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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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乡镇划分为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到2015年,全县所有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划分三级网格

全县以乡镇为单元划分10个大网格;在乡镇人民政府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将中网格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确定为小网格。2012年7月底前,全县要完成三级网格划分工作,摸清网格底数,逐网格建立档案台账。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2012年底前,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综治办、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

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主要承担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二)村民委员会责任。全县342个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行政村负责人负责,行政村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012年底前,每个行政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招募1名志愿消防监督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遵守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居民楼院、村组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协调沟通,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职责,组织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消防部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公安派出所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管办要结合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镇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二)建立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在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依托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每季度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等五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2012年9月底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完成全县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同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对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巡防队员、保安、行政村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志愿者进行一次培训,至2015年,培训率达到100%。

(三)建立基层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全县10个乡镇四有(有人、有车、有营房、有经费)消防队建设成果,全面规日常管理,着力提升灭火救援整体实战能力。2015年底前,全县10个乡镇要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推行消防巡防治安一体化,赋予治安员、巡防队员消防工作职能,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在开展日常治安巡逻的同时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建立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在行政村广泛建立七户联防等群众性志愿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全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力量建设,2013年底前,全县火灾高危单位要全部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组织的志愿消防队。

(四)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机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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