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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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XX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信息公开要求,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局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XX年信息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廖家炉任组长,副局长杨洪泽、邹巧琴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
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部门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信息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内容,提高信息信息质量
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对信息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信息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信息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一是通过在门前设置公示栏和公示牌公开。主要公开本局办事指南;窗口部门主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二是通过内部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开。主要公开内部管理情况、议事决策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等。三是通过会议、文件公开。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四是通过网络公开。我局积极推进电子信息建设,积极报送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及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工作等多项业务工作的服务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电话,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积极推行网上信息公
开,我局初步形成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在此基础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做到时效性和科学性相结合,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以达到及时、科学、全面公开。通过各种形式的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将本局信息活动公开,使干部职工和群众得到相关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也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到局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管理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开的主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运作模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而且为搞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信息公开是机关行政管理活动长期存在的一项制度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督促检查,常抓不懈。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实地督办、专项督办的形式,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通过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全面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找出不足,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宣传治理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强化。今后我们将以改进工作为切入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三是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