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公务出车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旨在规定机关公务用车的销售、配置和使用,以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和节约。
该办法的实施需要涉及机关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使用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个人。
机关公务用车的分类和销售机关公务用车包括管理机关配备的公务用车、公共服务机构配备的公务用车和其他机关单位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根据使用需求的不同而进行分类,根据地区发展水平、职能需求、财政资金等因素统筹考虑,制定配备标准和配置比例,对用车需求相对集中的单位和项目优先保障。
购买机关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节能和环保要求,严格控制车辆价格,节约使用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的车辆,引导使用环保、公益发展的低碳生活方式。
机关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机关公务用车配置的数量和品牌由机关单位依据实际使用需求及单位编制和工作确需提供服务量等因素进行决定。
使用机关公务用车应该严格按照公务用途行驶,不得进行私人及其他非公务用途的活动。
申请使用机关公务用车时,应有明确的出车原因、行程、目的地;落实车辆使用人员的饮食住宿安排及服务保障措施。
同时,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用车规定,确保安全和车辆运行正常,减少车辆损坏和维修费用。
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
机关单位应该对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台账管理、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的档案管理和购车记录、保证车辆发票等材料齐备,严格控制使用机关公务用车的人员和使用地点,并严格执法惩罚违规使用。
同时,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考核,强化机关公务用车的责任制,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和考核,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来制定配车的政策和规定。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具有行之有效的意义。
它的实行不仅为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和社会文化活动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为国家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务出行的合理性和便捷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管理和处置机关公务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代表机关执行公务或执行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任务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
机关公务车辆必须依法登记,按照规定配置。
第四条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公平公正、节约用车、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配置和购置第五条机关公务车辆配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确定。
第六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进行。
购车经费应依据财务规定,进行逐年预算、分期资金审批,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七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限制。
购车数量和品牌型号应充分考虑经费预算、工作需要和节能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建立统一的购车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透明、公正、公平。
第九条机关公务车辆购置的资金来源应采取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信用贷款等方式,不得非法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十条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登记和保险,配备交强险、商业险等必要的保险,并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在法定范围内,只能用于公务出行,不得私自使用或租借给非机关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并签订使用合同,明确使用期限、用途、责任等事项。
使用人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不得有酒后驾车、超速驾驶、违章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合理使用油料和维修保养费用,禁止超员行驶和私自改装车辆。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违章、事故等情况,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接受处理和调查。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二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是指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益行业单位等使用和管理公务车辆的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1. 车辆购置:公务车辆的购置需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购置要经过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
2. 用途限制: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作为私人用途、接送子女上下学、私人旅游等目的。
3. 使用限制:公务车辆要按照规定使用,并按照规定的行驶里程进行维护与保养,严禁私自改装和使用。
4. 使用权限:公务车辆的使用权一般只限于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和公务用车人员,其他人员需经过申请和批准。
5. 公示公开: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等情况应当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核定标准:机关公务车辆的核定标准应当根据相应法规和规定来执行。
7. 监督检查: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要接受财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8. 节能减排: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要推行节能减排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者低排放车辆。
9. 责任追究:对违反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是对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8篇)
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1 目的规范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处置及违纪处理等管理。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以及相关责任的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海油发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AD-01-11,2015,海油发展4 释义因公用车分为公务用车和生产用车。
公务用车分为领导干部相对固定配车和公司公务用车。
领导干部相对固定配车是指纳入专业管理由专业司机操作的,用于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的专门用车;公司公务用车是指纳入专业管理由专业司机操作的,用于办理相关公务(指因公去往政府机关办事、赴金融机构办理大额现金及其他特殊业务、携带机密文件因公外出)、机要通信(指机要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活动接待(指重大的商务接待活动、公司召开和承办重大会议、接待股东方高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往来单位的重要来宾)、应急处理(指突发事件处置、抢险救灾)等的车辆。
生产用车是指纳入专业管理由专业司机操作的,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车辆,包括大、中型专用运输车辆、普通车辆或客货车辆等。
5 职责分工5.1综合办公室5.1.1负责组织制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5.1.2负责公务用车的租赁,并按海油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报批、备案;5.1.3负责做好公司公务用车的统计管理工作;5.1.4负责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以及各项费用的审核、控制工作;5.1.5负责公务用车的出车审批、专职驾驶员管理以及公司层面上的协调管理工作;5.1.6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日常调度;5.1.7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
5.2 HSE部负责制修订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3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用车的管理工作。
5.4采办部负责公务用车的采办手续、合同签订等工作。
5.5所属单位5.5.1负责本单位用车申请、审核;5.5.2负责各自费用分摊车辆的费用统计、报销工作。
2024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
机关公务用车包括行政机关购买、租赁、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坚持廉洁、高效、公正、规范的原则,遵循节约优先、规模适度、管理便捷、服务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使用,切实保障公务活动的需要。
第二章购车管理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应符合节约型、适用型、效益型的原则,严禁奢侈品牌和大排量车辆的购买。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方式应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应严格控制,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购买豪华车辆。
购车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
第八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数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过机关实际需要的数量。
购置数额较大的车辆应经过相关咨询专家的论证和审批。
第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提倡购置节能环保型车辆。
第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程序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所有购置文件和资料应保存备查,接受监督审查。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坚持公正、规范、便捷的原则,严禁超过公务需要和规定范围的使用。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私自外借、改装或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出租或出售。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驾驶,杜绝违章行为和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合理安排行程,尽量减少空驶和重复用车。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享有完善的用车待遇,包括保险、加油、维修等保障。
同时也应对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约束和管理,禁止私自使用和私自驾驶。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制定相应的出车登记和回车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员和用车原因,确保用车情况真实可查。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附:派车单、燃油及维修保养管理细则)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附:派车单、燃油及维修保养管理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严格执行《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X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XX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促进廉洁自律,特制度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使用总原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公务保障、用管分离、公车标识、公众监督的原则。
本单位公务车辆由后勤保障股室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出行统一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按照《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方可使用公务用车:机要文件交换和特急文件取送;涉密资料取送;参加有关涉密或者紧急会议、大型活动等公务活动;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扶贫;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紧急公务;由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2人(含)以上的下基层调研、检查;公务接待;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公款现金或者送取支票;人事档案取送;相关职能部门督查暗访;其它特殊公务出行等情况。
二、公务车辆管理(一)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要健全和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二)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和派车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三)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禁止擅自驾驶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六)严禁多占公务车辆,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严禁向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长期借用、占用或更换公务车辆。
(七)公务车辆丢失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损毁,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范文很抱歉,我不能为你提供完整的范本,因为这超过了我的字数限制。
但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个简短的示例来开始编写该规定,供参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财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
第三条定义1. 机关公务车辆:指机关单位用于履行公务活动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2. 所有者:指机关单位或行政机关直接归集管理的单位,所有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者和管理者。
3. 使用者:指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机关公务车辆的人员。
4. 管理者:指机关单位中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四条车辆使用原则1. 机关公务车辆应严格按照公务需要进行使用。
2. 车辆使用者应按规定携带有效驾驶证,且具备相关驾驶经验。
3. 车辆使用者应合理利用车辆,避免私自使用或乱停乱放。
第五条车辆维护和保养1. 机关公务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
2. 车辆使用者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性能正常。
第六条加油和加气1. 车辆使用者应按照机关规定的加油和加气地点进行加油和加气,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加油和加气。
2. 加油和加气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并提供相关票据。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车辆登记和备案1. 机关公务车辆的所有者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
2. 车辆的登记和备案应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车辆保险1. 机关公务车辆的所有者应按照机关规定购买车险,并及时缴纳保费。
2.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案,并按规定进行理赔。
第九条违章处理1. 车辆使用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处理相关罚款和处罚。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车使用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车的定义:指按照公务需要,由政府或机关事业单位购置或租赁的用于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
严禁滥用公车、浪费资源、违规私用等行为。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和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和调配公务用车资源,合理配置、科学使用。
第二章配置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以实际需要为基础,按照职能定员和办公需要确定数量、品种和规格。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和配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必须经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程序。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购置、报废及处置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和管理决策要充分考虑购置、维护、保险、燃料等费用,以及人员安全和环保等因素。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牌照和公章管理由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
公务用车的牌照应当规范统一,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涂抹、遮挡或以其他方式遮挡车辆标志。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进行,不能用于私人事务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限制,由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事先向使用人员说明并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的要求使用。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擅自改装和加装其他设备。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行驶路线和时间应当合理、科学,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行驶目的地、绕道等。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停放位置应当合理规划,保证使用人员能够及时便捷地使用。
禁止将公务用车停放在不相关的场所。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制度及公务车辆派车单
公务用车登记制度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
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主任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主任批准。
二、用车范围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
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
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
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
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
202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202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023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一、用车范围(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某某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某某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加强委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用车,根据《某某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某某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等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障范围(一)重要公务用车1.参加接待中央部委、省、外市(县、区)组织来舟的重要公务活动。
2 .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公务活动。
3 ,参加外事活动。
(二)应急机要用车1.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
4 •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省级重要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
5 .因时间或公共交通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活动和市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6 .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存取现金等银行往来业务、干部职工因伤病紧急送医等。
(三)调研用车1.参加市领导带队调研活动。
2.赴市内公共交通不便区域开展基层调研、专项检查活动。
(四)远程用车1 .赶赴补贴区域外公共交通不便地区公务出行。
2 .处级以上领导带队赶赴补贴区域外地区开展专题调研、专项检查活动。
(五)其他用车1 .重特大建设项目以及符合上级明确规定的特殊用途等专项公务用车。
2 .委机关统一组织的10(含)人以上的集体教育活动。
3 .委牵头组织的跨部门(单位)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
4 .经委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下用车。
第二条用车方式(一)使用车辆包括平台驻点服务车辆和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平台租用车辆。
(二)根据上述保障范围口径,在优先保障应急机要用车、控制预算费用、鼓励公共交通出行的前提下,保障委领导工作用车。
(三)在车辆调度允许情况下,经委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的委机关处室市内工作用车。
(四)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省委“八个不准”和本市“五个严禁”的相关规定,严禁违规用车。
(五)公务用车严格按照预约申请的路线安排用车,不得擅自改变用车路线或安排驾驶员行驶到本次与公务行为无关区域或场所。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一、车辆使用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
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____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减少浪费,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务车辆遵照本制度落实,所属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工作职责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
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含租赁)、管理、调配、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培训和教育。
2.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设置车辆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入账登记,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车辆资产折旧,对车辆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公司综合管理部配合公司纪检部门,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条用车范围1.处理紧急突发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2.办理上级单位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紧急、保密、时限性较强且使用社会车辆难以实施有效保障的公务事件。
3.财务人员赴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等涉及财务安全的公务活动。
4.接收和传送机密级以上的文件。
5.领导调研、检查、会议等公务活动。
6.因工作需要,需三人以上共同参加的检查、调研、会议活动。
7.其他确实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生产、经营、保障等活动。
第四条审批流程1.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
使用人对车辆使用全过程负全责。
2.对于用车范围中列明的均为一般性公务活动,由用车人在OA 系统中按照一般业务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
3.如因需要周末使用车辆或车辆离京的,由用车人在OA系统中按照车辆周末、离京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
4.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
确实因工作需要,由用车人在OA系统中按照法定节假日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任、主管领导、总经理逐一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用车。
5.用车人在OA系统申请使用车辆时,必须如实填写,并准确记录出车前和使用完毕后的里程数字,并报综合管理部。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前言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模板】
ICS 03.160A 12 DB4203 **市地方标准DB 4203/T 130—2018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2018-12-05发布2018-12-1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红梅、明亮、杨丽、邵义琴。
本标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总则、租赁范围、租费标准、租赁管理、租赁费用和监督检查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
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工作依据《关于修订<**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十车改办〔2018〕5号)3 总则3.1 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应遵循保障、节俭、效率、安全的原则。
3.2 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殊情况确需租用社会车辆的,应先审批后租用。
3.3 市级党政机关根据本标准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4 租赁范围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能保障时,经单位领导批准,下列情况可租用社会车辆:——召开有现场考察任务的会议;——公务接待、集体调研、督察督办;——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利且乘车人数较多的;——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事故处置、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特殊事项确需租车的;——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5 租费标准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6 租赁管理6.1 将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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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出车单
车辆牌号
驾驶人
使用科室
出行日期:
目的地及事由: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使用人签字:
年月日
驾驶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管理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领导签字:
Hale Waihona Puke 年月日备注1、公务车辆出行前及返回后请告知车辆管理人;2、请使用人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目的地、事由以及时间;3、本单司机留存。
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出车单(存根)
车辆牌号
驾驶人
使用科室
出行日期:
目的地及事由:
出发时间:
返回时间:
使用人签字:
年月日
驾驶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管理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公务车辆出行前及返回后请告知车辆管理人;2、请使用人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目的地、事由以及时间;3、本单存中心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