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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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通告(通用5篇)

宿舍安全管理通告(通用5篇)

宿舍安全管理通告(通用5篇)宿舍安全管理通告篇1各位住宿生:和谐、安全、优雅的宿舍生活环境是学院和每一位住宿生共同的、永恒的追求。

为了让同学们能够在市政的大家庭中快乐健康的成长,尽可能避免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现对相关安全管理进行强调和教育,感谢同学们的理解与配合。

一、关于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私装空调、私自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开学至今,有两间宿舍私装空调,经过教育和监督,均已拆除;上周,某楼层宿舍因电力超负荷导致电表起火,幸无人身伤害。

电路引发的触电或者火灾危害极大,请务必引起深思。

二、关于财物安全一方面是学院加强出入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是自身做好财物的保管。

我们应该做到人离门锁,贵重的物品不轻易外露且及时收藏,减少可趁之机;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老师报告。

三、关于晚归和夜不归宿的登记结合周边环境和同学们健康作息的考虑,现要求每晚最迟23:00回到校内,超过23:00的视为晚归,超过凌晨6:00的视为夜不归宿,管理人员将会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同学进行登记,请出示院内有效证件(学生证、借书证等)进行核对,无证件者管理人员可以拒绝进入。

学院还会根据表现和情节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

四、禁止逗留异性宿舍请同学们不要到异性宿舍逗留,避免引发流言蜚语,导致同学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不利于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每个人的体面源于自身的讲究,我们都好好珍惜、认真对待吧。

五、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学院不否认我们很多同学有爱心、有喜好,但宿舍是人群密集区域,少数人的兴趣爱好不一定代表全部人的想法。

为避免因为养宠物而带来的矛盾、不卫生因素,甚至不想让宿舍变成“宠物天堂”。

所以,请牺牲自我成就大家,谢谢!六、关于宿舍管理制度执行为使学院的宿舍管理规范实现“言必行、行必果”,在此,郑重提醒,学院将会组织若干次安全突击检查,对检查到的违规电器、违禁物品进行收缴代管。

收缴代管不是最终目的却又不得已而为之,更重要的是大家的理解和配合,您懂的!七、全力配合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学院带领和指导下的学生会组织。

学生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规范学生住宿行为,加强对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不仅是保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合理利用学生宿舍育人资源,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不断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防止学生擅自到集体宿舍外住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的通知》(教社政[200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有计划地按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住宿;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在外租房住宿。

二、户口在市内的学生(不含一年级学生)确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走读。

其审批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1、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签订《走读申请表》和《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2、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学生本人户口所在页复印件、家长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走读申请表》、《在外住宿安全承诺书》分别报辅导员(班主任)、系部、学生处审批;3、学生处审批备案并发放《走读证》(学生本人准备1寸证件照1张);4、住校生凭本人《走读证》到所在宿舍和宿管中心办理退房相关手续;5、学生走读证一学年一办理;走读申请和审批手续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一周办理6、一年级新生不办理走读。

三、年满18周岁,确因身体或精神状况等情况不适合居住学生宿舍内的可申请外宿。

其审批手续除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3款办理,还须按以下程序办理:1、学生本人出具不适宜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2、家长陪护。

四、家住德阳市及周边地区,周末及国家法定小长假可便捷回家的学生,可申请外宿(即回家住宿)。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3.11•【字号】鲁教后函[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后函[2009]3号)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使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高素质人才培养和高校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一)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无小事。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生宿舍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起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责任。

(二)理顺和完善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与机制。

各高校要成立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调控和监督,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加大对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一)切实加大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财力和政策支持。

各高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努力缓解由于学生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加大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资金支持,完善学生宿舍所必需的配套设施,保证宿管日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学〔2012〕41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各类培训班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分别是本专科生、研究生学生宿舍管理的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进行2学生宿舍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要以育人、服务、安全、和谐为宗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宿舍这个阵地,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为学生创造优良、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职责1.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3.指导、督促各学院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活动;4.协助保卫处、后勤集团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及时通报、妥善处置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条各学院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3—度,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2.深入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等活动,教育学生讲道德、讲卫生,爱护宿舍楼内的各种设施;3.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卫生,协助校学生会进行宿舍卫生检查,组织学生开展“星级宿舍”、“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落实、处理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结果;4.负责住宿学生无故晚归、不归、私自外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的落实、处理工作;5.及时排查、消除学生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6.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和掌握学生各方面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学生在宿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6.03•【文号】教社政[2004]6号•【施行日期】2004.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近期以来,一些高校出现学生住宿场所发生治安伤害事件。

继2月23日云南大学发生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后,又有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件。

此外,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

4月27日晚,西藏民族学院两名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遭歹徒绑架抢劫,近期相继发生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被害以及煤气中毒死亡事件。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生住宿管理工作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没有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没有认真落实辅导员进公寓、安全保卫工作进公寓等制度;一些高校在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问题上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把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担负起学生住宿管理的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作为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不能推向社会。

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保卫工作。

关于宿舍管理的通告

关于宿舍管理的通告

关于宿舍管理的通告为了加强宿舍的管理,需要发出宿舍管理的通告,让住宿人员知晓。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宿舍管理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关于宿舍管理的通告范文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健康、舒适、整洁、卫生、管理有序的住宿环境,实现住宿公寓化管理目标,近期,综合部将分阶段对宿舍管理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清查(10月8日-10月12日)(一)综合部将对住宿人员进行重新登记,纳入管理档案;(二)对所有住宿人员进行标示确定,实行定位标识考核管理。

二、资产盘点(10月13日-10月25日)(一)综合部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宿舍配备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并将资产情况汇总成册,纳入管理档案;对各宿舍缺失的物品,按规定设置全部配齐。

(二)与所有住宿人员签订资产管理保全协议,确保公共物资的安全管理;三、卫生清理(10月26日-10月31日)各住宿人员对宿舍进行卫生大清理,并按照宿舍管理制度中的物品定置摆放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四、考核管理(11月1日-)(一)综合部作为公司员工宿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员工宿舍住宿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二)宿舍管理实行各部门(车间)对本部人员住宿管理自治,部门(车间)主任为本部住宿人员管理第一责任人;(三)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本部门住宿人员绩效工资均与宿舍管理考核挂钩;各住宿人员考核参照《宿舍管理考核处罚标准》执行,各部门(车间)主任考核处罚金额为本部住宿人员每次检查累计处罚金额的50%。

(四)检查形式1、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为每周五,检查重点为宿舍内的定员、卫生、管理、操行、整体概貌等;2 (2)检查组由综合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 (3)对照卫生管理标准,根据各宿舍的住宿及卫生情况现场进行评定; (4)综合部根据检查结果于次日出具处罚通报并公示,由财资部在当月的工资中执行。

2、不定期抽查(1)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宿舍住宿及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 (2)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查检查,如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引起纠纷,每有一次,给予100元处罚; (3)抽查检查必须留有影像记录,便于核查; (4)抽查检查后,综合部根据检查结果于次日出具处罚通报并公示,由财资部在当月的工资中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学…2012‟41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2012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各类培训班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分别是本专科生、研究生学生宿舍管理的协调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学生宿舍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要以育人、服务、安全、和谐为宗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宿舍这个阵地,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为学生创造优良、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职责1.制定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2—3.指导、督促各学院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活动;4.协助保卫处、后勤集团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及时通报、妥善处置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条各学院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2.深入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等活动,教育学生讲道德、讲卫生,爱护宿舍楼内的各种设施;3.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卫生,协助校学生会进行宿舍卫生检查,组织学生开展“星级宿舍”、“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落实、处理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结果;4.负责住宿学生无故晚归、不归、私自外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的落实、处理工作;5.及时排查、消除学生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6.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和掌握学生各方面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学生在宿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

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

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

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

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

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关于宿舍管理的通知

关于宿舍管理的通知

宿舍管理的通知关于宿舍管理的通知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

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宿舍管理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宿舍管理的通知篇1夏季来临,天气较为干燥,容易发生宿舍漏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员工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宿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行政管理中心将加强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定期对宿舍安全进行检查。

一、检查分组成员由宿舍管理员、水电工以及保安员抽调人员组成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组3-5人;二、检查时间安排每月至少开展1-2次地毯式排查,对园区所有宿舍进行检查;24小时不定期对园区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抽查;三、相关说明1、宿舍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宿舍用电安全、违禁电器、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⑴用电安全隐患包括:私自牵拉电线、使用劣质排插、人离宿舍未切断电源、排插用电设备等摆放在床铺、棉被、纸箱等易燃物上等;⑵违禁电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功率大于800W的用电设备以及煤气罐、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⑶宿舍内安全隐患行为:乱丢烟头、在易燃物品上点燃蚊香、使用明火等;2、在宿舍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⑴所有违规电器、物品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没收处理,对于被收缴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的当事人,该违规物品不予归还并给予当事人记小过1次;⑵一切因个人行为导致存在宿舍安全隐患的,情节较为严重的,一经核实,予以当事人记大过1次;⑶检查结束后,对于收缴情况及责任人归属统一制作表格存档备案。

通知人:xxx日期:20xx年x月x日宿舍管理的通知篇2一、员工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6.19•【文号】教思政厅[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近年来我部先后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学生住宿管理工作。

但是,目前仍有高校未按文件要求安排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宿。

现就有关问题强调通知如下:1.认真落实按班级住宿的工作要求。

学生班级是学校工作的最基层,是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

组织学生按班级住宿,有助于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有助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实践证明,组织学生按班级住宿,是当前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有效方式。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按班级住宿工作。

要结合学校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和新生入学的时机,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工作。

2007级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证按班级住宿。

其他年级在校生,没有按班级住宿的,要制订计划,在三年内逐步实现按班级住宿。

2.杜绝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房。

目前仍按学生经济状况安排住宿的学校,要尽快按班级调整学生住宿。

同时,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3.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

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

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

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

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

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

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住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美观的学生宿舍管理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学生参与管理,确保学生在宿舍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院系(部)学生工作主要领导等成员等组成。

第五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各类联系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教育、管理、服务重大措施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宿舍管理、服务。

协商解决住宿学生和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文化建设和物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学生宿舍资产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宿舍资产日常报修、维修等服务。

定期开展住宿生代表会议,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二级院系(部)对学生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教[2008]441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教[2008]441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教〔2008〕441号2008年12月25日)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人员密集的场所,也是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学生宿舍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创新安全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和管理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一)严格实行学生宿舍管理责任制度与问责办法。

要确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

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生宿舍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做到见人知岗位责任,见设施、岗位知责任人。

制定和实行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严格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二)认真落实学生宿舍值班与安全检查制度。

一是实行学生宿舍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

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23〕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

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

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

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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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
为吸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5、5”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2019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平安高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摸排现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情况,准确掌握学生校外住宿的原因、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详实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统计表》(附件1)。

对不符合规定在外住宿的学生,辅导员要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并要求学生立即搬回学校住宿,对于拒不搬回的,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学生校外住宿审批
1、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范围
(1)由于身体原因(患有传染病、神经衰弱或残疾等),医生证明不适于集体宿舍生活。

(2)家庭有特殊情况,且家庭(直系亲属)所在地在校内或学校附近,申请走读。

(3)因特殊原因,家长在校内或学校附近租房陪读。

(4)其他由学院认定不适合集体住宿的特殊情况。

2、学生校外住宿申请
(1)符合校外住宿条件的学生须如实填写《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须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签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安全承诺书》(附件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家长承诺书》(附件4),并附家长(一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批准。

(三)加强学生监管
1、对已办理校外住宿申请的学生,学院要做好《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等相关审批材料的存档工作。

2、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告知学生校外住宿风险,并做好工作记录。

3、辅导员要随时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动向,加强安全教育,不定期到学生所住地点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二、加强楼栋安全管理
1、各园区管委会、楼栋要进一步加强门禁值班管理、安全检查、卫生秩序巡查和夜间查寝等工作,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学院辅导员并督促整改,建立详实的管理资料台账。

2、辅导员负责本班级学生寝室安全隐患和学生夜不归宿的排查和教育劝诫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

各班委、寝室长可通过试行“指定动作、拍照查寝”等方式,协助辅导员完成夜间考勤查寝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好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案例警示、宣传板报、线上平台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学生开展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重实效,切实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二级学院、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
1、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统计表
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
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安全承诺书
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家长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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