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药房服务规范
门诊服务规范(标准版)
门诊服务规范(标准版)一、引言门诊服务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医疗质量。
为提高门诊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本规范对门诊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供各医疗机构参考和执行。
二、门诊服务流程1.预约挂号(1)医疗机构应提供多种预约挂号方式,如电话、网络、自助挂号机等,方便患者预约。
(2)预约挂号时,患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于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安排。
(3)医疗机构应合理分配预约号源,确保预约患者能在约定时间内就诊。
2.挂号与就诊(1)患者凭预约信息或现场挂号,按照挂号顺序就诊。
(2)医疗机构应提供明确的就诊流程指引,确保患者顺利就诊。
(3)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应详细询问病史、查体、诊断,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检查与检验(1)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相应的检查、检验项目。
(2)患者持检查、检验申请单至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检验。
(3)检查、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患者和医生,以便于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4.处方与取药(1)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
(2)患者持处方至药房取药,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
(3)患者应遵医嘱用药,如有疑问,可向药师咨询。
5.复诊与随访(1)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安排复诊时间,并进行随访。
(2)患者应按照医嘱进行复诊和随访,以便于医生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三、门诊服务质量要求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门诊管理制度,确保门诊服务有序进行。
2.医疗机构应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确保患者就诊过程中感受到温馨、关爱。
3.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权益。
4.医疗机构应完善医疗设施设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5.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门诊服务规范实施与监督1.医疗机构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门诊服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门诊服务的监督与指导,确保规范落实到位。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
门诊部药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部药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诊部药房的管理及工作人员的操作。
第三条门诊部药房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
第四条门诊部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杜绝假药、劣药流入。
第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库存药品按时更新。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合理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的进销存情况。
第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和损坏药品进行及时处理,杜绝使用。
第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说明书,确保患者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急需药品进行备货,确保患者及时用药。
第三章药品配送及发药第十五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发药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门诊部药房应当进行药品包装,标签清晰,避免混淆。
第十七条门诊部药房应当按照医嘱要求合理配药,确保患者用药正确。
第十八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每一位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记录,便于跟踪。
第十九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存放安全。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报废第二十条门诊部药房应当确保患者用药依从性,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第二十一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建立用药监测制度,监督患者用药效果。
第二十二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不再使用。
第二十三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对报废药品进行记录,做到明确数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门诊部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医院工作服务标准十二条
医院工作服务标准十二条一、医生工作服务标准:1、尊重病人,仔细听取主诉,关怀和体贴病人。
2、不泄露病人隐私。
3、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收费,先住院后办手续。
4、免费提供就医咨询服务,便民开药不用挂号。
5、不乱开方、乱用药、乱开检查单。
尽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6、解释病情详细,特殊检查、治疗、用药事宜必须向患者及其家属交待清楚。
7、在无急症情况下,尽量满足就诊病人要求。
8、坚持首诊负责制。
未排除本科疾病前要共管,排除本科疾病可交原首诊科室,决不允许推诿病人。
9、专家应诊做到及的接诊、救治、留医或转诊。
10、诊断准确,对症治疗,缩短治疗时间,诊断符合率应达98%以上。
11、接待家属耐心,解释病情详细。
12、医生在为病人检查时,另一位患者进入诊室也要点头接待,或告知稍等。
13、对急外伤患者,以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不分生人熟人,带没带钱,一律收住抢救。
14、专科患者不分什么时间来院就诊,医生随叫随到。
二、护士工作服务标准1、对待病人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主动接诊。
2、对老年及危重病人,优先安排就诊,熟悉各科医师特长及坐诊时间,并引导病人到各诊室就诊。
3、备好饮用水及一次性水杯。
4、对需要转院的病人,亲自护送。
5、解除病人在打针前的恐惧感,肌注时要掌握"二快一慢"原则,使病人无痛感。
6、为不识字的病人填写病历封面。
7、保持观察室良好的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
8、遇有抢救病人,及时通知有关医生施行抢救,对留观输液病人加强巡视。
9、分诊护士分轻重、缓急疏导病人,分诊要尽量准确。
10、做好新病人入院介绍,为老、弱、残、重病人排忧解难。
三、收费、导医挂号处人员工作服务标准:1、挂号快捷、准确。
2、病人问询时解答指导准确,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为初诊病人填写病历封面。
4、挂号地点张贴专家、专科门诊、急诊一览表或就医指南。
5、主动告诉患者就诊科室的楼层和地点。
6、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增加临时挂号窗口。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2005年版):第四章药房工作环境第四章药房工作环境第十三条药房应与医疗机构和公共大环境协调,并符合自身专业服务的要求以及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基本要求药房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拥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贮存和质量保证。
(一)药房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饮水和进食。
(七)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门诊药房含门诊西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和中成药的调配。
(一)门诊药房外有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配备座椅等方便患者的设施,利用空间开设用药宣传墙报或专栏。
(二)创造条件将调配区和发药区分开,以使调配区相对安静,不受外界嘈杂的干扰。
(三)发药区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发药区设置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区域相对隔离,有利于交流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病房药房(一)病房药房应设置病房领药人员核对区,在该区域应明示药房工作时间和值班人员姓名或工号。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随时通畅。
(三)有接收和审核医嘱的区域。
(四)设置工作人员洗手池,摆药人员应随时洗手。
(五)口服药品调配室应有环境和器具的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不断改进处方调配方式,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措施(一)药房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
(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放区、调配区和发药区。
(三)制定药房开门、关门及钥匙交接和保存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一人进入药房。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毒药、麻药和精神药品,设专人、专账、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账卡逐日核对消耗情况(详见第九章)。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
医院药房人员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医院药房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内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服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听从医院药房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维护医院药房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医院药房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药物知识,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德医风。
第六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隐私,严守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爱护医疗设备和药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准时上班,不早退晚到。
第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药房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各类医疗订单。
第十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保持药房内部的秩序。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对患者的来访要有礼貌、耐心和细致的态度,积极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纪律规定第十四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使用医院的药品和设备。
第十五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医嘱,不得私自调剂药品,不得私自出售药品。
第十六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接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贿赂、回扣等非法好处。
第十七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参与医疗纠纷,不得泄露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人员不得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九条医院药房人员应当积极维护医院药房的正常秩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犯罪的医院药房人员,医院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临床药师门诊工作制度
临床药师门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师门诊工作,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临床药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药师在门诊药房、门诊就诊区、病房等场所开展药学服务及用药指导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临床药师应当遵循药学服务的基本原则,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用药需求,尊重患者意愿,提供个性化的药学服务。
2. 临床药师应当遵循医疗团队协作原则,与医师、护士、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参与药物治疗。
3. 临床药师应当遵循药物治疗规范,根据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等特点,为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方案。
四、工作内容1. 药学服务(1)为患者提供药物信息,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
(2)参与患者用药教育,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3)对患者进行药物监测,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采取措施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加重。
2. 用药指导(1)根据医师处方,审核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等,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
(2)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药物的剂量、用法、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
(3)对患者进行药物储存指导,确保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
3. 药物重整(1)对患者进行药物审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
(2)根据药物审查结果,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方案。
(3)对患者进行药物调整,确保药物治疗的最佳效果。
4. 药物培训与学术交流(1)定期为医师、护士、患者及家属举办药物知识培训,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2)参加国内外药物学术活动,了解药物学术动态,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五、工作流程1. 患者就诊时,临床药师向患者提供药物信息,解答患者疑问。
2. 患者取药时,临床药师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3. 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临床药师及时采取措施,减轻不良反应程度。
医院门诊药房窗口服务规范
门诊药房窗口服务规范
1、提前到岗,准时开窗,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
2、保持室内卫生,药品摆放整齐,遵守劳动纪律。
2、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仪表端庄。
3、语言文明,语言表达温和有礼。
礼貌服务,态度不得生硬冷漠。
4、不闲谈,不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保持调剂室安静,专心工作。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
5、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严格按照药品调剂流程规范操作,保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
6、配方后应核对患者详细信息并仔细交代药品的用法和注意事项方可发药,同时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7、发生问题或差错时要及时向负责人汇报,采取一切措施及时解决。
1。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门诊西药房是医院门诊部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为患者提供西药品和相关服务。
为了确保西药房的工作高效、安全,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安全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门诊西药房的工作制度。
一、岗位职责门诊西药房的岗位包括药剂师、药库管理员、药房助理等。
他们各自承担以下岗位职责:1. 药剂师:(1)负责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发药工作;(2)参与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3)提供药品使用咨询和指导,解答患者关于药物的疑问;(4)协助医生进行药物选择和配药;(5)执行药品缺货和召回的工作;(6)做好药品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
2. 药库管理员:(1)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和出库工作;(2)确保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如温湿度、光线等;(3)制定并执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库存的安全、准确和及时;(4)协助药剂师进行药品配送和发药;(5)做好药库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 药房助理:(1)负责药品的拆零和整理工作,确保药品包装完好;(2)协助药剂师发药和配药,如计量和包装;(3)负责药品存货的盘点和整理;(4)做好药房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二、工作流程门诊西药房的工作流程包括接诊、配药、发药、收费和清算等环节。
1. 接诊(1)患者来到门诊西药房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并登记患者信息;(2)核对患者的相关医生处方和就诊信息。
2. 配药(1)根据医生处方,药剂师选择合适的药品进行配药;(2)核对药品名称、用量和疗程等信息,确保配药准确无误;(3)如遇特殊情况或不明确处方,及时与医生沟通并处理。
3. 发药(1)药剂师按患者的处方和病情为其配药,同时填写相关的药品使用说明;(2)核对患者信息和药品信息无误后,将药品交给患者;(3)提醒患者妥善保存和使用药物,并询问是否有其他疑问。
4. 收费和清算(1)根据药品名称和用量,结算患者的费用;(2)核对收费和清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及时调整和处理;(3)及时归档相关的收费凭证和发药记录。
医院门诊药房服务规范
医院门诊药房服务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完善便
民措施。
2、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5、发放药品是应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耐心向患者交代清楚,并为患者提供塑料袋。
交代用药事项时要用患者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服用方法,如“半片、半格”等。
6、计价迅速准确,发药仔细、认真,对病人的咨询解答耐心、热心。
7、门诊药房为患者提供系统、完善全新的药学服务,设有用药咨询窗口,为广大患者答疑解惑;促进科学、安全、合理用药。
8、服务便捷高效,病员流量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窗口工作人员分流病人,为老幼、伤残、行动不便等患者提供优先服务。
9、严把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防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10、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如何做好医院门诊药房窗口服务
如何做好医院门诊药房窗口服务随着医疗水平与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注重健康,看病在门诊就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常态。
医院门诊药房作为一个重要的服务窗口,在病人就诊候诊、取药的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随着人们对就医服务和医疗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门诊药房窗口服务的质量也日益受到了重视。
为了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医院药房窗口服务需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服务意识医院药房窗口服务人员应该发展良好的“服务意识”,尊重每个患者,并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
这体现在:1.态度友好,高效服务药房的门诊医护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向患者提供服务,了解他们的需要,并为他们提供药物的售卖和信息咨询。
在寻求帮助时,受欢迎的服务国家任人售卖药品,这可以大穆快速准确解决药品问题。
2.积极沟通,友善待人当患者有任何事情需要表达或询问时,医院药房窗盏奖人员应该倾听他的声音,并积极地回答他的问题。
医生应该以友善的态度对待患者,给出有帮助、具体和详尽的建议。
二、药品管理医院药房是患者领取药品、咨询服务、提供相关药物信息的重要窗口之一,窗口工作人员需要保证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具体做法如下:1. 药品的名称、货号、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应该清晰可见,并做好防伪工作。
2. 药房工作人员应该了解每种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剂量和用药时间等必要信息。
若涉及患者带病购买药品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劝导。
3. 药品管理要规范,定期做好内部清洁和消毒,并及时更新药品资料、参考手册等。
三、医药人员的素质医药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窗口服务的质量,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并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具体可做到如下:1.医药人员应该了解每种药物的特性和常见不良反应,熟悉药物发挥作用的时间和剂量,以确保患者符合合理用药规定。
2.医药兴趣的人应该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助能力,可以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药物咨询,并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和详细的回答。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3-13-16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一、服务行为规范的定义指工作人员在诊查疾病、医疗技术服务、护理技术操作、处方用药等接待患者的服务行为中,注重言语、仪表规范,言语温和、待患若亲、举止得当,能充分体现医者大爱无疆、就死扶伤的精神,坚守职业道德,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举止文明、服务规范。
同时,在与同事相处中,所持态度、沟通方式、交往方法等能体现个人人格修养,一体同道、互资相长,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逊礼让、顾全大局的优良品格。
二、服务行为规范的主要内涵要求(一)医德规范1.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诚信服务。
崇尚救死扶伤,无私奉献,做到廉洁行医,廉明做事。
2.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3.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4.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5.廉洁行医。
自觉遵纪守法,不收受红包、回扣,不以医谋私。
6.为患者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7.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8.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仪表规范1.着装:(1)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应按医院要求规范着装,统一着岗位服装,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干净。
行政后勤人员到会议室开会或在工作岗位上须穿医院配发的工装,要求合体;医护人员到会议室开会须穿便装。
工作人员不得穿隔离衣到食堂就餐、外出办事、购物等。
工作期间,春夏季,医务人员隔离衣内着医院统一配置的内穿衣,着长裤,不穿短裤;秋冬季,内着衬衣戴领带或着低领毛衫,外着棉衣或毛衫。
(2)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上岗。
工作牌佩戴在左上胸或挂于胸前,应正面朝外,保持清洁、无破损,不反戴或插在衣兜里。
(3)医务人员工作期间严禁穿拖鞋(手术室及特殊检查科室除外)、鞋拖、露趾鞋、响底鞋。
护士统一穿护士鞋。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管理制度药房管理制度(一)药房工作制度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
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
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
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
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
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驻店药师职责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门诊服务规范
门诊导医台(预检分诊)服务规范1. 导医服务基本要求(1)热情主动,面带微笑,语言亲切,执行首见首问制,回答患者询问之前,先用尊称向患者问候,面向患者答话。
(2)熟悉专家、专科出诊医生开诊时间和科室,及时、准确、热情地向患者提供择医信息。
(3)停诊的专家,要事先对患者说清楚。
患者询问开诊医生的情况,不能回答“不知道,不清楚,您自己去看看”等。
除妥善安排患者本次就诊外,还应告诉患者停诊医生下次开诊日期。
(4)五字服务“迎问解答帮”,迎(主动迎上去),问(问声好问清楚),答(回答病人各种问题),解(解决病人疑难),帮(帮助病人所需)。
门诊导医护士首先要改变观念,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意识,把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作为自己大脑中工作的定位,满足病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
2.导医的工作职责(1)在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熟知全院各科职能、业务范围、所处楼层位置,了解各专家的坐诊时间等,为患者提供便捷、准确的咨询服务。
(3)负责现场预约挂号的登记、整理、上报工作。
(4)保持门诊大厅整洁、安静,维持良好的候诊秩序,注意观察候诊患者动态,对急、重患者应协助提前诊治或送急诊科处理。
(5)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熟悉各类患者就诊流程,对发热、结核等特殊患者应分流至相应感染性疾病门诊诊治。
(6)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为患者提供开水、一次性杯子、老花镜、笔等,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平车,优先照顾老、弱、危重患者。
(7)熟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按处置预案上报相应科室,并协助处理。
(8)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发放各类健康教育资料。
(9)认真做好各类记录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3.导医的工作言行规范门诊专家服务规范1.门诊专家基本要求(1)至少提前五分种上班,整理诊台,做好开诊相关准备工作,登录医生工作站,进入电子叫号系统呼叫患者就诊。
(2)着装整齐,配戴工号牌,禁止在诊室内吸烟;(3)在为患者诊治时,不得接听手机。
门诊药房服务规范
态度和蔼地取回药物,仔细与处方核对。1、手拿处方,与患者耐心地逐个药物核实、点清;2、配错药物即纠正,向患者微笑道歉态度诚恳;3、将漏配药物补齐向患者微笑道歉,态度诚恳。上述程序在患者面前一一完成,让患者心中踏实。
主动、热情
患者拿不到药
(称呼):请您把病历给我,我帮您查一下,请问您是在哪号窗口配药。是否记得配药员特征和胸卡号。
按患者提供的线索耐心去找,找到后则交给患者,如果实在找不到,但确实已配,则交主任处理。
患者身体很不舒服,要求先配他们的药
(称呼):前面的同志稍等,这位同志的病较重,我们先帮他配一下药,很快就会帮您配,谢谢。
热情,有礼,耐心,向排在前面患者解释
遇到残疾人、老人等行动不便者
告知排在前面的患者(称呼):他行动不便,我先帮他配,好吗?谢谢大家合作!
诚恳地向患者解释,争取排队患者的理解
发药时处方上患者的姓名看不清
某某,这些是这张处方的药,请您看看这张方是不是您的。(如果是),说:请放心,药是这张处方的,您慢走。
要求
情 况
语 言
动 作
处方书写不清或不符时
(称呼):对不起,处方上某某地方看不清,麻烦您去叫医生写清楚后再来取药,到时不用排队。
患者同意,则将不清或不符的地方划上符号,礼貌地将处方交给患者;患者不肯去,应主动与医生联系。
患者怀疑配错药或配少药时:
1、没错;
2、配错;
3、配漏。
药学门诊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药学门诊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学门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学门诊部,是门诊部管理和服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药学门诊部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好药学门诊部工作。
第四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药学门诊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
第二章药学门诊规章制度管理第五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药学门诊部各项规章制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时修订更新。
第七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规章制度培训,提高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八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章药学门诊服务质量管理第九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服务标准和流程。
第十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做好患者用药指导工作,提供专业、准确的用药建议。
第十一条药学门诊部应当保障药房用药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品配置。
第十二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用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药风险评估和监测。
第四章药学门诊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门诊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门诊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做好医务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医疗安全事件。
第五章药学门诊卫生管理第十六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门诊环境清洁消毒。
第十七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第十八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定期清运处理。
第六章药学门诊纪律管理第十九条药学门诊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规定者将受到惩处。
第二十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强化纪律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
第二十一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建立纪律考勤制度,对迟到早退者进行处理。
第七章药学门诊队伍建设第二十二条药学门诊部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
门诊服务规范参考
标题:门诊服务规范参考引言门诊服务是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之一,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治疗效果。
为了提高门诊服务质量,规范门诊服务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参考。
一、门诊服务流程1.1挂号患者应先到挂号处挂号,挂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相关信息。
挂号员应核实患者身份,收取挂号费,并告知患者就诊科室、就诊时间、就诊序号等信息。
1.2分诊患者持挂号单到相应科室的分诊台进行分诊。
分诊护士应核对患者身份,询问病情,测量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并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安排就诊顺序。
1.3就诊患者按分诊顺序进入诊室就诊。
医生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具检查、检验项目。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病情,告知治疗计划和注意事项。
1.4检查、检验患者持医生开具的检查、检验申请单到相应科室进行检查、检验。
检查、检验科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查、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1.5复诊患者持检查、检验结果到初诊医生处复诊。
医生根据检查、检验结果,结合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开具处方,并告知患者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
1.6取药患者持处方到药房取药。
药师应核对处方,发放药品,并告知患者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
1.7结算患者持挂号单、检查、检验申请单、处方等到结算处结算。
结算员应核对单据,收取费用,并出具收费凭证。
二、门诊服务质量要求2.1服务态度门诊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患者,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积极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2.2服务效率门诊医务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就诊流程,减少患者等待时间,确保患者尽快得到诊治。
2.3服务质量门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4服务环境门诊环境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设施设备齐全,标识清晰,方便患者就诊。
三、门诊服务管理3.1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门诊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3.2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门诊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新版6
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新版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管理,保障医疗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院重要的药物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药物的采购、调剂、储存、配送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医务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严格执行药物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医院药房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医疗伦理,尊重医疗秩序,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患者信息,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维护患者隐私权。
第八条医院药房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和审核,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医院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推动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理采购,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价格。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应当加强质量把关,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守医疗器械使用规范,提高药品使用效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院药房应当建立标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药效稳定。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分装、标识,避免混淆使用。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污染,防止药品受潮、受热、受光等损害。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应当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处理过期、变质、破损等药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应当设立专门区域,保证温湿度适宜,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九条医院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按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条药品配送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药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药品配送应当加强对药品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药品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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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医院制度文件
医院门诊药房服务规范
为深入推进“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规范医疗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药剂科主要窗口服务部门(门诊西药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主要窗口弹性工作制度,规范药剂人员工作,方便群众取药。
1、挂牌上岗。
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认真回答,热情、耐心。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不离岗,不干私活,不闲谈说笑,不接打手机。
3、审核、调配处方做到“四查十对”。
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
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
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皮试药物有醒目阴性标志方能发
药。
对超常规使用药物进行严格审核。
4、发药时与取药者再次核对姓名、药名。
写清并口头交代服药方法及剂
量,对特殊使用药物应详细向病人讲清楚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开展窗口用药指导,负责解疑释惑。
耐心、认真解答。
6、对特殊病人,如急诊病人、伤残人士优先配药。
7、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指定发药窗口。
8、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9、若遇病人排长队现象,主动增加上班人员,缓解排长队现象,缩短排
队取药等候时间。
10、对需医师重新调整或开具的处方,首先与医师本人取得联系,必要时
由专人负责帮助病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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