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可行性研究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1)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7)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0)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7)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2)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5)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9)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2)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5)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9)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1)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4)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7)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0)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2)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7)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0)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5)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1)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5)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0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20)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56)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89)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1总则 (3)2一般规定 (4)2.1设计文件组成 (4)2.2编制单位资质 (4)2.3设计文件签署 (4)3新建城市道路工程 (6)3.1设计说明书 (6)3.2设计图纸 (9)4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 (13)4.1设计说明书 (13)4.2设计图纸 (17)5城市桥梁工程 (22)5.1设计说明书 (22)5.2设计图纸 (25)6城市隧道工程 (27)6.1设计说明书 (27)6.2设计图纸 (29)7给水工程 (30)7.1设计说明书 (30)7.2设计图纸 (34)8排水工程 (36)8.1设计说明书 (36)8.2设计图纸 (40)9环境卫生工程 (42)9.1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42)9.2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46)9.3垃圾堆肥处理工程 (51)10燃气管道工程 (56)10.1设计说明书 (56)10.2方案设计图纸 (58)11综合管网工程 (60)11.1方案设计说明书 (60)11.2方案设计图纸 (63)12公交站场 (65)12.1方案设计 (65)12.2设计图纸 (73)13投资估算 (75)13.1估算文件组成 (75)13.2 编制内容深度 (75)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和审查效率,根据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09年版),在总结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型项目,包括新建城市道路、改扩建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
中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1.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目录 (3)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3)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9)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3)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1)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4)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7)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4)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6)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3)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9)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4)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7)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2)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04)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9)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20)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3)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74)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21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目录 (3)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5)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8)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5)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9)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2)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5)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7)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0)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3)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5)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8)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1)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3)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5)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2)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6)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2)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6)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0)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9)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1)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70)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16号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正文:
---------------------------------------------------------------------------------------------------------------------------------------------------- 建设部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结束——。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定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4)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4)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8)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8)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2)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4)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6)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8)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0)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2)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4)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8)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3)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6)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3)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6)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0)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3)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0)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2)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2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全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政工程建设对设计深度的要求,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组织8家设计单位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进行修编。
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1.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的加强建设项目节能、安全生产措施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在部分可行性研究章节里增加了节能、劳动、安全、卫生、消防和社会评价等相关内容;2.对设计阶段的说明书内容及设计图纸做了进一步细化;3.增加了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相关内容单独成册,未列入本规定。
本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各专业主编单位对相应规定负责解释。
参加本次修编工作的单位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修编单位具体分工见专业编写分工表。
项目组织:栗元珍钟建汇稿:张燕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员:总负责人:包琦玮李艺给水工程:郄燕秋董红排水工程:李艺黄鸥道路工程:聂大华段海林桥梁工程:邵长宇马骉袁建兵邓青儿丁兴国隧道工程:曹文宏防洪工程:刘德昭燃气工程:杨永慧热力工程:冯继蓓环境卫生工程:李颜强刘淑玲刘树峰靳俊平刘峰刘东阳梁雅滨园林和景观工程:朱祥明茹雯美朱志红李青投资估算:王梅陆勇雄袁弘郭宇飙俞宏峰安晓晶蔡力专业编写分工表章(节)主编单位参编单位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防洪工程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隧道工程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环境卫生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园林和景观工程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各专业汇稿、审稿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定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指为了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确保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工程实施效果,编制详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纸等内容。
本文将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进行探讨。
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背景在设计文件编制前,需要对项目的背景进行充分了解。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发展意义、工程范围等内容,为后续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2.设计任务书编制设计文件前,需明确设计任务,制定设计目标和要求,包括工程规模、功能要求、技术指标等内容。
设计任务书应明确、具体,为设计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二、设计文件编制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部分,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原则、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等内容。
设计说明应准确、完整地描述设计内容,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设计方案。
2.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是设计文件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地质勘察、土壤力学、水文地质等内容。
工程勘察报告应包含全面、准确的勘察结果,为后续设计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依据。
3.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图纸是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等内容。
设计图纸应清晰、明确地表达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布置、地形地貌、道路走向等具体信息。
4.技术规范和标准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如土建施工图设计规范、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
5.施工组织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中,还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材料选用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三、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查和评审。
审查包括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符合性等方面,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一致性,调整不合理之处。
评审则包括评价设计方案的技术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等方面。
四、设计文件归档经过审查和评审后,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需要进行归档保存。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1)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7)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0)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7)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2)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5)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9)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2)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5)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9)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1)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4)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7)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0)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2)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7)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0)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5)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1)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5)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0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20)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56)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89)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8年11月前言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确保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结合本地工程设计实践,编制完成《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规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中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管道、综合管网、公交站场9个工程类别。
本规定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项目组织:游正焜董勇程建林编辑:郑佳周长安王曼杜江黄琳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杨弘古霞道路专业:陈德玖张晓阳周彤及汪勇黄华华滕前良刘文强宋林俐曾榕彬王林涛桥梁专业:岳卫东向中富杜春林隧道专业:陈德玖程崇国给排水专业:程吉建万友林盛国荣吕波靳俊伟电气专业:李盛涛刘进宇暖通专业:谭平叶涛陈佳环境专业:程吉建吴淼庄况力孙长领何东毛绪昱燃气专业:周强张靖强建筑专业:雷鸣陈天才刘强结构(建筑)专业:邓小华经济专业:周元明孔繁嵩评审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吴国雄朱举东朱自力吴敏肖了林周爱农俞善东龚安军程汝琼彭绪亚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2.1设计文件组成 (2)2.2编制单位资质 (2)2.3设计文件签署 (2)3城市道路工程 (4)3.1新建道路工程 (4)3.1.1设计说明 (4)3.1.2设计图纸 (8)3.2改扩建道路工程 (11)3.2.1设计说明 (11)3.2.2设计图纸 (11)4城市桥梁工程 (13)4.1特大型、大型桥梁工程 (13)4.1.1设计说明 (13)4.1.2设计图纸 (17)4.2中型、小型桥梁工程 (18)4.2.1设计说明 (18)4.2.2设计图纸 (20)5城市隧道工程 (21)5.1设计说明 (21)5.2设计图纸 (24)6给水工程 (26)6.1设计说明 (26)6.2设计图纸 (29)7排水工程 (31)7.1设计说明 (31)7.2设计图纸 (35)8环境卫生工程 (37)8.1设计说明 (37)8.2设计图纸 (40)9燃气管道工程 (42)9.1设计说明 (42)9.2设计图纸 (43)10综合管网工程 (45)10.1设计说明 (45)10.2设计图纸 (46)11公交站场 (48)11.1设计说明 (48)11.2设计图纸 (54)12投资估算 (57)12.1估算文件组成 (57)12.2编制内容深度 (57)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等规定,结合重庆市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编制本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1.2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1.3 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1.4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5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2.1 可行性研究2.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2.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2.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2.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2.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可行性研究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资料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6)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6)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6)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6)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3)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7)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6)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1)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5)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9)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2)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5)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2)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5)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9)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2)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5)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0)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3)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7)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12)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7)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24)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2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3)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87)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227)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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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可行性研究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3.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3.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据以工程验收。
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1概述1.1项目背景1.1.1简述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2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
1.1.3简要说明可研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1.2编制依据1.2.1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1.2.2有关方针政策性依据文件。
1.2.3业主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2.4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文件。
1.2.5大型城市给水工程应有“水资源报告书”。
1.2.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7工程勘察报告。
1.2.8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3编制范围1.3.1按照合同(或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范围。
1.3.2经双方商定的有关内容和范围。
2城市概况2.1城市历史特点、行政区划。
2.2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3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河流湖泊、水库、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
2.4城市供水现状及存在问题。
现状水源、供水设施、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等。
水源、水量、水压、水质以及供水系统、供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5城市总体规划及供水规划概况。
3需水量预测及供需水量平衡3.1需水量预测根据城市性质及规模、工业布局与结构、人口增长、用水量指标等,预测不同设计目标年的需水量。
3.1.1预测方法。
3.1.2采用的主要数据胶来源。
3.1.3预测分析与结论。
3.2供需平衡3.2.1现况供水能力。
3.2.2不同目标年限供城平衡分析。
3.2.3论证工程建设规模及分期实施设想。
4工程设计标准4.1水量、水质和水压目标。
4.2各专业主要设计标准。
5水源论证5.1论证不同保证率(90%~97%)时拟选水源可供水量及水位。
5.2根据原水水质监测资料、现行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理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论证水源等级。
5.3必要时,进行不同水源的方案比选。
6工程方案论证6.1供水系统方案6.1.1单一水源或多少源供水系统。
6.1.2输道原水或输送清水系统。
6.1.3分质、分压或等压供水系统。
6.2厂址选择6.2.1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政工程控制规划用地方案,说明取水位置、取水厂厂址和净水厂厂址。
6.2.2必要时,进行不同厂址的方案比选。
6.3取水工程取水方式、取水构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和取水泵站的位置及形式的比选。
6.4输水工程输水方式、输水系统和输水管道工程方案的比选。
6.5净水厂工程6.5.1净化工艺流程选择。
6.5.2净化构筑物选型。
6.6配水工程6.6.1论证分区、分压、分质供水方案。
6.6.2论证中间加压部及调蓄设施的必要性、规模及位置。
6.7与上述工艺比较方案相关的结构设计方案、供电方案的比较。
6.8比较方案的主要经济指标、对工程近远期结合、施工难度、运行管理、维修工作量等的影响。
确定推荐工程方案。
7推荐工程方案7.1设计原则7.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7.1.2确定取水工程、加压泵站、辅水工程、净水厂工程规模及分期实施要求。
7.2.2取水、输水、净化、配水等主要工程内容。
7.3取水工程7.3.1取水方式。
7.3.2取水头部和取水泵站的位置、型式、规模、尺寸、主要机电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
7.4输水工程7.4.1输水方式、输水系统。
7.4.2输水线路、长度、管径(断面)、管材、壁厚、条数、阀门的设置、防腐方式等。
7.4.3穿越的主要障碍物及主要工程措施。
7.4.4需要设加压泵站时,说明泵站的位置、规模、主要机电设备及主要性能参数等。
7.5净(配)水厂工程7.5.1净水厂舰模、位置、净化工艺流程、净化构筑物的布置型式、主要设计参数、设计尺寸、主要设备及主要性熊参数、药剂及消毒剂投加系统、冲洗水回收系统、污泥处理系统。
7.5.2总平面布置、厂区平面设计及功能分区、厂区竖向设计及土方平衡计算、厂区道路、排水、绿化等。
7.5.3水厂附属建筑和设施。
7.6配水工程配水管网分析、配水于管的布置形式、管径及工程数量、调节设施及局部加压泵站的位置、规模等。
7.6供电设计供电电源、用电负荷、负荷性质、供配电系统、计量及测量、功率因数补偿、操作电源、信号系统、继电保护设置、电力系统调度、厂站中主要用电设备及驱动方式、电气设备选型、新技术应用、变配电站设置及布置、厂平面电缆通道型式、防雷与接地、消防等。
7.8自控、仪表、通讯设计7.8.1控制系统功能层次、控制系统工作方式、控制系统硬件配置、数据通信网络类型、各现场控制站功能描述(含I/O点数量及类型)、中心控制站功能描述、软件平台及组态软件选择等。
7.8.2仪表的设置及作用。
7.8.3通讯设计范围和通讯设计内容,有无有线、无线通讯。
7.8.4如采用工业监视系统、共用电视天线系统、有线广播系统需说明。
7.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7.9.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要点简述。
7.9.2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
采暖热源的选择及参数,室内外供热管道布置方式和敷设原则。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选择。
7.9.3根据热源确定设备型式,供热介质及参数的确定,燃料来源与种类,锅炉用水质软化。
8主要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必要时,按国产设备和时口设备分列。
9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定员及人员编制(附人员编制表)。
10工程用地11建设进度安排建设进度要求、建设阶段划分(附建设进度安排表)。
12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见本规定《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的相关章节。
13项目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评价14水源防护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水源保护的法规、条例,说明水源防护措施。
15环境保护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说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
16节能节能、节水(必要时含雨水资源利用)措施及效益评估。
17消防火灾隐患措施及效果。
18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措施及效果。
19项目招投标要求及内容20结论及存在的问题20.1在技术、经济、效益等广大综合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工程项目的总评价和推荐方案的意见。
20.2说明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
20.3相应的非工程性措施建议以及分期建设的建议。
21附图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附图,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图纸数量和内容。
21.1总体布置图21.2供水系统方案示意图。
21.3工艺流程图。
21.4长距离输水管道(涵)水力坡降线图。
21.5水厂(泵站)总平面图。
21.6管网布置图。
22附录各类批件和附件。
21.1总体布置图。
21.2供水系统方案示意图。
21.3工艺流程图。
21.4长距离输水管道(涵)水力坡降线图21.5水厂(泵站)总平面图。
21.6管网布置图。
22附录各类批件和附件。
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1设计说明书1.1概述1.1.1设计依据。
1设计委托书。
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选厂报告(注明批准机关、文号、日期、批准的主要内容)。
3水资源评价报告及取水许可证。
4工程地质勘测报告。
5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1.2主要设计资料资料名称、来源、编制单位及日期(除有关资料外,一般包括水源利用、用电协议、卫生防疫部门的同意书等。
)1.1.3城市概况1城市或区域现状、总体规划等。
2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有关情况。
1.1.4现有供水设施概况现有水源、水厂、管网等设施及利用情况、供水能力、实际供水量、水质、水压、生活用水量标准、普及率及存在问题。
1.1.5城市供水规划1.2设计内容1.2.1总体设计1工程规模近、远期用水量,选用的生活用水量标准,工业用水量标准,重复利用用率,日变化系数、时变化系数等。
确定取水工程、加压泵站、输水管(渠)道、净(配)水厂规模。
2水质及水压要求生活用水及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
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消防的水压要求。
3水源选择根据可研报告对水源的论证,说明所选水源的水质及不同保证率时的水量。
4给水系统根据自然条件、总体规划、建设周期,结合现有给水设施,提出方案进行比较,从技术、经济及耗用能源、主要材料等全面权衡,论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择优选择推荐方案,列出方案的系统示意图。
5输水线路选择水源距净水厂距离较远时,对输水线路选线、管径(断面)、条数、管渠材料、设置加压泵站级数的方案做技术经济经较,择优选择推荐方案,列出方案的系统示意图。
6征地、拆迁范围和数量。
1.2.2取水构筑物设计阐述地面水取水口位置选择,取水头部、取水构筑物或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的设计原则及方案比较,说明各构筑物的工艺设计参数、结构型式、基本尺寸、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起吊设施和卫生防护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