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调任工作制度
调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任工作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相互转换。
第三条调任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选拔优秀紧缺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调任工作由国家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调任工作。
二、调任条件第五条调任为国家公务员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实绩突出;(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具备拟调任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四)身体健康;(五)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第六条调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为国家公务员的,除具备第五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二)原单位同意调出;(三)拟调任职位有空编。
第七条调任为国家公务员的,应当符合以下回避规定:(一)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不得调任同一单位;(二)与拟调任职位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不得调任该职位;(三)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调任程序第八条调任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布调任公告,明确调任职位、人数、条件等;(二)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三)资格审查;(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审批;(七)办理调动手续。
第九条调任公告应当在国家人事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
第十条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申请书或者单位推荐意见;(二)身份证明;(三)学历、学位证明;(四)工作经历和实绩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由国家人事部门或者委托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调任条件对申请或者推荐人员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考试、考察按照国家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
公务员调动规定
公务员调动规定公务员调动规定是指公务员在单位内部或者不同单位之间进行调动或转岗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一、调动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调动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调动结果应公示并尊重公务员的意愿。
2. 务实、稳妥、有效的原则。
调动应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公务员的个人情况,务实、稳妥、有效地进行。
3. 综合考虑的原则。
调动应充分考虑公务员的履历、任职能力、政治立场、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调动方案。
二、调动程序:1. 工作需要调动。
单位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务员进行内部调动或者跨单位调动。
调动方案应经领导审批并公示后执行。
2. 自愿调动。
公务员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申请调动,但需符合调动条件。
申请应经领导审批并公示后执行。
3. 考核调动。
对于工作能力较差、有违纪违法问题或者其他不适合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可以进行调岗、调级或者调离等处置,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动安排。
三、调动条件:1. 担任同一职务一定期限后方可调动。
公务员需要在同一职务上担任一定期限后方可申请调动或者被单位调动,具体期限根据单位内部规定确定。
2. 持续履行岗位职责。
公务员调动需要根据其持续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动的重要依据。
3. 符合职称条件。
公务员进行跨级调动时,需要符合被调岗位的职称条件,确保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工作。
四、调动后待遇:1. 经济待遇不变。
公务员在调动后,其经济待遇不变,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和待遇。
2. 社会保障权益保障。
调动后,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应得到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五、调动的限制:1. 一般不得跨地区调动。
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跨地区调动,即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进行调动。
2. 个人与单位的关系维持。
公务员调动后,个人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仍然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就是公务员调动规定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调动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调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公务员管理条例对公务员职务变动的规定
公务员管理条例对公务员职务变动的规定公务员管理条例是中国政府为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其中,对公务员职务变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的顺畅与合理。
本文将依据公务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公务员职务变动的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一、调岗调职制度公务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调岗调职的制度,旨在适应公务员队伍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
根据条例规定,调岗调职应当符合公务员的工作经历、专长和能力等要求,且应当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确保调岗调职的公平公正性。
二、竞聘上岗制度公务员管理条例鼓励公务员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来实现职务变动。
根据条例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设置原则,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活动。
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发挥公务员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职务变动的程序公务员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职务变动的程序,旨在保证职务变动的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根据条例规定,公务员职务变动应当建立健全的选拔、任用、管理机制,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同时,公务员职务变动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职务变动的条件和限制公务员管理条例还对职务变动的条件和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根据条例规定,公务员职务变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适应岗位需要;二是符合公务员任职条件;三是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四是在延续工作稳定性的前提下实现变动。
此外,公务员不得以职务变动来谋取私利或者违反组织管理要求。
五、职务变动的效果和责任公务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务变动的效果和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职务变动后,公务员应当及时履行新岗位的职责,同时接受组织和上级对其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公务员在职务变动过程中有失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总之,公务员管理条例对公务员职务变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的顺畅与合理。
最新公务员的调任制度(推荐五篇)
最新公务员的调任制度(推荐五篇)第一篇:最新公务员的调任制度中国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
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
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
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
这是调任(调入)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
调入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
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一)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
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
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
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
这是调任(调入)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
调入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
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单位推荐或自荐,或政府人事部门选调。
公务员转任规定
公务员转任规定
公务员转任规定是指公务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所在的机关(单位)申请调任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一、调任条件
1.公务员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年限,一般为任职一定年限,达
到调任条件。
2.公务员必须通过考试或者其他评选机制,符合调任岗位的要求。
3.公务员必须符合招聘机关(单位)的条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要求。
二、调任程序
1.公务员必须向所在机关(单位)提出调任申请,获得同意后,可以向招聘机关(单位)提交申请。
2.招聘机关(单位)必须审核公务员的申请材料,面试,提供
合适职位,签订调任合同。
3.公务员按照合同规定前往招聘机关(单位)工作。
三、调任待遇
1.公务员调任后,基本工资水平不变。
2.公务员调任后,享有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3.公务员调任后,享受与原单位相同的医疗保险和养老金等福利待遇。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第一篇: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附《公务员工作调动申请出》范文)公务员的调动包括调入和调出,其中:调入的程序:一、申请调入单位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时须先提交以下材料:(一)调入单位或当事人书面申请。
(二)《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
(三)《列入党政群机关单位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或区编委主任批件。
二、调档向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档函。
三、审档对拟调人员档案进行审查,同时调入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一)调入单位对拟调人员的考察意见。
(二)调出单位对拟调人员的鉴定材料。
(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
(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的,附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附上离婚证明书。
四、开出调令符合调入条件的,向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令。
五、报到拟调人员持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我局报到。
调出的程序:一、申请调出单位办理公务员调出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调出单位或当事人书面申请。
(二)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商调函。
(三)《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
二、调出档案凭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调档函,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发出档案。
三、调出凭调出单位的调动介绍信,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公务员调动介绍信》。
附:《公务员工作调动申请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尊敬的XX政治处:我叫XX,1985年X月X出生,四川XX人,系XX单位民警。
本人毕业于XXXX大学,法学、文学双学士学历,于2008年7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本单位,2009年7月转正成为一名正式的国家公务员。
在参加工作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民警,我是xxxx单位培养起来的,我热爱xxxx 工作。
工作中我兢兢业业,积极学习,努力钻研,与同事和睦相处。
不过,时过境迁,由于种种原因,本人郑重向上级领导申请调回家乡工作,现把申请调动原因一一陈述于下:原因之一:报父母生养之恩我的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女儿,对我非常钟爱。
2023年最新的公务员调任规定
2023年最新的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
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
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指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轮岗的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
国家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五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国务院工作部门担任司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可以在司局室内不同处之间轮岗,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部不同处室之间轮岗。
地、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轮岗。
县乡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务员轮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务员轮岗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第六条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轮岗范围、年限及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及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第八条政府工作部门应在每年度末,将本年度轮岗情况,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应当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第十条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轮岗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公务员服务期限5年可以调动吗
公务员服务期限5年可以调动吗一直以来,公务员都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同时也是许多人关注的方向,那么公务员服务期限5年可以调动吗?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务员服务期限5年可以调动吗,欢迎阅读!公务员服务期限5年可以调动吗1、除乡镇公务员,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到服务期满之间,可以在行政机关范围内进行调动,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原因,都可以进行调动,只不过在调动后不办理手续,本质为借调;2、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内容,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到服务期满之间可以调动到其他行政机关,但所属关系不脱离原有行政机关;3、乡镇机关公务员在服务期内,不能转任到上级机关,例如县级机关,可以在其他乡镇机关之间调动;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辞去公职,不得调离原单位。
博士毕业可以直接当公务员吗1、免试成为公务员1)博士毕业生作为公务员单位特招人才,可以免去笔试环节,但需要进行面试,在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当公务员;2)博士可到政府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挂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双向选择、自主自愿”的原则,担任相关公务员职位。
2、报考公务员一般博士毕业生需经过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成为公务员,从公务员基本报名条件中可看到非在职应届毕业硕士讨论生和博士讨论生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博士毕业不能直接当公务员,需要经过考试报名以及面试等所有流程。
交过社保还能考公务员吗1、若考生为应届毕业生交过社保,仍然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2、若考生为非应届毕业生且交过社保,考生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因为有社保记录证明,考生不属于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一般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若未交过社保,都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专科能报考的公务员职位1、专科考生公务员报考条件1)考生年龄是在18~35周岁之间,低于18周岁或高于35周岁的考生均不能报考;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学历考生不能报考公务员。
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
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一、背景介绍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公务员用人管理制度下,由其原任职位调整到其他职位的一种工作调动方式。
为了统一公务员的管理,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规范发展,相关规定对公务员转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下面将介绍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员转任的基本原则公务员转任是在国家公务员用人管理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其转任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
公务员转任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违法或违反制度。
公务员转任的依据应当是合法的,转任的程序应当合规,确保转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平等公平。
公务员转任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或特殊对待。
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用人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转任,享有平等的机会。
3. 职务匹配。
公务员转任应当根据公务员所具备的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资历等进行匹配,确保新任职位与原任职位能够对接。
转任后,公务员应当能够胜任新岗位,并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 透明公开。
公务员转任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转任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公务员转任的决定和程序应当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和社会公布,并接受公务员和社会的监督。
三、公务员转任的主要规定公务员转任应当符合以下主要规定:1. 转任途径和条件。
公务员转任的途径和条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通常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内部选拔制度、公开竞聘制度等。
转任的条件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学历、工作经验、绩效表现等。
2. 转任权限和程序。
公务员转任的权限和程序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公务员用人管理制度规定。
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管理等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转任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批、公示、公告等环节,并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开。
3. 转任适用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转任适用范围和对象为在编在岗、尚未退休的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所处的编制和岗位特点,适用的转任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4. 转任禁止和限制。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调任是指按照一定程序、条件和程序将公务员从原单位调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
调任是公务员职务变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调任工作,确保调任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我国制定了公务员调任规定,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首先,公务员调任应符合调任条件。
公务员调任必须在同级行政区域内进行,即在同一个地方的不同单位之间进行。
此外,调任公务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调任条件,包括职务层次、工作经历、政治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比如,调任一般公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调任领导干部则需要具备更高的政治思想品质和管理能力。
其次,公务员调任应按程序进行。
公务员调任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提出调任申请、审核和审批、报批等环节。
公务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单位提出调任申请,单位应根据需要和条件形成拟调任名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报同级行政区纪委监委备案。
调任程序的严格执行可以保证调任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再次,公务员调任应严格掌握调任的时机和节奏。
公务员调任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进行,避免频繁调任和频繁变动职务。
调任应考虑公务员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尊重公务员的意愿和兴趣,发挥其最大的能力和潜力。
此外,调任还应考虑人员的平衡性和合理性,避免因调任而导致单位之间的职务空缺和人员短缺。
最后,公务员调任应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务员调任必须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
调任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得违反其合法权益。
同时,调任应符合公务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避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背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总之,公务员调任是公务员职务变动常见的一种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调任工作,确保调任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法性,我国制定了公务员调任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调任的条件、程序和时机,保证了调任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且注重了调任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0解读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0解读1、所谓调任,是指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新版本的《公务员调任规定》,是在原有基础上,于2019 年10 月15 日经中央组织部修订。
经过仔细对比,新版《公务员调任规定》多达3100 字左右,整整比旧版本多出了将近一千余字。
变化主要体现在调任条件、调任程序等方面。
2、首先,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干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硬指标"。
先看新版本: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节选)(四)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再看旧版本: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节选)(三)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 周岁。
3、主要变化:一是年龄放宽;二是加入职级概念(学历要求无变化)。
部分职位(职级)要求放宽了5 岁,这无疑对40 岁出头的干部是重大利好(先别急高兴)。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是指有关国家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任免的情形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和规范。
职务任免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及时进行任免,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其发挥国家公务员才能,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各职其人,人职相宜,结构合理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一、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1、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国家公务员任职与免职的统称,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标准条件,通过法定程序,任命(聘任)或者免去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在以往干部任免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国家公务员担任的所有职务都必须进行任免,不仅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办理,而且对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也必须办理,不仅在晋升、降职时办理,在录用、调任、轮换、挂职锻炼、退休时也要办理。
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方式国家公务员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国家公务员中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宪武之地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命。
非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1、选任制选任制是一种通过民主选举确定任用人选的任用方式。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的方式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并有权罢免上列人员。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会期间,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公务员调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公务员调动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和国家行政效能的提升。
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调动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解读公务员调动的法律规定,并提供实施指南。
一、公务员调动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这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公务员的调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 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同一职务层次内调动,也可以跨职务层次调动。
”2. 《公务员调动办法》- 这是根据《公务员法》制定的实施细则,对公务员调动的具体程序、条件、纪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公务员调动的类型1. 同一职务层次内的调动- 这种调动通常是由于工作需要、个人发展等原因,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内从一个单位或岗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或岗位。
2. 跨职务层次的调动- 这种调动是指公务员从一个职务层次调到另一个职务层次,如从科员调到副科级。
3. 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 这种调动是指公务员从一个地区或部门调到另一个地区或部门。
三、公务员调动的条件1. 工作需要- 这是公务员调动的首要条件,包括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行政效能等。
2. 个人自愿- 公务员调动应尊重个人意愿,但个人意愿不得违反工作需要。
3. 符合条件- 公务员调动应满足《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如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
四、公务员调动的程序1. 提出申请- 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向组织提出调动申请。
2. 组织考察- 组织对公务员的调动申请进行考察,包括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个人意愿等。
3. 审批-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4. 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调动手续,包括编制、工资、职务等。
5. 交接工作- 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
五、公务员调动的纪律1. 公正公平- 公务员调动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得以权谋私。
2. 公开透明- 公务员调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 廉洁自律- 公务员在调动过程中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0解读
公务员调任规定2020解读2020 年1 月8 日,国家公务员官方网站发布了新版《公务员调任规定》1、所谓调任,是指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新版本的《公务员调任规定》,是在原有基础上,于2019 年10 月15 日经中央组织部修订。
经过仔细对比,新版《公务员调任规定》多达3100 字左右,整整比旧版本多出了将近一千余字。
变化主要体现在调任条件、调任程序等方面。
2、首先,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干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硬指标"。
先看新版本: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节选)(四)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
再看旧版本: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节选)(三)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 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 周岁。
3、主要变化:一是年龄放宽;二是加入职级概念(学历要求无变化)。
公务员的调任
分析
从僧楼镇党委书记调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是否违规? 研究行政管理的国内知名学者王学杰教授接受本报 记者采访时表示,乡镇党委书记属于正科级,河津 市属县级市,乡镇党委书记调任县级市住建局局长 属于平调。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 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 党外职务。王学杰称,领导干部的学历等造价是一 种严重腐败行为。如今作假之风很严重,涉及到领 导干部学历、年龄、身份等,应该严肃处理。如果 领导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期间最好不 要调动工作,即使是属于平级调动,也有重用的嫌 疑。领导干部在什么地方犯错误就在什么地方改正, 处分期满之后工作调动是可以的。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 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 ,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 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 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案例
2008年,运城市委组织部通过媒体公示的拟选拔在职乡镇党 委书记到省直机关任职的初审合格报名人员中有薛新民。2009 年12月,河津市推荐县级干部候选人时,时任僧楼镇党委书记 的薛新民又榜上有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举报人向记者透露,尽管此前薛新民 年龄学历造假的问题已经被在网上公开举报,但一直没引起相 关部门重视,他们几个又向山西省纪委进行了举报。2010年1 月14日,省纪委联合运城市纪委前往河津市调查,经查,所举 报情况基本属实,省纪委责令运城市纪委作出处理意见,运城 市纪委对薛新民作出了“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 今年2月份,河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河津市市 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任命薛新民为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 管理局局长。5月15日,记者在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 理局找到薛新民。薛新民对记者说,他的问题组织上已经做过 调查并有了处理结论。他说,他是组织上的人,建议记者找组 织上了解情况。 对此,5月23日山西河津市委回应称,薛新民原任僧楼镇党 委书记,于2012年2月平职调整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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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
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
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
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
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
这是调任(调入)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
《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
调入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
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单位推荐或自荐,或政府人事部门选调。
第三,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第四,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审批调入。
第五,到行政学院或其他指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
培训是调入人员任职的一个重要程序。
第六,经培训合格后的被调人员,由任免机关正式任职,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
不合格者,另行安排。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如属国家行政机关主动提出,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办理调出手续;如属国家公务员主动提出调离国家行政机关,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其所在单位提出调离申请,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报请任免机构批准。
经批准同意的,办理调出手续。
这两种方式离开国家公务员队伍均不再保留其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国家公务员转任制度
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
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国家公务员的转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
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
二是符合回避规定。
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
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
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
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
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
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
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五是具有正当理由。
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和职数;本人难以胜任现任职位如专业知识欠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如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
无正当理由不得转任。
转任程序。
转任是一种行政行为,基本程序是:
行政机关要求国家公务员转任时,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免机关解除原职务,由新单位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
个人申请转任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和拟转任单位,交任免机关审批。
(三)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制度
职位转换又称轮岗,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轮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一是轮换对象为担任领导职务或在某些工作性质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
只有属于这个范围的国家公务员才能够通过轮换变更工作岗位。
二是必须是计划内的轮换对象。
三是必须符合轮换年限规定。
四是必须符合编制和职位数额的规定。
不得超编轮换和无空缺职位轮换。
五是符合回避规定。
六是具备拟轮换职位所要求的业务能力和任职资格。
同转任一样,国家公务员进行职位轮换时,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应提前一定时期告知拟轮换国家公务员,说明拟轮换职位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分类进行审批。
职位轮换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四)国家公务员的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是国家公务员内部交流方式之一。
其特点计划性,时限性,到基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
挂职锻炼是我党培养青年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法,我国公务员制度也将其列入交流形式之一,是对其制度化和经常化的肯定。
挂职锻炼的基本内容包括,挂职锻炼的范围,即确定哪些公务员必须要进行挂职锻炼,哪些不需要进行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即挂职时限。
挂职锻炼的程序。
挂职锻炼的待遇。
挂职锻炼的监督与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