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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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设[2011]18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消防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规范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组织专家,研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问题,形成了《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总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消防总队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1.1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高层建筑的规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

1.2消防车道:1.2.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该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可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1.2.2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供消防车停留的操作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1.2.3消防车道距高层民用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m且不宜大于15m。

1.3消防救援场地:1.3.1每座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m的裙房,该范围内应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且两块场地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0m。

1.3.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1.3.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

1.3.4公共建筑的外墙每层均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8m×1m,窗口下沿距室内陆面不宜大于1.2m,该窗口间距不应大于20m,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1.4高层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4.1两者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完全分隔,且住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制定本要点。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17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17

索引号:FJ00116-0209-2018-00016 发文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科[2018]4号发文日期:2018-01-17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2018-01-23 15:51 字号: 大中小阅读: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7日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版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3.31
•【字号】闽建消〔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的通知
闽建消〔2022〕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建〔2020〕6号),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行为,保障审查质量,省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反馈。

*******
联系电话:*************
邮箱:*******************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31日。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 2018 年2 月 1 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01 月- 3 -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 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 ] :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 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 100mm 的混凝土反口。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闽公消网[2013]172号

闽公消网[2013]172号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闽公消网〔2013〕172号关于明确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支队: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消网[2013]67号)施行后,部分建筑设计单位反映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在实际工程中执行较为困难,经请示公安部消防局,商有关防火规范管理组,并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现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公共建筑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问题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间应独立设置。

当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全部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有困难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可以共用疏散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一)、(二)、(三)项要求:(一)设置条件1、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二级;2、除汽车库外,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3、对于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独立设置的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地坪的人员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1个。

(二)设置要求共用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通向同一座共用疏散楼梯间的防火分区数量不应大于2个;2、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前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分隔,进入各自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地下车库按规范规定可以设置封闭楼梯间时,应在进入共用楼梯间前各自设置面积不小于6.0m2的防火隔间,隔间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进入楼梯间及其前室(防火隔间)的门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各自防火分区进入该共用楼梯间计算所需净宽度且不小于1.4m;楼梯间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两个防火分区各自进入楼梯间计算所需宽度之和且不小于1.4m;楼梯间下部出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梯段的净宽度。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闽建设[XXXX]18号《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

闽建设[XXXX]18号《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

关于印发《##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立[2011]18号各设区市建立局〔建委〕、消防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立局:为规X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省住房城乡建立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组织专家,研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问题,形成了《##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时反应省住房城乡建立厅和省消防总队。

##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省消防总队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1.1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高层建筑的规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

1.2消防车道:1.2.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该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可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1.2.2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供消防车停留的操作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

1.2.3消防车道距高层民用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m且不宜大于15m。

1.2.4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道要求时,可作为消防车道。

1.3消防救援场地:1.3.1每座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m的裙房,该X围内应确定一块或假设干块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且两块场地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0m。

1.3.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1.3.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

1.3.4公共建筑登高施救面外墙每层均应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8m×1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该窗口间距不应大于20m,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宜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前言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5)二、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 (7)三、安全疏散 (10)四、建筑构造 (15)五、灭火救援设施 (16)六、消防给水 (19)七、防烟、排烟 (30)八、消防电气 (35)附:主要参考规范、标准、文件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为了解决各地在实际工程中遇到的困难,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的技术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并借鉴兄弟省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2、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3、安全疏散;4、建筑构造;5、灭火救援设施;6、消防给水;7、防烟、排烟;8、消防电气。

这些内容在新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由于编制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有限,本技术规定难免存在问题与疏漏,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反映。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众合开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立道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福州建功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国伟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中福元建筑设计研究院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建筑专业:施锦华、黄春风、洪声扬、袁军、于华涛、杨银星、黄晓忠、包靖、阙平、王宏献、李静、叶聿、吴端伟、严咏梅、洪革、张伟建、林华敏给排水专业:陈晓凤、程宏伟、黄文忠、陈耀辉、郑强、张智娟、李益勤、杨培云、郑朝峰、杨昆卫、曹杨、高树新、刘承伟、陈汝琬、陈则忠、吴建清、江贤来、林榕暖通专业:郭筱莹、林峰、肖剑仁、戴文献、黄华荣、郑嘉耀、梁华、林宏、吴俊杰、郑远、黄成根、陈建胜、林立忠、黄斌、林小玲、黄昊、张敏华电气专业:林洪钟、林卫东、黄剑雄、方雅君、张建辉、吴旭华、陈技、谢莉梅、王艺、陈彦挺、曾碧阳、林信坤、林承过、洪文化、丁建唐主要审查人员: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1平屋面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可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面面层应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面层、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建筑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的结构板面。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若干条文解读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若干条文解读
t h i s p a p e r c o mp i l e d t h i n k i n g o f p r o v i s i o n s o f i f r e wa t e r s u p p l y a n d e x t i n g u i s h i n g e q u i p me n t i n Gu i d i n g o p i n i o n . K e y wo r d s:t a l l b u i l d i n g;r e s i d e n t i a l ;f i r e ;c o mme r c i a l s e r v i n g c u b b y

福建建设科技
2 0 1 3 . N o . 5
■专 家论 坛
统, 不必进入 套内 , 这点不 同于二类公共建 筑的旅馆建筑 , 旅 馆 建 筑 客房 内是 需 要 设 置 自动 喷淋 灭 火 系统 的 。
宅商业服务 网点的条 件 , 也不 能视其 为“ 商 业服务 网点 ” , 整
■专 家论 坛
福建建设科技 2 0 1 3 . N o . 5

《 福建省高层建筑 防火设 计指导意见》 若干条文解读
陈 晓凤 , 程 宏伟 , 陈则忠 。 ( 1 . 福建 省 建筑 工程 施工 图审 查 中心 ; 2 . 福 建省 建筑设 计 研究 院 ; 3 . 福建 清华 建筑 设计 院有 限公 司 )
1高 层 住 宅 底 层 车 库 消 防 系 统 设 计
2高层综合楼 、 高层居 住建筑等消防系统设计 “ 指导意见… ” 第5 . 2条规 定 : 高层 综合 楼 和商住 楼 , 其 上部住宅公共 部分 应设 置 自动喷水 灭火 系统 , 当上部为 单元 式住宅时也 可设置 简易喷淋系统 ; 超过 1 0 0 m 的建 筑应按 《 高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2.23
•【字号】闽建〔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发挥行业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执行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函告省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3日。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23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23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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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二○二○年月前言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为了解决各地在实际工程中遇到的困难,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的技术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并借鉴兄弟省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2、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3、安全疏散;4、建筑构造;5、灭火救援设施;6、消防给水;7、防烟、排烟;8、消防电气。

这些内容在新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由于编制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有限,本技术规定难免存在问题与疏漏,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

目录前言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5)二、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 (7)三、安全疏散 (10)四、建筑构造 (15)五、灭火救援设施 (16)六、消防给水 (19)七、防烟、排烟 (30)八、消防电气 (35)附:主要参考规范、标准、文件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平屋面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可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面面层应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面层、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建筑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的结构板面。

【条文说明】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附录A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计算至屋面面层。

但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 的部分,均可不计入建筑高度,而且住宅建筑高度21m、27m、33m、54m 等都是以每层层高3.00m 为模数进行计算。

因此,住宅建筑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的结构板面。

1.2对于台阶式地坪等部分覆土的建筑,低于较髙室外地坪的房间,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小于30m 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的部分,可按地上部分设置防火分区;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大于30m 或不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的部分,应按地下室进行防火设计。

【条文说明】具备自然采光通风的条件一般为建筑内部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小于30m 的区域,外墙临空面积大于该区域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且外墙临空部分的通风面积不小于该区域地面面积的5%。

1.3剧场、电影院和体育馆等髙大空间单层公共建筑,当辅助用房顶板到室外设计地面的髙度≤24m 时,整体建筑可按单、多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当辅助用房顶板到室外设计地面的髙度>24m 时,整体建筑应按髙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图示第 5.1.1 条图示8、9。

1.4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应按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其中月子护理中心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医疗建筑病房部分的规定。

【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表5.1.1 注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第9、10 条。

1.5用于教学的实训楼(如技工学校中的汽车检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的老年人护理、医学院中的模拟病房、商贸学院中的模拟旅馆客房等)可按教学实验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

【条文说明】《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第10 条。

1.6确定墙(含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的耐火极限可不考虑墙上有无洞孔。

墙上门窗是否有防火要求,应根椐其所在部位的功能按规范的相应要求确定防火门窗的等级,无特殊要求的房间可采用普通门窗。

【条文说明】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条文说明附表1 注4“确定墙的耐火极限不考虑墙上有无洞孔”。

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5.1.1 条“重要公共建筑”可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版)附录B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2.1.3 条条文说明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物认定的标准来界定。

【条文说明】“重要公共建筑”包括:(1)地级市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2)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 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3)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地级市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4)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5)设计使用人数超过5000 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共聚会娱乐场所;(6)使用人数超过500 人的中小学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7)总建筑面积超过2 万m2的商店(商场)建筑,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1.5万m2的综合楼;(8)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9)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10)城市集中供水设施、主要的电力设施等涉及城市或区域生命线的支持性建筑或工程。

1.8“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条文说明】根据《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这里的商场不包括消防定性为住宅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

1.9“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条文说明】根据《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四)款。

1.0“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同一时间容纳30 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

【条文说明】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2014]9 号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出的更严格的界定。

其他还有两种说法,(1)公安部公通字[2001]97 号文对“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的界定是指生产车间员工在100 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第6.0.1 条条文说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车间主要指:生产车间员工总数超过1000 人或者同一工作时段员工人数超过200 人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1.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场所。

【条文说明】第1.8~1.11 条规范条文或条文说明有具体界定时,应以规范条文或条文说明为准,且按照“等内不等外”的原则掌握,即仅指具体提到的建筑类型,不应延伸至其他类似建筑。

二、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2.1建筑内专供一特定防火分隔区使用的独立疏散楼梯间,其疏散楼梯形式应符合规范有关相应高度或层数和功能或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的规定。

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未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的裙房,其疏散楼梯可为封闭楼梯间,但疏散净宽度和疏散距离均应符合相应高层建筑的要求;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的裙房,其疏散楼梯间的形式、疏散净宽度和疏散距离均应符合规范有关相应单、多层建筑的规定。

【条文说明】无论哪类建筑,只要建筑内某一区域设置的楼梯仅供本区域专用,且独立设置,该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可以根据其所服务的楼层数或建筑高度、实际功能或火灾危险性类别来确定。

对于高层建筑,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是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火灾相互影响能受到较好的控制,其疏散应是相互独立的,在竖向疏散过程中相互并不干扰,因而裙房和高层建筑主体的疏散楼梯形式、疏散净宽度和疏散距离均可按各自的要求确定。

2.2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大堂、门厅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规范第5.3.1 条的规定时,可参照设置中庭时的要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卷帘与周围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条文说明】《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第40 条。

2.3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分隔(不得采用防火卷帘),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且建筑面积大于50m2 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条文说明】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因此对其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作出严格的限定。

2.4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儿童生活用房应布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

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设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5.4.4 条、《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 年版)第3.2.2 条。

2.5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区域分隔(不得用防火卷帘替代),当该部位为防火分区的界限时,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当防火分隔的部位在中庭周围时,可以设置防火卷帘。

【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5.4.7.1 条、《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第42 条。

2.6住宅小区内,直接为居民服务的物业管理、社区办公、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服务中心、非机动车库、储藏间、公厕、住宅配套的变配电间等住宅附建公共用房是住宅建筑的组成部分,可按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含局部延伸出上部住宅建筑投影范围的部分)。

住宅附建公共用房(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与居住部分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且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时,其平面形式可根据功能要求灵活布置。

【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5.4.11 条、《住宅设计规范》第6.10.1 条条文说明、《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 年修订稿)第19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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