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武司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武司办〔2018〕16号各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律协:根据省厅调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分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关太兵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聂德宗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成员:马云新市局办公室主任白玉平市局干部处处长李善林市局组宣处处长代武市局行财处处长彭凡市局行政审批处(法制处)处长罗仁亚市局普宣处处长李续雄市局基层处处长李峥市局律管处处长刘远雄市局公鉴处处长田建春市局法援处处长黄有鸿市律协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建春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听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汇报,研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部署,审核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
2.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出台工作标准、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检查督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市局法援处、基层处分别负责督导市、区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确保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市局办公室负责“12348”武汉法网平台建设,实现网上查询、咨询、指引和申请等基本服务功能,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武汉法网平台及“12348”热线平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市局办公室、市法援中心负责热线平台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系统功能,实现数据对接,避免因热线升级给群众造成不便;市局普宣处、基层处、律管处、公鉴处、法援处等业务处室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落地推进工作;市局法援处负责对驻场机构和驻场人员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统筹管理,各行业协会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驻场机构和驻场人员的监督管理;市局行政审批处(法制处)负责“12348”武汉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遴选办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市局干部处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市局组宣处负责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宣传工作;市局行财处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1 / 1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齐政发干[2018]4号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9
【实施日期】2018.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董晓峰等任免职的通知
(齐政发干〔2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董晓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
郭勇胜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局长级);
孙菠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自2018年2月6日起至2019年2月5日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黑政调〔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黑政调〔2018〕5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涛省长副组长:孙东生副省长成员:杨殿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谭宇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戴彤宇省委编办主任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张显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赵国刚省教育厅厅长郭冀平省民政厅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黄迎新省人社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魏新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晓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小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齐峰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军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魏新刚兼任。
二、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哈洽会)黑龙江领导委员会主任:王文涛省长副主任:程志明副省长孙喆哈尔滨市市长秘书长:邢爱国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秘书长:李松华省贸促会副会长委员:闫永军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接待办主任刘红岩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乔向中省公安厅副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王海军省外办主任李松华省贸促会副会长张万平哈尔滨市副市长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哈洽会)黑龙江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会展事务局。
三、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涛省长副组长:王爱文省委组织部部长贾玉梅副省长王有国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冀平省民政厅厅长成员:张凤臣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基层办主任刘维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薛兰奎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戴彤宇省委编办主任庞玉红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武文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亚中省发改委主任赵国刚省教育厅厅长张长斌省科技厅厅长张显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乔向中省公安厅副厅长王世成省民政厅副厅长XXX 省司法厅厅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厅长黄迎新省人社厅厅长鄂忠齐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杨志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杨春青省住建厅厅长于飞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侯百君省水利厅厅长王金会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赵万山省商务厅厅长张丽娜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魏新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小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己华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杨涛省体育局局长王东旭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徐峰省政府研究室主任刘伯羽省税务局局长赵忠滨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行长贾勇省农业银行行长郭长义省总工会副主席苑芳江团省委书记齐秀娟省妇联主席董濮省残联理事长黑龙江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有国、省民政厅厅长郭冀平兼任。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红政发〔2015〕66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正文:----------------------------------------------------------------------------------------------------------------------------------------------------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红政发〔2015〕6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州长杨福生同志: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监察(预防腐败)、审计、督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作)、规划、政府研究室工作。
常务副州长李扬同志:负责州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
负责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人事社保、机构编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旅游、企业军转干部问题、政务公开、金融保险上市等工作。
协助州长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交通运输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协助州长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
联系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州人民银行、红河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州分行、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农业银行红河州分行、中国银行红河州分行、建设银行红河州分行、交通银行红河州分行等金融部门,驻州保险行业机构,驻州证券机构。
副州长聂明同志:负责工业经济、环保等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中小企业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州环境保护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州工商业联合会、州总工会、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及红河卷烟厂等驻州中央、省属工业企业单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黑环办发〔2022〕23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我省对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最新要求,以及原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经厅领导同意,决定调整黑龙江省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长:贾君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林奇昌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晓冬办公室主任刘士奇督察办主任王立立综合处处长孙福禄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荣方财审处处长蔡杰生态处处长王固华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赵学温大气处环境处处长吴洪凯气候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孙振民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马云固体处处长彭欣然核与辐射处处长周元胜环评处处长由海江监测处处长马立新科技处处长吴殿峰宣教处处长常文兴省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威省监测中心主任宋男哲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龙省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尹守东省调查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组、业务工作组和保障工作组。
三、综合工作组:组长:赵振伟党组成员、副厅长成员:孙福禄、逄博、王茂林、李胜、邓洁璇、吕小红、王心蕊、李秋实工作组设在法规与标准处。
具体职责: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委托专家团队起草立法项目稿,与省司法厅和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提报立法草案等工作。
2、《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业务工作组:组长:马健党组成员、副厅长执行副组长:陈家厚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成员:王固华、孙振民、由海江、周元胜、逄博、常文兴、陈威、宋男哲、尹守东承办人:张津、韩煦、王善欣、杨慧、邓洁璇、姚丽丽、赵然、姜兵、龚起、马迪工作组设在水生态环境处。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6.27•【字号】印府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印府发〔2013〕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因人事变动,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杨维权同志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监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晓燕同志因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挂职一年,挂职期间不参与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肖东庆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新寨生态茶叶示范园区建设、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
分管自治县供销社、商业贸易中心(商务局)。
江旭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公安、法制、信访、安全生产及软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木黄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
分管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投诉中心)、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局、调查队、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公室、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管理局、石油公司,联系自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工作。
陈景辉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盐业公司。
杨玲同志协助杨维权同志工作,负责教育、计生、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烤烟、烟水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安全、旅游安全工作。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5•【字号】乐办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四套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办发〔2012〕4号)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工作分工如下:林涛: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工作。
黄嘉琪: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分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工作。
韦忠清:主持县人大全面工作,暂兼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东: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李开文:协助林涛同志负责县委日常工作。
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兼任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联系驻县部队和乐东农垦工作。
李伟黎: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城乡信用协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腰果场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工作,联系乐东国家税务局、乐东地方税务局、金融、保险、乐东烟草专卖局、乐东石油公司、乐东邮政局、乐东电信局、南方电网乐东供电局工作。
郑文权: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兼任县委党校校长,分管县直属单位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工作。
李善忠: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工作。
陈求妹: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委统战部、县精神文明办、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县史志办、县广播电视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协、县工商联(总商会)、县文联工作,联系县政协、乐东广电网络公司、乐东新华书店工作。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榕司[2014]3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4.03.03
【实施日期】2014.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调整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的通知
(榕司〔2014〕3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鉴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分工和挂钩联系单位调整如下:
林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工作):负责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社区矫正处、法规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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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松府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松府发〔2020〕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龙群跃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人事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
联系县委编办、县公务员局(人事工作)。
汪劲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助龙群跃同志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税务、统计、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能源、司法、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移民、产权交易、保险等方面工作。
对分管工作的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协助龙群跃同志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人事以外的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计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产权交易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矿办、铜仁市武陵山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松桃调查队、铜仁银保监分局松桃监管组、人行松桃支行、农发行松桃支行、各商业银行、各保险机构。
赵启亮同志协助刘攀同志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协助石敏同志负责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建设和经济开发区工作。
谢明军同志协助刘攀同志负责扶贫、农业农村工作。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8•【字号】齐政发[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齐政发[200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市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工作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职务行为,确保认真履行市政府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振作精神,奋发有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发展为上,以民生为本,以务实为先,以律己为诫,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
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六、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秘书长在市长、常务副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2.17•【文号】司发通[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的通知(司发通[2004]19号2004年2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及中编办《关于司法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3]120号文),经部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司法部办公厅等七个司局的职能调整和处室设置情况通知如下:一、办公厅(一)划入的职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工作。
(二)调整后的职能: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司法行政重要信息;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组织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指导全国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工作;负责机关接待、保密保卫工作,承担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工作;受理群众来访和控告申诉;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库。
(三)处室设置:处室设置不变,增设司法部科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厅技术处承担。
二、政治部(一)划人的职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调整后的职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宣传、表彰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警务、警衔评授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国家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2•【字号】齐政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齐政规〔20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维护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齐政发〔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如下:一、对以下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若干规定的通知》(齐政发〔2013〕28号)。
(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建筑环境审查暂行规定><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建筑风格技术规范>和<关于加强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商业建筑布局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齐政办发〔2014〕79号)中的《齐齐哈尔市建筑环境审查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商业建筑布局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予以废止,《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城市色彩建筑风格技术规范》保留。
(三)《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13号)。
(四)《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17〕1号)。
(五)《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联防联管的意见》(齐政规〔2017〕4号)。
(六)《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齐政办规〔2017〕25号)。
(七)《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办规〔2018〕5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七政办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七政办发〔202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直驻七各单位: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经市委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李兵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安虎贲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外事、园区建设等方面及本战线安全、信访稳定、廉政建设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及驻外机构、发改委(粮食局)、统计局、人社局、经济合作促进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职业技师学院,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河经济开发区。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中级法院、检察院、统战部、老干部局、网信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台办、侨联,民主党派,县区,税务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七台河调查队,驻七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
刘国华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业经济、市场监管、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及本战线安全、信访稳定、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工信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煤炭资源方面)。
联系佳合分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无线电监测站、无线电管理处、七矿公司、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北方水泥公司、204勘探队、各通信公司。
钱言考副市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国企改革、供热供排水等方面及本战线安全、信访稳定、廉政建设工作。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5•【字号】文政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政发〔2008〕35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因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对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黄文武同志: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州财政局(含州国资委)、州人事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徐爱民同志: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州能源局、州铁路筹建处、州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兴边富民”工作)、州建设局(含州规划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事务局、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州残疾人联合会、州侨联、天保海关、天保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局、文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文解放军。
姚堂文同志:分管州经济委员会(含州乡镇企业局)、州交通局、州统计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经济协作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三七特产局、州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文山普者黑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州公路投资公司、州物资总公司。
联系州工商联、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文山公路总段、文山公路规费征稽处。
林耘埜同志: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州委州政府接待处、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文山监管分局及其他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第二地质大队。
司法部关于各司局人员编制和处级机构设置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各司局人员编制和处级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 司法部关于各司局人员编制和处级机构设置的通知(1994年9月27日)部机关各司、局、厅、部、委、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司法部机关的具体情况,现就各司局人员编制及处级机构设置通知如下:1.办公厅编制61人(含现职部长、副部长秘书)。
内设10个处(室):总值班室、部长办公室、秘书处、新闻处、机要处、保密保卫处、统计处、档案资料处、信访处、技术处(对外称信息中心)。
2.监狱管理局编制79人。
内设12个处(室):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狱政管理处、教育改造处、生活卫生与监管技术处、工业处、农业处、劳动管理处、计划处、财务处、科技管理处。
3.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编制43人。
内设9个处(室):办公室、政治部、管理处、教育处、生活卫生处、场所保卫处、生产处、计划处、财务处。
4.法学教育司编制25人。
内设4个处:高教管理处、成人教育管理处、职业教育管理处、法学科研与教材管理处。
5.法制宣传司(全国普法办公室)编制21人。
内设4个处:法制宣传处、依法治理指导处、法制报刊出版管理处、法制影视文艺管理处。
6.律师司编制20人。
内设5个处:业务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处、机构管理处、驻华外国律师管理处、行业协会指导处。
7.公证司编制17人。
内设4个处:资格机构管理处、民事公证管理处、经济公证管理处、港澳台公证管理处。
8.基层工作司编制16人。
内设3个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处、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7•【字号】东丽政办函〔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张绍堂:主持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府企业家服务办公室)工作。
分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分管建议提案管理科,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区政府“民心工程”的前期筹划和推动落实工作。
协助区长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调政府研究室、审计局。
联系服务华明街、华新街。
张月明:协助政府办主任负责区政府企业家服务办公室工作。
分管企业家服务科,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
协助李光华副区长工作,协调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政务服务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营商环境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东丽工作办公室〕。
联系科协、工商联、台办、海关、通讯、电力部门。
联系服务新立街、万新街。
汤海滨:分管综合科,负责政府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绩效考核、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协助XXX副区长工作,协调信访办公室、处非办、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国安三分局。
联系服务金钟街、金桥街。
王海龙:分管机要科,负责文件信件收转办理、档案、保密、值班工作。
分管会务信息科,负责区政府会议组织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1•【字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陈利丹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潘志金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监察方面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驻梧州管理处等驻外机构和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等有关工作。
刘建军副市长负责文化、教育、商务、旅游、招商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商务局(贸促会)、旅游局、招商促进局、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资投诉中心)。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单位、贺州学院、电大贺州分校、梧州海关、梧州边防检查站、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贺州办事处、市商业集团、物资集团、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石油公司。
联系市工商联、梧州农业学校。
秦全贵副市长负责工业、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信息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平桂矿区管理处。
分管和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处、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
华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华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华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18•【字号】华政发〔2015〕143号•【施行日期】2015.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华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华政发〔2015〕1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王宏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景晓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和政府机关、工业经济、地企协调、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财政税收、交通运输、信息化、统计调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塌陷搬迁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法制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监察局、交通局、审计局、安监局(安委办、煤炭局)、统计局、公管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待中心、华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机关工委、党校、国税局、地税局、公路管理段、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省道203线平凉神峪治超检测站。
滕焕钦:负责商贸流通方面的工作,联系群团、金融保险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物价局、粮食局、商务局。
联系老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人行华亭支行、工行华亭支行、农行华亭支行、建行华亭支行、中行华亭支行、农村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华亭支行、甘肃银行华亭支行、烟草局、盐务局、人保华亭支公司、人寿保险华亭支公司、石油公司华亭经营部。
吴宗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开发、民族宗教、人口和计划生育、防震减灾、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9•【字号】南开政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南开政发〔2022〕6号各委、局、办,各街、公司: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安排通知如下:代区长聂伟迅: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审计局、政府研究室。
副区长于建政:负责公安、司法、政府法制、行政复议、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公安南开分局、司法局、信访办公室。
联系天津市国家安全局一分局、交警南开支队。
副区长徐勇(挂职):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民心工程、政府督查、侨务外事、涉港澳事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联系科协。
协助建江同志分管招商工作,协助王锐同志分管科技工作。
副区长张志华: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公共事业、国资管理、人民防空和西区建设开发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西区办和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电力、邮政、交通运输、燃气和供水部门。
副区长陈建江:负责综合经济、服务业、统计、商务、金融、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对口支援、处非、网络和信息化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办)、统计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合作交流办公室(招商局)、楼宇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处非办公室。
联系南开区税务局、通讯部门。
副区长李静:负责民政、人力社保、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知识产权、对台事务、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和街道工作。
分管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医疗保障局、古文化街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