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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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各项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我局实行保密工作

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二条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无故不参加保密学习、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

2、涉密文件未分开登记、保存。

3、阅办完毕的涉密文件、资料逾期留存或横传,不及时按规定清退

归档。

4、载有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密件、密品未保存在有保密防范措施

的设备中。

5、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维护和维修未按有关规定执行。

6、涉密材料归档不及时或归档材料不齐全。

7、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

8、非涉密计算机未经批准擅自上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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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后果情节严重或态度不端正,妨碍泄密事件查处的,给予记大过各或

降职、降级处分。

(三)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给予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情节严重或态度不端正,妨碍泄密事件查处的,给予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

或开除的处分。

(四)凡发现泄密事件,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

还要根据泄密原因、情节、泄密级别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分。

第五条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但具备下列情节之一的,应

从重给予处分。

(一)故意违反保密规定的;

体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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