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 “9.28”事件调查报告
莞城街道“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9月25日9时许,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圳头东六巷3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28日,东莞市政府成立了莞城街道“9.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莞城街道办副主任萧健峰担任组长,莞城纪检监察室、安全监管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分局、住建局、司法分局、社保分局、街道总工会、创业社区有关人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进行现场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发生地基本情况事发地点位于莞城圳头东六巷3号出租屋,占地面积66平方米,建有6层,一楼有2间房和1个铺面,2-6楼每层有4间房,全部用于出租,该处房产的产权登记人为周凯(已故),其妻为张慧清,二人有一独生子周行至。
(二)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张慧清,女,个人情况略,是圳头东六巷3号的实际掌管人。
卢业满,男,个人情况略,是圳头东六巷3号出租屋的兼职管理员,卢业满帮张慧清管理该出租屋,报酬是一间房的租住权加300元人民币。
魏友洪(在本事故中死亡),男,个人情况略,从事个体水电安装,在莞城沙井路6巷18号出租屋以“永佳空调水电”的名义对外经营,经查实未作工商登记。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的经过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由于使用时间长和受台风“山竹”的影响,莞城圳头东六巷3号出租屋防盗网的遮雨铁皮出现松动和脱落,张慧清联系了一直帮忙做水电维修的魏友洪更换铁皮雨蓬。
当时双方约定,9月24日、25日需2人共同施工,酬劳共计1300元,所需镀锌铁皮是张慧清委托卢业满购买并按尺寸裁剪好备用;作业用的工具,包括悬吊绳索、安全踏板、安全带等均由魏友洪自带。
长安镇亡人事故调查报告优选稿
长安镇亡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长安镇“9.10”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10日16时左右,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358省道1166号厂房,一名员工晕倒在工位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相关责任人受到教育,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长安“9·1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涉案生产经营单位系一小型五金加工厂,未注册登记,从业人员五人,经营者为程巧。
该加工厂2016年3月成立,营业地址为:沙头沙区金慧凤工业园,后于2017年9月7日迁至358省道1166号。
发生事故时,该单位未正式营业,厂房还处于装修阶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调查情况2017年9月10日16时左右,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358省道1166号厂房,在准备启动生产过程中,一名员工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2017年9月10日16时左右,该工厂魏绪春、陈杰、曾祥云三名员工正将货物挂在喷粉架上,魏绪春突然晕倒在喷粉架上。
陈杰和曾祥云马上去看魏绪春,发现其不对劲,两人分头去找该工厂老板程巧。
曾祥云找到程巧告之情况,程巧来到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后和其他人一起对魏绪春进行按人中穴、捏虎口穴、捏脚跟的一系列抢救。
大约十分钟过后,医院救护车来到工厂。
医生和护士对进行了检查,发现魏绪春已经死亡。
凤岗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况经过初步调查,凤岗县火灾事故发生在2021年11月20日晚上22:00左右,地点在凤岗县某工业园区的一家化工厂。
事故导致6人死亡,20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迅速蔓延至整个工厂区域,且燃烧时间长达5个小时之久。
二、调查过程1. 现场勘查调查组对火灾发生地点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
发现火灾发生地点为一处储存有化学原料的仓库,火灾起因疑大部分为原料自然燃烧而且温度过高自燃导致的爆炸。
为尽快消除风险,工作人员找到了该化工厂相关资料以及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
2. 调查询问调查组先后对事故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据调查组工作人员得知,火灾事故发生时,正值工厂换班时刻,部分员工正在仓库内进行原料储存工作。
3. 相关调查据调查组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化工厂是一家私人化工厂,产品主要包括聚丙烯等塑料原料,产品远销国内外。
工厂的火灾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对附近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事故原因经检验和原材料分析,初步认定本次火灾事故主要是由于仓库内的一种化学原料自然燃烧而且温度过高自燃引发的。
目前,此一燃烧自燃原料已经找到。
1. 企业管理不善据调查显示,该化工厂内部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不完善,存在原料的储存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大多属于危险化学品类,若生产原料的储存不得当,一旦发生自燃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
2. 环保设施不完善在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大量的排放物必然会对环境造成不小的影响,然而该企业在环保设施上并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维护和更新,可能是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四、后续处理方案1. 加强企业管理调查组建议,针对火灾事故中暴露出的管理不善问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化储存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环保设施的更新维护调查组建议,在工业企业生产的过程中,应投入足够的资金进行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更新,防止类似环保设施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再次发生。
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7.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7.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7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2路2号厂房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摔进泡沫搅碎机,随后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镇社保分局、凤岗镇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镇司法分局、油甘埔村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概况(二)施雄达: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人,年龄:45岁。
施雄达和施令在2017年3月1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施令将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现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办公用品、生产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等整体转让给施雄达,转让费10万元。
转让各方并未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登记;但由施雄达具体经营管理,对外缴付房租,施雄达为主要负责人。
(三)事故设备情况:如下模拟图。
1.事故设备分为传送设备和粉碎设备,粉碎设备投入使用约2年,传送设备于2017年2月投入使用;2.传送设备活动部位(5m×1.1m活动平面)未有效防护(设备转速0.5m/s);3.传送设备两端离地高度分别为0.5m、1.26m,防护栏为泡沫箱组合,高度统一只有0.78m;4.粉碎设备进料口上方1.08㎡空间(1.23m×0.88m)未防护;5.传送设备、粉碎设备显眼位置无紧急停止按钮;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7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2路2号厂房一楼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员工黄秀娇、张静坤和傅彩虹在车间撕胶带,突然看到搅拌机冒烟,黄秀娇从车间连忙跑去把电闸关了,然后听见搅拌机里面传来晏真华的呼救声,于是跑去办公室叫老板施雄达过来,施雄达来到现场拨打120和119,消防队员将晏真华解救出来后,120将晏真华送去医院抢救,2017年7月9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凤岗镇“6.21”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镇“6.21”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6月21日12时40分,凤岗安监分局接油甘埔村委电话称,2018年6月21日12时,在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校塘路129号永建工业园内的8号简易厂房顺昌仓库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工人在调修卷闸门时,从约2.5米高的钢梯上摔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人民政府、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公安分局、凤岗安监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社保分局、凤岗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司法分局、油甘埔村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地:顺昌仓库,位于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校塘路129号永建工业园内的8号简易厂房,面积:1500㎡,2014年8月13日,承租方周飞与出租方东莞市东宸升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凭合同,用途:整理、出口劳保手套。
(二)东莞市凤岗刘森卷闸门加工店:信用代码:92441900MA516MNMOC,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东莞市凤岗镇塘沥村19号,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7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加工:卷闸门,经营者:刘炳深,男,汉族,40岁,住址:广西容县县底镇竹山村官塘三队9号,现暂住在凤岗镇塘沥村19号三楼。
(四)事故现场相片该图为事故发生地,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校塘路129号永建工业园内的8号简易厂房,当时在侧门张乐站在右边的钢梯的高度约3.2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过程及现场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6月20日,顺昌仓库负责人周飞发现仓库大门的卷闸门有问题,就打电话联系东莞市凤岗刘森卷闸门加工店老板刘炳深,叫刘炳深过来维修大门的卷闸门并给卷闸门加装电机,价格1900元。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韶关市仁化县“9·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韶关市仁化县“9·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9.30•【字号】东府办函[2004]176号•【施行日期】200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韶关市仁化县“9·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东府办函[2004]176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韶关市仁化县“9?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关于韶关市仁化县“9·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情况通报粤安明电〔2004〕0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9月23日下午.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江头村曲仁八一公司发生一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井下作业工人19人中6人当场死亡,4人受轻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有意隐瞒不报,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9月23日下午6时左右,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江头村曲仁八一公司3号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得知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娘(老板当时在家乡湖南省)即电话告知煤矿法人代表仁化县董塘镇江头村曲仁八一公司刘日辉。
刘称不能上报,并一起商量隐瞒事故真相。
同时做伪证、假证,销毁下井矿工名单,并将5具尸体的其中2具送仁化县殡仪馆,另外3具送韶关殡仪馆,谎报事故死了2人,同时订立攻守同盟。
仁化县安全监管局24日下午3时接到群众举报后,即报告县有关领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后经韶关市安全监管局多方调查了解,直至24日晚10时30分才查明事故真相,确认该起事故6人死亡,4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韶关市未按程序上报,直至24日晚11时左右才通过电话报告省委有关领导。
1“4.28”较大脚手架坍塌事故通报
“4.28”事故调查情况--事故教训
“4.28”较大脚手架坍塌事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深刻教训:
对已发生的 事故汲取尚 不够深刻
对业主监管 薄弱的项目, 尤其要加强
现场管理
安全“四个 让位于”的 承诺落实不
到位
六个方 面教训
安全制度在 基层项目部 的落实和执 行比较薄弱
领导干部工 作作风不扎 实,安全责 任不落实
三是建立HSE专家库,强化HSE专业技术服务水平,解决HSE重大问 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是在健全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标准,进一 步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是对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进行补充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 理部门监管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制度执行力。
7:02 李景军到达球顶,站在连接罐壁的简易工作平台上,将安 全带挂在脚手架护栏的立杆突出端头。
7:03 施工人员各自开始焊接顶部焊缝,操作平台突然坍塌,作 业面上11人自19米高瞬间坠落。导致2人当场死亡,9人 受伤。 站在罐壁临时作业平台上的李景军的安全带脱扣,未随脚 手架坠落。
4.29 15:50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规范分包程序,加强分包合同管理,明确分包范围,杜绝违规分包、分包性质 不清、责任不明、合同迟签漏签等情况的发生。
强化分包商安全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分包商入场安全培训和日常培训教育。
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全面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发生。
严格分包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商列入黑名单,清理出公司市场。
2014年8月
“4.28”事故概况
2014年4月28日7:03分,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胜利油建公司)承 建的万通海欣球罐项目施工焊 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分包 商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5 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 损失540万元。
大朗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大朗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大朗镇“9·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29日14时40分,一名工人在东莞市厚威包装有限公司物流仓进行导轨改造工程施工时,触电当场死亡。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朗安全监管分局、大朗镇监察室、大朗镇总工会、大朗公安分局、大朗供电分局组成的大朗镇“9·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688-19号的东莞市厚威包装有限公司物流仓内,名称为导轨加长工程,项目为铺设导轨40米,工程总价3400元,2017年9月28日开始动工。
建设单位是东莞市厚威包装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是东莞市申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未签订工程合同,只有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
《工程报价单》约定由贾大军负责施工安全管理。
(二)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3、贾大军,男,汉族,1974年5月9日出生,户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申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申泓公司接了该工程后,贾大军组织谢容娇(女,46岁,广东龙门人)和兰少卫(男,41岁,河南新安人)等两名工人于2017年9月28日开始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9月29日,贾大军、谢容娇和兰少卫在厚威公司物流仓继续铺设导轨施工,先使用切割机在地面切出两条导轨的边线,然后再使用风炮机把边线内的水泥地面凿开。
凤岗镇“5.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镇“5.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21日14时35分,粤BDW57重型自卸货车途径凤岗镇三联村康佳路口路段时与顾坤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顾坤明当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镇交警大队、凤岗镇交通分局、凤岗镇司法分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粤BDW570号重型厢式货车,品牌型号:解放牌CA3310P66K24L1T4E,车辆识别代码:LFNMVXPN9G1F52125,注册日期:2017年01月12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01月31日,所有人:深圳市荣华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六路海语西湾小区A69号商铺,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粤BDW570号重型厢式货车总质量为31000kg。
车辆购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中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2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为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为10万元*1座,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3日。
经查,该重型厢式货车无历史事故记录,2017年至今共有2条非现场违法信息记录、13条现场违法信息记录,已接受交通违法处理15次。
2.(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1.粤BDW570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韦夏良,男,住址广西合山市河里乡甘林村甘奎屯69号,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11年04月20号,有效期至2027年04月20日,符合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条件。
小榄火灾事故原因
小榄火灾事故原因1. 背景介绍小榄镇是广东省中山市的一个重要城镇,也是当地的商业和工业中心。
然而,最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给当地居民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深入了解火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我们展开了调查并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2. 调查目的我们的调查目的是确定小榄镇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火灾事故发生的背景和过程,找出责任方及相关方的责任,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调查范围我们的调查对象主要为火灾发生地点的所有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和居民。
4. 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多种调查方法,包括走访、问卷调查、资料梳理和现场勘查等,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数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5.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我们得出了以下结果:(1) 火灾发生地点为一个工业区的一座厂房,厂房内存放有大量易燃物品,包括化工原料和成品。
火灾起因据初步调查是由于一台电焊工作时操作不慎引起的。
(2) 厂房内部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更换。
火灾发生后,员工和消防人员在救灾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例如缺乏消防训练和处置经验。
(3) 当地工商、安监和消防等监管部门在平时的监管工作中存在漏洞,对厂房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准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和督促。
(4) 有关企业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有一些不合规行为,例如未能及时清理生产场地和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6. 调查讨论在讨论环节,我们对调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以下几点观点和建议:(1) 关于火灾原因,应加强对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电焊操作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对电焊操作的培训和督导,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2) 关于消防设施,建议小榄镇进行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完善,并对企业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置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关于监管部门,要保障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定期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以树立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规范行为。
凤岗镇 “9.28”事件调查报告
凤岗镇“9.28”事件调查报告2017年9月28日14时40分左右,在从莞高速东莞段凤岗互通C匝道附近(已完工,未通车)的水沟里发现有一名女性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总共会、凤岗镇社保分局、凤岗镇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镇司法分局、竹塘村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相关单位情况1、东莞市宝路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位于东莞市企石镇铁岗村江南路,法定代表人麦旭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KRT7W,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
经营范围:租赁、销售:通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件。
2、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247号佳兴国际汇广场酒店22楼,法定代表人胡红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67925Q,注册资本伍亿元,经营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3、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沙路桥)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施工第一段中标单位。
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宝路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宝路通)签订了机械租赁协议,从宝路通公司租赁一批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实际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由宝路通公司派遣。
虎门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虎门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虎门镇“9.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2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虎门镇路东社区虎门吉富电子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损失约人民币28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虎门镇副镇长任组长,镇安监、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保、工会、供电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虎门镇“9.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调查取证,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邓长和(死者),男,汉族,出生日期:1956年2月16日,61岁,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广西全州县文桥镇长坪村委西岭脚村02-2号,为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员工。
(二)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和邓长和关系的基本情况甲方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于2012年12月31日和乙方邓长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从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甲方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安排乙方邓长和在该工厂注塑部从事工作;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以计时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9月2日15时10分左右,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一楼注塑机车间,加料工人邓长和(男,身份证号)和现场工人王素梅(女,身份证号)正在给一台立式注塑机加料,正常加料应该采用专用加料架上下加料,但是加料工人邓长和为了图省事,直接从立式注塑机相邻停用的卧式注塑机工作台爬上去,右脚站在停用注塑机工作台上面,左脚站在立式注塑机工作台上面,双手拿着塑料的袋子,往料斗里倒料。
高埗镇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高埗镇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高埗镇“9·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2日11时许,东莞市力创钢架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高埗镇广东廉商实业有限公司智能机械生产项目1号办公楼安装钢结构雨棚玻璃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接报后,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7年9月4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高埗镇人民政府、高埗镇安监分局、高埗镇总工会、高埗镇监察室、高埗镇公安分局高埗派出所、高埗镇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同时邀请了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情况广东廉商实业有限公司智能机械生产项目1号办公楼、2-7号厂房、8号宿舍楼工程位于东莞市高埗镇,总建筑面积为53154.76平方米,总投资额为5641.61万元,其中1号办公楼地上8层,建筑面积为9277.86平方米,投资额为1190.67万元。
该工程于2016年12月1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7年1月开工,目前施工进度为装饰装修已基本完成。
(二)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是东莞市裕欣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欣国实业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三横路08号,法定代表人:张创志,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成立日期:2002年11月4日,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国内商业贸易(不含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2、总承包单位是东莞市裕欣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欣国建筑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南32号6楼,法定代表人:张庆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成立日期:2001年7月20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地基处理,建筑装修装饰,水电暖通安装,机电安装,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销售:建筑材料、五金。
虎门镇“9.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An omnipotent person is really nothing, and an omnipotent expert is really nothing.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虎门镇“9.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26日11时50分左右,位于虎门镇怀德社区远丰七巷1号邓健光房屋装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50万元。
事故发生后,虎门镇副镇长陈浩华、镇安监局陈全志局长立即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抢救并了解事故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2017年9月27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虎门镇副镇长任组长,镇安监、公安、监察、住建、人力资源、社保、工会、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虎门镇“9.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建筑、机械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人员情况邓健光,男,49岁,户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远丰村民小组5巷19号,身份证号:。
虎门镇怀德社区远丰七巷1号房屋业主。
林平,男,户籍地址:广西灵山县檀圩镇茶亭村委会那六队42号,身份证号码为。
2017年3月在虎门镇怀德社区远丰七巷1号房屋装修工程工地工作,担任工头。
姚之充(死者),男,40岁,户籍地址:广西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委会元眼山村五队25号,身份证号:,虎门镇怀德社区远丰七巷1号房屋装修工程工地杂工,负责室内贴瓷砖。
(二)事故房屋基本情况发生事故房屋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远丰七巷一号,为邓建光新建住宅。
龙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
龙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一、事件概况2019年12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广东省深圳市龙田镇一家电子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大面积厂房被烧毁,数十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此次火灾事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的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二、事故原因调查经初步调查得知,此次火灾事故主要原因可能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
1. 电气设备老化根据事故发生地的电子厂相关人员的反映,该厂的一些电气设备已经使用了多年,并且没有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部分电气设备老化严重,存在着因为使用年限过长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2. 火灾预防措施不到位事故现场发现,部分消防设备和灭火设备的使用期限已过,且未能按时更换。
此外,事故发生地的建筑设计、安全出口设置、应急通道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这些都为火灾的爆发和蔓延埋下了隐患。
3. 安全意识淡化据事故发生地的员工反映,一些工人和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相对较低。
在日常生产中,很少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到位,人为因素也对火灾的蔓延和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 缺乏有效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发生时,现场的应急处置和疏散措施不到位,导致了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
部分员工没有接受相应的应急救援培训,不能有效地进行自救和互救,这对于减少灾害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根据对龙田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对于电气设备老化,建议企业在使用电气设备时,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排除设备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针对火灾预防措施不到位,建议企业在日常生产中,要加强对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具的巡检,及时更换和更新过期的设备,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于灭火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技能。
3. 针对安全意识淡化,建议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生产中能够时刻关注安全问题,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凤冈永和镇火灾事故原因
凤冈永和镇火灾事故原因摘要:凤冈县永和镇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报告通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了相关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事故概况2018年5月12日凌晨1时许,在凤冈县永和镇一家五层建筑的公寓楼内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了力量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努力后,火灾才得以控制。
然而,火灾造成了10人死亡,20余人受伤,财产损失达到数百万元。
二、调查过程1. 火灾现场勘查调查组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和记录。
由于火灾所造成的破坏程度较大,现场的为难度较大,但通过对建筑结构、火灾蔓延情况、火灾起因等方面的分析,调查组还原了火灾发生前后的情况。
2. 相关人员调查调查组对火灾事故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调查。
包括事故发生地点的物业管理人员、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事故中的幸存者等。
通过这些调查,调查组了解到了一些与火灾相关的重要信息。
3. 技术分析调查组还邀请了专业的建筑设计师、消防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技术分析。
他们通过对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火灾扑救等方面的分析,对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了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三、事故原因通过对以上的调查过程,调查组得出了火灾事故的原因:1. 建筑结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的建筑是一座老旧的公寓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使用,建筑结构已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外墙存在大面积裂缝,楼梯间狭窄且楼梯扶手老化损坏,消防通道被堵塞,这些都给火灾扑救和疏散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2. 消防设施不完善事故发生的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不完善,灭火器材老化损坏,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等;而且未进行消防设施的年度检查和维护,这些都大大影响了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
3. 人员防范意识薄弱事故发生的建筑内居住者的消防安全意识较差,平时的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较为薄弱。
东莞市凤岗镇伤寒流行病学调查
东莞市凤岗镇伤寒流行病学调查
刘力勤;张浩贤;黄锡滔;叶罗润
【期刊名称】《华南预防医学》
【年(卷),期】1992()4
【摘要】1990年11月3日至1991年7月18日,东芜市凤岗镇发生伤寒流行,发病534例,病死 2例。
这是东莞市解放以来一次规模较大的伤寒流行。
现报告如下: 一般情况:凤岗镇是东莞市东南部的一个山区镇,面积103平方公里,与宝安县平湖、布吉镇接壤。
全镇辖12个管理区(居委),47条自然村,总人口 67202人(其中本地
人口16876人,外来人口50326人),外来人口是本地人口的3倍。
该镇“三来一补”工厂约440间,外工达3.9万人.全镇经济条件好,连续五年人均创汇居全市首位。
【总页数】2页(P7-8)
【关键词】东莞市凤岗镇;“三来一补”;流行病学调查;总病例数;布吉镇;日至;肥达
氏试验;男性发病率;流行因素;流行高峰
【作者】刘力勤;张浩贤;黄锡滔;叶罗润
【作者单位】东莞市卫生防疫站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
【相关文献】
1.东莞市凤岗镇伤寒暴发调查 [J], 刘力勤;张浩贤;黄锡滔;叶罗润
2.以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开创凤岗新局面——东莞市凤岗镇创新驱动发展纪实 [J],
3.砥砺奋进正当时振兴发展谱新篇--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村加快打造凤岗靓丽名片[J], 王欢
4.主动适应新常态开拓创新铸辉煌——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村创新发展纪实 [J],
5.如何有效均衡发展区域中小学美术教育--以东莞市凤岗镇为例 [J], 周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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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事故调查报告
丰城事故调查报告1. 引言本文是对发生在丰城市某区域的事故进行的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于2021年3月15日,对该事故的调查旨在确定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过程以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2. 事故背景事故地点位于丰城市A区的某工业区域,该区域主要进行化工生产。
事故发生在一家名为XX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厂,该公司主要生产精细化学品。
3. 事故经过据目击者证实,事故当天下午2点左右,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随后就看到化工厂内部冒出了浓烟。
员工们纷纷逃离现场,并报警寻求帮助。
当地消防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并及时疏散周围居民。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事故是由于一座储罐发生泄漏导致的。
该储罐内储存有高压气体,由于设备故障,导致储罐无法正常关闭,进而导致气体泄漏。
泄漏的气体与周围的空气发生反应,引发了火灾和爆炸。
4. 调查结果分析通过对事故过程的详细调查和相关证据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4.1 设备故障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储罐设备的故障。
经过检查发现,储罐的关闭装置存在严重的机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关闭。
这种设备故障可能是由于设备老化、维护不足等原因引起的。
4.2 维护不当在调查中发现,该化工公司在储罐的维护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储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导致对设备状态的监控和维护不及时。
4.3 应急处理不当在事故发生后,化工公司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够及时和有效。
员工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对应急处理措施缺乏了解,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4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化工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漏洞。
公司缺乏全面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指南,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教育工作不够重视。
5. 改进措施建议基于对事故调查的结果,我们建议该化工公司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5.1 定期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储罐等关键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对设备的机械部件需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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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镇“9.28”事件调查报告
2017年9月28日14时40分左右,在从莞高速东莞段凤岗互通C匝道附近(已完工,未通车)的水沟里发现有一名女性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办、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总共会、凤岗镇社保分局、凤岗镇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镇司法分局、竹塘村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情况
1、东莞市宝路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位于东莞市企石镇铁岗村江南路,法定代表人麦旭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QKRT7W,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
经营范围:租赁、销售:通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件。
2、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247号佳兴国际汇广场酒店22楼,法定代表人胡红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67925Q,注册资本伍亿元,经
营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各类路面和钢桥面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施工及安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3、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沙路桥)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施工第一段中标单位。
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宝路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宝路通)签订了机械租赁协议,从宝路通公司租赁一批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实际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由宝路通公司派遣。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件发生地位于从莞高速东莞段凤岗互通C匝道附近(已完工,未通车),不在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莞段工程施工第一段施工红线内,宝路通公司在该处设置了一个住人集装箱,该集装箱内住有三人,分别为宝路通公司司机张介法、张介法的女友周朱英、张介法12岁的儿子。
离集装箱约15米远的地方,宝路通公司设置了一个柴油储罐,储存柴油供工地的车辆使用。
二、事件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过程及现场处理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
2017年9月28日上午,张介法在企石镇铁岗村工作,他女友周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