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https://img.taocdn.com/s3/m/60fc6bae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73.png)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紧张的加剧,低碳环保已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市一直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为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
一、政策背景公共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中心等。
它们在日常运营中消耗大量能源,对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北京市政府决定出台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
二、政策内容1. 设定能耗限额标准:北京市制定了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
这些标准基于建筑的类型、面积、功能等因素进行细分,确保科学合理。
2. 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是强制性政策,所有新建的公共建筑和进行大规模改造的公共建筑都必须符合能耗限额标准。
政府会对建筑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要求进行整改。
3. 能耗评估和监测:公共建筑在建设之前需要进行能耗评估,评估结果将被用于确定能耗限额。
同时,政府还建立了能耗监测系统,定期对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4. 能源管理措施:政府鼓励公共建筑采用节能措施,包括使用高效节能设备、优化建筑外观和结构、合理利用自然光线等。
政府还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等。
5. 奖惩机制:北京市政府建立了奖惩机制,对能耗达标的公共建筑给予奖励,如减免相关费用或提供财政支持;对能耗超标的公共建筑进行处罚,如罚款或暂停使用权。
三、政策效果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能耗减少,碳排放量降低。
其次,节能措施的推广和应用促进了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力。
此外,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提高,低碳生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四、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尽管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部分公共建筑存在能耗超标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北京采暖季清洁能源补贴证明
![北京采暖季清洁能源补贴证明](https://img.taocdn.com/s3/m/6494299d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96.png)
北京采暖季清洁能源补贴证明一、引言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面临着严峻的空气污染问题。
尤其是在采暖季,燃煤取暖导致大量的烟尘和污染物排放,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和环境质量。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推出了清洁能源补贴政策,以鼓励居民选用清洁能源取暖,提高空气质量。
本文将详细探讨北京采暖季清洁能源补贴证明的相关内容。
二、清洁能源补贴政策概述2.1 清洁能源补贴对象范围清洁能源补贴政策适用于北京市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居民包括自住房屋和租赁房屋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工商业企业、政府机关、学校等。
2.2 清洁能源补贴类型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清洁能源补贴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补贴购买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费用,二是补贴清洁能源的使用费用。
具体补贴金额和方式由北京市发改委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调整。
2.3 清洁能源补贴申请流程居民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在申请清洁能源补贴前,首先确保自身符合补贴对象范围。
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房屋证明、设备购买发票、能源使用记录等。
最后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三、清洁能源补贴证明的重要性清洁能源补贴证明是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享受补贴政策的重要凭证。
只有获得有效的证明,才能获得相应的补贴金额和优惠政策。
因此,清洁能源补贴证明的准备和申请是非常重要的。
3.1 清洁能源补贴证明的作用清洁能源补贴证明是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的法定凭证。
凭借清洁能源补贴证明,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金额,降低取暖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清洁能源补贴证明还可以作为参与政府其他环保项目的资格证明,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带来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3.2 清洁能源补贴证明的准备准备清洁能源补贴证明需要仔细整理和准备相关材料。
首先,需要准备好购买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发票和购买合同。
其次,需要保留好清洁能源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量等。
最后,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房屋证明,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房屋情况。
北京21消耗量标准
![北京21消耗量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e4eded1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c3.png)
北京21消耗量标准北京21消耗量标准(北京21是指北京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其中包括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目标)是指北京市对于资源消耗的限制和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消耗量标准,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北京市,资源消耗量标准主要涉及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和土地资源消耗等方面。
下面将对这些方面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能源消耗方面的标准。
北京市对于能源消耗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能源消耗总量的控制。
根据北京市的发展规划,能源消耗总量要逐年减少,到2024年时要为全市的经济总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其次是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北京市要求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单位能源消耗要减少,单位面积和单位GDP的能耗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强能源管理等。
其次是水资源消耗方面的标准。
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地区,水资源短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措施。
首先是水资源消耗总量的控制。
北京市在规划中明确了水资源消耗的总量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目标。
其次是水资源的供给和分配。
北京市鼓励单位和居民减少用水量,采取结构性措施来促进节水,例如加大自来水管网改造力度、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等。
最后是土地资源消耗方面的标准。
土地资源是北京市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因此要进行合理的利用和保护。
北京市对土地资源的消耗量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城市建设方面,北京市规定了建筑用地的面积和密度,以控制土地消耗。
另外,北京市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鼓励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例如加大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的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等。
总的来说,北京21消耗量标准是一个包括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和土地资源消耗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标准。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双碳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双碳行动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f988159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6f.png)
北京双碳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碳排放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市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动环保工作,为减少
碳排放作出了不懈努力。
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北京市提出了双碳行动实施方案。
首先,北京市将加大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力度。
通过大力发展可
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逐步减少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从根本上减少碳排放。
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和居民采用清洁能源,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普及。
其次,北京市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
通过制定更加
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治理力度,推动企
业进行节能减排,提高生产工艺的清洁化水平,减少工业碳排放。
另外,北京市还将推动交通运输的绿色转型。
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交通组织,减少拥堵,降低交通碳排放。
同时,鼓励居民选择步行、骑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对机动车的
依赖,改善空气质量。
此外,北京市还将加强碳排放数据监测和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的碳排放监测体系,及时公布碳排放数据,推动企业和居民自觉降低碳排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最后,北京市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减排,推动碳排放权交易,鼓励企业主动采取减排措施,形成经济激励,促进碳排放减少。
总之,北京双碳行动实施方案是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全市的碳减排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北京贡献力量。
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
![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a81ce441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16.png)
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
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是指北京市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所制定的政策措施,旨在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013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北京市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加强能源管理、促进清洁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碳排放监测等内容,以推动北京市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北京市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其中包括对能源消耗单位进行能效评价和认证,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广清洁能源车辆,鼓励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设计等。
同时,政府还推动供暖系统改造,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引导市民节约用水和减少工业废水排放。
为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北京市政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节能减排主题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节能减排的认知和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北京市能源消费总量有所下降,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不断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也为北京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促进了新能源与清洁产业的发展。
总之,北京市节能减排政策是北京市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制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政府部门的努力,市民的参与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北京市正在朝着节能减排目标迈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美好未来。
北京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
![北京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7ac6f2bc284ac850ad02421a.png)
北京市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为全面做好我区节能及应对气候变化以及能源领域各项工作,我们对全市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节能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政策(一)节能管理方式1.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支持政策:市财政对于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奖励10万元;1万吨标准煤(含)—5万吨标准煤的,奖励11万元;5万吨标准煤(含)—100万吨标准煤的,奖励13万元;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奖励15万元。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在京万家企业和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184号)2.能效领跑者。
支持政策:对获得“2015年度北京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将根据评审名次,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能效领跑者试点的通知》(京发改〔2014〕2650号)3.电力需求侧管理。
支持政策:3.1 基准型项目第一类:对提高用电设备能效产生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的改造项目,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00元/千瓦、400元/千瓦、500元/千瓦。
第二类:对采用电蓄冷(蓄热)供冷(供暖)技术产生永久性转移高峰电力负荷的改造或新建项目,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50元/千瓦、450元/千瓦、550元/千瓦。
第三类:对通过主动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项目,按照响应时间(24小时、4小时、30分钟)签订合同,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80元/千瓦、100元/千瓦、120元/千瓦。
第四类:其他新技术实施的项目,确能实现永久性节约和转移高峰负荷的,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奖励标准不得超过440元/千瓦。
3.2 整合型项目通过自愿签订协议,采用整合节约电力指标的方式,承担一揽子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的项目,奖励标准为:440元/千瓦。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4a5b826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b6.png)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促进西城区节能降耗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促进绿色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降耗,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相关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
第三条区发展改革委作为区节能降耗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支持节能降耗政策和年度节能降耗计划,确定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节能降耗支持资金(以下简称节能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节能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降耗工作。
节能资金的管理使用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运作机制共同负责。
第二章支持范围第五条本办法的支持对象为经认定实际能源消耗统计在西城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市场主体。
第六条支持范围(一)节能降耗试点、示范项目;(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及推广项目;(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六)能源管控项目;(七)循环经济项目;(八)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九)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十)节能先进奖励项目;(十一)市、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节能降耗项目。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https://img.taocdn.com/s3/m/d0e56945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b2.png)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随着人们对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的关注日益增加,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限制建筑能耗,以促进建筑节能和减少环境污染。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自然也不例外。
北京市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共建筑能耗的限额政策,并加大了对违规建筑进行处罚的力度。
本文将对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公共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设计标准》,明确了公共建筑的节能要求和能耗限额。
根据该标准,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都有相应的节能要求和能耗限额。
比如,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年能耗限额为30千兆焦,大型中小学校的年能耗限额为50千兆焦,大型综合性体育馆的年能耗限额为80千兆焦等。
这些能耗限额是按照建筑的功能和规模进行了科学分配,旨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其次,北京市政府还加大了对违规建筑的处罚力度。
一旦发现公共建筑的能耗超过限额,相关责任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停止建设等。
此外,对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北京市政府还会采取买断电力、停止供暖等严厉措施来惩罚违规者。
这些严厉的处罚措施有效地震慑了一些不法分子,促使他们严格按照能耗限额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保证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除了上述政策和处罚措施之外,北京市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公共建筑的节能。
其中包括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健全的节能检测机制和监管体系,鼓励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助于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轻能源压力,减少环境污染。
总的来说,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政策,为促进建筑节能和减少环境污染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公共建筑的节能要求和能耗限额,还加大了对违规建筑的处罚力度,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
在未来,我们相信北京市政府将会继续加大对建筑节能的推动力度,为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太阳能政策介绍
![北京太阳能政策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6bb44a2e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ba.png)
北京太阳能政策介绍太阳能政策是指政府为促进太阳能产业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城市,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太阳能政策,以推动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并提高太阳能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本文将为您介绍北京太阳能政策的相关信息。
首先,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从经济角度上鼓励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安装太阳能系统。
例如,“京津冀地区太阳能利用和能效改造示范工程”政策,对太阳能热水、太阳能采暖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给予补贴,促进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此外,北京市还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贴太阳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太阳能技术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北京市政府通过建立标准和规范,推动太阳能产业的规范发展。
北京市发布了一系列的技术规范,规范了太阳能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等环节。
此外,北京市还推动太阳能产品的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太阳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用户的权益。
同时,北京市政府还加强了对太阳能行业的监管力度,打击不合格产品和不良企业,维护太阳能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另外,北京市政府鼓励太阳能产业与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太阳能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北京市发布了一系列的建筑政策,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应当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太阳能采暖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等设施,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推动太阳能建筑的示范工程,以案例的方式推广太阳能建筑的成功经验,提高太阳能建筑的铺设速度和质量。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注重加强太阳能产业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太阳能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
北京市设立了太阳能科技创新基地和太阳能人才培训中心,为太阳能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
最后,北京市政府还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国家在太阳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北京双碳实施方案
![北京双碳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3f652b1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75.png)
北京双碳实施方案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一直以来都承担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北京市提出了“双碳”目标,即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提出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
首先,北京市将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利用。
通过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
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减少传统燃油车的使用,推动交通领域的碳排放减少。
其次,北京市将加强工业企业的碳排放管理。
通过实施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推动工业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工业生产的绿色转型。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碳排放。
此外,北京市还将加大对城市建设和交通领域的碳排放管理。
通过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化、智能化,优化城市布局和交通规划,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推动公共交通和非机动车出行,降低交通领域的碳排放。
同时,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推广,降低建筑领域的碳排放。
最后,北京市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和碳市场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的碳交易体系,推动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激励企业主动减排,促进碳减排成本的降低。
同时,加大对碳市场的监管和规范,推动碳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减排机会。
总的来说,北京双碳实施方案是一项全面推动碳减排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利用、加强工业企业的碳排放管理、优化城市建设和交通领域的碳排放管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和碳市场建设等措施,北京市将努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节能补贴时间公布
![北京节能补贴时间公布](https://img.taocdn.com/s3/m/5d1c8120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01.png)
北京节能补贴时间公布近年来,环保节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追求,对于城市而言,节能减排也显得尤为重要,而节能补贴也是提高节能减排意识的有效手段之一。
在北京市,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节能补贴的时间公布,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观察和贯彻节能政策的机会。
据悉,北京市节能补贴时间公布中,具体的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和10月,这意味着在这两个时间节点中,市民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北京市节能补贴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并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
其中,节能补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用电器、建筑节能、绿色交通等领域,而对于具体补贴金额及条件等也将在公布后明确。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北京市以及全国的环保节能事业都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北京市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其产生的能源消耗量也较为高昂,而普及节能减排的意识和实践对于北京市而言不仅意味着环保减排、降低污染物排放等直接效益,同样也意味着从长远来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其次,通过节能补贴政策的出台,可以更好的引导市民和企业参与到节能减排事业中来,不仅扩大节能减排中的参与人群,也提高了节能减排的普及度和参与度。
当然,对于这项政策,也需要注意和关注其中的问题和局限性。
比如,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城市中,一些补贴政策的“领取门槛”较高,导致了部分市民和企业对于节能补贴政策的参与度不高,“领到的不到用,需要‘花费大’”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对于一些节能减排政策的培训和普及也需加强,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市民和企业理解、贯彻和实践节能减排的主张和行动。
总之,北京市节能补贴时间的公布,意味着市民和企业可以在5月和10月两个节点中获得更充分和详细的节能补贴政策。
面对环保节能的共同责任和追求,我们应该积极地参与到节能减排中来,提升环保意识,建立环保意识的长远机制。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da879711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cf.png)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最新发布,2023年将实施家电节能补贴政策,以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家电,推动家电行业的绿色发展。
该政策旨在减少家电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就该政策的内容和影响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补贴对象范围涵盖了多个家电品类,包括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常见家电。
其中,节能指标将作为评判的主要依据之一。
购买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市民将可以获得补贴,享受更低的价格。
这不仅可以降低家庭购置家电的成本,还可以激励消费者选择更节能的产品。
其次,补贴政策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实施。
首先,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请和购买。
在网上购买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其次,一些家电品牌和零售商也将通过线下实体店面进行优惠销售,并提供现金补贴或折扣。
此外,政府还计划设立专门的节能补贴展示中心,展示符合节能标准的家电,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此外,为了进一步激励市民参与节能,政府还将推出其他促销活动。
例如,举办节能知识讲座、组织家电展览等,以提高市民对节能意识的认知并增加对节能产品的购买欲望。
同时,政府还计划与相关机构合作,进行家电返修和更新服务,鼓励市民将老旧家电进行更新换代,进一步节约用电。
该政策的实施对北京市的家电市场以及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补贴政策将促使家电厂商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更加节能环保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其次,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市民将更加重视节能环保,更加倾向于购买节能家电产品,推动市场向更为环保的方向发展。
最后,补贴政策的实施还将减少家庭用电量,缓解用电压力,对于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鼓励市民购买节能家电,推动家电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补贴购买节能家电,市民可以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同时也可以促进节能环保意识的普及。
这将有助于推动节能技术的发展,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
![北京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3dca88c8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04.png)
2023年北京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近年来,随着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多项节能政策,以鼓励企业和居民节约能源、减少排放。
作为我国的首都,北京市一直在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和环保工作。
据最新消息,北京市政府将于2023年发布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以推动家电行业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本文将就这一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深入探讨其对北京市家电行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1. 背景介绍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近年来北京市在节能环保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北京市的能源消耗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节能政策,包括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利用。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的发布可以说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举措。
2. 政策内容2023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呢?据了解,这份政策文件将覆盖家电行业的多个领域,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
政策文件将规定具体的节能标准和要求,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政策文件还将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节能效果。
3. 影响分析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的发布将对北京市的家电行业和居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从家电行业角度看,政策的出台将推动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以生产更加节能环保的产品。
这将推动整个行业向高质量、高效能的方向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而从居民生活角度来看,符合政策要求的家电产品将获得相应的补贴和优惠,从而减轻居民购买新品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享受到更加优质、节能的家电产品,提高生活品质。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文件的发布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举措。
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家电行业的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
我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
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
![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e76f14d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10.png)
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加剧以及对传统能源资源的消耗速度加快,新能源产业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的发展热点。
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以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北京市制定了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促进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的北京城市。
二、发展目标1、到2025年,建设绿色清洁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初步构建覆盖风能、太阳能、生物能、可再生能源等多个领域的产业链。
2、实现新能源产业在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达到20%。
3、培育1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
4、提高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核心技术的突破。
三、重点任务1、推进新能源发电规模扩大:通过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新能源发电容量,并加快智能化升级,提高发电效率。
2、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
3、建设新能源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新能源产业园区,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吸引优秀企业落户并集聚新能源产业资源。
4、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通过设立专业岗位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培养新能源产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5、完善政策和法规体系:根据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法规,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实施措施1、建立新能源发电项目审批和管理机制,加快项目的立项和建设进度。
2、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3、开展新能源产业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新能源技术和管理经验。
4、加强新能源产业规划和布局,合理安排新能源设施的建设位置和规模。
5、加大新能源产业的市场推广和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产业的认知度和接受程度。
6、建立健全新能源产业监管机制,加强对新能源企业的监管和评估,提升产业的规范化水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adaee68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d5.png)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京环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节能管理正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京环发〔2022〕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7月25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前言“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庄严宣誓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
北京作为首都,要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谋划首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展示城市国际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把握时代机遇,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联系,深入推进能源低碳革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按照国家和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总体部署,为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碳达峰碳中和实践进程中探索出北京经验、贡献北京力量,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编制。
第一章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一、发展回顾“十三五”时期,本市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工作,率先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先试协同推进能源节约、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运用市场机制、标准引领、技术推广、工程支撑、宣传引导等多重手段,取得积极成效。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b7262d8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32.png)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公布日期】1988.11.24•【字号】京财工[1989]948号•【施行日期】1988.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发布《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88年11月24日京财工(1989)948号、(89)京经节字第192号)各总公司(局、办)、各区县、中央在京单位,各专业节办、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加强节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推动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工作,市节能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节能监测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节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推动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监测的任务是根据《条例》、《规定》及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合理用能标准、技术规范、节能规定,运用现场测试分析、技术诊断和能量审计的方法与手段,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用能设备效率、产品能耗水平、能源供应质量以及新建、扩建工程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等进行监测和检查。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院校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第四条北京市节约能源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是全市节能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各专业节办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用能标准、节能监测技术规范和测试方法。
2.组织专业节办和有关单位编制市级节能监测年度计划。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2daa3be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8a.png)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2014年6月24日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社会受益。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30cef24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d3.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18•【字号】京发改规[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10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等4部委《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3]48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地热能开发和热泵技术应用,我们制定了《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18日关于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地热能开发及热泵系统利用的实施意见地热能是绿色环保的新型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热泵是一种节能环保新技术,能够实现地热能、余热等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积极开发地热能和发展热泵系统,对优化本市能源结构,减缓资源压力,实现供热多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地热能开发和热泵技术应用,改善大气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领域本市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居民住宅楼使用热泵供暖系统,支持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利用热泵系统进行清洁改造;重点推进余热、土壤源、再生水(污水)热泵和深层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重点任务(一)充分回收余热资源。
新建的燃气热电厂和锅炉房同步建设余热热泵供暖工程,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燃气热电厂和锅炉房加装余热热泵回收装置。
重点完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太阳宫和郑常庄等燃气热电厂余热热泵供暖工程,加快开展科利源、鲁谷和北重等大型锅炉房利用热泵回收余热资源工作。
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及政策解读
![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及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b015df49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bc.png)
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及政策解读随着环境污染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严重,清洁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全球发展的趋势之一。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压力增加,清洁能源的发展也变得愈加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市也在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文将从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和政策解读两方面来分析北京市清洁能源的发展。
一、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如今,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千瓦,清洁能源的占比也在不断提高。
同时,在城市燃气、市政府采暖、公交等领域,北京市也在投入资金用以支持清洁能源的应用和发展。
1.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的太阳能、风电、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千瓦。
在其中,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了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为340万千瓦,水能装机容量为72万千瓦。
这些清洁能源的发展与应用直接推动了北京市清洁能源的占比不断提高。
2.城市燃气的发展随着北京市城市化的进程,城市燃气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为了推动城市燃气的发展,北京市也在投入资金用以支持清洁能源的应用和发展。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的城市燃气管网已经覆盖了全市90%的城镇区域。
在这过程中,北京市也逐步将燃气的产生方式从煤气转化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市政府采暖的发展市政府采暖也是北京市清洁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市创新性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建立了市级集中供热和供热与垃圾处理联合热电厂、推广浅层地源热泵、鼓励居民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等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市政府采暖清洁能源的转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支持。
4.公交等领域的发展在如今城市化进程中,公共交通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北京市因此也在公交等领域积极投入资金推广和采用清洁能源。
据报道,2019年底,北京市的插电式和纯电动公交车合计已经达到了22345辆,这些公交车的推广应用直接为北京市的城市交通更为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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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
为全面做好我区节能及应对气候变化以及能源领域各项工作,我们对全市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节能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政策
(一)节能管理方式
1.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支持政策:市财政对于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奖励10万元;1万吨标准煤(含)—5万吨标准煤的,奖励11万元;5万吨标准煤(含)—100万吨标准煤的,奖励13万元;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奖励15万元。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在京万家企业和市级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184号)
2.能效领跑者。
支持政策:对获得“2015年度北京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将根据评审名次,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能效领跑者试点的通知》(京发改〔2014〕2650号)
3.电力需求侧管理。
支持政策:
3.1 基准型项目
第一类:对提高用电设备能效产生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的改造项目,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00元/千瓦、400元/千瓦、500元/千瓦。
第二类:对采用电蓄冷(蓄热)供冷(供暖)技术产生永久性转移高峰电力负荷的改造或新建项目,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50元/千瓦、450元/千瓦、550元/千瓦。
第三类:对通过主动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项目,按照响应时间(24小时、4小时、30分钟)签订合同,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80元/千瓦、100元/千瓦、120元/千瓦。
第四类:其他新技术实施的项目,确能实现永久性节约和转移高峰负荷的,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奖励标准不得超过440元/千瓦。
3.2 整合型项目
通过自愿签订协议,采用整合节约电力指标的方式,承担一揽子永久性节约电力负荷的项目,奖励标准为:440元/千瓦。
3.3 示范型项目
技术先进、运行控制优化、节电效果显著、项目运作模式新颖,能够成为节电技术典范或行业学习标杆的项目,奖励标准为采用同类技术的基准型项目奖励标准的1.2倍。
文件依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公用〔2013〕1839号)
4.能源计量体系建设
支持政策:
对按照规定完成重点用能单位(含中央在京、市属、区属)一级计量器具配置的能源供应单
位,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计量器具购置费与安装费之和的30%(安装费按照器具购置费的5%来计算),能源供应单位负责落实配套资金。
对按照规定完成本单位二级计量器具配置的重点用能单位,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为计量器具购置费与安装费之和的30%(安装费按照器具购置费的5%来计算),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落实配套资金。
重点用能单位中中央在京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二级计量器具配置的,市财政对计量器具购置费及安装费给予全额支持。
重点用能单位中市属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计量器具配置所需的配套资金,由本单位申请在部门预算中解决。
重点用能单位中区属的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二级计量器具配置所需的配套资金由区县财政负责落实。
各区(县)政府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积极支持辖区内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器具配置,保障本地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4年-2015年)的通知》(京发改〔2014〕2617号)
(二)节能工程
1.节能技改项目
支持政策:非工业项目按照节能量800元/吨标准煤予以支持;工业按照600元/吨予以支持。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2.能源审计
支持政策:年综合能耗500万吨标准煤以上(含)重点用能单位。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40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40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35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30万元;
年综合能耗300万吨标准煤以上(含)—500万吨标准煤重点用能单位。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30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28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25万元;
年综合能耗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含)—300万吨标准煤重点用能单位。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20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18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15万元;
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00万吨标准煤重点用能单位。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15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15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13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10万元;
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万吨标准煤重点用能单位。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10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9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8万元;
公共机构。
市级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15万元,其中:满额奖励标准为15万元,中间档次奖励标准为13万元,基础奖励标准为10万元。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广实施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京发改〔2012〕600号)
3.能源管控中心
支持政策: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政策支持。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征集2014年度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的通知》
4.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支持政策:由市发改委统一组织评审及改造的设计和招标等工作,给予全额支持。
文件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4年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14〕250号)
5.合同能源管理
支持政策:
对符合中央财政奖励政策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中央财政奖励240 元/吨标准煤的基础上,提高市级财政配套奖励力度。
对工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核定的年节能量,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从2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360元/吨标准煤;对非工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核定的年节能量,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从260 元/吨标准煤提高到560元/吨标准煤。
拓宽市级财政奖励范围,对工业领域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100吨—500 吨(不含)标准煤,非工业领域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 吨—100 吨(不含)标准煤的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核定的年节能量,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给予360元/吨标准煤的支持。
对国家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个项目核定年节能量在300吨标煤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项目合同周期必须大于一个会计年度,财政奖励资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予以审核拨付,奖励标准为360 元/吨标准煤。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京发改〔2013〕1132 号)
6.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项目
支持政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
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
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未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6个月内须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一次审核评估申请。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实施单位审核中提出的中高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根据实施单位全部清洁生产项目综合投入、计划进度、推进情况及预期成效,确定补助项目及补助资金。
单个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含)的中高费项目原则上应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其它中高费项目,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已享受市级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中高费项目补助资金分批拨付,清洁生产绩效验收前拨付70%补助资金,剩余资金在实施单位通过清洁生产绩效验收后拨付。
文件依据: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
(三)其他领域节能政策
1.三高企业退出
支持政策:依据关停企业节能、节水、减排贡献,再就业人员安置和企业净资产规模三项指标,确定给予一次性50 万、100 万、150 万和230 万四个档次的市级财政奖励。
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正常生产年度净资产总额,具体计算方法和评奖标准见附件《北京市奖励企业退出参考标准》。
情况特殊的重点退出行业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奖励方式、额度和标准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