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防骗小知识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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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防骗小知识都有哪些
1.非法集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
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
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
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
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
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
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
4.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广大投融资者要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风险意识。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
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绝高利诱惑,谨防受骗,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5.远离非法集资,牢记六“不”口诀: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
违规吸储不参与。
假借P2P平台: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
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事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假券商: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国内知名证券公司开设钓鱼网站,带有“内幕消息”“代理炒股”“炒股软件”“包赚不赔”等特征的
炒股信息。股票开户时,要到正规券商机构营业厅或官网进行操作。
假基金:设计虚假的基金网站,随后在网络广泛张贴广告信息,承诺高回报,最后跑路。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
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
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以“养老”的旗号: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举办所
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
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原始股”泛滥成灾:在“无股权不富”的投资概念冲击下,一场场原始股售卖大戏开始集中上演。除了高回报、一夜暴富等收益
诱惑外,“上市公司”这个虚晃的光环给了非法集资更堂而皇之的
马甲。
银行飞单:即银行员工被投资公司的高佣金所吸引,私自与其他投资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出售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并过
分夸大收益加以蒙骗,导致投资者上当。
高额贴息存款:据2015年《萧山日报》报道,当地一家大型民
营企业的负责人魏某,以高额贴息的方式吸引储户到东乡县工行存
款3.12亿元,然后勾结银行高管骗贷。魏某组织有关人员伪造上述
存款人的大额存单,再以假存单作质押,向银行骗得巨额贷款。
张冠李戴的假信托:即在公司名字中加入信托字样误导投资者,或盗用信托公司之名发布虚假产品。正规信托公司推出的产品,合同中不会出现保本保息等字样,且都是百万起投。
现货贵金属投资:以开户送交易金的方式诱惑投资人,开户后,有专业的老师带着操作。实际上交易软件被后台人为操纵,钱都被代理商赚走。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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