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
浙江工业大学级以上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省部级以上科技平台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优化结构、凸显特色、形成高效规范的科技创新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凝聚一批高水平的精干科研队伍,改善研究条件和装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开展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通过组织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意识强的学术团队,提升所依托学科的整体科学研究水平,建成国内知名、具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范围与职责第三条重点实验室:以国家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结合学校学科整体规划,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四条工程中心:以国家、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的发展战略,将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工程化共性、关键技术或技术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第五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完善、提高”的要求,整合创新资源和创新载体,开展从科研到产业化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服务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人才、技术和科研设施等科技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开展为企业的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章申报建设基本条件第六条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学科优势,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第七条具备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技术装备,能为本领域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并能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第八条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拥有团结、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拟申请的平台得到所在学院(部)的明确支持,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组建方案切实可行,相关配套条件予以落实。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研究所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1
比例≥80%
3
60%≦比例<80%
2
比例<60%
0
比例>50%
4
50%≧比例≥30%
3
比例<30%
0
到款≧30
10
30>到款≧20
8
20>到款≧10
6
10>到款≧5
4
到款<5
2
每承担一项Ⅰ类项目★
15
每承担一项Ⅱ或Ⅲ类项目 10
每承担一项Ⅳ或Ⅴ类项目 3
每承担一项Ⅵ或Ⅶ类项目 1
每承担一项Ⅱ类项目★
分/调节系数,其中调节系数=研究所人数/平均人数,平均人数=全校研究所成员总数/研究所总
数,向下取整。
标注为★的评价标准为突破性指标,研究所在年度绩效评价中完成突破性指标且总分排名达到
前 50%直接评为优秀。
10
每承担一项Ⅲ类项目
8
每承担一项Ⅳ类项目
6
每承担一项Ⅴ类项目
4
年度累计到款≧120
12
年度累计到款≧100
10
年度累计到款≧80
8
年度累计到款≧60
6
年度累计到款≧4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年度累计到款<40
2
年度累计到款≦10
0
《自然》(Nature)、《科学》 (Science)论文★;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国家专利优秀奖
12
过 20 分)
省专利金奖
10
项
省专优秀奖
8
社会力量奖特等奖
12
社会力量奖一等奖
10
社会力量奖二等奖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党建案例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党建案例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综合实力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党委下设25个二级党委(总支、党工委),现有党员11003人。
学校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极发挥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08年9月,学校被浙江省委确定为全省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为全省其他高校探索和积累了有益经验。
2009年6月,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决定共同建设浙江工业大学,学校成为东部发达省份中唯一一所“省部共建”大学,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学校党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加强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学校运行和决策机制不断优化。
坚持理论武装,健全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在重大事项谋划过程中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提高了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学校党委被评为浙江省“县以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研究制定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政联席会议为二级单位最高决策机构,建立了二级学院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
主动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形成了教工支部建在学科(方向、团队)和学生支部建在班级(专业、年级、社团)等组织建制新模式。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坚强有力,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为全省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学校坚持“以浙江精神办学、与浙江经济互动”的办学理念和“立足浙江,服务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以精英人才培养为目标,努力推进人才培养精细化进程。
浙江工业大学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扶植高层次的重点研究项目,支持项目组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培育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结合学校科学研究发展实际,对重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类项目(课题)实行经费配套,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第一条我校作为项目(或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重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配套及具体标准见附表,单个项目配套经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条项目经费配套基数按实际到校部分计,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分开拨付的项目,以直接费用为配套基数。
配套基数不包括外协费、外协设备费和自筹经费。
第三条我校作为参加单位,与外单位合作承担的Ⅰ、Ⅱ类科技项目(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试行)》),且实际已到校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按附表配套标准实行减半配套。
第四条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到校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根据实际到校经费,按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标准予以配套。
国家科技项目省财政配套经费,参照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配套标准予以配套。
第五条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单位转入我校的项目。
如项目已在原单位开始实施,结余经费转入我校的,不享受配套政策;如项目尚未在原单位实施,且经费全额转入我校的,享受相应的配套政策;项目转入我校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入我校的后续经费,享受相应的配套政策。
第六条学校已经按项目立项部门要求承诺经费配套的项目以及与学校联合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配套。
外单位人员依托我校承担的项目,不享受配套政策。
第七条每年学校集中一次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配套经费直接转入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本,实行单独建帐。
第八条配套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可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开支范围内的各项支出。
第九条配套经费的各项支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工业大学国内A类学术期刊名录
浙江工业大学国内A类学术期刊名录(2004版)浙江工业大学重点期刊的评选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编辑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2003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0年第三版以及南京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编辑出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03年来源期刊一览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确定的一级刊物目录,参考了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的重点期刊目录,根据我校的校情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国内A类学术期刊名录包括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B 类学术期刊。
注:带*号的学术期刊为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1. 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2. 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3.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全文刊登)4. 新华文摘*5. 哲学研究*6. 心理学报*7. 社会学研究*8. 政治学研究*9. 法学研究*10. 经济研究*11. 管理世界*12. 新闻与传播研究*13. 中国图书馆学报*14.教育研究*15. 体育科学*16. 中国语文*17. 外语教学与研究*18. 外国文学评论*19. 文学评论*20. 历史研究*21. 学术月刊22. 马克思主义研究23. 自然辩证法研究24. 自然辩证法通讯25. 心理科学26. 世界宗教研究28. 社会科学战线29. 中国人口科学30. 民族研究31. 国际问题研究32. 求是33. 中共党史研究34. 台湾研究35. 中国法学36. 中外法学37. 政法论坛38. 中国经济史研究39.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40. 经济学家41. 世界经济42. 世界经济与政治43. 会计研究44. 中国农村经济45. 农业经济问题46. 中国工业经济47.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48. 财贸经济49. 金融研究50. 国际贸易问题51. 管理科学学报52. 科学学研究53. 科研管理54.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55. 中国出版56. 大学图书馆学报57. 情报学报58. 图书情报工作59. 档案学研究60. 中国高等教育61. 高等教育研究62. 比较教育研究63. 教育发展研究64. 中国高教研究65.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66.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67.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68. 中国体育科技69.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70. 文献72. 语言研究73. 外国语74. 中国翻译75. 当代语言学76. 现代外语77. 外国文学78. 外国文学研究79. 文艺研究80. 文学遗产81. 文艺理论研究82. 中国文学(英文版)83.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84. 美术研究85. 美术史论86. 中国音乐学87. 史学理论研究88. 中国史研究89. 近代史研究90. 世界历史91. 考古92. 考古学报93. 文史(中华书局)94. 敦煌研究95. 美术96. 装饰97. 舞蹈98.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9.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00.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01.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02.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1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04.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浙江工业大学国内B类学术期刊名录(2004版)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1.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人文科学版)3.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5. 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教育科学版)9.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0. 学术交流11. 江西社会科学12.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3. 江海学刊14. 江汉论坛15. 社会科学16. 江苏社会科学17. 社会科学辑刊18. 学术研究19. 世界知识20.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1.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2.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3.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4. 西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5. 甘肃社会科学26.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7.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8. 求是学刊29.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30. 南昌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1.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2.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3. 思想战线34.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35. 北京社会科学36. 天津社会科学37. 浙江社会科学38. 浙江学刊3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40. 战略与管理41. 探索与争鸣42. 求索43. 百年潮44. 读书45. 中州学刊46.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版)47. 学术界48. 开放时代49.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内的原生文献(即一次文献)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类1. 毛泽东思想研究2.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3.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4. 教学与研究5. 理论前沿哲学类1. 哲学动态2.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3. 中国哲学史4. 现代哲学5. 心理学动态6. 齐鲁学刊7.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8. 周易研究9. 道德与文明10. 孔子研究11. 人文杂志12. 心理发展与教育13. 应用心理学14.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15. 心理学探新政治学类1. 社会主义研究2. 学习与探索3. 国外社会科学4. 科学社会主义5. 国外理论动态6. 现代国际关系7.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8.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9. 当代世界10. 东欧中亚研究11. 当代亚太12. 欧洲13. 外交学院学报14. 法国研究15. 日本学刊16. 西亚非洲17. 美国研究18. 拉丁美洲研究19. 东南亚研究20. 南亚研究21. 党建研究22. 探索23. 求是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5. 理论学刊26. 理论与改革27. 和平与发展28.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9. 理论导刊30. 党政论坛31.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32. 特区理论与实践33. 党的文献34. 台湾研究集刊35. 中国机构36. 青年研究37. 当代青年研究38. 妇女研究论丛39. 工会理论与实践40. 党建41. 当代思潮42. 新视野43. 理论探讨44. 社会科学研究1. 中国社会导刊2. 中国社会保障3. 社会4. 人口研究5. 人口与经济6. 人口学刊7. 人口与计划生育8. 中国人才9. 人才开发10. 人才管理学类(含科学学)1.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 中国科技论坛3. 预测4. 管理工程学报5. 研究与发展管理6. 管理现代化7. 中外管理8. 宏观经济管理9. 南开管理评论10. 中国软科学11. 管理科学学报12. 科学管理研究13. 中外科技信息14. 未来与发展15. 外国经济与管理16. 经济管理17. 中国管理科学18. 中国行政管理19. 人类工效学20. 实验技术与管理21. 科技进步与对策22. 软科学23. 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4. 教育信息化(原名:管理信息系统)25. 企业管理26. 国有资产管理27. 工业工程与管理28.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9. 现代营销1.教育评论2. 教育理论与实践3. 教育研究与实验4. 外国教育研究5. 教育与经济6. 外国教育资料(改名:全球教育展望)7. 中国教育学刊8. 上海教育科研9. 人民教育10. 教育科学11. 山东教育科研12. 现代教育论丛13. 教育探索14. 课程、教材、教法学前教育类1. 学前教育研究2. 学前教育3. 早期教育初等、中等教育类1. 普教研究2. 学科教育3. 上海教育4. 北京教育5. 天津教育6. 中小学管理7. 班主任8. 中学语文教学9. 语文教学通讯10. 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11. 物理教学12. 化学教学13. 历史教学14. 思想政治课教学15. 中学地理教学参考16. 外国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类1. 中国大学教学2. 思想教育研究3. 辽宁高等教育研究4.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3年12月改名:教师教育研究)5. 高等理科教育6. 江苏高教7. 高校理论战线8. 高教探索9.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0. 黑龙江高教研究11. 吉林教育科学12. 高教研究13.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4. 高等农业教育15.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6.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其他教育类1. 中国成人教育2. 中国电化教育3. 现代远距离教育4. 教育与职业5. 上海成人教育6. 职业技术教育7. 中国远程教育8. 电化教育研究9. 农村成人教育10. 中国特殊教育11. 开放教育研究。
浙江工业大学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积极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浙江工业大学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近年来,浙江工业大学始终坚持“立足浙江、服务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和“以浙江精神办学、与浙江经济互动”的办学理念,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提出的“有特色、高水平、区域示范性”的建设新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优化学科发展规划,凝炼服务特色一直以来,浙江工业大学根据浙江经济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学科结构,积极围绕浙江省主导产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目前,学校在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绿色化工技术、环境与安全、新能源技术、绿色制药技术等学科领域形成了一定的建设基础,特色优势逐渐显现。
其中,学校2005年开始重点建设的首批7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在服务浙江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中担当了重任。
据统计,这7个省“重中之重”学科,近4年来共承担国家级项目165项、省部级项目440项,申请发明专利474项、授权发明专利229项,其中的不少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已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
此外,学校还在优化学科结构的同时大力加强各类实验室和科研平台建设,用学科会聚、集成创新的新理念来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了一批跨学院、跨学科、综合型或任务导向型的科研平台,如成立了军工研究院、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等,面向全社会共享各类设备、优秀的试验人员和研究成果,以更好地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夯实服务基础一是根据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全校63个本科专业三分之一以上直接与浙江省的四大主导产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和医药工业)相关。
近年来增设的软件工程、动画、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生物技术、环境科学、海洋技术等专业与浙江建设数字浙江、绿色浙江、海洋大省等经济发展战略紧密对接。
二是完善人才知识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更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
学院教学科研机构一览表
类别
名称
负责人
国家重点实验室
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马淳安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能源材料及应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马淳安
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计伟荣
国家级化学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计伟荣
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计伟荣
浙江省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催化新材料研究所
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晖
催化反应工程研究所
陈银飞
化学工程设计研究所
姚克俭
分离工程研究所
计建炳
化工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程榕
催化加氢研究中心
徐振元
电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所
马淳安
分析化学研究所
莫卫民
精细化工研究所
高建荣
石油化工研究所
任杰
农药研究所
丁成荣
生物质能源技术研究中心
计建炳
过程系统工程研究所
潘海天
高建荣
省级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绿色合成技术重点实验室
马淳安
浙江省生物燃料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计建炳
浙江省绿色农药清洁生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许丹倩
工程与教学中心
神华浙工大创新工程中心
李小年
催化剂工程开发研究中心
霍超
纳米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马淳安
研究所
工业化学(资源与环境催化)研究所
李小年
工业催化研究所
刘化章
ESI-1750学科推进计划
机械工程学院学术论文机构署名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学院学术论文规范化管理,积极应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变革对高校科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精准对接国际学术机构署名规则,着力推动学院主干学科建设,有效提升学院教师科研工作产出绩效,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学术论文机构署名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具体内容如下:(1) 规范适用于学院教师、研究生以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及合作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
(2) 学院研究机构属性可分为本体机构与平台机构;本体机构即为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平台机构为学院牵头或合作成立的各级科研平台,具体名称对照信息见表1。
表1 机械学院科研机构名称对照表(3) 学院教师、研究生以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发表论文所标注优先研究机构必须为学院本体机构,即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Colleg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平台机构、各学院二级单位可根据隶属关系与考核需要选择标注。
范例1(第一作者/学院/激光中心):Artificial intelligent based advanced manufacturing methodAuthor A1,2, Author B3, Author C11. Colleg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23, China;2. Zhejiang Province - Ministry of Education Co-constructed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High-end Lase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23, China;3.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Fluid Power and Mechatronic Systems,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7, China. 范例2(通信作者/学院/重点实验室):Artificial intelligent based advanced manufacturing methodAuthor A1, Author B1, Author C2,3*1.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Fluid Power and Mechatronic Systems,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7, China;2. Colleg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23, China;3. Key Laboratory of Special Purpose Equipment and Advanced Processing 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Zhejiang Provinc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23, China.(4) 学院教师、研究生以合作作者发表论文所标注单位必须含有学院本体机构字段,即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College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化学工程与技术-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级学科名称: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代码:081700二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代码:归属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学位点负责人:李小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制一、学科简介本学科始建于1953 年,是我国建国初期较早创建化工学科的高校之一,学科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获化学工程硕士学位点,1998年获工业催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生物化工博士学位点,同年获批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5年获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浙江省属高校中第一个工科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目前,已经形成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
目前学科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形成了一支以2名院士领衔,以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特级专家等为核心,以国家优青、国家青年千人等中青年学术为骨干的导师队伍,正高级职称教师74人(45周岁以下占40.5%),副高级职称教师7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69人,博导46人,硕导124人,省部级重点创新团队5个。
学科下设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生物化工、绿色化学与技术、材料化工、海洋化学与化工等八个学科方向,其中工业催化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
近年来,学科重点在新型合成氨催化剂、新农药、生物催化与微生物发酵、超重力场、填料塔分离、喷雾干燥及膜分离等技术与装备、生物质能源清洁高效生产、催化加氢绿色合成及技术、高效活性染料及功能材料等方向形成了优势,取得一系列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学科依托工业催化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国家绿色化学合成技术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能源材料及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及省级科研平台,近四年来承担了国家级项目94项,省部级项目136项,企业重大项目40余项,科研经费15639万元,其中来自企业到款7121.6万元,在国内外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965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部,授权发明专利373件,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建设的特色鲜明,成果显著,学科已成为我国化学化工领域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浙江工业大学学科、学位点简介
浙工大研究生浙江工业大学学科、学位点简介001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 (1)002机械工程学院 (4)003信息工程学院 (6)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7)004经贸管理学院 (9)005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10)006建筑工程学院 (13)007药学院 (14)009理学院 (15)010人文学院 (16)01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7)012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8)014法学院 (19)015艺术学院 (19)099MBA教育中心 (19)001化学工程与材料学院070302 分析化学本学位点以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应用化学学科和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为支撑,以浙江省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50年以上分析化学本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为根底,积累了大量的教书育人的经历,形成具有一套特色的教学标准和管理体系。
历年来,已培养了4000余名本科生、6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在读硕士研究生30余人。
本学位点现有硕士生导师17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9人,大部分导师也同时拥有应用化学学位点硕士与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本学位点还与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浙江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浙江省方圆检测集团等单位合作培养硕士生。
本学位点的导师主要从事天然产物别离与分析、色谱与别离科学、现代谱学分析、原子及分子光谱分析、现代分析仪器及其联用技术、精细化工合成及过程分析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现已根本拥有国际一流的各种类型的分析测试仪器。
本学位点注重学科前沿与穿插学科的开展研究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重视现代仪器分析新方法与新技术的开发。
近5年来承担国家级和省级等纵向科研工程20多项、企业委托的横向科研工程20多项,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SCI及EI收录的论文70多篇。
070303 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学位点是我校化材学院首批理科硕士点,07年开始招生。
理工大学、工业大学、科技大学,别
理工大学、工业大学、科技大学,别再弄混了!浙江工业大学“最强‘双非’大学”在浙江的高校中,排名第一的毫无争议是浙江大学,第一名之后的院校排位竞争就十分激烈了。
而在第二名的争夺中,最具竞争力的就是浙江工业大学。
尽管其只是一所“双非”院校,但却常年跻身国内大学排行榜百名之内,甚至超过了许多“双一流”院校(在软科2022中国大学排名中,浙江工业大学是排名最高的“双非”院校),因此被一些校友戏称为“最强‘双非’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3年,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
2009年6月,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共建浙江工业大学。
同时,浙江大学与浙江工业大学签署了对口支持与合作协议:浙江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干部交流、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强对浙江工业大学的对口支持与合作。
浙江工业大学自建校以来先后有近62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1项。
·优势学科专业·从浙江工业大学的历史沿革可知,化学一直是其核心优势领域。
化学工程学院是我国较早创建化工学科和专业的学院。
学院的核心学科工业催化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业催化博士点是浙江省属高校中第一个通过审批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是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浙江基本信息浙江工业大学学校是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前身可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浙江理工大学学校是浙江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前身是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而兴办的蚕学馆最新排名软科中国大学排名ABC中国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浙江工业大学66名84名401—500名浙江理工大学112名139名801—900名师资力量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浙江工业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4人11人浙江理工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1人5人科研基地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首批):中国轻工业绿色塑料助剂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特种装备制造与先进加工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111计划”:激光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引智基地、绿色制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浙江理工大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纺织纤维材料与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流体传输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机电产品可靠性分析与测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纺织与日用化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纤维多维结构制备与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流体工程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第四轮学科评估A-学科B+学科B学科B-学科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工商管理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药学应用经济学、设计学浙江理工大学无无机械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艺术学理论、设计学ESI学科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浙江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首批入选专业浙江工业大学46个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工业工程浙江理工大学28个数学与应用数学、纺织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都是上海实力强劲的理工类院校,其中华东理工大学是“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而上海理工大学只是一所“双非”院校,但由于上海理工大学的实力也很雄厚,因此同样受到许多想去上海读理工类院校的考生的青睐。
浙江工业大学院(部)人员编制核定办法(讨论稿)
浙江工业大学院(部)人员编制核定办法(讨论稿)为适应学校发展,规范人员编制的核定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实验和管理工作的效益和水平,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等规定要求,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编制是指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的人员目标定额。
院(部)人员编制由本专科教学工作编制、研究生教学工作编制、科研工作编制、实验室工作编制和行政及学生管理工作编制等五部分组成。
根据学校的现状、定位和发展趋势以及师生比要求等因素,由学校确定院(部)人员总编制及各组成部分的分块比率。
各组成部分内部的编制分配和核算由以下计算方法确定。
编制的核算期原则上为近一至二年或近一至二学年。
二、本专科教学工作编制确定 (一)定编原则和依据1、学校依据各院(部)承担的计划内本专科教学任务和学生人数,及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对院(部)核定教学编制数。
2、教学编制中含一定比例的质量编制,体现对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的考核。
3、列入教学编制计算的主要工作:(1)理论教学各环节(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成绩评定等);(2)实践教学;(3)课程建设各环节(教学内容、体系、方法、手段的研讨,教材建设、实验课程建设、教学法研究和师资队伍培养提高等);(4)体育教学包含理论教学、早锻炼、达标及指导运动队和群体工作等。
(二)本专科教学编制的具体组成理论教学编制教学编制 实践环节编制 校本专科教学总编制 体育编制 质量编制 (三)本专科教学编制计算方法质量编制=K ⨯校本专科教学总编制(K 根据具体情况取一定比例)质量编制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大学生科技竞赛等情况予以分配。
一个教学工作编制的当量时数 A :校教学编制全校教学总当量学时=A院(部)本专科教学编制=A院体育教学当量学时院实践当量学时院理论教学当量学时++1、理论教学环节当量学时=∑( L i ⨯K 1⨯K 2) 式中:L i -第i 门课计划学时数K 1-学生人数系数K 2-课程系数,外语课程系数K 2=1.3,其他课程系数K 2=1注:(1)“30”:指一个自然班人数;建工学院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和人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个专业中的部分专业课按15人为一自然班计算;机电学院工业设计专业中的部分专业课按20人为一自然班计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部分专业课按25人为一自然班计算; (2)n i 指上第i 门课的总人数。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概要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是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基础和核心。
现代工业正向复杂化、高速化、大型化、网络化发展,面临大量复杂的控制对象和越来越高的控制性能要求,需要先进的复杂系统建模与控制技术;控制、优化、调度、管理、决策一体化的企业综合自动化理论与技术;鲁棒控制、自适应控制等先进控制理论;网络化环境下的复杂工业过程故障诊断与监测技术等。
本学科在进行上述领域理论研究的同时,还通过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神经网络、小波分析等多种建模、控制、优化技术和算法,而且着重致力于解决工业实际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该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学科,200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本学科现有教授7名,副教授12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1名,入选“浙江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教师3名,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教师4名。
近年来,本学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以及国家教育部、省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50余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项。
有3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国际自动控制著名杂志和学术会议以及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00多篇论文,出版学术专著5部,60多篇论文被SCI、EI等收录。
目前在自动控制理论、计算机控制与智能自动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学科负责人:王万良教授导航、制导与控制该学科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9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2名,入选“浙江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教师3名,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教师4名。
近年来,本学科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以及国家教育部、浙江省科技攻关、浙江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4部,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被SCI、EI等收录100余篇次。
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的认定和等效评价制度,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解决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承担高水平的科技项目,推进协同创新,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项目来源和经费额度,将科技项目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Ⅴ、Ⅵ、Ⅶ七大类。
第三条各类科技项目的分类标准和认定1. Ⅰ类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含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型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
2. Ⅱ类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包含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国家特支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除Ⅰ类外到校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到校经费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到校经费在500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
3. Ⅲ类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到校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参与单位的Ⅰ、Ⅱ类纵向项目(在合同任务书中有体现),且到校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到校经费在200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
4. Ⅳ类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主持除Ⅰ、Ⅱ、Ⅲ类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的其他各类项目(不含会议资助);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其他各类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国家其他部委局办各类重大(重点)项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到校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以浙江工业大学为参与单位参加Ⅰ、Ⅱ类纵向项目(在合同任务书中有体现),且到校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到校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不含外协)的其他各类纵、横向项目。
时代楷模科技创新事迹
时代楷模科技创新事迹(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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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12.21•【字号】浙科发计[2009]277号•【施行日期】2009.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计〔2009〕277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是省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是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四位一体”,实现“五个转变”的内在要求,是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的重要途径。
各科技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和目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加强管理,使项目按时结题验收率达到90%以上。
二、提高项目合同(任务书)执行的严肃性。
凡经省科技行政部门立项并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书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任务书)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题验收。
如项目执行过程中遇见技术难题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任务书)截止期前2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当视项目研发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合理确定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与合同(任务书)执行时间。
浙江工业大学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简介浙江工业大学简介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1953年6月~1958年6月),浙江化工专科学校(1958年6月~1960年8月)、浙江化工学院(1960年2月~1980年10月)、浙江工学院(1978年2月~1993年2月)和浙江工业大学(1993年12月至今)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
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7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
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专任教师183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336人,副高级职称教师80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86人。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次、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22人次、浙江省特级专家4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浙江省特聘教授6人。
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2万3千余人;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浙江、服务浙江、面向全国的办学宗旨,努力建设成为浙江省高级人才的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开发基地。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4个、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5个;浙江省级重点学科21个,其中浙江拾重中之重”学科9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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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构建与研究型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科研和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科技平台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由国家相关部委、相关行业协会以及浙江省批准设立,依托学校相关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建设,是学校开展创新性研究,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产出标志性研究成果,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引领相关学科发展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是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其建设与运行管理遵循“优化结构、提升层次、重点投入、彰显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校设立“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行使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
管理职责。
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院是科技类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平台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组织或协助完成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培育、立项、建设、考核、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2.对科技平台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和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进行研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行政部门;
3根据需要,组织公开招聘、遴选和推荐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主任,推荐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平台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4.组织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年度考核。
第六条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建设任务的相关学院(直属研究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结合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实际情况,做好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培育工作;
2.优先支持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发展,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3.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及科学技术研究院做好科技平台的立项、建设、考核、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申报组建
第七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计划,结合学校科技平台发展规划和学科布局,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平台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培育和提升,积极推荐纳入上级行政部门建设指南。
第八条申报条件
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申报条件应符合相应平台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国家级平台应以正式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省部级科技平台为基础;申报省部级科技平台应聚焦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浙江省及学校优势特色的学科领域。
第九条申报程序
1.申报国家级科技平台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学院(直属研究机构)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省部级科技平台由所在学院(直属研究机构)负责填写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拟申报平台的研究方向、功能任务、建设目标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3.通过论证的,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将立项申请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讨论;
4.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的,提交领导小组进一步审议,制定科研用房、科研经费、专职科研编制等科研资源的配置方案;
5.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建设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报立项主管部门。
第十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经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科技平台负责人提交建设计划任务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可行性论证,通过论证并签订建设任务书后启动建设。
第十一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在建设期内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第十二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建设计划完成后,根据建设项
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按规定时间通过科学技术研究院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通过验收后,经上级主管立项部门批复,予以挂牌,转入日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管理办法运行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经费使用预决算各项工作;听取学术指导机构建议,执行上级部门各项决议;负责平台的建设目标的落实;负责平台的运行与日常管理;负责对平台流动人员的聘用和考核。
第十五条国家级平台主任由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招聘,择优推荐,由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聘任。
省部级平台主任由学校推荐与聘任,报主管部门备案;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所在学院(直属研究机构)推荐,学校聘任。
平台主任、副主任职责与任期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成立后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成立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等学术指导机构,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优秀专家以及平台核心成员担任成员。
学术指导机构主要职责为:对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重大项目组织、开放研究课题等开展指导和决策咨询;
提供技术经济咨询;指导和推进重大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等。
学术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科技平台负责人应向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告平台运行与建设情况。
第十七条国家级平台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等学术指导机构主任由平台提名,学校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聘任;成员由平台提名,学校聘任;省部级平台学术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由平台提名,学校聘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由固定人员和流动研究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固定人员的聘任办法按学校有关岗位聘任办法另行核定,流动人员的聘任和考核由平台负责人负责。
第十九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在国家及省部级相关信息系统中填报反映其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平台内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获奖、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名所在平台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每年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年度考核情况与学校对科技平台经费配套支持挂钩。
第二十二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可以根据实际运行需求申请刻制公章,但不得用于对外签订非科研活动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得从事商业性宣传或营利性活动。
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必须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加盖学校有关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违者视作私自签约处理,其后果自负并追究平台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专项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列账户;各类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新认定的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给予配套建设经费支持,经费分年度下拨。
平台负责人编制建设经费预算和经费决算,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
1.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平台给予500万配套专项建设经费资助;
2.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其他国家级科技平台给予200万配套专项建设经费资助;
3.对新认定的省部级和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平台给予100万配套专项建设经费资助。
在已有平台基础上新认定的同级别不同类型的科技平台,配套建设经费适当减少;在已有平台基础上新认定的更高级别的科技平台,
配套建设经费就高资助;已获得浙江工业大学“重大科技平台培育计划”资助的平台不再享受配套建设经费支持。
第二十五条学校配套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与科技平台任务直接相关的科研团队建设、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预研、学术交流、开放基金(应不少于配套建设经费的20%)、日常运行管理以及研究人员与管理人员聘任等经费支出。
第二十六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利用专项经费设立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要有规范的申请、立项、审批和结题等程序,同时形成管理办法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建设应广辟渠道,加强国内外合作研究与交流,通过理事会、联合研发机构等形式,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平台建设与运行发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2016年1月1日后获批建设的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平台按本办法执行,原《浙江工业大学省部级科技平台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0〕2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