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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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燃加油船加油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中燃加油船加油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中燃加油船加油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油船加油操作,确保加油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海上油气运输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燃加油船的加油作业。

第三条中燃加油船加油作业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加油作业的安全;2.环境优先,保护海洋环境;3.科学管理,提高作业效率;4.依法遵规,履行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加油船的选择和准备第四条中燃加油船在进行加油作业前,应认真选择加油船,并确保其具有以下条件:1.船舶性能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船舶设备齐全,工作状态良好;3.船员持有相关证书,熟悉加油作业流程;4.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材料。

第五条加油船应当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核对加油船舱内燃油储量;2.检查加油船的设备和管道是否完好;3.核对船员证件和人数;4.检查船舶应急设备和材料的准备情况。

第三章加油操作流程第六条加油船加油作业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与被加油船取得联系,确认加油时间和地点;2.按照被加油船的要求,将加油船停泊在指定位置;3.连接被加油船和加油船的输油管道;4.确保加油船和被加油船之间的电气设备接地良好;5.通过人工或自动控制装置开始加油;6.加油过程中,加油船船员应随时监测油气流量和压力变化;7.加油完成后断开输油管道,确保安全关闭相关设备;8.记录加油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加油量、加油时间、被加油船和加油船的名称等。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加油船加油作业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确保加油船和被加油船之间的电气设备接地可靠;2.加油船和被加油船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3.加油船和被加油船之间保持油气流通通道畅通;4.确保加油船设备和管道的完好,防止泄漏;5.在加油船和被加油船之间设置防火设施,确保作业安全;6.确保加油船和被加油船的船员都具备相关的加油操作技能和知识;7.确保加油船和被加油船的船员都穿着适当的防护装备;8.确保加油船和被加油船舱内的通风设备运行良好。

国际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国际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际邮轮的安全,防止邮轮事故的发生,保护旅客、船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或者在我国港口停靠的国际邮轮,包括但不限于游轮、豪华邮轮、邮轮客船等。

第三条国际邮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国际合作,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国际邮轮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SMS),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组织结构;(二)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安全目标和计划;(四)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安全检查和纠正措施;(六)安全记录和报告;(七)应急准备和响应;(八)持续改进措施。

第六条邮轮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七条邮轮公司对国际邮轮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国内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二)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三)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四)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五)确保旅客的安全;(六)配合我国海事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

第八条船长对船舶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保船舶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运行;(二)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三)监督船员的安全操作;(四)处理船舶的安全事故;(五)向海事管理部门报告船舶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船员对船舶的安全负有个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报告安全风险和事故;(四)配合船长处理安全事务。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条国际邮轮必须配备符合国际、国内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救生设备;(二)消防设备;(三)导航设备;(四)通信设备;(五)防污染设备;(六)其他安全设备。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油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油品码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码头作业人员应遵守本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 所有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安全设施和设备1. 油品码头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设备、泄漏监测设备和防爆设备等。

2. 油罐、管道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 码头周边应设立警示标志牌,标明禁止吸烟、明火等安全警示信息。

4. 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四、安全操作规程1. 油品码头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操作规范。

2. 开展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并做好防火措施。

4. 严禁私自改动、绕过安全设备和设施,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危险源管控1. 油品码头应制定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措施,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设备、物品、工艺等进行有效管控。

2. 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漏、溢出等危险情况的发生,并建立相应应急预案。

3.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六、应急管理1. 油品码头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2. 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效率。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章和规定不符合本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加油船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加油船安全管理,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管理的加油船及其船员、乘客。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船长对本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 船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5.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组织1.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船安全管理工作。

2. 船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船安全管理工作。

3. 船员分为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 成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本船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五、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设施安全(1)船舶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

(2)船舶设施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船舶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船舶设施变更、改造,必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船员管理(1)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船舶操作技能和资质。

(2)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船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 船舶航行安全(1)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船舶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

(2)加强船舶交通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夜间航行,应开启航行灯、号灯、号笛等设备。

4. 船舶装卸安全(1)装卸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卸设施安全可靠。

(2)装卸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装卸安全。

(3)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酒后作业。

5.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1)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2)船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船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章操作。

油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油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油船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油船、相关设施及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油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负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5. 负责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6. 负责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5.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上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油船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九条油船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油船企业应建立健全船舶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油船企业应加强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油船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油船企业应加强船舶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装卸作业安全有序。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企业应组织定期的安全知识竞赛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应包括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设备运行状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方面。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确保油轮航行安全、保护环境、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关于油轮安全管理规则的____字详细介绍:一、航行安全规则1. 导航安全规定(1)油轮船长和操纵船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导航技能和知识,包括航行规则、海上导航、天气预报等。

(2)船长必须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在航行前综合考虑船舶状况、航行区域、海况等因素,并根据航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3)航行时必须密切关注雷达、声纳等导航设备,及时发现并避免与其他船只、障碍物等发生碰撞。

(4)夜间航行时必须保持警觉,及时调整船舶航行方向、速度等,以确保航行安全。

2. 航行速度和距离规定(1)在繁忙航道、港口附近和其他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油轮必须保持安全航速。

(2)在可视距离内的航行中,船舶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

(3)过近距离超越其他船只是严格禁止的,必须遵守相应的航行规则。

3. 海上通信规定(1)油轮必须随时保持与海事部门的通信联系,及时报告船舶的位置、航行计划等信息。

(2)船舶随时准备接收重要的天气预报、航道信息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环境保护规则1. 废弃物管理规定(1)油轮必须制定废弃物管理计划,合理处理船上产生的废弃物。

(2)废弃物包括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油轮必须将其分类、储存,并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

(3)油轮必须遵守国际和国内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废弃物的合法处理,防止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2. 油污管理规定(1)油轮必须配备油污处理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2)油轮在航行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船舶的油污排放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油污进入海洋。

(3)油轮必须定期进行油污清洗和船体清洗,以确保船身干净,减少油污的排放。

三、船员管理规则1. 行为准则(1)船员必须严格遵守船舶管理规定,尊重领导、遵守纪律。

(2)船员必须服从船长和其他上级的命令,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游船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游船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游船运营单位、游船船员以及与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有关的其他相关方。

第3条游船安全运营管理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遵循逐级负责、全员参与、综合管理、科学监督的原则。

第4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5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加强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游船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7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工作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8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9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船员,确保船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第10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1条游船运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游船安全管理工作。

第12条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安全培训师组成。

第13条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游船安全管理的全面指导和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14条安全监督员负责游船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15条安全培训师负责开展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第1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向船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第17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游船安全操作规程;2. 游船安全设备和装备的使用方法;3. 紧急情况下的救生和逃生方法;4.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知识。

第18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书面资料和视频教学;2. 模拟演练和实践操作;3. 安全讲座和座谈会;4. 安全考试和综合评估。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游艇运营安全,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及其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游艇船长、船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运营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游艇运营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七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开展定期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第九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游艇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迅速的反应。

第十一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游艇运营记录管理制度,做好运营记录的登记、汇总和报备工作。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包括游艇运营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等。

第十三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从事相应工作的要求。

第十五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十六条游艇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行为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运营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船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游艇运营活动的游艇、游艇运营商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游艇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艇运营安全。

第二章游艇安全管理第四条游艇运营商应建立健全游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游艇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游艇安全运营。

第五条游艇运营商应定期对游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游艇设备完好,船体清洁,证书有效。

第六条游艇运营商应配备足够的船员,并对船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船员应熟悉游艇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海上交通安全知识。

第七条游艇运营前,游艇运营商应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游艇符合安全运营条件。

游艇运营过程中,游艇运营商应做好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游艇运营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应包括船舶火灾、碰撞、搁浅、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第三章乘客安全管理第九条游艇运营商应对乘客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告知乘客游艇运营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乘客安全意识。

第十条游艇运营商应严格执行乘客登船、离船制度,确保乘客安全。

乘客登船时,游艇运营商应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第十一条游艇运营商应保证游艇载客量不超过游艇规定的最大载客量。

游艇运营过程中,游艇运营商应确保乘客安全带使用,禁止在船舱内吸烟、饮酒。

第四章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游艇运营商应遵守海上交通安全规定,执行航行计划,确保游艇安全航行。

第十三条游艇运营商应保持与海上交通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海上交通安全信息,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游艇运营商应在游艇上配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等,确保游艇在遇险时能及时报警、求救。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游艇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游艇运营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1. 简介油轮是一种重要的海上运输工具,主要用于运输石油和石油产品。

由于运输的货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可燃性,所以油轮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油轮安全管理的规则和措施,以确保油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油轮安全管理制度油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2.1 责任分工油轮安全管理需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每个人员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并且落实到具体的操作中。

主要的责任分工包括船长、船员、船员长等。

2.2 安全培训和教育油轮船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危险警示以及应急措施等。

船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模拟实战,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3 安全设备和装备油轮应配备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传感器、紧急避难设备等,以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2.4 安全检查和维护油轮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包括船舶结构、设备设施、消防系统等方面。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油轮安全操作规范在油轮的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范,以确保货物和船员的安全。

主要的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几点:3.1 货物装卸操作油轮在进行货物装卸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包括货物存储位置的选择、装卸设备的使用、防火和防爆措施等。

3.2 油轮航行安全油轮在航行过程中,需要遵守航行规则和相关的国际公约,确保船只的安全和航行的顺利进行。

船员需要熟悉航行区域的水深、海底地形、潮汐变化等,以保证船只的安全航行。

3.3 紧急情况处置在紧急情况下,油轮船员需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如火灾、燃油泄漏等。

船员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和应对措施,并且能够紧急撤离船舶,确保船员的人身安全。

3.4 安全巡查和记录油轮船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船舶的各个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防爆设备、逃生通道等。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运营,保护船员人身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劳动公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并在我国航行的油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1.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和船上所有人应当共同承担油轮安全管理的责任。

2.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安全管理体系1.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应当建立和维护一套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程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船员配备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根据船舶类型和航次性质合理配备船员。

2. 船员应当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适任证书。

第六条人员培训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培训。

2. 船员应当参加并合格通过相关安全培训。

第四章船舶操作第七条航行计划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根据船舶特点和航次要求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

2. 船舶在航行前应当对航行计划进行评估和讨论,并明确船员的任务和职责。

第八条船舶操纵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确保船舶的操纵和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

2.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操纵规程和船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船载设施和装备管理第九条船载设施维护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建立船载设施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和检修。

2. 船载设施在维护和检修后应当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船载装备检验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对船载装备进行定期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2. 船载装备在使用前应当经过检验和验收,并确保安全可靠。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系统演练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船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2. 演练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应急装备准备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1、为了确保油轮安全运行,保护船舶、人员和环境安全,本规定制定。

2、油轮安全是指船舶及其船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船舶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一系列工作。

3、船舶所有者、船舶管理单位、船员在相关工作中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油轮安全管理职责1、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制定油轮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船舶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油轮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油轮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5、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油轮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应对。

第三章油轮安全管理制度1、油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船舶安全指令、安全操作流程、船舶维修保养计划、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2、船员必须遵守油轮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油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四章油轮安全设备和设施1、油轮应装备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安全规定要求的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

2、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船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操作。

4、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将安全设备和设施的位置、使用方法等信息进行标识和说明,让船员了解和掌握。

第五章油轮船舶操作1、船员在操作油轮时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2、船员应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和专注力,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误。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船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确保其技能符合要求。

第六章油轮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油轮事故后,船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按照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进行相应的报告和处理。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者予以表扬和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负责。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对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油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游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3篇)

游船游艇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游船、游艇水上交通安全,预防水上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从事游船、游艇经营、使用、管理、维护、监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游船、游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持续改进。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游船、游艇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游船、游艇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第二章游船、游艇经营许可第五条经营游船、游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游船、游艇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游船、游艇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资格;(二)具备相应的游船、游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三)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游船、游艇;(四)具备合格的游船、游艇操作人员;(五)具备必要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六)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游船、游艇安全管理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游船、游艇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经营者需重新申请办理。

第八条游船、游艇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第九条游船、游艇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游船、游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游船、游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游船、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二)游船、游艇应当配备合格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三)游船、游艇应当配备合格的船员,船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四)游船、游艇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五)游船、游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游船、游艇航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航线、规定速度航行;(二)不得在禁止通航的区域内航行;(三)不得超载、超速航行;(四)不得酒后驾驶;(五)不得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航行。

邮轮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邮轮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邮轮运输安全,保障旅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邮轮运输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邮轮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邮轮运输的船舶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邮轮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邮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邮轮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邮轮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邮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邮轮运输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邮轮船员应当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邮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 邮轮安全管理责任制;2. 邮轮船舶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 邮轮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制度;4. 邮轮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邮轮船舶救生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6. 邮轮船舶人员配备和培训制度;7. 邮轮船舶航行和停泊安全管理制度;8. 邮轮船舶旅客服务安全管理制度;9. 邮轮船舶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0. 邮轮船舶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九条邮轮公司应当对邮轮船舶进行以下安全检查:1. 船舶定期检查;2. 船舶特殊检查;3. 船舶应急演习。

第十条邮轮公司应当对船员进行以下安全培训:1. 新船员入职培训;2. 船员定期培训;3. 船员应急培训。

第十一条邮轮公司应当对旅客进行以下安全宣传教育:1. 旅客登船安全须知;2. 旅客救生设备使用培训;3. 旅客应急逃生演练。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二条邮轮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公开;2. 及时、准确、全面;3. 严肃、认真、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如下:1. 事故报告;2. 事故调查;3. 事故处理;4. 事故总结。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邮轮公司负责解释。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以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予以表扬或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二章防火防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在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土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观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DOC11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DOC11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DOC111. 背景随着全球石油需求的不断增加,油船运输作为主要石油运输方式之一,也在不断发展。

然而,油船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运输形式,安全生产事关全球性的环保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的油船安全生产管理,最终达到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目的和范围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油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通过对油船运输所涉及的管理、技术、人员和设备等各项要素制定一套详细的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

本规则适用于石油运输企业及其所有油船的安全生产工作。

3. 主要内容3.1 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作业指导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巡检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拒载制度•应急预案制度3.2 优化的技术措施为提升油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必须对技术措施进行全面的升级优化。

具体措施如下:•油船载油容积计量系统的更新•载货系统安全措施•油船无线电通讯系统的更新•牵引系统安全措施•环境污染防止装置的改善•救生设备的提升3.3 人员培训和管理人员是进行油船运输的关键因素,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影响到油船安全生产。

因此,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

包括:•船长、管船人员和船员的任务书,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测评•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安全行为考核和奖励3.4 设备的安全监控为防止设备失效和故障, 油船必须设立专门的监测系统以及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及时和有效地运转和维护。

4. 实施与监督本规则应由企业制定并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规定有序进行。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同时,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发现并举报安全隐患。

监督机构应该对企业和油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运行。

某邮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某邮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乘客及邮轮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四条公司安全目标:确保邮轮运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年度安全目标:1. 邮轮无重大安全事故;2. 无乘客和员工因工死亡;3. 无乘客和员工重伤;4. 无火灾、爆炸等事故;5. 邮轮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4. 组织应急演练;5. 协调处理安全事故。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制定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 定期检查本部门安全设施设备;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员工岗位调动时,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总结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邮轮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邮轮安全管理,保障旅客、船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邮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邮轮及其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邮轮的设计、建造、检验、航行、停靠、旅客服务、船舶维修等。

第三条邮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邮轮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

第四条邮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邮轮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邮轮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邮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邮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邮轮安全检查、监督和评估;(三)组织邮轮安全培训和教育;(四)处理邮轮安全事故和事件;(五)负责邮轮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六)其他与邮轮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邮轮船长是邮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邮轮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船长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执行邮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三)组织邮轮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四)处理邮轮安全事故和事件;(五)其他与邮轮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邮轮船员应当遵守邮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船长指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第三章邮轮设计与建造安全第九条邮轮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条邮轮建造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船厂承担,并确保建造质量。

第十一条邮轮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救生设备:救生艇、救生筏、救生衣、救生圈等;(二)消防设备: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三)通讯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卫星通讯设备等;(四)导航设备:雷达、罗盘、GPS等;(五)安全防护设备:防滑、防坠落、防碰撞等;(六)其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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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570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者予以表扬和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负责。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对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油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第十二条装卸一、二级石油(注)、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1、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2、使用明火炉灶;3、敲铲铁锈;4、无线电发报;5、电瓶充电;6、用电扇通风。

第十三条非装卸、压载、洗舱、除气作业时,一般不准进行明火作业,如因生产急需,非明火作业不可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预先申报,经轮机长同意,船长批准;2、测爆确认没有可燃气体;3、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

在机炉舱内焊接无法拆卸的管系、机件时,必须关闭邻近的阀门,确认已其它舱室隔绝,并清洗、除气、测爆,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备妥足够的消防器材,派专人指挥及看火。

第十四条防止灯具、电路电气设备等产生火花,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禁止使用明火灯具、悬挂彩灯和在通电情况下安装灯泡。

2、禁止在靠近油舱、泵间、油漆间、蓄电池间、未用隔离舱隔离开的物料间、输油管存放场所及主甲板,使用非防爆式灯具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

3、必须使用封闭式电炉,并设在规定地点,用时要有人看管。

4、必须盖紧关严各水密插座、连结箱、继电器等设备,防止进水造成短路。

5、不准任意拉导线、安装插座和天线,不准加大电器功率。

6、不准在避雷针、防爆灯、电灯泡上涂漆。

7、房间无人时,各种灯具和电气设备必须关闭。

8、一切电器联接必须在装卸作业前完成。

电气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电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保证其绝缘处于良好状态。

9、系泊时,雷达天线的使用、保养、维修要取得港监(航政)部门同意,必要时取得作业许可证。

第十五条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吊运物件时,必须停止装卸、关闭封舱、放好衬垫、轻吊轻放。

2、使用工具要轻拿轻放,谨慎操作,防止铁质工具、物件掉落甲板及货油舱内;开闭油舱盖时,应轻、缓、稳,防止撞击。

3、在装卸二、三级油完毕和航行中,要揩净油圬,封舱良好,经检验确认无可燃气体时,除主甲板附近外,可以敲铲除锈,但应随时注意风向、风力和现场有无可燃气体存在,如危及安全,要立即停止作业。

4、装运桶装石油时,应放好衬垫,竖直排列,并要捆扎牢固。

第十六条对船上易燃品的保管使用和处理的规定:1、船用易燃品(如香蕉水、油漆、松香水、汽油、煤油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在专门的危险品舱室内保存。

2、禁止用汽油及其它一级油制品清洗机件。

3、禁止在电气设备、蒸汽管、排气管、机炉舱内烘烤衣物和放置沾有油污的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

4、禁止将潮湿或带油污的棉制品贮存于闷热处,并及时处理。

5、清除硫化铁,应先用水湿润。

清除后,应集中在铁桶内,放在甲板上保持浸泡状态,尽快处理。

6、在油舱、干隔舱、泵间等处所,不得使用铝质油漆。

7、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

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隔开,存放于安全处所。

第十七条洗舱时必须做到:1、采取与货油舱中残存的油种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备妥消防器材。

2、洗舱时或洗舱完毕后的相当时间内,为防止舱内静电产生火花,洗舱机接地必须良好,系放牢固稳妥,不得碰及船体结构;洗舱机和水带在放进舱内前应先灌水;取出洗舱机后,方可解脱水带接头,不得将其他导体放入舱内。

3、遇暴雨、雷电、烟囱冒火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即停止洗舱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机、炉舱、泵舱要做到:1、杜绝任何油品与高温管系、电缆接触。

2、严防油类滴漏在内燃机排气管上。

3、装燃油前,阀门及透气管附近不得开动马达和放置容易发生火花的设备。

4、泵舱要保持清洁和良好通风。

5、当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6、内燃机在运转中,防止高压油管、接头、油泵等漏油。

7、内燃机的排气道、锅炉烟道要定期清洁除灰,防止冒火。

8、烟囱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并经常处于工作状态。

9、泵舱的通风筒应装有铜质防火网。

第十九条装运一级油的油船,当气温超过28℃时,应洒水降温。

第二十条要编制全船应急部署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分布图。

所有船员均须熟悉自己的职责和消防、防油污设备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定期进行消防、防油污演习,并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内备查。

船舶所属单位的航(海)监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指导,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停泊时,应在舷梯口设置“登轮须知牌”。

凡与油船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未经船长许可者,不准登船。

第二十二条装卸作业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作业前,船方应同供油或受油单位共同研究有关作业程序、联系信号和安全措施等。

2、接输油管时,应先接地线,后接输油管,拆卸时,先拆输油管,后拆地线。

地线要接地良好,电缆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旋转机、炉舱风斗应背向油舱。

4、停止通烟管(包括厨房烟囱)和锅炉管吹灰。

5、关闭朝向油舱甲板的水密门、窗和油舱甲板上舱室的左右舷门、窗,严防油气进入机、炉舱和生活区。

6、关闭靠近装油口及透气口的马达、开关、继电器,严防油气进入。

7、在油舱附近必须备好灭火器、黄沙、水带等消防和防油污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以防万一。

8、首尾外挡,备妥应急拖缆。

第二十三条装卸作业中必须注意:1、装卸一、二级油时,必须通过密闭管道进行,严禁灌舱作业。

2、严禁蒸汽机船和与油船工作无关的船舶系靠;系靠船舶应遵守所在港口的规定,烟囱不得冒火星,也不准有任何明火。

3、遇有雷电当空或烟囱冒火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关阀封舱。

4、打开观测孔观测后,必须装好铜丝罩。

5、禁止在非量油孔使用金属或尼龙量油尺。

6、呼吸阀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油船要随时保持适航性,一旦发生意外,立即离泊;遇有影响适航的检修而无法离泊的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当船过船、船过驳或驳过驳装卸作业时,还要加垫足够的软靠把,使用尼龙缆系带,对缆绳、油管等设施要有专人看管。

作业后或遇有大风浪时,应即离开。

第二十五条装卸完毕后,必须关妥所有油舱口和输油管线阀门,并擦净现场油污。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及有关港口的航行规定,防止由海损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水域污染。

当大油轮靠码头时,要按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适应马力的拖轮协助,以策安全。

第二十七条加强巡回安全检查,并将每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第二十八条随时注意主、副机运转正常;定期检查油头,雾化要好,确保锅炉燃烧良好。

检查排烟烟色,有无火星,发现烟囱冒火星,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情况严重的,应报告轮机长或船长;锅炉吹灰,应取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准进行。

第二十九条出航前,对可移动物件要绑牢固,防止撞击,各油舱口水密孔盖和水密门、窗要关紧。

大风浪袭击前,对上述物件要重新检查加固。

第三十条油船进厂修理时,必须对货油舱、燃油舱、泵舱、机炉舱、舱底及货油管系进行排气、通风、认真测爆,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有关部门检验确认安全并发给证书后,方可进厂。

第三十一条进厂后,仍须经常对施工的油舱及所有邻舱进行测爆。

电、气焊割油舱、柜及有关管系、容器等设备时,应采取非明火拆开的清洗、除气、封闭去路等措施,确认无可燃气体后,方可进行。

在电气焊场所,应指派专人值班,备妥消防设备,做好防火工作。

离现场前,不准遗留火种。

当班人员必须反复巡视施工现场,以防死灰复燃和发生其他意外。

第三十二条修理完工时,应周密检查油舱,防止物件遗留舱内,并及时封舱。

第三十三条原油洗舱的船舶应予先向港口(港监或航政)提出申请书,办理必备手续。

第三十四条全面负责领导和所有参加洗舱的人员,均应熟知洗舱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原油洗舱前,应根据随船所附的“原油洗舱操作检查项目表”进行检查,并校验所有仪表。

第三十六条每一货油舱与污油水舱都应按规定设置惰性气体系统,其压力经常维持在该系统的操作说明书规定的正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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