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级司法局《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攻坚行动》通知文件
社区矫正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社区矫正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社区矫正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参考范文一、目标任务根据__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部署安排,对社区矫正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纠正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在日常考核、社会危险性评估、保证人履职、病情档案复核、病情好转情况复查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处理,对发现的专项整治线索及时上报县司法局,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排查内容(一)日常监管考核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建立矫正小组、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实地查访、电子定位等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未经批准外出和外出超时未归的情况。
(二)社会危险性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前是否依法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未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原因,评估意见是否被社区矫正决定机关采纳。
(三)保证人履职保证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保证人是否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保证人是否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四)病情档案复核和好转情况复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是否每个月报告本人身体情况;保外就医的,是否每三个月提交一次病情复查报告;对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病情复查报告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审批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被人民法院裁定减刑的,重点排查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减刑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
三、步骤阶段这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__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对____年__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条梳理各项执法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形成排查工作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在排查中整治,在整治中规范。
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排查整治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第二阶段: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月__日对____年我县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到____年__月以前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第一阶段要求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后三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现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我市脱贫攻坚“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将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市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做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做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一)总体目标。
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不断深化,扶贫主题公益性法律服务经常性开展,贫困人口法律援助质量有效提升,涉贫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贫困人口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年度目标。
今后三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在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果上下功夫,坚持精准方略,坚持标准质量,推动法治扶贫工作步步深入、提质增效。
2018年,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到90%,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85%、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8%,每个区(市)最少成立1个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2019年,脱贫任务比较重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5%、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区(市)至少成立1个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2020年,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扶贫工作重点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00%。
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情况报告〔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一、思想重视不放松,压担子狠抓落实。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
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职工会、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陈学明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以分管领导赵成为组长,相关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法治宣传不放松,树氛围凝聚群力。
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们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时机,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局机关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制作了宣传横幅,印发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积极收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上进行推送。
同时,各司法所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走村入户、送法下乡、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播放LED滚动字幕等方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据统计,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0余场次,设置展板9处、悬挂横幅8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LED滚动播放站点5处,推送新媒体普法信息230余条。
三、矫正管理不放松,强监管严防失控。
针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我们采取“全面梳理、集中教育、动态监管、协调联动”四项措施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安全。
一是各司法所在前期安全稳定排查工作基础上,重点关注“涉黑、涉恶、涉枪、涉毒、涉赌”类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活动,建立了专门的涉黑涉恶人员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泉司办〔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司办〔2024〕12号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现将《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按照省上要求,请对照目标任务,将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年初定账、每月对账、季度查账、年终交账的闭环机制,确保全市年度工作任务扎实高效落实。
《工作要点》第29项一地一试点(创新),请各地将选定的试点项目和试点范围于3月22日前报送市局普促科。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2024年3月8日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住安全底线,夯实基层基础,有力有效创新推进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泉州篇章。
一、着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开展“百所(司法所)千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
结合市局制定的专项方案,各地要细化方案内容,组织全市163个司法所、2800多个调委会、9500余名调解员开展“百所千会大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年内,各地矛盾纠纷调解数要比2023年有所增长。
2.做实村居(社区)调解。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5.03.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市)司法局:现将《沈阳市司法局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沈阳市司法局2015年3月12日沈阳市司法局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有关部署,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重点的基础性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省司法厅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方略,强化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完成五方面工作任务:(一)依法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结合依法治市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在调解中,注重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道德的教化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做到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以上。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沪司矫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区矫正正文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区司法局: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法》,使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和5月12日司法部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现确定6月1日至6月30日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宣传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重点为切实做到聚焦重点、有的放矢,集中宣传月主要围绕“三个突出”开展《社区矫正法》相关宣传活动。
(一)突出重要意义1.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罚执行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3.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突出目标任务1.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强调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又注重教育帮扶的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2.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强调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9.03.04•【字号】陕司通〔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区矫正正文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19〕28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西咸新区综治局: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完成机构重组、立足新时代推动新发展的起步之年,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
根据司法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众多,构成复杂,重大敏感案件涉案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敏感性高,安全稳定风险大。
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落地。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提高对重大敏感舆情引导应对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实现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二、加强谈话教育,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从3月4日开始,各地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矛盾纠纷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排查活动结束后,各地每月要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分析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排查中,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加大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预防。
司法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
司法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不断深化法治XX、平安XX建设,根据河扫黑组()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____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目标,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强化综合治理,针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人群,深入开展重点治乱工作,实现延伸打击、整治、分类管控,不断提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水平,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工作目标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所涉及在人群,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不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
力求排查摸底全面深入,重点人群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全部见底;治理管控全面深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章立制全面深入,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基层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各基层司法所要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管控行动。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易涉黑涉恶重点人群,要强化对两类人员中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和日常管控,定期开展重点人群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实时掌握动态底数、违法犯罪情况(重新犯罪情况)和失联失控情况,及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线索立即上报扫黑除恶办公室,跟进落实完善监管措施。
建立《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汇总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明细表》(附后),每季度末月月底前上报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备案。
四、方法措施(一)强化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
全面强化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两类”人员的帮扶、引导和管控,对于摸排出的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失控。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
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06.04.22•【字号】攀司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攀司发〔2006〕46号)为了认真贯彻省、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落实市司法局三月八日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的要求,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司法厅厅长刘道平同志讲话精神,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开放稳定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遏制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市劳教所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贯彻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来抓,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攀枝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置,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完成各项任务。
二、劳教所要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认真做好劳教收容、管教工作(一)做到应收尽收。
市劳教所要与市公安局和市劳教办协调沟通,要了解我市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及早做好警力和物质的准备工作,要做到收得下,管得好,逃不了,确保公安机关送多少,就依法收多少。
对收教人员要实行分类管理,同一团伙的黑恶势力人员不得在同一大队关押,凡是涉黑人员必须严管,不得实行开放或半开放式的管理模式,要防止在劳教所内拉帮结伙,防止继续作恶,严防逃脱行为。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6.04.03•【字号】豫司文[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豫司文[2006]47号)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各相关局、处、室:中央根据目前社会治安形势,审时度势,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分别就此进行了专门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现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坚持把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关键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经济秩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地投入这场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坚决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中央确定的这场专项斗争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做好监狱劳教工作要全力做好收押收容工作。
要提前了解、分析收押收容人员动态,及早做好人员、物质等方面准备工作。
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想方设法增加容量,确保做到法院判多少、公安机关送多少,就依法及时收多少。
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的罪犯,要依法实行异地关押。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贯彻《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贯彻《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
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06.06.13
•【字号】粤司办[2006]137号
•【施行日期】2006.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贯彻《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
(粤司办[2006]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贯彻《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根据目前治安形势,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专项斗争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全力以赴地投入这场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坚决完成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及时了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情况,司法部基层司下发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统计表,请各单位认真填报。
专项斗争结束时,请各地及时写出书
面总结,与司法部下发的统计表一并于12月底报省厅基层处。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传真):020-86350158
附件: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统计表(略)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最新整理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
最新整理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我局及时传达学习了xxxxxxx、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xxxxxxx政治局委员、xxx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充分认识到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xxxxx同志为核心的党xxx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深远意义。
我局紧紧围绕xxx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方案:一、立足法治宣传的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充分发挥广大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专项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提高群众的责任意识,扫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主动作为,开展节前矛盾大排查、大整治临近春节,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等案件有上升趋势,为切实维护节日前后社会稳定,我局将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尤其关注年底欠薪、重大债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主动帮助他们和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做到及时排查、积极化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
对最近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属地司法所通过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思想道德认识水平,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督促他们认真悔过,牢记教训,坚持做守法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脱贫攻坚中,以“户户入、入户户”的工作方法和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入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三、部门联动,促进“扫黑除恶”信息互通共享作为司法行政部门,主动和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接联动,在日常工作及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整治活动过程中,凡是发现有相关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为群众提供涉黑涉恶举报渠道,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后交由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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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攻
坚行动》的通知
(2019年1月3日)
各市、县、行委司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10.17”和全省“1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准确掌握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解矫人员动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搜集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日常监控,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利用集中教育时机,持续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要把发现和掌握有价值线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来抓。
要采取主动摸排、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研判、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有效方式,充分发动、鼓励社区服刑和刑满解矫人员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热情,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切实提升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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