各2份)(5)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即中方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证书,三资企业还应提交批准证书;签约外方提交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6)技术费提成基准的明细表(非预估数);(原件2份)(7)会计报表;(复印件2份)(8)企业合同、章程;(复印件各2份)(9)涉及专利技术需提供获得专利的相关证明文件(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2、属于限制类技术的,申领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时需填写《中国限制进(出)口技术申请书》。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3.20•【字号】鄂商务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鄂商务发〔2017〕2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第3号令)第五条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的规定,我厅拟定于2017年4月1日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工作下放到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工作安排。

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技术贸易工作人员信息表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附件: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的工作方案湖北省商务厅2017年3月20日附件: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的工作方案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第3号令)第五条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的规定,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完全下放到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为顺利开展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一、下放事项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权限。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有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一、协议前言鉴于双方同意进行技术进出口交易,为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明确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进出口的健康发展。

三、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

四、登记管理1. 合同签订:技术进出口合同需在签订后进行登记。

2. 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包括合同编号、签约双方名称、技术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方式、签约时间等。

3. 登记程序:合同双方需按照相关规定,将合同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获取登记证明。

五、合同效力1. 技术进出口合同一经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权利义务1. 双方应保证技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进口方应按约定支付技术费用,出口方应按时提供技术资料。

3. 双方应保护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

七、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责任。

八、争议解决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十、签字盖章甲方(出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促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合法、有效履行,保障技术进出口交易的稳定和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机构与境外企业和机构签订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

第二条登记范围。

1.技术进出口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等形式的合同。

2.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包括合同的备案登记、变更登记、解除登记等。

第三条登记程序。

1.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属地区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

2.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合同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证明。

3.合同登记证明是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有效凭证,对合同的内容及登记事项负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登记管理。

1.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2.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公布。

3.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登记管理规定,如实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五条法律责任。

1.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登记或者擅自变更、解除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2.对于恶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订。

以上就是我为您撰写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合同范本,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修改,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备案流程

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备案流程

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备案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技术类贸易在国际间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为了保障技术类贸易的顺利进行,合同备案成为了必要的程序和要求。

本文旨在介绍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备案的流程和相关事项。

二、合同备案流程步骤一:合同准备双方当事人应事先准备好完整的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并明确合同中的内容、权益、责任以及风险等方面的条款。

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合同标的•技术参数与规格•数量与单位•价格与货币•交货地点与方式•付款方式与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等步骤二:合同备案登记1.双方当事人应向技术贸易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正本及副本•合同附件(如技术资料、产品要求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技术贸易主管部门对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如审核通过,技术贸易主管部门将发放合同备案证明,并将备案信息录入技术类贸易备案系统。

步骤三:备案审批与归档1.技术贸易主管部门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批,包括对合同标的、技术描述、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

2.如经审批通过,备案信息将归档并告知双方。

如审批不通过,技术贸易主管部门将要求当事人修改合同内容并重新申请备案。

3.合同备案归档后,备案合同成为技术类贸易进出口的有效凭证。

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备案合同等相关文件。

三、备案后的注意事项1.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备案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并履行相关技术类贸易法律法规的要求。

2.如确需变更备案合同内容,应及时向技术贸易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手续。

3.备案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当事人应提前申请续签备案手续,以确保合同的持续有效。

四、总结技术类贸易进出口合同备案是保障技术类贸易交易合法性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

参与技术类贸易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和要求,完成合同备案手续,并在备案后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备案合同的有效性将能为技术类贸易提供保障,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流程

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流程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根据省厅《关于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苏外经贸技服〔2009〕261号)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我省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审核(含变更)、登记、发证工作将正式下放到各地级市外经局和苏州工业园负责。

为做好我市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技术进出口管理依据(一) 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二)商务部令〔2009〕第1号《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

(三)外经贸部、科技部令〔2001〕第14号《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四)商务部令〔2009〕第3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二、无锡市外经贸局自由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市除禁止和限制类技术外的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合同)的审核、登记和证书发放工作。

(二)负责本市技术进出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及企业咨询培训工作。

(三)负责本市企业自由技术进出口业务指导,加快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引导工作。

(四)负责本市自由技术进出口统计月报和分析工作。

三、工作分工我局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由技服处牵头,行政服务处共同参与组织落实。

分工如下:(一)内资、外资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的受理、录入、发证由行政服务处负责。

其中,内资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审核由技服处负责,外资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审核由行政服务处负责。

(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成立时作为资本入股并作为合资章程附件的技术进口合同按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本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行政服务处负责。

四、对各市县区外经贸局的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外经局必须高度重视技术贸易的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体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确定管理部门、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格把关。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外经贸部发布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是由外经贸部及其授权的有关部门负责的。

一、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要求1. 技术进出口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技术进出口合同必须获得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的登记批准,才能生效。

3. 技术进出口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程序1. 合同签订前,申请人必须向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提出合同登记申请,提交合同书及相关资料。

2. 提交的合同书必须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双方的主要责任、合同条款、技术交付和付款方式等内容。

3. 登记申请材料需经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4. 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将核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作为合同生效的凭证。

三、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 技术进出口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外经贸部及其授权部门有权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行处理。

3. 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外经贸部及其授权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四、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变更需经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方可生效。

2. 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解除需经外经贸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并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和结算。

以上是根据《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登记管理进行的概括说明,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和操作。

进出口合同的合同条款与修改方式

进出口合同的合同条款与修改方式

价格条款
明确货物的单价、总价、支付 方式、支付时间等,避免后续 产生支付纠纷。
检验条款
规定货物的检验标准、方法、 时间等,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合 同要求。
谨慎选择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适用法律
选择熟悉的、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作为合同适用法律,以便在发生 争议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 益。
管辖权
选择方便的、对自己有利的法院 或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 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快速有效 地解决问题。
06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展 趋势
本次分享内容总结回顾
合同条款概述
详细介绍了进出口合同中常见的合同条款,包括货物描述、数量、价格、装运、支付、保 险、检验、争议解决等,帮助听众全面了解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合同修改方式分析
深入探讨了进出口合同的修改方式,包括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和终止协议等,以及不同修 改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为听众提供了实用的合同修改指南。
数量误差范围。
包装方式
描述货物的包装材料、包装规格、 包装标识等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 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包装费用
明确包装费用由哪一方承担,以及 包装回收和处理的相关事宜。
价格与支付方式
价格条款
规定货物的单价、总价、 货币种类、汇率等,以及 价格调整机制和计算公式 。
支付方式
说明货款的支付手段、支 付时间、支付地点等,如 信用证、电汇、托收等。
01
02
03
货物名称
明确货物的通用名称和具 体型号,避免使用模糊或 容易产生歧义的词汇。
货物规格
详细描述货物的物理属性 、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等 ,确保双方对货物有准确 的理解。
货物产地和制造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变更
一、设定依据
1.《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商务部令第3号)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第十二条:已登记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若变更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合同登记内容的,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办理合同登记变更手续。

2.《关于下发自由技术进出口登记管理权的通知》(闽外经贸科技〔2009〕8号)
省外经贸厅授权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厦门除外)直接负责重大项目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受理企业登记申请,核对登记内容,办理登记备案,向企业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营进出口权的技术进口经营者;
2.技术进出口项目不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禁止、限制目录内;
3.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除外。

注意事项:
1.禁止类项目禁止进出口;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有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由商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2.决定
四、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原件1份);
2.《技术进口(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原件1份,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线填报后打印(已付过款需由银行签章);
3.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变更协议、业务明细单(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允许提交可信电子材料或电子证照)。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七、联系方式:
八、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原件核对;
2.申请表格、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请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莆田市网上办事大厅()中下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