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实施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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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实施计划方案

第一章拟成立公司概况

1.1公司名称

Xx

1.2公司股东

Xx

1.3注册资本

Xx

1.4股权比例

Xx

1.5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商务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筑劳务分包;木模板型材生产、研发、咨询、设计、租赁、安装、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1.6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投资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1.7法人治理结构

a)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b)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行使职权。

c)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行使职权。

d)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任期为每届三年,连聘可连任;

e)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为每届三年,连聘可连任。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和会计制度。

第二章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2.1 劳务派遣行业产生的背景

劳务派遣行业之所以产生并迅速发展得益于两方面原因:

第一,以建筑业和餐饮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随着季节等方面因素的变化而发生较大变化。比如在冬季建筑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会很低,这里的劳动力不仅仅指建筑工人,还包括与建筑行业相关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第二,日益激烈的估计竞争迫使众多企业不得不再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由于各国法律都严格限制企业解聘已经签订劳动而合同的员工,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所以企业在人力资源成本的节约上更倾向于通过与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协议的方式获得临时性的劳动力,因为企业无需与通过派遣协议获得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且可以与派遣机构商定这些劳动力的工作期限。

基于以上原因,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得以产生和迅速发展,并被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接受。

2.2劳务派遣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派遣机构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输送协议,由派遣机构的劳工向用工企业给付劳务,由用工企业向派遣机构给付劳务费用(包含员工报酬与管理费用等);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2.3劳务派遣的特征

1、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

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单纯的“一对一”模式,没有第三方的介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只需将用人单位作为被诉主体,最终承担责任的也只有用人单位一方。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着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给付请求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就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并且形成了“三角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三方管理图

2、存在两个合同

在劳动派遣中,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同时还要明确双方违反协议的责任。

3、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是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这就形成了“雇而不用、用而不雇”的局面。而雇用分离的特点正是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也正是劳务派遣对标准劳动法律关系的最大革新和突破。

2.4国内劳务派遣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全国有劳务派遣公司近3万家,派遣员工大约270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不到5%。而据统计,上海市2003年劳务派遣工占企业全部用工人数的28.3%,2006年上升至33.8%,2007年达38.3%,2008年初达39.7%,两三年仍呈上升趋势,2010年底上海市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有4.29万家,劳务派遣用工132.9万人,比2008年初分别增加67%和95.7%。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断加快,成长空间巨大。

我国劳务派遣行业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近两年我国劳动力派遣市场正以15%以上速度增长,我国拥有13亿多的人口,是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

目前,我国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此外,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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