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阶段的关键节点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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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阶段的关键节点控制措施
(1)勘探点的位置。勘探点应沿道路中线布置,当条件不许可时,勘探孔移位不宜超出路基范围。道路宽度为30m或者大于30m,勘探点位置应沿道路两侧与中心交错布置。
(2)勘探点的间距。勘探点间距应根据场地类别与道路等级综合确定,其范围一般介于100~400m之间,同时应兼顾管道勘探点间距的有关规定,。当勘探过程中揭露有厚层的填土,或者穿越河道、铁路、公路时,应加密勘探点。
(3)勘探点的深度。勘探点深度宜达到设计路面以下2~3m,实测地下水位的钻孔应达到初见水位以下0.5m,而管道勘探深度要求达到管底设计标高以下1~3m,要结合考虑两者深度,避免勘探深度不够而重复工作。
(4)勘探点的类型。所有的勘探点均应采取土试样,这是因为道路工程要进行各地段路基湿度状况的判别,只有采取土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才能确定。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的钻孔,可选择整个勘探点总数的1/2~1/3,或满足抗震规范需要的液化评判的要求。
(5)取样间距。在路面设计标高以下1.5m之内,取样间距为0.5m,其下可适当放宽,如果此深度内是杂填土或是不能采取原状样的砂土或碎石类土,此间距可放宽。
(6)地下水。由于地下水对路基边坡的稳定性会产生影响,对管道基槽的开挖、支护与降水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地下水
位的测定,在城市道路勘察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准确测定各
勘探点所揭露地下水的初见水位与静止水位。
(7)环境介质的腐蚀性。由于管道长处于地下水位中或位于
地下水位以上的土体中。因此,对管道埋深范围内的地下水或地
下水位以上土体等环境介质对管道材料的腐蚀性评价也是十分重
要的。腐蚀性应按照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所要求的试验
项目与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分析与评价。
(8)室内试验。为划分路基土类别和确定土基的干湿类型,对细粒土应做天然含水量与液塑限试验,对粗粒土来说应做颗粒分析试验。除了进行上述道路工程勘察的土工试验外,尚应测定土的密度、比重,并对管道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土样进行剪切试验与渗透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