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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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济中法破〔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济中法破〔2020〕1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7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规范破产案件的简化审理,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降低破产成本,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营商环境的改善优化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1.(繁简分流)为确保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审判部门在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决定是否简化审理程序。

2.(效率优先)简化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在不损害破产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程序时间,优化审理流程。

3.(公平保护)坚持效率优先应兼顾公平,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与程序的启动4.(适用情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破产案件,应当简化审理程序:(一)债权人人数较少的;(二)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相关材料显示债务人无财产或财产较少,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三)债务人经强制清算,资产和负债已经基本确定的;(四)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主要破产参与人协商一致自愿简化审理程序的;(五)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已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六)其他适宜简化审理程序的情形。

5.(其他适用情形)对于查无资产、无人员、无账册的“三无企业”,应当简化审理程序。

【律师实务】破产重整流程及其法律后果

【律师实务】破产重整流程及其法律后果

【律师实务】破产重整流程及其法律后果【刑事法库】创办宗旨传播刑事领域理论前沿,分享办案实务经验技巧总结类案裁判规则要旨,权威解读最新法律法规详细解析热点疑难问题,定期发布两高指导案例【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来源:微信公众号“上海不良资产”破产重整流程及其法律后果一、破产重整概述与流程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1、破产重整的申请(1)申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及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在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

(2)法院审查时限:52天。

(3)流程图:2、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重整期间(1)重整期间: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一般11个月左右。

(2)流程图:(3)重整期间相关后果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b、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c、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期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e、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企业破产重整流程1. 引言企业破产重整是指企业由于经营难点或者资金周转浮现问题,无法继续正常经营,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重整的过程。

这一过程旨在匡助企业摆脱困境,重新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经营活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

2. 准备工作在开始破产重整流程前,企业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寻求法律、财务和经营等方面的专业咨询,以明确破产重整的可行性和合规操作;- 梳理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并进行充分的内部审核和核实;- 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报表,包括破产重整申请书、债权清单、资产负债表等。

3. 破产重整申请一旦企业准备工作完成,就可以正式进行破产重整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3.1 法院立案受理企业需要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等相关文件,申请立案受理。

法院将审核申请书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确认符合破产重整条件后,会赋予立案受理。

3.2 破产重整管理人的确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指定一位破产重整管理人,负责监督并管理企业的重整过程。

破产重整管理人普通是具有丰富法律和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士。

3.3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由法院和破产重整管理人共同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将对企业的破产重整计划和重整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确定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与否。

4. 破产重整程序一旦破产重整计划通过,企业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4.1 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破产重整计划,企业需按照法院和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要求,执行相应的重整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人员优化等。

4.2 还款和债权人筹马的分配企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还需根据重整计划的要求,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债务偿还。

法院和破产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债权人的分配筹马。

5. 破产重整的结束破产重整的结束意味着企业成功摆脱困境,重新恢复正常经营。

具体流程如下:5.1 重整计划的完成确认企业完成所有破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措施后,破产重整管理人将组织验证、审核企业的履约情况,并向法院提交完成确认报告。

公司破产重整流程详细版

公司破产重整流程详细版

公司破产重整流程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法7、70条)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破产法71条)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破产法73条)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

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法79条)《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包括:(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破产法81条)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

(破产法82、84条)十一、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

律师对公司预重整工作步骤

律师对公司预重整工作步骤

律师对公司预重整工作步骤
律师对公司预重整的工作步骤如下:
1. 编制和整理债务重组方案和预重整方案,同时通过初步排摸、分案
和报送等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2. 初审债权金额和债权分类,通常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对于担
保债权和涉诉债权等情况,应通过法院出具决定书按预重整程序审查。

这一步骤是确定债务人资产价值和负债情况的重要过程。

3. 根据已审查确认的债权清单和分类,进行预重整计划设计并编制完
整的预重整方案。

此阶段要对各项方案要素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以
便提出更有利于债务人的方案。

4. 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与债权人、相关方进行初步沟通、协调,并
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可相应调整工作安排。

这一步骤有助于加强各方
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

5. 预重整方案经内部审核完善后,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交法院,并
在法院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评审。

这一步骤是预重整程序的核心环节,有助于法院对预重整方案进行审查和决策。

6. 根据法院对预重整方案的评审结果,由律师协助各方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达成各方均能基本满意的方案。

法院裁定批准预重整计划后,正式的重整计划诉讼程序随即开始。

以上就是律师对公司预重整的大致工作步骤,这需要团队密切协作,
并充分研究法律、财务和商业等因素,以提供全面而有效的服务。


体的工作内容可能因公司而异,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多信息。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企业破产重整是指企业根据法律程序,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的,通过整合资产、债权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重新规划经营方向,实现企业的持续经营和恢复健康发展的一种法律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破产重整的主要流程。

1.提交申请企业破产重整流程的第一步是由企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在申请破产重整时,企业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破产重整计划书,该计划书需要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企业未来的经营计划和债务重组方案等。

2.破产清算审核一旦企业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将组建审查组对企业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核。

审查组将参考企业提供的资料,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进行审核,并对企业是否适合进行破产重整进行评估。

3.破产重整计划的制定如果法院认为企业适合进行破产重整,那么企业将开始制定破产重整计划。

破产重整计划是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和经营转型的重要依据。

企业需要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商定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表,以及债权转换和减免的具体方案等。

企业需要根据债务重组的结果,制定出可行的经营计划和产业转型方向。

4.破产重整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制定好破产重整计划后,企业需要将计划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法院及相关法官对破产重整计划进行评估,确保计划合法、公正、合理,并能够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如果法院认为破产重整计划符合要求,那么将对计划进行批准。

5.破产管理人的任命一旦破产重整计划获得法院的批准,法院将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监督企业的破产重整过程。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监督企业的整个破产重整过程,确保破产重整计划的有效实施,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破产重整程序的执行在破产重整期间,破产管理人将负责执行破产重整计划的各项具体操作。

这包括整合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债务重组,积极寻找新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进行经营转型和业务重组等。

同时,破产管理人还需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履行债务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义务。

企业司法重整程序

企业司法重整程序

企业司法重整程序引言企业司法重整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帮助负债累累的企业重新组织和重建。

通过企业司法重整程序,企业可以暂时免除债务偿付的义务,并与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本文将介绍企业司法重整程序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企业司法重整申请及审查阶段1. 申请程序企业司法重整程序的第一步是由企业向法院递交重整申请。

重整申请通常需要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债务清单和财务计划等相关文件。

申请人还需提供合适的证据证明企业无法按时履行债务。

2. 审查阶段法院在收到重整申请后,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法院会核实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证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将指定一名法官担任重整程序的监督人,并发布有效期为120天的重整保护令。

二、重整计划制定阶段1. 重整委员会的组建在重整计划制定阶段,法院会要求企业成立一个重整委员会。

重整委员会由代表债权人和股东的人员组成,并由法院指定一名独立的重整管理人担任主席。

重整委员会的主要责任是协助制定债务重组计划,并与各方进行协商和谈判。

2. 重整计划的制定重整计划是企业对其债务和经营情况的提议。

企业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给重整委员会,并向债权人提供相应的计划摘要。

重整计划通常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清单、对债务的偿还计划以及未来的经营策略等。

3. 重整计划的审查和投票重整委员会会对提交的重整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之后,重整计划将交由法院进行审核。

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进行投票。

重整计划需获得债权人的多数同意方可通过。

三、重整计划的确认和执行阶段1. 重整计划的确认在债权人会议后,法院将对重整计划进行终审,并根据债权人的意见决定是否确认该计划。

如果重整计划被确认,企业将根据计划进行债务重组,并开始执行计划中的偿还义务。

2. 重整计划的执行一旦重整计划被确认,企业必须按照计划偿还债务。

企业需要与债权人签订协议,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表进行还款。

律师办理破产重整业务流程

律师办理破产重整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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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作为一种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其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专业性至关重要。

律师作为破产重整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需要深入了解并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

企业破产重整方案一、破产重整概述企业面临破产的情况时,为了保护企业利益以及债权人的权益,通过制定破产重整方案可以帮助企业重新规划和调整业务,以摆脱困境。

本文将介绍企业破产重整的相关概念、流程和关键步骤。

二、破产重整方案的要素破产重整方案的制定涉及多个要素,以下为其中关键的几个要素:1. 重整原则和目标:明确企业破产重整的原则和目标,以便指导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2. 重整的范围和内容:确定企业需要重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包括财务、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

3. 资产清单和负债明细:详细列出企业的资产清单和负债明细,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借款等。

4. 债权债务分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债权人的种类、金额、优先级等。

5. 重整方案的执行计划:制定具体的重整方案执行计划,明确每个步骤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三、破产重整方案的步骤1. 破产申请:企业首先需要向相关法院递交破产申请,申请获准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2. 资产评估和清理: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明确企业的净资产和潜在价值。

同时,清理无效资产和负债,以减轻企业的债务压力。

3. 债权人会议:召集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介绍企业的破产情况和重整方案,并邀请债权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重整方案制定和调整:根据债权人的意见和建议,企业可制定初步的重整方案,并反复与债权人协商调整,直至达成共识。

5. 重整方案的法院批准和公告:将最终确定的重整方案提交法院审批,经法院批准后进行公告,以便向债权人、股东和其他相关方公示。

6. 方案执行和监督:在重整方案获得法院批准后,企业需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执行,并接受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四、破产重整方案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破产重整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1. 债权人的不同意:部分债权人可能对重整方案表示反对,企业需要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并争取其支持。

2. 方案执行困难:重整方案的执行可能会面临各种困难,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并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

上市公司怎么申请司法重整

上市公司怎么申请司法重整

上市公司怎么申请司法重整上市公司如果经营不当的话也是有可能因为经济周转的问题而面临破产的,不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申请公司重整的方式从而面临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上市公司怎么申请司法重整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怎么申请司法重整首先提出重整申请,随后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最后是重整计划的执行。

(一)提出重整申请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

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宣告后不得再提起。

(二)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1、重整申请的审查。

(1)形式审查:审查法院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2)实质审查: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合格、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原因、债务人是否具有挽救的希望。

2、法院的调查。

法院应当选派法官或委任具有专门知识经验而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员对被申请重整的公司进行调查,具体查明债务人的财力状况和经营状况,征询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人民法院。

3、选任检查人。

法院应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选任专门的检查人调查公司的情况,以供法院作为决定是否裁定重整的参考。

(1)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做出资产估价;(2)公司的营业状况依合理财务费用负担标准,是否尚有经营价值;(3)企业负责人在执行业务时,有无违法行为;(4)提出申请的事项有无不实。

4、法院接到申请到作出受理裁定期间内,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和其它影响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人申请,中止对债务人的其它民事执行程序或对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经调查认为符合重整条件,应做出允许债务人重整的裁定。

5、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效力。

法院裁定准许重整后,即正式启动重整程序。

法院应在法定期间内公告准许重整的裁定,并将裁定书及公告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重整监督人、重整人、已知债权人、股东及主管机关。

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大全

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大全

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大全上市公司司法重整要点大全1. 引言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上市公司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经营挑战。

有时候,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遇到困境,资金链紧张或者经营不善导致财务困难。

为了引导这些公司完成重组,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司法重整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的要点。

2. 司法重整程序上市公司的司法重整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上市公司首先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债权人清单和财务报表等。

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审核,核实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整申请的合法性。

管理:法院会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债权人会议: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让债权人表决是否同意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的审核和批准:法院会对上市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最终批准或否决。

实施:一旦重整计划被法院批准,上市公司将按计划进行重整,包括债务重组、资产转让等。

3. 司法重整的优势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相比其他解决方法具有以下优势:实现债务减免:通过司法重整,上市公司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减免的方案,有助于缓解财务困难。

维护市场稳定:司法重整可以帮助上市公司保持稳定的经营,避免出现破产和倒闭,从而维护市场的稳定。

减少投资者损失:司法重整可以帮助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投资者因公司的破产而遭受重大损失。

促进企业发展:通过重整,上市公司可以摆脱负债的困扰,重新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创造条件。

4. 司法重整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司法重整时,上市公司需注意以下事项:及时申请:一旦发现公司出现财务问题,上市公司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司法重整申请,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

资产清查:上市公司需要对自身的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在提交重整申请时提供真实和全面的财务状况。

选择合适的管理人:上市公司需要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来进行重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确保重整的成功。

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

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

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破产重整是一种破产程序,用于帮助负债累累的企业恢复经营并清偿债务。

破产重整听证会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它是在法院的监管下进行的,并且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定。

下面是破产重整听证会的一般流程。

1.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企业首先需要准备并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申请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重组计划等相关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重组计划编制:企业需要委托专业的重组团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制定详细的重组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企业的债务清偿方式、资产重组方案、经营调整措施等。

4.重组计划公告:企业需要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重组计划的公告,以通知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公告内容应包括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等。

5.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通常由法院指定管理人负责主持和组织。

听证会的目的是让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询问问题,并就重组计划进行讨论和表决。

6.听证会程序:听证会一般分为三个环节:首先是法院指定管理人的介绍和讲话,解释破产重整的目的、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其次是破产企业的代表对重组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回答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问题;最后是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提问、讨论和表决。

7.提问环节: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口头提问、书面提问或者提出书面意见的方式向企业代表提问。

企业代表需如实回答提问并向听证会参与者提供足够的信息。

8.讨论和表决:听证会参与者可以对重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计划是否通过进行表决。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通常会采用多数意见、超过一定比例的同意或者特定债权人的同意等方式来确定通过与否。

9.法院裁决:听证会结束后,法院会依据听证会的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最终裁决。

如果重组计划被通过,法院将授予企业暂时或永久停止清偿债务的权限。

10.实施重组计划:企业在获得法院许可后,开始实施通过的重组计划。

企业需要按照计划进行资产重组、债务清偿、业务调整等一系列工作,以达到恢复经营的目标。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正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工作指引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功能,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本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就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1.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的申请破产案件、执行转破产案件、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案件,可以简化审理程序。

2.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前提下,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可以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缩短办理时间、并联破产事项、简化审理流程等方式加快办案进程,但不得突破法律规定的最短期限。

3.管理人应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控制破产成本,充分运用已经完成的财产查控结果、评估结论及处置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充分借助各种平台,降低变现成本等。

4.简化审理程序中,应突出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定性和强制性,注意保护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可以适当弱化债权人的意思自治。

二、适用范围5.破产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简化审理程序:(1)执行部门已查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移送破产或被申请破产的。

(2)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经清算,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无资产或者资产较少的。

(3)债务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债务人主要管理人员下落不明,未发现债务人存在其他财产的。

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 (简化)

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 (简化)

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一、组建工作机构(一)工作机构。

企业所在县级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指导组建企业重整工作清算组,协助企业管理人开展重整协调、维稳等工作.设立清算组,主要由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人员、县级政府工作组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处理整筹备及重整申请的具体工作,在企业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协调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开展企业的重整工作。

二、投资方洽谈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协助企业与投资方商洽企业重组及投资事宜。

三、重整申请根据法律规定,重整申请人可以是企业自身,也可以是企业的债权人。

四、管理人指定及设置法院裁定受理企业重整后,依法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全面接管企业,并对企业实施重整。

五、重整期间重点工作(一)协调工作.管理人与政府工作组、上级主管部门、法院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取得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二)接管工作。

管理人确定后,应第一时间接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三)调査工作。

管理人接管企业后,应依法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査,相关部门、政府工作组给予协调配合。

(四)资产管理工作。

管理人接管企业的财产和营业事务之后,对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

(五)审计、评估工作。

管理人应依法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和评估的工作。

(六)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主要是界定债权种类和数额,作为今后分组讨论、表决重整草案的基础。

(七)职工安置工作。

妥善解决职工问题,促使职工全力配合重整工作.(八)诉讼、仲裁应对工作.(九)债权人会议的准备及召开工作.(十)重整方案设计工作.(十一)与债权人的沟通谈判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工作.重整程序涉及债务人、股东、债权人等众多主体的权益,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十三)重大问题处置工作。

六、司法重整不成功转入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强制清算,重整的工作流程

破产清算,强制清算,重整的工作流程

破产清算,强制清算,重整的工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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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

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

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
破产重整是指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重组和重建,以恢复其经济活力和偿债能力的过程。

以下是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
1. 申请破产重整:当企业无法偿还债务或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 法院受理:法院会审查申请,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受理破产重整案件。

3. 指定管理人:法院会指定一个管理人或破产管理团队来负责重整过程。

4. 资产和负债评估: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确定企业的财务状况。

5. 制定重整计划:管理人会制定一个重整计划,包括债务重组、资产出售、业务重组等内容,以恢复企业的偿债能力。

6.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召开会议,审议和表决重整计划。

7. 法院批准:如果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并得到法院的批准,企业将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8. 重整执行:企业按照重整计划进行重组和重建,恢复经济活力。

9. 监督和评估:管理人会对重整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10. 重整完成:当企业按照重整计划完成重组和重建,并恢复偿债能力后,破产重整程序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地区而异。

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性描述,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前言破产重整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发生严重问题或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导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申请法院对企业进行重整,以维护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债权人最大可能维护自身利益。

本文将针对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流程进行详细解析。

一、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可以由企业、债权人、股东等自愿申请,也可以由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其所面临的财务问题极为复杂,更多情况下是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当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将派出法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进入破产程序。

二、破产程序破产程序包括清算和重整两种形式,在本文中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重整程序。

1. 重整申请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前,企业需要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通过审核,得到法院批准。

2. 重整方案企业需要制定重整方案,这个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和股东的认同,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和批准。

重整方案包括财务重整以及企业提出的其他方案,如产权调整、注资等。

3. 重整管理人法院将聘请重整管理人来协助企业进行重整,重整管理人必须是经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士。

重整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协助企业制定重整方案、管理企业债务、管理破产财产等。

4. 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是破产程序的一部分,由债权人和股东投票选举产生。

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重整管理人的工作、审查重整方案等。

5. 重整期间企业的运营在重整程序中,企业经营活动仍将继续,但需要遵守重整管理人制定的管理规定,同时,企业还需向重整管理人及时通报经营情况。

6. 重整方案的审批重整方案需要经过法院审批,法院将根据企业的债务和破产财产的情况,审查重整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能够保证债权人的权益。

7. 确定重整计划的时限在审批通过后,重整管理人将确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时限,以及企业的退出机制和标准。

根据重整方案,执行时限通常为3-5年。

三、总结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破产重整是一条充满艰辛的道路。

在重整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大量的法律和财务负担,需要经过重整管理人、法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审核,方能最终完成重整。

企业破产的流程简易版

企业破产的流程简易版

企业破产的流程企业破产需经过以下流程:一、破产法的程序结构现代破产的含义,决定了破产法的基本程序框架,也即破产程序的基本结构;包括:1.破产重整程序;2.和解程序;3.破产清算程序;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了上述三种破产程序;只要债务人符合程序开始的条件,当事人可直接申请进入某一程序;同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允许程序之间进行转换;但是,我国企业破产法禁止在和解与重整程序之间进行转换;二、破产原因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三、破产申请一债权人提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四点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二债务人提出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四、破产受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第一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和清算责任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裁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五、破产审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六、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七、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八、破产复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九、破产重整一、概念:破产重整是指在企业法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二、重整计划的提交时间:一般情形下,管理人和债务人制备重整计划的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算;该期限届满,未能完成该计划,具有正当理由的,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法院可裁定延长3个月,即最长为9个月;若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三、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间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1、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2、部分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但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利益;四重整计划的批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三十日内裁定批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发布公告;五重整程序的终止1、正常终止全部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经申请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时,应同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此为重整程序的正常终止;2、提前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后,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法院裁定提前终止重整程序,此为重整程序的非正常终止;依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法院应裁定提前终止重整程序:①债务人有妨碍重整的行为;②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③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计划草案的,经法院裁定批准的;④法院拒绝批准重整计划;十、破产和解一概念:和解制度是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许可的为避免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制度;二和解种类有:1.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的和解;2.破产程序上的和解和解草案与程序外和解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协议;三和解申请的提出和受理1、和解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债务人申请时间:不得在破产宣告后提出和解申请;申请限制:应同时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草案;2、和解申请的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四和解协议的成立与生效1、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成立2、人民法院对和解协议的裁定认可——生效3、和解协议未成立或未生效的法律后果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五和解协议的执行终止1、和解协议执行终止的原因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和解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2、和解协议执行终止的法律后果1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2和解协议执行终止,为和解协议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3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十一、破产清算一概念:破产清算,是指人民法院对达到破产宣告界限的债务人依法宣告其破产,由破产管理人将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并最终分配给债权人的一种破产程序;二阶段性工作1、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首要职责,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管理人应在被指定后两日内接管债务人的有关财产和资料,办理好交接手续,妥善管理、保管,并制作交接清单向法院报告接收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指定管理人后,管理人能马上接管破产企业,投入工作;2、管理人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保管破产财产,这是管理人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②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打下物质基础;3、管理人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评估是破产财产变现和分配的准备工作,也是破产财产变现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确定破产财产后,变卖前先要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或评估;由于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可能存在生产经营,以及由于管理人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取回权和债权,同时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也会因为支付必要的破产清算费用,这都会使破产财产发生变化,从而使企业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与清算工作进入评估阶段时出现差异,因此,为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必须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评估;评估结果是破产财产处理时确定价格的依据,是分配破产财产的前提和依据;4、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在破产财产清理和评估工作完成后,管理人应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也就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出让给他人而转化为金钱财产的过程;因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以金钱分配为原则,因而只有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后才能实现金钱分配,从而决定变价是破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实际上也是财产清算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5、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及破产程序终结阶段的工作破产财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破产财产,以一定的比例按照清偿顺序,公平地进行清偿的程序,它是破产财产清算阶段的最后工作,也是整个破产程序的最终目标和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定原因之一;十二、破产宣告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十三、破产终结管理人应当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十四、派生程序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对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上市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然而,随着经济的不稳定性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公司也遭遇了破产的风险。

尤其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不少企业在疫情的影响下陷入了严重的困境,不得不面临破产的风险。

而在这种情况下,破产重整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

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当一个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时,负责审判企业破产的法院可以决定将企业进行破产重整。

具体而言,破产重整是指法院指定一家公正的机构,对企业的资产、债务和业务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以解决企业面临的财务困境,从而让企业重新获得生机。

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企业的业务运营将继续进行,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等方面会进行调整。

此外,企业的管理机构也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重组。

破产重整的优势破产重整不仅有利于企业本身,也有利于企业的债权人和股东。

具体优势包括:1.保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在企业出现破产风险时,破产重整可以通过给予企业新的机会而保护企业的利益。

股东也可以在重整计划中得到补偿。

2.维护供应商、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重整计划可以为供应商、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保护,避免因企业破产而失去相应的权益。

3.保护市场竞争和企业秩序。

重整计划可以保持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破产重整的流程破产重整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法律、财务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一个通常的破产重整流程:第一步:申请破产保护当一家企业发现自己缺乏偿付能力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交详细的财务报表,包括负债清单和资产负债表等。

第二步:破产重整计划一旦企业获得破产保护,可以开始准备破产重整计划。

这个计划需要包括有关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详细报告,以及指定企业进行重整的负责人和流程。

第三步:债权申报与审查在破产重整计划中,债权人需要将所有与企业相关的债务清单报告给破产管理员。

管理员需要从中审核和确认债务的真实性和优先级,并确定是否进行重组。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流程企业破产重整流程一、概述企业的破产重整是指企业在面临严重债务问题时,通过法律程序对企业进行整体重组,以实现债务清算、资产处置和经营重建等目标的一种法律制度。

破产重整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查、重整计划编制、债权人会议、法院审批和执行、监管等环节。

二、申请企业在遇到严重财务困境,无法满足债务偿还要求时,可以主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申请破产重整时必须提供相关的企业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和债务清单等材料,以充分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审查法院在收到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后,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审查涉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调查与核实。

审查的目的是确认企业的财务困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重整条件。

四、重整计划编制在破产申请获得法院审查通过后,法院将组织开展重整计划编制工作。

重整计划是企业破产重整的核心内容,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通过合理的负债重组、资产处置和经营调整等手段实现企业的债务清算和经营重建。

五、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编制完成后,法院将召集债权人会议,会议由法院组织并主持。

债权人会议旨在就重整计划的内容进行讨论和表决。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权益进行意见交流,提出修改建议,并最终对重整计划的通过或否决进行表决。

六、法院审批和执行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后,法院将对重整计划进行审批。

法院将评估重整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后,法院将对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监督和执行,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七、监管破产重整过程中,法院将派遣专门的破产重整管理员进行监管工作。

管理员负责监督企业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进行资产处置、债务清算和经营调整等工作,并向法院及时报告重整进展情况。

八、破产重整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全面重组和重建的程序。

企业在面临严重债务问题时,可以通过破产重整来实现债务清算和经营重建的目标。

破产重整流程包括申请、审查、重整计划编制、债权人会议、法院审批和执行、监管等多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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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简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企业司法重整基本流程
一、组建工作机构
(一)工作机构。

企业所在县级政府成立工作组,负责指导组建企业重整工作清算组,协助企业管理人开展重整协调、维稳等工作。

设立清算组,主要由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人员、县级政府工作组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处理整筹备及重整申请的具体工作,在企业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协调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开展企业的重整工作。

二、投资方洽谈
企业所在地县级政府协助企业与投资方商洽企业重组及投资事宜。

三、重整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重整申请人可以是企业自身,也可以是企业的债权人。

四、管理人指定及设置
法院裁定受理企业重整后,依法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全面接管企业,并对企业实施重整。

五、重整期间重点工作
(一)协调工作。

管理人与政府工作组、上级主管部门、法院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取得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二)接管工作。

管理人确定后,应第一时间接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三)调査工作。

管理人接管企业后,应依法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査,相关部门、政府工作组给予协调配合。

(四)资产管理工作。

管理人接管企业的财产和营业事务之后,对企业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

(五)审计、评估工作。

管理人应依法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和评估的工作。

(六)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

主要是界定债权种类和数额,作为今后分组讨论、表决重整草案的基础。

(七)职工安置工作。

妥善解决职工问题,促使职工全力配合重整工作。

(八)诉讼、仲裁应对工作。

(九)债权人会议的准备及召开工作。

(十)重整方案设计工作。

(十一)与债权人的沟通谈判工作。

(十二)应急管理工作。

重整程序涉及债务人、股东、债权人等众多主体的权益,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十三)重大问题处置工作。

六、司法重整不成功转入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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