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三府法〔2018〕9号三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推动我县向海洋经济新时代裂变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
县法制办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52件,涉法文件数量较以往大幅度上升,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36件,其他涉法文件34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20余条,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件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问题,有效保障了涉法文件合法、合理。
同时对我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除了通告等应急性事项外,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三门政府网、三门新闻网、《新三门》报纸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性。
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7〕24号)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政府、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的范围,共清理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10件,县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57件,共计267件。
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县法制办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法律顾问聘任方案的通知》(三府法〔2017〕1号),公布了我县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的法律顾问聘任方案。
法律顾问将全面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
按照省要求法律顾问比例应达到100%,预计2018年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将都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云南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制办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委托执法的单位,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准则,遵循合法公正、程序正当、有错必纠、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实行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政府及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是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其法制机构或者依法设立有专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机构,具体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乡人民政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把乡人民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范围乡人民政府各部门、6个村民委员会。
三、目标总目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实现依法行政。
具体目标:1、组织领导得力。
政府领导将法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执法权责明确。
掌握应负责执行的和赋予本级行政机关一定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督机制完善。
法制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执法队伍合格。
行政执法人员按上级政府的计划安排参加法制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熟悉执法业务,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文明、廉洁执法。
5、执法行为合法。
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资格合法,合乎法定权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合法、适用正确,决定合法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齐备,经得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检验。
四、实施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
2、《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
五、方法步骤1、制定方案(2017年5月)。
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制定方案,并报市法制办。
2、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6至7月)。
政府各部门、各村委会、乡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自检自查工作总结于7月底报乡党政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8至9月)。
由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涉及部门和单位进行抽查,并写出全乡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迎接上一级检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结合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作风转变年”四个年活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执法价值取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普遍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下理念:1.职权法定。
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程序正当。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正确运用合法、正当的执法手段进行执法。
3.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重执法目标实现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做到执法措施必要、执法手段适当,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4.教育指导为先。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5.权责统一。
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对有过错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县法制办工作计划

县法制办工作计划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县法制办作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执行机构,承担着推动全县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全面提升县法制办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法治建设大局,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工作。
本年度,县法制办将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利用网络平台,如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文章,以案说法,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
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举办主题鲜明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
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是县法制办的重要职责之一,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积极配合上级法制机构开展行政诉讼工作,维护县级政府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
县法制办将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对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汇编,确保政策文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加强与上级法制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法制教育与培训法制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在县政府领导下,由监察局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整合执法主体,明确权限和责任。
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市保持前列。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第一阶段:准备部署。
时间为XX年3月6日至3月16日,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部门、本系统下发,确保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时间为XX年3月17日至4月1日。
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在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各行政执法单位于4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规范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
时间为XX年4月2日至5月1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1. 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2. 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3.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4. 加强监督执法,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1. 推进法制建设(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2)深化依法行政文化建设,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3)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指导和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2. 优化行政服务(1)推行“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目标,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度;(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3)加强行政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4)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提供更加透明的行政服务,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和能力;(3)加强法律顾问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4)加强法律顾问与各部门的协作,共同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4. 健全监督执法机制(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2)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3)加强执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4)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协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三、工作措施1. 健全相关制度(1)建立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和废止的规范程序,确保法规的科学、民主、公正;(2)修订并完善行政服务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权责和服务范围;(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X县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办字〔X〕56号)文件安排,近期,县政府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及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基本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法律顾问通过集中抽查的方式对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文广局、市场局、食药监局等单位35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
(二)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食药监局、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执法主体是否适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运用是否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方面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存在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结果来看,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部分执法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执法程序方面。
一是存在不持证或无证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等违法行为二是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处罚对象区别对待,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
(二)行政相对人身份认定方面。
部分案件中行政相对人身份认定不准确,仅有谈话笔录,案卷内没有相对人身份情况的法定证明资料。
(三)证据收集认定方面。
一是个别案卷认定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不充分,证据收集不全面二是鉴定人员无资质证明,鉴定意见书无鉴定单位印章。
(四)法律适用方面。
一是部分执法案卷适用法律错误、适用法律不准确、不具体,未适用违法行为具体对应的条、款、项、目二是部分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明显不当。
(五)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方面。
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由处罚机关自行收取罚款,部分案卷的处罚内容未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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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计划
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督导各项行政改革措施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做好政府领导法律参谋、助手;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行讲述。
其中包括:对各部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搞好“一项制度、三项活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明确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考核评价内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建立部门法制干部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具体材料详见:(一)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发布实施,并选择社会公众关注、事关民生的文件举行听证会、论证会等,提高群众参与度,规范行政权力,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坚持“立改废”并重,对各部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甚至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二)督导各项行政改革措施落实
加强对省委、省政府近一两年出台的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重要举措的督促检查,保证落实,防止反弹。
对政府机构改革以后合并或调整后各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进行梳理和规范,重新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现有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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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提高许可效率。
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配合监察部门查处行政执法人员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对行政执法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抓一些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管理,搞好“一项制度、三项活动”:“一项制度”即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选定一至两个试点部门,对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予以细化、量化,制定相应具体的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三项活动”即一次行政执法人员新法规知识普训、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保障“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促进行政复议人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解决行政纠纷。
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办案手段,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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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把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减少因行政争议引发的越级访和群体访。
(五)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党中央和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文件,已明确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我县也要制定出台《**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六)做好政府领导法律参谋、助手
办好《**政府法制》内刊,开办领导学法系列栏目,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
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为领导决策、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在加强县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督促各部门健全法制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同时,建立部门法制干部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县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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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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