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2020)
金华市优良工地评价用表(2020年版)
附件二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用表(2020年版)工程项目名称: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O二O年制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用表说明一、编制依据1.《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2.《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浙建建(2020)1号;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二、编制原则1.量化,减少主观判断,提高评审科学性;2.抓要点,可操作,起导向作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3.将省、市下发的系列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整合,提高执行力;4.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相配套,尽量不重复、不增加项目负担,提高企业接受度。
三、表单设计1.参照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和省优质工程钱江杯评审办法,建立市级标化工地实施过程专家检查评分制度,形成一整套市级标化工地评审标准,使标化工地评审有据可依。
2.实施过程评价用表由《否决项评价表》、《一般项评价表》、《加分项评价表》、《评价汇总表》共四张表单组成。
3.实施过程评价用表,除否决项评价实行定性评价外,其余表单均进行评分量化。
否决项以有或无进行判断,内容为禁止出现的要求。
一般项则与浙江省四个安全台帐相匹配,方便检查打分,内容为最为基本的要求。
加分项内容为我市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需要推广引导,提升档次的要求。
4.评审汇总表则将市级标化工地申报过程中的工程三阶段安监部门打分,实施过程专家打分和竣工后申报材料专家打分三部分进行有机组合,形成综合结论,供评审委员会使用。
优良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一)注:实施过程检查时点为单位工程完成总楼层数的一半至主体结顶之间进行;多个单位工程的,一半以上单位工程应在该区间。
优良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二)2、文明施工与消防管理表2-23、安全检查与验收表2-34、施工机械表2-4优良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三)表3优良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四)表4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汇总表说明:1、三阶段评价、实施过程评价和申报材料评价均采用百分制;2、三阶段得分取其平均值;3、评价结论按合计权重后得分判定:90分以上为优+ ,85-90分为优,80-85分以下为优-,80分以下不确定等级。
2024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比总结
2024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比总结
自2024年开始,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比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指标,为了营造良好的建筑工地环境,提高施工安全和文明程度,许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始进行工地评比。
在2024年的评比中,一些突出的特点和总结如下:
1. 强调安全管理:安全是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委们重点关注工地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实施情况。
获得高分的工地都有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培训计划,员工意识强,事故发生率低。
2. 提倡环境保护:随着人们对环境意识的提高,评比中也强调对环境的保护。
高分工地都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并且对废弃物的处理和再利用进行了有效管理。
3. 注重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是衡量工地评比的重要指标。
工地要求施工人员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注重工地秩序、噪声控制、卫生条件等方面,遵守规章制度。
4. 强调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是实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基础。
评委们重点关注工地管理是否规范,并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标准化的管理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安全风险。
5. 融入智能化技术:2024年评比中,一些工地融入了智能化技术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例如,使用无人机进行巡检和监控、使用传感器监测危险因素等。
这些创新技术得到了评委们的高度认可。
总的来说,2024年的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比着重强调了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
这些评比措施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更加安全、环保和现代化的发展。
同时,评比结果也给其他工地提供了借鉴和改进的方向,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进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杭建工发〔2024〕156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24〕156号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我委制订了《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8月2日附件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工作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以及国家和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
三、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市标化优良工地考评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杭建工发〔2020〕380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380号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11月30日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申报评选第四章工程评审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行业工程项目的西湖杯评选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四条西湖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西湖杯。
《金华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金华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按《金华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暂行管理办法》(金市建建〔2017〕30号)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第四条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工作。
市建设局委托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负责超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施工企业应通过金华市建筑市场企业维护平台,将超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录入上报。
第七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
金华市建筑工程市标化打分表(1-14页)
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用表(2017年版)工程项目名称: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O一七年制评价用表说明一、编制依据1.《金华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金市建(2013)102号;2.《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12)54号;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二、编制原则1.量化,减少主观判断,提高评审科学性;2.抓要点,可操作,起导向作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3.将省、市下发的系列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整合,提高执行力;4.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相配套,尽量不重复、不增加项目负担,提高企业接受度。
三、表单设计1.参照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和省优质工程钱江杯评审办法,建立市级标化工地实施过程专家检查评分制度,形成一整套市级标化工地评审标准,使标化工地评审有据可依。
2.实施过程评价用表由《否决项评价表》、《一般项评价表》、《加分项评价表》、《评价汇总表》共四张表单组成。
3.实施过程评价用表,除否决项评价实行定性评价外,其余表单均进行评分量化。
否决项以有或无进行判断,内容为禁止出现的要求。
一般项则与浙江省四个安全台帐相匹配,方便检查打分,内容为最为基本的要求。
加分项内容为我市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需要推广引导,提升档次的要求。
4.评审汇总表则将市级标化工地申报过程中的工程三阶段安监部门打分,实施过程专家打分和竣工后申报材料专家打分三部分进行有机组合,形成综合结论,供评审委员会使用。
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一)注:实施过程检查时点为单位工程完成总楼层数的一半至主体结顶之间进行;多个单位工程的,一半以上单位工程应在该区间。
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二)2、文明施工与消防管理表2-23、安全检查与验收表2-34、施工机械表2-4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三)表3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过程评价用表(四)表4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汇总表说明:1、三阶段评价、实施过程评价和申报材料评价均采用百分制;2、三阶段得分取其平均值;3、评价结论按合计权重后得分判定:90分以上为优+ ,85-90分为优,80-85分以下为优-,80分以下不确定等级。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评价办法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是:(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
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AAA、AA、A、B、C五级。
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三)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分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
义乌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义乌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义乌市内承接市政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省建设厅和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和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凡我市市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新开工工程均要求创建义乌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
市政标化工地评选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建筑业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例如环保、治安、卫生、交通等)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创建标化工地是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标化工地与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标化工地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以下简称标化合格工地和标化优良工地)。
申报“商城杯”等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先获得市政标化优良工地称号。
第五条标化优良工地评审分为三阶段评审、日常抽查评审、综合评审三部分,标化合格工地主要通过日常抽查评审进行考核。
标化工地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站)受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标化工地的现场考核,重点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评分.建立市政工程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由全市市政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标化工地评审工作。
建立市政工程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建设局分管领导、局建设科、市质(安)监站、市政处、监察室工作人员若干名及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3~5名组成,负责标化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
金市建建〔2015〕62号 附件《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评选办法(试行)》
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推行绿色施工,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提升建筑行业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规范我市绿色施工工地创建工作的管理,引导我市绿色施工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工地的管理和评审。
本办法所指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评审工作委托市建设安全协会实施。
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突出重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着重提升绿色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效益化。
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每年十月份评审一次,由施工企业在评审前自行申报。
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工程的初审工作。
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项目,须从该年度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中择优产生。
第二章评审依据、申报条件和规模绿色施工工地的申报、实施、评价、验收依据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
申报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2.已获得“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申报工地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编制绿色施工实施规划和方案,符合《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规定要求;4.已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为“金华市绿色施工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5.申报工地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6.施工过程中未被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评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差”工地。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金华市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审标准
3、未设立的,扣3分;未专款专用的,扣2分。
4、每缺少一次的,扣1分;会议记录不全的,扣0.5分。
5、主要考核上级和企业安全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抽查现场整改完成情况,一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扣1分。
6、未制定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
10分
2分
安全生产机构和网络
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未建立扣1分,未开展工作扣0.5分;
2、企业应依法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且有管理职能,无机构、人员扣1分,无管理职能扣0.5分;
3、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企业内各种涉及安全生产的会议和有关决策决定,查会议记录,不合格扣0.5分;
1分
特种设备档案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权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建立健全岗位安全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每缺少一种的,扣2分;操作规程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每项扣1分;发现一个次违章行为的,扣1分。
5分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0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目标值100%,少1人的,扣2分。
(7)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8)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
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附件一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3.三阶段评分应按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定的结果填写。
4.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该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个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列出主要优、缺点。
申报单位情况表一工程概况注:可另加附页附件二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牌领取单申报企业:联系电话:注:1、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后填写,领取参选牌;2、本表一式四份,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三金华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专项检查表申报企业:联系电话:注:1、该表作为申报材料之一;2、检查时间须在主体工程量完成50%之前;3、该表一式四份,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牌领取单申报企业:联系电话:注:1、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后填写,领取参选牌;2、本表一式四份,工程所在地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五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参选工地三阶段检查情况记录表(第次检查)注:该表作为申报材料之一、可另加页。
计划参选的项目向我局提交《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牌领取单》后,我局分配参选编号,各项目部根据附件一的要求自行制作“金华市标化工地参选工程”标识,并喷涂于围墙外紧邻工地大门左侧,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继续阅读。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J13354-2016 DB34/T5040-2016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2016-02-03发布 2016-04-01实施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DB34/T 5040-2016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日期:2016年04月0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第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编号为DB34/T 5040-2016,自201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02月03日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检查评定项目 (4)3.1 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4)3.2 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6)3.3 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7)3.4 文明施工 (8)3.5 绿色施工 (10)3.6 扬尘防治 (12)3.7 登高架设设施 (13)3.8 临时用电 (15)建筑机械设备 (18)4、评价方法 (21)5、评价等级 (23)附录A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汇总表 (24)附录B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分项检查评分表 (25)条文说明 (38)1 总则1.0.1为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到绿色施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评价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检查评价,其他建筑工程可参照执行。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用档案.第二章申报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金华市建设工程安全
光荣榜一、金华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二、金华市建筑业协会在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上获“优秀社会团体”殊荣。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根据2004年4月15日金市建建(2004)43号文件)1、浙江致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陈红星同志被评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金华市三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吴晓同志和金华市华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叶军同志被评为省优秀监理工程师。
2、金华市优秀监理工程师:浙江致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猛刚龚建锋张宝玉蒋建华张法军金华市三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严振兴涂伟武张晓宏金华市华诚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汪张俞傅洪先邵宏林金华市八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程世清张南源金远兰溪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俞正泉兰溪市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何宏义乌市建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何羽东阳市城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胡秀明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许江洪四、二OO三年下半年度金华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根据2004年4月14日金市建建(2004)41号文件)浦江县人民法院办公审判综合大楼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市江东路4#楼工程义乌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浦江县烟草公司仓库营业办公楼浙江省浦江金龙建筑装饰公司义乌供电局江东供电所综合楼浙江金华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华新现代城大楼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义县医药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武义县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综合楼工程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盛房产星海花园2#楼工程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信息——计算机教学大楼工程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红伟水暖陶瓷有限公司综合大楼浙江鑫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浙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办公楼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四世一品综合楼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浙师大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宁波华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金宇房产通园大厦工程金华金宇建设有限公司永康市天天环保洁具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浙江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浙江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金市建设 [2004] 44号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市开发区地政规划局、金三角、金西、金磐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建筑业企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和处置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现将《金华市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2.19
•【字号】浙建〔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建〔2020〕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已于2019年3月31日失效。
附件: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9日。
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公示
2022年度浙江省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公示范本一:一、优良工地介绍1. 工地名称:2. 工地地址:3. 工地负责人:4. 施工单位:5. 工地规模:6. 工地用地:7. 工期:8. 工地类型: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连系方士: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区域划分:a. 职责清晰,施工区域合理划分;b. 施工区域标识明确,方便识别;c. 施工区域通道畅通,便于人员、物资进出;d. 施工区域定期清理,保持整洁有序。
2. 施工设备管理:a. 施工设备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维护;b. 施工设备摆放有序,不影响施工;c. 施工设备故障及时报修,避免安全隐患。
3. 施工材料管理:a. 施工材料选择质量合格的产品;b. 施工材料储存、堆放整齐,不压顶、倾斜或者交叉堆放;c. 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及时清理,防止堆料垛高导致安全风险。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管理制度:a.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 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 安全培训及警示教育:a. 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b. 定期组织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3. 安全防护设施:a.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合理,符合相关规定;b. 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维护良好,无损坏或者缺失。
4. 施工作业安全控制:a. 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b. 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五、事故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制定:a. 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b. 预案内容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紧急救援等。
2. 应急设备和器材:a. 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保证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演练:a.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 文档涉及附件:1. 工地平面布置图;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名单;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说明;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连系方士;5. 施工区域划分图;6. 安全设备管理记录;7. 施工材料管理记录;8. 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培训及警示教育记录;10.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记录;11. 安全巡查记录;12. 事故应急预案;13. 应急设备和器材清单;14. 应急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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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2020)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市建设安全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市风景园林学会,各施工、监理企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依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我局对原《金华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9月1日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评审。
三、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金华市优良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施工安全最高奖。
四、金华市优良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安全协会和市政行业协会以及市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实施。
五、金华市优良工地在企业自愿申报和各县(市、区)建设局(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审依据、申报条件和规模六、金华市优良工地评审主要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以及《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示范手册》等有关标准。
七、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采取绿化(或硬化)等控尘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九)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工程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创优计划。
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一)申报项目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主承建单位在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评审周期计算);(三)申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四)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五)发生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的。
九、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育楼、商场、别墅区、单体住宅等;2.1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3.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4.工程量在500万以上设备安装工程、特殊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1.本市内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其中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8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2.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以上的隧道、净配水厂、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工程;3.建安工程量在500万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市政民防等特殊工程。
(三)园林工程绿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500万以上的新建、改造综合性园林项目(改造面积须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
(四)城际轨道交通工程1.500米以上隧道工程或盾构施工工程;2.5000平方米以上地下工程;3.1000米以上高架桥梁工程;4.工程量在5000万以上场站类工程;5.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铺轨工程、供电工程以及其他特殊工程。
第三章申报程序十、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的企业,房屋建筑工程应在工程±0.000完工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应在工程量完成20%前,进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维护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根据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自动产生的参选号码,制作匾牌(附件一)并张挂于参评工程大门处。
十一、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和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在工程量完成30%、60%、9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申报工程进行三阶段施工安全文明评价。
十二、对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的项目,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房屋建筑工程、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依据《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价用表》(附件二),市政公用工程、园林工程检查方式和标准由相应行业协会制定公布。
十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金华市优良工地参选项目中择优推荐金华市优良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申报材料十四、申报金华市优良工地需提交下列材料:(一)金华市优良工地申报表(附件三);(二)金华市优良工地资料审查表(附件四);(三)参建单位合同等材料;(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五)一篇介绍工地创建金华市优良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1500字;(六)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凭证(复印件);(七)反映申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彩色效果照片及视频汇报材料。
(U盘,时间5-8分钟)(该视频、图片资料占总分值10%);(八)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对申报项目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情况(该评分结果占总分值30%);(九)专家对申报金华优良工地的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情况(该评分结果占总分值的60%);(十)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供的关于申报工程荣获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书面材料(以文件形式)。
十五、园林工程根据项目特点、工程实际允许部分缺项。
第五章评审程序十六、金华市优良工地评审程序:(一)评委会的组成。
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成立金华市优良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评审专家组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
(二)资料审查。
评审前,由各有关协会(学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并根据申报资料,结合专家实施过程中的评价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三阶段安全评分情况,形成审查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会。
评审委员会听取专家组审查情况汇报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超过票数半数者通过),初定获金华市优良工地的工程。
(四)网上公示。
金华市优良工地实行公示制,对评审委员会初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十七、对获得金华市优良工地的,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进行全市表彰,并授予申报企业证书和奖牌。
获奖工地、承(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信息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并作为企业和执业人员良好信用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十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金华市优良工地工作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在日常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并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认真把关,严格推荐。
十九、对已申请创建金华市优良工地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比较严重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
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若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或临时性摘牌两次的给予永久性摘牌,取消其金华市优良工地参选资格。
第七章评审纪律二十、申报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检查时,不得停工待检。
二十一、检查、审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第八章附则二十二、本办法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金华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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