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管理办法(苍松参考)
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篇)
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压力管道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固体的管道系统。
由于压力管道运行过程中承受着较大的压力,一旦发生泄漏或事故,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环境污染。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的压力管道系统。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我单位压力管道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运行。
第五条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单位自律的原则。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建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宣传工作;2. 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3. 负责压力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工作;4. 负责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5. 负责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检查和评估标准。
第七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主管、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具体人员数量根据管道系统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
第八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需定期向单位领导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检查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根据介质特性和工艺要求,确定材料的选用;2. 计算和核算管道的设计压力、温度和厚度等参数;3. 设计管道的布置和支撑结构;4. 设置安全阀、报警装置和排气装置等。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 管道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2. 管道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损坏和变形;3. 管道焊接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焊缝的质量;4.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确保无泄漏。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文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文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所有压力管道项目,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建、维修、验收、运行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压力管道管理制度,依法对压力管道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建、维修、验收、运行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资质或内容的审查。
第二章设计、制造、安装和改建第五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质量控制等能力,并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建单位必须进行项目前的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第七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设计相关的资质,并且设计文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查才能进行施工。
第八条压力管道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制造相关的资质,并且制造过程必须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第九条压力管道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相关的资质,并且安装过程必须符合安全控制要求。
第十条压力管道的改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改建单位必须具备改建相关的资质,并且改建过程必须符合改建控制要求。
第三章维修和验收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且进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维修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计划进行,并且进行维修工作的单位必须制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记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验收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且验收单位必须将验收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的验收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单位必须对验收结果负责。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压力管道的正常使用,避免安全和环境问题的出现,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的蒸气管道、氧气管道、丙烷管道、二氧化碳管道及压缩空气管道。
技术设备部的设备科负责本规则的编制和完善,压力管道的巡检及定期点检由设备科负责,相应工位上管道及阀门的日常点检由制造部负责。
1) 完好标准4.1.1 仪表、各种安全装置和自动调节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4.1.2 管道、管件、管道附件等应牢固完整,各种螺栓连接紧固,无异常震动和杂音。
4.1.3 防冻、标识等应完整有效。
4.1.4 管道、阀门应布置合理,无跑、冒、滴、漏。
2) 管道及阀门维护4.2.1 日常维护4.2.1.1 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对分管的管道进行定期巡查(每月一次)。
巡检内容:A、在用管道是否超温、超压、泄漏。
B、安全附件运行是否正常。
C、管道是否有异常振动,管道内部是否有撞击声。
D、是否有积液、积水。
E、是否有漏气处。
4.2.1.2 操作者每天使用前应对管道及阀门进行点检确认。
点检内容:A、管道是否有异常振动,管道内部是否有撞击声。
B、是否有积液、积水。
C、是否有漏气处。
3) 定期检查内容4.3.1 检查周期:压力管道每年检查一次,阀门每半年检查一次。
4.3.2 检查内容:A、管道的焊缝、法兰接口、丝口是否泄漏。
B、管道之间、管道与相邻物件是否摩擦。
C、管道的腐蚀、磨损状况。
D、吊卡的紧固,管道支架的腐蚀和支撑情况。
E、主阀门操作机构的润滑和防护是否良好。
F、管道保温层是否完好。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4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在内部超过0.1兆帕(MPa)的压力下工作的管道。
由于这些管道运行在高压下,一旦发生泄漏、爆炸或其他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的样本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超过0.1兆帕的压力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维修等环节。
第五条压力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技术进步、规范管理、安全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压力管道管理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压力管道设计第七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压力管道设计应明确管道的工作参数、材料选用、安全阀的设置等关键问题。
第九条压力管道设计应科学合理,结构牢固,确保可靠安全运行。
第十条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应保存至少10年,并随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
第三章压力管道施工第十一条压力管道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施工材料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施工过程应进行严格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压力试验,确保无泄漏。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颁发验收证书。
第四章压力管道使用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管道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情况。
压力管道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批准建设的所有压力管道。
2.遵守该规定的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应当负责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压力管道的使用。
3.压力管道的主要用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使用者应当认真执行该规定的相关规定。
4.压力管道使用者应当认真执行该规定,以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
二、管理内容
1.建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及时完成安全管理任务。
2.建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管理。
3.配备压力管道安全职能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压力管道的安全隐患。
5.强化压力管道的维护检修,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维护检修工作。
6.加强压力管道设施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操作知识和技能,强化安全管理。
7.严格压力管道的操作管理,健全操作制度。
8.严格压力管道的检查管理,健全检查制度。
9.加强安全报警监测管理,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10.加强技术管理,健全技术文件的审核。
三、安全监督
1.主要用户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的要。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范本(2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测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三、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管理规定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一、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管道的结构强度和密封性能,保证管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材料选择,管道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其耐压能力和使用寿命。
三、压力管道的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焊缝应进行合理的检测和评定,确保焊接质量和可靠性。
四、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资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装与改造一、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应由具备相应资质或证书的施工单位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过程中,应确保管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管道的损坏和泄漏。
三、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前,应进行必要的试压和泄漏检测,确保管道的密封性能和安全性。
四、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记录和验收。
第四章维护与维修一、压力管道的维护和维修应定期进行,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二、压力管道的维护和维修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维护和维修质量。
三、压力管道的维护和维修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了解管道的状况和问题,制定合理的维护和维修计划。
四、压力管道的维护和维修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资质或证书的维修单位进行,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五章检测与监督管理一、压力管道的检测应定期进行,包括外观检查、泄漏检测、防腐检测等。
二、压力管道的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压力管道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组织开展压力管道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有效实施。
第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记录的保存与管理。
第九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违规操作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第十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在设计、制造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改进,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做好安全设计、制造和安装记录的保存与管理。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运行和维护第十五条压力管道的运行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安全运行和维护。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压力管道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
压力管道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管理办法(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压力管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家和中石化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用语:㈠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㈡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㈢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㈠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下同)的;㈡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㈢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㈠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㈡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个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㈢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第五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以下管道: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非金属管道;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动力管道;移动设备上的专业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传播、航空航天器等;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等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设备管理部(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压力管道管理办法,并对使用单位的压力管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管理基础资料(台帐、档案),汇总上报各类报表。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压力管道检验、检修、改造、更新、报废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使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使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管道是指在管道系统中输送或贮存压力介质的管道、管线及其附件。
第四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优先、综合治理、安全第一。
第五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管理第七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压力管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八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资质,设计文件应当详尽、准确,包括设计计算书、施工图纸等必要文件。
第九条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制造能力和资质,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制造过程和产品质量。
第十条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和资质,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规范。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过程中应当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技术监督,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道的使用规定和安全要求,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的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压力管道的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当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压力管道事故的管理和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压力管道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和事故调查。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管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的压力管道管理工作。
第三条压力管道指用于输送或储存气体、液体、蒸汽等介质的管道,包括输气、输油、输水、输酸、输煤气、输蒸汽等各种管道。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包括设计、建设、安装、维护、运行、改造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根据压力管道的不同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压力管道。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场地选择与布置图纸;(二)管道布置图纸;(三)管道材料和管件配套表;(四)管道的计算书;(五)支撑件和固定件图纸及材料和尺寸表;(六)检验和试验方案。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并向有关部门报备,经审查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设计方案实施前,应进行设计方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
第十条设计方案变更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对变更内容进行记录和传达。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建设需要进行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建设过程的合规性、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等。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的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署名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备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管道建设期间,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安装管理第十六条压力管道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安装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安全试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安装图纸、安装过程照片、安装记录等。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维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制定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测、修理、废弃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管理和控制,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所有涉及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
章节二:安全管理第一条:涉及压力管道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压力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检测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实时掌握和操作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紧急处理能力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压力管道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或隐瞒。
第七条:对于有问题或危险的压力管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拆除,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第八条:在压力管道上进行修理和维护时,必须停止压力和排空,严禁带压检修。
章节三:检测和监测第一条:压力管道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其安全性。
第二条:检测和监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可信。
第三条: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条:对于超过设计寿命的压力管道,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五条:检测和监测结果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章节四:应急管理第一条:对于突发事件和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和管理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压力管道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
第五条压力管道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道的选用与设计第六条在进行管道选用和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管道的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
2. 管道的设计应满足正常工作和事故情况下的压力和温度要求。
3. 管道的连接方式应合理可靠,能够承受压力和温度的变化。
第七条管道选用和设计应进行必要的计算和校核,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管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管道的运行参数应在管道管理单位的控制范围内,不得超过允许的标准和限值。
第十条管道安全技术措施应齐全,包括泄漏和防爆的预防措施、报警设备、紧急停车装置等。
第三章管道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一条管道的安装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第十二条管道的调试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确保设备和管道在安全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管道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管道的试验与核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管道的运行与维护第十五条管道的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第十六条管道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档案。
第十七条管道的维修和检修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八条管道设备的检测和测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管道的紧急处理与事故预防第十九条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停车、排除隐患,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检修等环节的管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与检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二)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以及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四条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分为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和动力管道:(一)工业管道(GC类)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二)动力管道(GD类)是指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
本规定所指的压力管道是指工业管道。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工业管道级别划分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的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3.输送除前两项介质的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10.0MPa,或者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管道为GC2级:GC3级管道除外,介质毒性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GC1级的管道。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管道为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管道。
第六条本规定引用的文件:(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四)《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五)《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六)《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八)《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定》(GB50316-2000)(九)《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SHS01005-2004)(十)总部《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十一)总部《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十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 -1997)(十三)《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设备管理部是压力管道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及总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制(修)订公司压力管道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二)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对重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第八条物资供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对压力管道元件供应商资质的审查;(二)按采购计划,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供压力管道元件及相关技术资料;(三)建立压力管道元件进厂验收制度,对于新采购进厂的压力管道元件,由物资采购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压力管道是指承受或运输液体、气体、蒸气、固态颗粒等物质的管道,其内部压力超过0.1兆帕(MPa)的管道系统。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模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压力管道的分类和基本要求第二条压力管道根据使用场所和管道材质,分为以下几类:1. 石油、天然气等液体和气体的输送管道;2. 化工、制药、冶金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管道;3. 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热力等公共设施的管道;4. 其他特种管道。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基本要求包括:1. 管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设计工况下的压力和温度;2. 管道的布置、支撑和固定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能够保证不出现过大变形和振动;3. 管道系统应具备足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够防止泄漏和爆炸事故;4. 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制造第四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和制造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满足使用场所的工况要求。
第五条设计和制造压力管道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应的设计和制造能力;2. 拥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3. 拥有必要的设计和制造设备和条件;4.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章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第六条压力管道的安装和改造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保证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
第七条压力管道安装和改造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相应的安装和改造能力;2. 拥有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3. 拥有必要的安装和改造设备和条件;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章压力管道的维修和检验第八条压力管道的维修和检验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保证管道的安全可靠运行。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3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供使用单位参考)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安装,并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二、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应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____天内向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压力管道的显著位置;三、在用压力管道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注册;四、做好压力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压力管道检查,并做书面记录;六、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七、使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八、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重新使用;九、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十、压力管道使用中严禁超温、超压操作;十一、做好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文件和压力管道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书、使用维护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工作;十二、压力管道的重大检修作业应由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十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十四、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十五、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办理事故报告手续;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压力管道进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管道安全生产责任制、管道设备的选择和设计、施工和安装、监督检验、运行和维护、事故应急和处理等方面。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和使用,预防和控制压力管道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和稳定。
本文将围绕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操作和维护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1. 压力管道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级责任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的层级和划分,确保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程: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规范,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的要求,确保所有环节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
3. 压力管道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压力管道安全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4. 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5. 压力管道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压力管道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压力管道设施设备管理1. 压力管道设计审查: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压力管道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满足安全和功能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压力管道施工验收:对压力管道的施工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压力管道安全定期检测: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管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4. 压力管道维护保养: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查管道的防腐、绝缘、降压装置等设施设备的完好性,确保管道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压力管道备件管理:建立压力管道备件库,并对备件进行管理,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合格。
三、压力管道操作和维护管理1. 压力管道操作管理:对从事压力管道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培训,确保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一、疏通管道1.1 管道清洗在管道投入使用前,应该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管道清洗,以确保管道的清洁程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管道初次使用时遭遇一些问题,产生风险。
此后,应定期对管道进行清洗,以确保管道的畅通度、清洁度,绕过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1.2 管道疏通当管道出现堵塞的情况时,应该采取疏通措施,随时保持管道的畅通。
如果没有经验进行疏通,应该找有资格的工程师来进行疏通操作。
二、管道运行2.1 运行检查在管道运行之前,要进行领导审核,审核结束之后再批准使用。
然后,对管道进行运行检查,保证管道完好无损。
如果管道存在瑕疵,需要及时修复,确保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操作规程在管道的运行中,应该根据国家标准和管道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管道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措施的合理性。
操作规程应该包括以下要素:1.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2.管道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求3.管道的使用环境与条件要求4.管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5.管道的日常巡检6.畅通管道的责任7.疏通管道的责任8.管道事故的处理流程三、管道维护3.1管道日常维护应对管道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坚持定期巡检,确保管道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以避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发生。
3.2管道定期检查定期对管道进行维护,保证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请遵守下列规定:1.对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控制2.检查和修复管道处于损坏、疲劳和磨损状态的区域3.保持管道的清洁4.对管道进行防腐蚀、绝缘等处理5.维修管道设施中失灵的部件3.3管道事故处理管道事故是管道管理的大忌,必须要进行严格的管控和流程处理。
我们需要做到:1.及时处理管道事故2.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3.紧急救援4.故障诊断5.事故分析6.管道维修和重建7.事故后的调整和完善四、管道管理4.1 管理机构管道的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人员来进行,管道管理人员要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能够对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保证。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范文压力管道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设备,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范文,以供参考:一、总则为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责任1. 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将压力管道安全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管道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三、管道设计与安装1. 管道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管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管道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材料质量检验,确保管道材料的合格性。
3. 管道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施工,包括焊接工艺、管道支架和固定等。
四、定期检测和维护1. 管道使用单位应定期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管道检测,确保管道的安全性能。
2. 管道使用单位应制定管道维护计划,定期对管道进行维护,确保其设备的完好性。
3. 对于发现的管道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五、安全操作要求1. 管道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2. 管道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操作管道设备。
3.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压力管道的工作状态和压力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六、事故应急处理1. 管道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事故。
2. 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协调救援工作。
七、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等。
GA1,GA2,GB1,GB2,GC1,GC2.是什么意思(苍松资料)
低压管道公称压力不超过2.5MPa
中压管道公称压力4-6.4MPa
高压管道公称压力10-100MPa
超高压管道公称压力超过100MPa
压力管道级别的划分
6.1 长输管道为GA 类,级别划分为:
6.1.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 级:
a)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 的管道;
b)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注1)≥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c) 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6.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 级:
a)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b) GA1 b)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c) GA1 c) 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6.2 公用管道为GB 类,级别划分为:
GB1、燃气管道;
GB2、热力管道。
6.3 工业管道为GC 类;级别划分为:
6.3.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 级:
a)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练习训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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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压力管道的管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家和中石化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用语:㈠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㈡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㈢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㈠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㈡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㈢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㈠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㈡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个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㈢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第五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以下管道:公称压力为42MPa以上的管道;非金属管道;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动力管道;移动设备上的专业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传播、航空航天器等;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等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设备管理部(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压力管道管理办法,并对使用单位的压力管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管理基础资料(台帐、档案),汇总上报各类报表。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压力管道检验、检修、改造、更新、报废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五)组织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第七条规划建设部负责组织基建、技改项目中压力管道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采购中心(一)组织对压力管道元件供应商资质的审查。
(二)按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提供压力管道元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组织对采购件的质量验收。
第九条生产中心(一)组织员工按规程进行操作,不超温、超压使用管道。
(二)组织实施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
(三)编报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四)组织新建、更新压力管道的试车和验收工作。
(五)建立健全压力管道档案。
负责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申领的具体工作。
(六)对存在隐患的压力管道及时采取措施,对重大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设备管理部。
(七)组织或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和事故分析。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前期管理(一)压力管道应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许可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项目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向使用单位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管段空视图。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接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产品制作过程的监督检验。
(三)压力管道元件、安全保护装置入库前应由采购中心组织验收,除检查外观质量、质量证明书、钢印标记、材料的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管件型号、生产单位名称以及检验印鉴标志,还应检查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并做好验收记录。
有关资料原件应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
(四)国外引进装置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按协议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安全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我国有关规定。
(五)压力管道安装要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许可的单位承担,安装单位对管道安装质量负责。
管道施工前,安装单位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负责管道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并且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六)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管道安装完工后,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作为管道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
(七)新增压力管道的安装和验收除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安装检查验收,其中热电装置的管道还应符合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氧气管线施工质量还须符合《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八)生产中心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安装、检查安装质量,参加开车、检验、验收等工作。
(九)安装单位应在压力管道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设计安装验收等前期资料的管理按照公司《设备基础管理办法》执行。
竣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管道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记录。
2.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真空度试验记录。
3.管道系统吹扫记录。
4.管道系统隐蔽工程记录。
5.爆破片、安全液封、阻火器等安全设施的安装记录。
安全阀试验、调试记录。
6.管道组成件、焊材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7.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8.管道焊接工作记录及射线检测布片图。
9.无损检测报告。
10.静电接地测试记录。
11.高压管件加工记录。
12.管道绝热、防腐工程记录。
13.管道竣工图。
14.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十)新投产装置的压力管道在投运后半年内完成建档,其中与使用登记有关的档案应在管道投入使用后的20天内完成。
(十一)新增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生产中心应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的有关规定向扬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领取压力管道使用证。
第十一条运行管理(一)生产中心的管理层应当配备一名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管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管道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经过管道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生产中心应在工艺操作指导书中明确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如:管道操作工艺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管道操作法包括开、停车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管道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生产中心应当对管道操作人员进行管道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管道安全作业知识。
管道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管道的操作工作。
(三)生产中心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电子版管道空视图和竣工资料绘制修改管道空视图,并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压力管道使用证。
2.管道的台帐(管道名称、编号、类别、介质、规格、材质、起止点、长度、操作工艺指标、投运日期等)。
3.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管道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轴测图等图纸)、管道安装质量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
4.管道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5.管道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四)生产中心加强危险物料介质管道的管理,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和腐蚀严重、易发生泄漏且危害严重的压力管道应加强巡线检查,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设备,并且适时演练。
(五)在管道发生故障、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
对故障、异常情况以及检查、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缺陷,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更改管道的输送介质或操作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办理变更手续经中心主管领导及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
变更资料应存入安全技术档案,或修改安全技术档案。
(六)报废的压力管道不得继续使用。
停用后重新启用的压力管道应按《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全面检验。
停用2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压力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检验管理(一)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相关规定进行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二)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1次(也可称为年度检验)。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从事在线检验的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也可将在线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机构;全面检验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三)在用管道的定期检验,按照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报告、评定报告存入压力管道档案,长期保存,直至管道报废。
(四)使用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全面检验报告应及时进行复核,并整理归档,相关人员必须在全面检验报告书封面签字。
在线检验或全面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报扬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五)安全保护装置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进行安全阀的在线检测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场确认,检测和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
爆破片装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更换:超过规定使用期限,标定爆破压力和工作温度不符合运行要求,超过最大泄放压力而未爆破。
管道用压力表、温度计以及其他仪器仪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六)生产中心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压力管道全面检验计划报设备管理部审批。
设备管理部对使用单位上报的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进行审核,批准后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检验计划上报扬州市技术监督局、下发给检验单位及各生产中心。
第十三条检修管理(一)压力管道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
安装单位应编制检修方案,经使用单位审核后实施。
安装单位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并经检验单位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维修和改造的资料按前期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对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而无法进行检修的管道,可采用缺陷安全评定的方法,确认管道是否可安全运行到下一检验日;检验单位根据安全评定结果确定管道安全等级。
压力管道的缺陷安全评定必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核准的单位进行。
(四)检验单位在检验结束20天内按《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附件三出具《在用工业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测报告书》交使用单位。
(五)根据使用经验和检验结果,证明可以延长检验周期且生产中又难以安排全面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证明材料、管道清单及要求延长的期限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征求原检验单位的检验证明意见,再由设备管理部报扬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才可延长全面检验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