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三府法〔2018〕9号三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推动我县向海洋经济新时代裂变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文件合法性审查。
县法制办共审核各类涉法文件152件,涉法文件数量较以往大幅度上升,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36件,其他涉法文件34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20余条,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件中存在的违法或不当问题,有效保障了涉法文件合法、合理。
同时对我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除了通告等应急性事项外,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三门政府网、三门新闻网、《新三门》报纸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性。
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7〕24号)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政府、县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的范围,共清理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10件,县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57件,共计267件。
二、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县法制办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法律顾问聘任方案的通知》(三府法〔2017〕1号),公布了我县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的法律顾问聘任方案。
法律顾问将全面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
按照省要求法律顾问比例应达到100%,预计2018年乡镇(街道)及县政府直属单位将都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云南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制办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的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复议、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委托执法的单位,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应当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准则,遵循合法公正、程序正当、有错必纠、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实行预防与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政府及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是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其法制机构或者依法设立有专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机构,具体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本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乡人民政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把乡人民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范围乡人民政府各部门、6个村民委员会。
三、目标总目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实现依法行政。
具体目标:1、组织领导得力。
政府领导将法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执法权责明确。
掌握应负责执行的和赋予本级行政机关一定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督机制完善。
法制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执法队伍合格。
行政执法人员按上级政府的计划安排参加法制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熟悉执法业务,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文明、廉洁执法。
5、执法行为合法。
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资格合法,合乎法定权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合法、适用正确,决定合法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齐备,经得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检验。
四、实施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
2、《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
五、方法步骤1、制定方案(2017年5月)。
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制定方案,并报市法制办。
2、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6至7月)。
政府各部门、各村委会、乡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和《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写出自检自查工作总结于7月底报乡党政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8至9月)。
由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涉及部门和单位进行抽查,并写出全乡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迎接上一级检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结合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作风转变年”四个年活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执法价值取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普遍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下理念:1.职权法定。
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程序正当。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正确运用合法、正当的执法手段进行执法。
3.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重执法目标实现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做到执法措施必要、执法手段适当,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
4.教育指导为先。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5.权责统一。
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对有过错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县法制办工作计划
县法制办工作计划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县法制办作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执行机构,承担着推动全县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全面提升县法制办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县法治建设大局,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是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工作。
本年度,县法制办将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利用网络平台,如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文章,以案说法,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
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举办主题鲜明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
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是县法制办的重要职责之一,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积极配合上级法制机构开展行政诉讼工作,维护县级政府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
县法制办将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对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汇编,确保政策文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加强与上级法制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法制教育与培训法制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公务员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建设幸福创造优良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施在县政府领导下,由监察局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整合执法主体,明确权限和责任。
通过开展对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市保持前列。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第一阶段:准备部署。
时间为XX年3月6日至3月16日,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部门、本系统下发,确保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时间为XX年3月17日至4月1日。
各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在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各行政执法单位于4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规范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
时间为XX年4月2日至5月1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和依法依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1. 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2. 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3.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4. 加强监督执法,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1. 推进法制建设(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2)深化依法行政文化建设,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3)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指导和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4)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2. 优化行政服务(1)推行“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目标,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捷度;(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3)加强行政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4)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提供更加透明的行政服务,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高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和能力;(3)加强法律顾问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4)加强法律顾问与各部门的协作,共同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4. 健全监督执法机制(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2)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3)加强执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4)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协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三、工作措施1. 健全相关制度(1)建立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和废止的规范程序,确保法规的科学、民主、公正;(2)修订并完善行政服务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权责和服务范围;(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X县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办字〔X〕56号)文件安排,近期,县政府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及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基本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法律顾问通过集中抽查的方式对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文广局、市场局、食药监局等单位35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
(二)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暗访的形式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食药监局、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执法主体是否适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运用是否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方面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存在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结果来看,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部分执法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执法程序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执法程序方面。
一是存在不持证或无证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等违法行为二是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处罚对象区别对待,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
(二)行政相对人身份认定方面。
部分案件中行政相对人身份认定不准确,仅有谈话笔录,案卷内没有相对人身份情况的法定证明资料。
(三)证据收集认定方面。
一是个别案卷认定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不充分,证据收集不全面二是鉴定人员无资质证明,鉴定意见书无鉴定单位印章。
(四)法律适用方面。
一是部分执法案卷适用法律错误、适用法律不准确、不具体,未适用违法行为具体对应的条、款、项、目二是部分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明显不当。
(五)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方面。
部分单位不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由处罚机关自行收取罚款,部分案卷的处罚内容未执行到位。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按照法律规定所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的总和,是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确认行政执法行为效力、确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的评议审查,是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的事后执法监督措施。
第三条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和层级监督检查两种形式进行,以自我评查为主,层级监督检查为辅。
层级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评查每年2次,分别于6月、12月进行,不定期评查根据全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完毕后30日内,办案人员应将案卷移交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进行自我评查。
第六条自我评查由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系统内组织实施,案卷评查率应达到100%。
第七条自我评查应从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全面评查。
自我评查记录上应载明被评查案件存在的问题,由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被评查执法机构负责人在评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评查结果书面通知被评查案件主办人员。
自我评查记录和自我评查结果随同行政执法案卷一并保存。
第八条自我评查结果应纳入对行政执法案件办案人员的年度考核。
办案人员年度主办案件在10件以下(含10件),年度主办案件出现1件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出现2件不合格的,当年不能评为县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年度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出现3件及3件以上不合格的,暂停行政执法资格,单位组织培训学习,待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执法。
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XX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委托部门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第三条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项,(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三)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他人重大权益的;(四)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六)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七)拟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八)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九)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十)拟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十一)拟从重、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的;(十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按照行政执法决定类别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
机构编制、人社、财政、法制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三台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解读材料
《三台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解读材料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觉服务于全县开展“固本强基、能力提升、效能风暴、清风三台”四大行动,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县政府法制办草拟了《三台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起草背景虽然针对行政执法监督在各行政法规中均有体现,但很零散,除了2011年《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具有系统性,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局限性。
就我县而言,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通过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报道、效能建设的曝光、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等途径,发现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仍存在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县实际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加以明确,可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通过制度建设使得行政执法监督有章可循。
二、起草过程2017年4月8日,起草《三台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17年4月17日广泛征求意见,期间县检察院建议将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写入本办法被采纳并作为部分条款。
2017年5月3日收集意见,完善办法。
三、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四、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部分,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明确制定的依据、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监督主体部分,第六条至第八条,主要规定了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
第三章,监督内容部分,第九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规定了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提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四个x”和实现“四感”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年度是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纲要(x-x)》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大力培育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继续落实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学法活动。
要突出学法实效,精心选材,既要学习新近出台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又要注重对实际工作尤其是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
(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举办1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安排离岗培训。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三)深化公务员普法教育。
全县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二、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及时掌握文件制定情况,发现迟报、漏报、不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发现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理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但仍然存在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任务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54号)要求,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
(一)规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已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级政府,要保障执法机关的行政机关性质和独立性,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确需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执法监督监察制度
Innovation is the only way out. Eliminate yourself, otherwise competition will eliminate u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行政执法监督监察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行政执法纪律,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促进依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南昌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检查、收费、征收、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
凡在本县境内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的,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县监察局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行政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察和处分。
第四条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第六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最低限额为处罚标准。
第七条行政执法单位不得违规、重复抽样,不得收取抽样检测费用。
第八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对内设部门的检查予以联合,不得多部门、多次对同一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第九条行政执法单位对依法受理的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条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慎重使用行政强制措施,能够就地封存的,不得异地封存;不得违规收取抵押金或保证金;不得草率拘押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单位不得强制管理对象接受自愿性质的服务。
行政单位没有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法律规定要求的,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2024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____年,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1. 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2. 完善制度建设:通过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流程,并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3. 加强宣传教育: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意识,增强了全县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信任感。
4. 加强督导检查:我们组织了定期的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健全工作机制: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了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培训不足:由于人员培训的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执法工作不规范。
2. 执法手段不够多样化:部分执法部门在执法手段上过于依赖单一手段,没有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优势,导致执法效果不理想。
3. 信息共享不畅通:由于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各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存在困难,导致执法效率不高。
4. 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不力: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缺乏综合治理的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在2025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 多元化执法手段:探索并推广各种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各种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执法效果。
3. 加强信息共享: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各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方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第 2 页共 7 页(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模版(2篇)
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模版为认真____和____、____、___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____、____《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____-____年)》、省政府《____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____》和市委《____加快推进法治____建设____》及《____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快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各项职责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坚持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制度限权,对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和权力进行界定与规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适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同时,做好____和省政府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市编办、市政务办)(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六权治本”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明确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职能、职权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在今年____月份已公布市级行____责清单的基础上,于____月底前完成县级行____责清单制定公布工作,并对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经济区管委会)(四)促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____实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办事程序。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二、完善决策机制,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____、____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强化巩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务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县“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XX法组〔201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1.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县检察院、县法制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和其他主要行政执法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2.每年定期(半年一次)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两法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常态性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二、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办理工作,确保有案必移、有罪必究3.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和立案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前提基础。
各行政执法单位首先要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条件,提高案件质量和移送效率,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问题。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4.县公安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以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食药监稽〔2015〕271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受理并审查涉嫌犯罪案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食药监局5.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加强办案协作,积极开展交叉咨询,抓好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会商研判,做好不立案、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的信息反馈和案件移送,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切实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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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计划
县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督导各项行政改革措施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做好政府领导法律参谋、助手;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行讲述。
其中包括:对各部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搞好“一项制度、三项活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明确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考核评价内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建立部门法制干部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具体材料详见:(一)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发布实施,并选择社会公众关注、事关民生的文件举行听证会、论证会等,提高群众参与度,规范行政权力,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坚持“立改废”并重,对各部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甚至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二)督导各项行政改革措施落实
加强对省委、省政府近一两年出台的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重要举措的督促检查,保证落实,防止反弹。
对政府机构改革以后合并或调整后各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进行梳理和规范,重新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现有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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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提高许可效率。
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配合监察部门查处行政执法人员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对行政执法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抓一些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管理,搞好“一项制度、三项活动”:“一项制度”即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选定一至两个试点部门,对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予以细化、量化,制定相应具体的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三项活动”即一次行政执法人员新法规知识普训、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保障“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促进行政复议人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解决行政纠纷。
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办案手段,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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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作用,把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减少因行政争议引发的越级访和群体访。
(五)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党中央和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文件,已明确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我县也要制定出台《**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六)做好政府领导法律参谋、助手
办好《**政府法制》内刊,开办领导学法系列栏目,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
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言献策,为领导决策、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在加强县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督促各部门健全法制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同时,建立部门法制干部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县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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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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