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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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模板
2020年度行政执法局工作计划模板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阿拉善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与盟委(扩大)会议、全盟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守安全红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防管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继续保持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各旗(区)高危行业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对全盟非重点监管单位的抽查率不低于5,其他安全生产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的督查覆盖率达到5,对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油(气)库和加油(气)站抽查率达到75。
(三)、对上级交办、督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一)监督监察对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企业。
(二)监督检查重点地区及企业1、重点地区阿左旗井工非煤矿山、大型露天采石场、巴彦浩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阿右旗井工非煤矿山,雅布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额济纳旗井工非煤矿山、赛汉桃来工业园区、三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等工业企业;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业企业;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井工非煤矿山;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中石油、中石化、华油天然气分公司油(气)库及加油(气)站。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后。
(三)执法工作重点内容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党委政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2、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强化"打非治违"。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4、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安监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工作内容全局在岗人员26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5人。
1、总法定工作日测算(3750天)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数250天/人15人3750天。
2、总执法工作日工作内容总执法工作日包括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依据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我局20xx年执法检查工作日1620天,人均每月9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440天,人均每月8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690天,人均每月3.8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工作内容(1620天)(1)一季度工作安排针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对重点危化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摊点就销售许可、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烟花爆竹尾货退库制定计划进行专项检
查;对各旗(区)"春节"放假停产、停工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严把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关,对各旗(区)同意复工生产施工的企业进行抽查,其中主要针对复工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对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培训教育、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等各类管理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全盟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安全设施管理、工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带班成员轮流带班,隐患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教育等方面进行日常督查;对全盟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二季度工作安排对全盟各生产经营、新建、扩建、在建企业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非"行动;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外施工程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针对全盟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