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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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以满足发电企业和电网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要,贯彻《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及有关的标准、条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继电保护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责任制,对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设备,不断提高发电企业设备运行水平和继电保护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条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必须充分发挥技术监督职能,加强对运行设备及继电保护专业进行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对各项反措落实情况进行技术监督。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

效。

(四)负责组织召开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五)负责开展继电保护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六)督促、指导发电企业认真完成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日常工作,督促各发电企业按时上报技术监督报表。

(七)受上级授权或相关单位委托,参加发电企业新建、改建工程中二次系统的审核工作。

(八)进行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监督事故单位落实整改计划。

(九)负责定期编制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报告,总结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本辖区生产的重要继电保护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九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网,

并在生技部门或其它设备管理部门设立继电保护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一)主管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工作,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企业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审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3.组织落实运行、检修、技改、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试验等工作中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要求。

4.安排召开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总结、考核本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5.组织分析本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提高技术监督工作效果和水平。

6.审批继电保护有关规程、定值整定方案以及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月、季、年报表和工作总结。

7.审批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施工、试验技术措施,批准重要继电保护装置投、退流程。

8.组织继电保护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研究解决继电保护设备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协助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组织编写本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

2.组织编写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3.对继电保护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和考核,掌握受检设备的技术状况。

4.负责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有关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 建立健全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技术档案和资料,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记

录,特别是异常动作和事故现象动作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

6.组织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网活动,定期召开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

7.加强对班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8.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向企业提出奖励意见。

9.负责继电保护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的联系、处理及上报报表、总结。

10.负责制定继电保护装置定检,技改项目的技术措施、材料计划及继电保护设备备品配件计划。

11.负责每月报送上月“继电保护”动作统计、分析报表。

12.负责企业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及管理,并签发定值通知单。

13.参加新建和改造系统的继电保护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和验收。

第三章继电保护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

第十条继电保护的技术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

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自动准同期、故障录波器及其它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

3.控制屏、信号屏与继电保护有关的继电器和元件。

4.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5.继电保护专用的通道设备。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的主要技术监督指标:

1. 主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入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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