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八大作业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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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山东XXXX#限公司
目录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除外)。
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分工与职责
安全处
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
2.组织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
3•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设备(工程)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
2•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3•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
4•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
1•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动火作业人
1•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监护人
1•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2•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
3•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4•有较强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5•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6.应有《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监护;
7•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
8•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10.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动火作业负责人
1•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
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动火部位负责人
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动火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分级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咼一级。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
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
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厂区内固定动火区为维修车间。
6. 《动火作业证》的办理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工段长(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见附件2)。
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 一栏签字。
7•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