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公示牌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公示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
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江阴市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
江阴市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一、申请时间1、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一)单位申报携带资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三份(封面申请人写单位名称)2、劳动合同复印件;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月考勤表复印件(若外出工作的需提供外出派工单);5、病历卡、出院小结复印件(原件需要核对);6、受伤职工全身照片,受伤部位照片(头部拍在内)。
属于下列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对照及复印件):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上下班路线图(地图复印件上注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和现居住地证明。
③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事故发生的材料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④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⑤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二)个人申报携带资料如下:(所交材料请附上原件)1、工伤认定申请表三份。
2、劳动合同、上岗证、同事证人证言下方粘贴同事身份证复印件并同事签名(其中可要一样)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局出具企业的档案证明。
4、病历卡、出院小结复印件(无原件复印件要到医院盖章)5、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可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要原件)三、办事程序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3、工伤认定调查核实;4、工伤认定作出决定;5、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送达。
办事指南及流程【模板】
办事指南及流程1、建设工程报建(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c)《XX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设工程单体方案经审查确定b)需要招标的项目已确定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c)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已办理(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持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批文到建管中心办理报建;b)对于招标的项目,建管中心立即开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c)建设单位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至XX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招投标。
确定中标单位后,到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d)不需招标的项目,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办理时限:即办2、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c)《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e)《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f)《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份b)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复(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d)质量监督安全管理:(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注册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项目室外排水专项设计审查合格证(复印件)、全套室外排水专项设计文件及加盖审查合格证专用章的图纸(原件)(4)施工合同(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施工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监理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6)建筑垃圾处置证明;;(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8)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缴纳凭证;说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b)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办理条件中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到建管中心提出申请;c)建管中心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齐后作相应顺延;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一、用人单位参保登记(一)业务定义新参保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办材料1、《营业执照》或职业资格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工程项目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6、工伤保险工程项目批量报盘格式2份和数据盘。
注明: 1、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参保前职业健康体检,且年满18周岁以上。
2、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不再参加工伤保险。
3、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参保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1)工程项目中标书;(2)项目承建合同。
(3)用工计划表(三)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写《工程项目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工伤保险工程项目批量报盘格式》;2.用人单位签章后附所有申办材料的复印件和《工伤保险工程项目批量报盘格式》数据盘一并报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参保登记;3. 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办理参保登记后到社保局办公室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所有材料交1份到工伤保险科,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四)办理条件涪陵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五)办理时间除每月25-27日结算期外都可办理。
二、单位信息变更(一)业务定义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登记所要求的事项发生变更后,向区社保局申请变更。
(二)申办材料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变更,提供《工商登记执照》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供《工商登记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类型变更,提供类型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隶属关系变更,提供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单位经济性质变更,提供经济性质变更的证明材料;单位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变更,提供单位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湖南省直工伤保险办事指南(最新定版)-推荐下载
省医保局工伤事务处办事指南说明:以下指南适用于省直工伤保险注明:本办事流程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作为参保单位专管员办事指南使用。
一、事故快报参保单位发生工伤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事故备案表(又称事故快报)实行网上备案,重大事故需在24小时内汇报。
工亡事故需在8小时内申报(2011年补充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启动省直参保单位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所有快报一律走网上申报途径。
(事故快报申报方式详见:省直参保单位公共群的群共享内事故快报申报流程)文件参详:湘劳社政字[2005]16号湘医险函[2011]29号文二、工伤医疗费用的申报:职工治疗工伤应到省本级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就诊,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病情稳定后转往协议医院治疗。
凡未按有关政策擅自在协议医院以外的单位发生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按照《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操作手册》规定的范围报销。
目录外费用或超标准费用不予报销。
1、协议医院就诊:已经认定工伤的职工就诊,应先到就诊协议医院医保科进行身份核实,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老工伤人员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不提供)。
在工伤认定未下达前就诊,应先到就诊协议医院医保科进行身份核实,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入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挂账处理,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等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医院退还垫付资金,按政策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协议医院向我局申报结算。
转诊上级协议医院治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填报《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转诊非协议医院治疗的,应按有关规定由省部级协议医院填报《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A、协议医院费用报账时间:原则上出院1个月内来我处报销费用。
周一至周五均可申报,按流程报销。
每月10号前收的资料当月处理,10号后的资料下月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地址:厦门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4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1、报送资料:(1)《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4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2)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31日申报报备:每月1—5日3、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4、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5、扣费方式:(1)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2)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1)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2)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1—5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6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1、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3份,可下载)2、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城市道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办事指南审批科室:建筑业管理科编号:CC15A139-0001.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2.颁发的法律文书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取得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但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除外。
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主席令第46号修正)第二章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1号修正)第二、三条,《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2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佛府〔2012〕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doc(请点击打开)5.审批条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1号)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缴、退款办事指南(开发区)
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缴、退款办事指南(自2013年6月起实施)一、办事依据1.市建委《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穗府办〔2009〕48号文)2、市建委《关于调整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计算方法的通知》(穗建经〔2011〕569号文)二、缴款流程1.劳保金按9:1的比例分为基本金和调剂金,基本金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调剂金由建设单位缴付区劳保中心。
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整及甲、乙双方盖章后,携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中心盖章后再缴款。
2.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本协议向施工单位支付劳动保险金基本金部分,并将基本金存入施工单位劳保金银行专户(劳保金专户:劳保金的收和退,都在同一个银行帐户,不必重新另开一个银行帐户)。
乙方在收取劳动保险金基本部分后,开具建安发票给甲方。
3.甲方支付劳保金调剂金2-3天后,凭缴付基本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施工单位开具的建安发票复印件、基建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承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复印件,到区劳保中心开具调剂金票据。
4.统收费率劳保金费率不再区分土建或安装,统一费率计算劳保金。
劳保金按人工费乘以 23.27%计算。
属招标项目,人工费按中标造价单列的人工费×费率23.27%计算劳保金;中标造价无单列人工费的、依法或经批准免招标项目,按工程总造价×费率4.654%计算劳保金。
5.其他说明劳动保险金已包括在含税工程造价内,建设单位代缴的劳保金调剂金部分向施工企业扣除三、退劳保调剂金流程甲方缴交劳保金基本金部分、调剂金部分后,施工单位凭以下资料办理退款手续:1.劳保金缴款协议书原件、按本工程项目购买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本工程项目购买的团体工伤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团体工伤保险在地税局购买]2.建设单位劳保金基本金部分、调剂金部分缴费票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开具应退金额的广州市或开发区正式建安发票(若从地税局开具的发票,需加具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4.法人委托书(原件,注:法人委托经办人办理劳保金事宜)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区劳保中心纳税人编码:4401910003853四、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331窗口,82118422,网址:/。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工伤保险是一项为保障劳动者受到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保险赔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对于工伤保险的办理,办事指南如下:一、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在办理工伤保险前,首先要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咨询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来获取相关信息。
二、办理工伤保险的登记办理工伤保险前,劳动者需先进行工伤保险的登记。
登记时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及相关就业证明文件等。
并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表,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三、办理工伤保险的缴费工伤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费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来确定。
缴费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的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缴纳。
四、办理工伤保险的申报一旦发生工伤,受伤劳动者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在伤情稳定后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治疗费用可以先由劳动者支付,然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申报时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以及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办理工伤保险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受伤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申请赔偿时,劳动者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填写申请表格,然后将其提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会根据劳动者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审核完成后会进行赔付。
六、办理工伤保险的复查和复评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劳动者若对赔偿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复查和复评程序来进行申诉。
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社保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七、形成工伤保险优抚对于因工致残或工亡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还提供相应的优抚。
劳动者可以申请残疾证或工亡证,享受相关优抚政策。
具体标准和程序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
总结起来,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配合。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受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91 号)》(第二条、第六十一条);(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四十九条);(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 2 号令)》;(四)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1071号)(五)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改革实施办法(沪社审改【2018】2号)二、受理范围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非交通类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
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按照现行法定程序办理。
三、办理机构市、区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民防、环保、交警、消防、绿化市容、气象等部门以及所授权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专项竣工验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市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特定地区管委会,依据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四、具备的条件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具备所有法定竣工验收条件,统一申请涉及工程质量、规划国土、消防、交警、卫生防疫、绿化市容、民防、防雷及其他特定领域验收事项。
五、办理程序(一)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单》(2)《建设工程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承诺书》2、规划国土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规划验收申请材料目录①《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②《上海市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测量成果报告书》③加盖竣工图章的建设工程竣工图一套(含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分层平面图和立面图、剖面图)④上海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⑥建设单位签订的诚信承诺书(2)土地核验申请材料目录①《建设项目项目土地核验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②《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测量成果报告书》③建设单位(个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④《不动产权证书》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⑥出让合同对保障性住房配建情况有约定的,还应报送保障性住房房源移交认定文件3、消防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5)消防产品清单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清单(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工程名称为准。
2、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提交一式2份原件(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3、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5、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按《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补充规定》DBJ/T5-46-2005附件《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请填报前认真核对。
6、本表采用A4纸格式。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详细地址施工图审查机构全称全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是否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投资性质□财政投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商投资□混合经济经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结构层数地上:层地下:层结构类型基础类型高度/跨度米/ 米总长度 Km 建筑面积 M2高度/跨度米/ 米投资总额万元工程监理合同造价万元承保建筑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公司全称保险费(元)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复工□其它计划工期20XX-XX-XX至20XX-XX-XX申报监督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工业建筑□基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建筑节能□室外建筑环境□室内安装□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工程□城市道路□城市桥梁□隧道□城市给水□城市排水□其他(道路的路基、路面、电气、交通设备安装等工程单独报监的,应注明)□地铁工程□基坑工程□车站工程□区间□配套房屋建筑□设备工程□轨道工程□附属工程□其他(地基处理、桩基、二次装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单独报监的,应注明)是否毗邻山体边坡或河道□毗邻山体边坡□毗邻河道□不毗邻山体边坡或河道基坑深度附注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建设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营业执照地址(自然人建设单位身份证地址)自然人建设单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手提电话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单位联系人传真电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专业手机号码项目负责人请填注驻工地代表、办证人名单三、其他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情况勘察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码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号码手提电话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其他省外□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其他设计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码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号码手提电话注册建筑师姓名资质等级注册号注册结构工程师姓名资质等级注册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其他省外□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其他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项目负责人姓名注册证书号码手提电话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其他省外□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其他监理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码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证书号码手提电话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其他省外□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其他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全称单位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全称单位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施工安全检测单位全称单位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四、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总包□分包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姓名职务职称专业手机号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分包单位可在以后补报。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办事指南【模板】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自行招标、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书面报告、直接发包)
二、适用范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事项审查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四、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公布,2017年12月27日主席令第86号修订)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五、决定机构: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申请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满足条件受理
八、禁止性要求:材料不全
九、申请材料目录:
1.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十、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备案
十一、办结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无
十三、结果送达:承诺时限内办结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十四、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一)工伤事故抢救1、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将工伤职工送往本市医院进行抢救,并在事故发生后2天之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情况。
事故单位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伤害对象,伤亡程度,事故原因及医疗救治情况。
注:重大事故应在事故当天通知社保部门到现场勘验取证。
2、病情稳定后,事故单位要将工伤职工转往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武昌辖区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有10家:广州军区陆军总院、武汉市三医院、湖北省武警总医院、武汉市七医院、省梨园医院、武铁局武昌医院、紫荆医院、武锅医院、湖北大中医院、武汉新江南医院。
工伤保险康复医院1家:武汉市紫荆医院。
辅助器具配置单位3家: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奥托博克假肢矫形器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艾格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3、事故单位将工伤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后,要向医院医保办告知此人是工伤病人,以便医院在工伤范围内用药。
工伤抢救和治疗前后,事故单位应用现金垫付医疗费,不要使用医保卡。
(二)工伤认定申报1、申报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等),申请时限可以延长至90日。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申报,工伤前期费用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申报所提供的资料:(1)事故伤害者个人申请书(签字、压手印)。
(2)个人委托书(指个人委托单位办理此工伤的委托书。
签字、压手印)。
(3)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劳动合同文本或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
(7)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办事指南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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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最新版
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发布时间:2012 年12 月10 日信息来源:一、法律依据: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 号令)2.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169 号令)3.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 号)4.《关于委托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5. 《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所需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样在 网站可以下载);(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附证人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4)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的,应当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基本情况(可到工商局查询打印);(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如相关证人证言,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8)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上下班时间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对事故责任定性的相关法律文书等;②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因工外出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决;③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④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9)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受派员工和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的事故调查材料;(10)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1)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项目部工人实名制工伤保险购买实施细则
项目部工人工伤保险管理细则一、工伤保险申报、减少的办理1.班组长或班组长委托代理人应当在作业工人入场/离场前按照项目所在地人社局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增减信息,在项目人事专员处申报增加/减少工伤保险。
2.项目人事专员根据班组长或班组长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工人增减信息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申报增加/减少工人工伤保险。
3.人社局系统产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部人事专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办理工伤保险的,人事专员应及时通知班组长或班组长委托代理人,在此期间该班组不得安排未参保的作业工人进入施工场地进行作业。
即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伤保险购买且生效后,方能进入现场作业。
4.班组长或班组长委托代理人每日须在项目人事专员处核对工人信息,确认工人增减情况。
项目人事专员应不定期对班组工伤保险购买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伤事故申报及理赔办理1.发生作业人员工伤事故,项目安全员应立即通知项目人事专员,项目安全员并在4小时内发起安全事故上报OA流程、完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并立即向项目所在地人社局备案。
2.项目安全员应在备案之日起30天内完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并提交到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
在伤情治愈或相对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在治疗终结后,项目安全工程师应及时对医疗期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具体详见《重庆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支付办事指南》)。
4.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 1至10级,或者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的,项目安全员应当在接到鉴定结论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参保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相关待遇核准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详见《重庆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支付办事指南》)。
三、特别说明因以下几类情况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公司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班组全部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1.未向项目人事专员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及不配合项目人事专员对本班组工伤保险购买情况进行盘查的;2.在缴纳的工人工伤保险生效前,班组安排工人进场作业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的;3.使用未成年人和已达退休年龄的作业工人,即未满18周岁和年满60周岁(男)/50周岁(女);4.本项目工地以外的其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班组擅自承接与本合同范围无关的其他工程造成的工伤事故、班组作业工人擅自离开项目部在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治安事故等;5.违规违章进行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6.因班组原因导致的第三方安全事故;7.因班组作业工人打架斗殴产生所产生的安全事故;8.班组未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或者未履行相应程序引发额外费用的;9.工人或班组不配合项目部对工伤事故进行申报、认定、鉴定及理赔的;10.班组未按人社局要求办理导致未获得工伤待遇赔付或赔付降低的。
工伤保险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我有一朋友,叫大栓。
这人长得五大三粗的,脸黑得像锅底似的,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
有一回啊,他在工地上不小心被掉下来的砖头砸到脚了。
当时那脚啊,肿得像个大馒头,他疼得龇牙咧嘴的。
他就寻思着这工伤保险咋个报法呢。
我就陪着他去办这事儿。
到了那地儿,人还不少呢。
大栓一进去,就像个没头的苍蝇似的,到处乱转。
我就拉着他,让他先别急。
咱先找着咨询台,那咨询台的小姑娘啊,看着就很机灵。
大栓凑上去就问:“姑娘啊,我这脚被砸了,工伤保险咋弄啊?”那姑娘笑眯眯地说:“大哥,您先别慌,您带身份证了吗?还有啊,得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啥的。
”大栓一听就懵了,说:“啥?我这就光想着脚疼了,哪顾得上带那些啊。
”我在旁边就说:“你看你这冒失劲儿。
”这工伤认定啊,得有好些个条件。
首先就得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
像大栓这种,在工地干活被砖头砸的,那肯定是符合的。
但是啊,这手续也不少。
你得填那些表格,我瞅着那表格上密密麻麻的字,眼睛都花了。
大栓就更别说了,他本来就识字不多,抓耳挠腮的,那模样就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还有啊,这工伤保险赔付的标准也不一样。
轻的伤和重的伤那赔付能差老远了。
大栓就担心自己这脚伤得不够重,赔不了多少钱。
我就安慰他说:“你这脚肿成这样了,肯定赔得不少。
”可他还是不放心,一直嘟囔着:“这要是赔少了,我这以后干活都不利索了,可咋整啊。
”在办理的过程中啊,还有那些个材料的审核。
大栓的材料有些地方不太清楚,人家审核的工作人员就问他。
大栓就结结巴巴地解释,越解释越乱。
我在旁边就赶紧帮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讲清楚了。
那工作人员听了之后,点了点头,说:“哦,原来是这样,不过以后可得注意啊,这些材料得写清楚。
”大栓就像个犯错的孩子似的,一个劲儿地点头。
工伤保险怎样参保
⼯伤保险怎样参保对于⼯伤保险怎样参保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伤保险参保⽤⼈单位参加⼯伤保险,必须按照《社会保险法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要求,与职⼯基本医疗保险⼀起同时参保。
经办流程与所需材料请参见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有关要求。
⼆、建筑施⼯企业农民⼯参加⼯伤保险(⼀)提交材料1、企业法⼈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或负责⼈⾝份证;4、建设⼯程项⽬中标通知书(或⼯程交易单);5、农民⼯⼯资保证⾦存⼊发票;6、每个参保⼯⼈的⾝份证复印件。
(其中1-5需提供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缴费⽅式和⽐例按⼯程项⽬合同造价的1.3‰为农民⼯缴纳⼯伤保险费,缴费⽅式为到银⾏现⾦缴款或转帐。
(三)办理流程1、企业提交材料的同时带上优盘,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拷贝相关的电⼦表格。
2、企业采集(填写)⼈员变动表及单位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单位登记表填写时按照填表说明逐⼀填写,⼈员变动表按经办机构要求填写。
3、企业采集好单位和所有⼈员的资料并要做好核对,在确定资料和数据⽆误后另存在优盘和打印表格,将优盘的资料和经盖单位公章的表格⼀起报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
4、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征缴窗⼝接收数据和审核材料合格后导⼊系统,在⾦保系统内打印缴费通知书。
5、企业按申报表提供的银⾏帐号和应缴⾦额到指定的银⾏现⾦交款或转帐即可。
6、参保后有单位变更、⼈员变动的,企业要及时填写相关的单位登记表或⼈员变动表。
注:所有复印件请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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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协议医疗机构根据该通知书对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实行记帐管理,工伤职工出院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统一结算。
、申请工伤认定的途径、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年内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填写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可登陆下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职工受伤后治疗病历或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区工伤认定部门咨询电话:
市局:
思明区:湖里区:
海沧区:集美区:
同安区:翔安区:
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