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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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主观题重点考点

公司法主观题重点考点

公司法重点考点1.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纵向否认)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何一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横向否认)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2.债权出资:债权可以评估作价,可依法进行转让,符合非货币出资的条件。

债券出资本质上是债权让与。

受让人取得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例如抵押权,不因该抵押权未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而受到影响。

金钱债权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

非金钱债权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出资期限:《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4.股东失权:《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

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针对未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失权的决议,并不是只能或者必须做出失权的决议。

)5.公司决议的效力:判断顺序:决议效力的类型:(1)不成立(程序根本缺陷)《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法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一系列事情的法律规定。

就好比是公司从“出生”到“死亡”都要遵循的一套规则手册。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很多时候商业活动、企业管理等都离不开公司法的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如同大厦的重要支柱,撑起了商业法律关系这片大屋顶。

③前置知识:得先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点了解,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债权债务,毕竟公司也是一种法人,里面涉及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太多了。

比如想开个小公司,怎么注册,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怎么分,或者在大公司工作遇到内部股权纠纷等都得靠公司法来定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法学体系里是商法的重要部分,就像星星座里的一颗很亮的星,与合同法、破产法等其他商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里的法人制度紧密相连,毕竟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人。

与证券法也有关系,公司要融资上市等就得遵循证券法,而证券法又和公司法里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益等有交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一定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很多复杂的制度,像公司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限规范就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我觉得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点很关键,还有资本制度这大块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重点考查内容,分值占比不小。

- 考查方式:有选择、案例分析等。

选择题可能考查个小知识点,像某个情况下股东的表决权怎么算。

案例分析往往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公司纠纷场景,让分析各方的权利义务,谁该承担什么责任。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公司就是一群人(股东)为了赚钱之类的目的凑到一起,根据法律规定组建起来的一个组织。

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就像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超级团队。

- 股东的概念:股东就是往公司里投钱拿股份的人,股东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呢。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公司法可是咱们法学专业的一个超重要的板块呢,下面就来唠唠公司法的考点。

一、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的条件那可不能马虎。

比如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人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上限,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这就好比一个小团队,人数不能太多,不然管理起来就乱套啦。

而股份有限公司呢,发起人的人数是二到二百人。

这就像是一个大团体,得有一定规模的人来牵头。

注册资本这块也有很多讲究。

以前注册资本是实缴制,现在很多情况下都改成认缴制啦。

这就像是你跟别人说,我以后会给这么多钱来做这个公司,先不用一下子就把钱都拿出来,给创业的小伙伴们减轻了不少压力呢。

不过呢,你可不能瞎承诺,要是到时候不能履行出资义务,那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哦。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那可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就像一个家庭的大家长会议一样,公司里的大事,像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这些大事,都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说了算。

董事会就像是公司的大脑,负责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还能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董事们得精明能干,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而且董事的任期也有规定,每届任期不能超过三年,不过可以连选连任哦。

监事会呢,那就是公司的监督小卫士啦。

他们得盯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看看他们有没有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要是发现有什么猫腻,就得及时站出来。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可不少呢。

分红权,这是股东们最关心的啦,谁不想自己投的钱能有回报呀。

表决权也很重要,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持股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这就决定了公司大事的走向呢。

股东的义务也得好好履行。

出资义务咱们前面提到了,这是最基本的。

还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要是有股东老是为了自己的小算盘,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那可不行。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得规范。

每年都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就像是公司的健康体检报告一样,能让股东、债权人等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一、公司的定义与特点:公司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享有收益,并由股东选举管理层进行经营管理的法人组织。

公司的主要特点包括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地位、股权转让和持续存在等。

二、公司类型和设立程序:根据公司的性质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Corporation)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适合大规模经营和融资需求。

公司的设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公司名称、筹备工作、编制公司章程、出资认缴、设立登记、公示和颁发营业执照等。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的股权与股东权益:股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对公司决策、分配利润以及资产分配的权力。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包括股权投资增值和分红收益等。

五、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管理:公司的运营包括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并需要进行财务管理来确保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良好。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制度、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以便及时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做出决策。

六、公司法律责任与合规要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准则,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法律责任也需要公司承担,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追究和法律诉讼等风险。

以上是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基础知识点,对于了解公司法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来说,掌握这些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公司法考点整理

公司法考点整理

1、公司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2、公司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公司法修改后,实收资本不在营业执照上注明4、公司章程的制定:1)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普通有限和一人有限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国资委批准;或者国资委直接制定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需要创立大会批准吗?不用。

根据《公司法》如是募集设立,还要创立大会批准5、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6、不具备法人人格的组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的分支)乡镇、街道、村办企业7、对外投资或者担保,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章程决定8、为实控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回避(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也要回避)9,由股东会决议,由出席的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11、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2、股东会、董事会,内容违法,无效13、两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或者程序违法、违公司章程的,可撤销如何撤销:决议之日起,60日,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应对:对此股东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可以答应也可不答应。

1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1-50人【包括法人】15、不能用作出资的: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16、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依据此行使股东权利17、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只能查阅、不能复制:会计账簿,书面申请18、股份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公司债券存根。

(不能查会计账簿)19、股东分红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例20、公司增资:股东有权按照实缴比例优先认缴,除非,另有约定21、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有规定按规定,否则按照出资比例。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种事儿的法律,像公司咋设立、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咋相处、公司要是不干了咋处理等。

比如说你和朋友想开个公司,那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就得看公司法规定。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可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公司是现代经济里常见的组织形式,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和公司有关,考法考要是公司法搞不懂,那很多和商业有关的法律题就容易出错。

③前置知识:得有点民法基础,毕竟公司主要由股东组成,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划分有点像民法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得知道一些合同的基本知识,因为公司建立和运营过程中有不少合同关系。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只要和公司打交道就可能用得上,比如你要和某公司签合同,你大致能知道这公司有没有违法违规的不对劲情况,要是自己创业,更是得按公司法规定的步骤来,不然容易出大篓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法里是核心内容,和证券法啊、破产法啊,都有点关联,就像一个大树的主干,其他的那些法律法规像是枝干。

②关联知识:和企业法有些像,但又比企业法更细致地规范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和税法也有关系,公司运营过程中要纳税,这个纳税的主体、纳税的比例等有些情况也要考虑公司法律规定。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还挺有难度的,因为有好多规定,而且很细致,像不同类型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容易搞混。

- 关键点:股东的权利义务永远是重点,还有公司治理结构那一块,懂事会、股东会啥的职能容易混淆。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必考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从选择题到案例分析题都可能出现。

- 考查方式:可能直接考法条规定,也可能给个实际的案例,让你判断其中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哪些不符合。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啥叫法人呢?就好比公司在法律眼里是一个“人”,能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比如说腾讯公司,它就是一个法人,能像一个单独的人一样去和别人签合同,欠了债也是用自己的财产还。

公司法考点精华

公司法考点精华

公司法考点精华考点一:提供担保。

(1)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人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考点二: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贵任。

考点三: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资任.考点四:股东人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内容(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决议作出之口起60 口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据此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考点五: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考点六: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当公司的輩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时候,是需要备案,不需要变更。

工商变更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在作出决议之起30天两个特殊情况:第一个是增加注册资本,是从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起的30天。

第二个特殊情况当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时,是从公告之口起45天后申请变更登记。

考点七: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例题:ABCD股东成立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取得营业执照2006年4月1 口①实际出资不能少于注册资本的20%,同时不少于3万元;②分期出资,但总期限不得超过2年;③货币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30%0考点八:出资不实①出资方式: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贵任。

假设A、E、C、D股东,成立甲有限贵任公司,B以100万元的设备出资,但是,B 的设备实际价值只有30万元,该情况属于出资不实。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考试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公司是指法人、合伙或其他组织,通过出资设立,由国家法
律认可并取得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公司的债权债务归公司承担,与公司的成员无关。

2.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的设立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包括选择公司名称、确定
出资方式和比例、制定公司章程、召集股东会、确保股东的出席权利等步骤。

3.公司的分类: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公司和公开公司、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等。

4.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及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5.公司的股权保护原则:公司的股权保护原则是指公司应当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对股东的出资、股份转让、股息分配等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

6.公司的管理原则:公司的管理原则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包
括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责任制原则等。

7.公司的合并、分立和清算: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并、分立或清算,这些事项需
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公司法概述1. 定义与目的- 公司法是一部规范公司设立、运营、解散等活动的法律。

- 其主要目的是确立公司的法律地位,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1. 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应有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股东。

- 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发起人。

2. 设立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 确定公司名称。

- 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 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

-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三、公司治理结构1. 股东会-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 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 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公司资本1. 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

2. 增资与减资-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公司债券1. 发行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 债券种类- 包括可转换债券、优先债券等。

六、公司合并与分立1. 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

2. 分立- 公司可以将其部分业务或资产分立为新的公司。

七、公司解散与清算1. 解散原因- 包括章程规定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2. 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八、公司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 公司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 公司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4. 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司及其责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九、公司法的修改与完善1. 法律修订- 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公司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法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司法的适用进行解释,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公司法复习要点总结

公司法复习要点总结

第一章一、公司的含义、特点二、公司与一般企业的区别(一)公司与独资企业1、投资主体——自然人或法人VS自然人2、成员人数——复合VS一人3、法律地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VS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4、财产关系——法人财产权VS企业主所有5、责任形式——认缴份额或股份即有限责任VS个人全部财产即无限责任6、经营管理主体——公司机关VS企业主(二)公司与合伙企业1、成立基础——公司章程VS合伙协议2、法律地位——法人企业VS非法人企业3、财产归属——公司所有VS合伙人共有4、信用基础——企业资本或资产VS合伙人个人信用5、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司机关VS全体合伙人6、责任归属——有限责任VS无限连带责任(三)公司与合作社1、经营对象——社会VS共同经营2、对出资人的限制——不得退股但可转让VS自愿入社、退社自由3、注册资本额的要求——最低数额要求VS不作要求4、分配原则——限制股息、盈余摊还5、社员权行使——按出资或持有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VS一人一票三、公司法的本质属性(一)带有公法色彩的私法(二)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三)具有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四)含有多个部门法规范的商法四、公司法原则(一)利益平衡原则(二)有限责任原则(三)股权平等原则(四)权力制衡原则第二章一、基本分类(一)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有限责任公司(二)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三)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中间公司(四)母公司、子公司——公&14(五)总公司、分公司——公&14(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公第十一章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特殊特点1、股东人数的唯一性2、股东身份的双重性——所有者与经营者3、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二)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制1、特殊的资本规则。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

2、滥设一人公司的禁止。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司法考试公司法考点汇总

司法考试公司法考点汇总

司法考试公司法考点汇总(一)公司法总论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订立方式;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的效力,重点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效力。

2.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定程序。

3.股东权利的限制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

4.公司决议违法的法律后果必然无效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情形。

5.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高管人员的范围;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不得从事的行为。

6.股东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事由、前置程序;股东直接诉讼的事由。

7.公积金8.公司合并与分立重点掌握合并与分立的法定程序;合并与分立后公司债务的承担。

9.公司的减资减资的法定程序;减资的限制性规定。

10.公司的解散解散的法定事由;股东请求解散的事由、程序。

11.公司的清算清算组的成立;债权申报;清算方案与清算报告的确认。

(二)有限责任公司1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形式注册资本的确定;股东的出资形式与期限;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非货币资产低于规定的责任。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与主持;法|律教育某网提供股东会决议作出的程序,重点是需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

1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产生与任期;董事会的职权,注意与股东会的区别;董事会的召开与决议的作出程序。

15.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产生与任期;监事会的职权。

1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权对内转让的规则;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则,重点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

1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的特殊规则与限制,特别是出资额和再投资的限制;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

18.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组织机构的确立;重大事项的审批。

(三)股份有限公司19.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注意发起人的要求和法律责任;注册资本的规定与出资期限;创立大会的召开与职权2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主持;召开前的通知、公告工作;股东提案的主体和期限要求;股东大会决议需2/3以上通过的事项;累积投票制的适用。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基本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呢,就是规定公司设立、运营、管理、解散这些事儿的法律。

就是告诉咱们,开公司得遵循啥规矩,公司里的人(像股东、董事、监事这些)都有啥权力和义务。

比如你想开个小公司卖奶茶,公司法就管着你在开公司这个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那可太重要了。

这是规范公司的基本法,如果没有公司法,公司运营就乱套了。

大家就随意开公司,想咋干咋干,那市场不得乱成一锅粥了?按我的经验,这就好比交通规则,如果没了交通规则,马路上就会堵车堵得死死的,各种交通事故也会频发。

③前置知识:得了解一些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什么是股东权益这些。

最起码得知道买卖交易是咋回事儿,对市场经济有点概念。

我之前看过有个人啥都不懂就想搞个大公司,连基本的商业模式都不知道,结果可想而知。

④应用价值:现实生活中用处很大。

不管你是想开公司创业,在公司里打工想知道自己的权益,还是做投资,要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都得懂公司法。

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旅游,你得了解那儿的风俗习惯一样。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业法律知识体系里可是核心啊。

像公司结构、资金运转、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知识都是从公司法延伸出来的。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关系紧密,毕竟公司运行中会签很多合同。

还和劳动法有关联,因为公司有雇工就得遵循劳动法。

比如说公司和员工签合同的时候,就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公司法。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的难度在于它的条款很细很多。

关键点就是要把公司里不同角色(股东、董事、监事等)的权力和义务搞清楚。

像我曾经看一个案例,就是因为公司在章程里没写清楚董事的权力边界,导致后来争得不可开交。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中非常重要。

考查方式要么直接考条款的记忆理解,要么给出个公司运营的案例,让你用公司法知识去分析,判断谁是谁非。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呢,简单说就是好多人(股东)凑一块儿,投入资金等资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搞经营的组织。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票发起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即存在个人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共同制定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应有超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此股权,内部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发起人数大于2人即可发起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股权转让:与有限公司相似,但是发起人在一年之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视,高级主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相同点:股东(大)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召开临时会议:有权提议的主体: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股权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监视。

普通决议:半数通过即可特别决议(章程修改,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问题)三分之二通过即可召开会议时应提前15天通知大家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担任公司经理董事会成员除了股东以外应当还有职工代表董事会有权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任职,去留董事长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但可以连任例会: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应提前10天通知董事和监事监事会:有限公司至少3人。

国有独资企业至少5人。

其中职工代表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但可以连任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发行债券:1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万元2累计债券(未到期)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403最近三年的品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一年利率4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利率相关考点: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3注册资本一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剩余两年内还清4以工业产权和专利技术出资的,其出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5股份有限公司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应当低于注册资本的35%6公司只要盈利,必须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新公司法必做31题知识点

新公司法必做31题知识点
8
董事、高管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董事、高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监事会无权直接罢免经理或董事,只能提出建议。
9
代表诉讼制度
新公司法将穿透原则引入代表诉讼制度,公司股东可针对损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行为提起代表诉的总额,实收资本代表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一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承担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下举证责任倒置。
6
增资与优先认购权
公司增资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有限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但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分红权之诉
股东提起分红权之诉,需提交载明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抗辩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应判决公司按决议分配利润。
14
股权转让规则变更
新公司法删除了对外转让股权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股权转让行为效力依据民法典独立判断,不因损害优先购买权而无效。
15
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考虑转让股权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多个股东主张时协商确定购买比例。
16
反压迫条款
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7
未届期股权转让与瑕疵股权转让
未届期股权转让原则上由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义务,期限届满后转让人无责任。瑕疵股权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但受让人不知情的除外。
18
决议可撤销
未被通知的股东自知道决议之日起60日内可起诉请求撤销。

公司法学知识点

公司法学知识点

公司法学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股东有限责任》①基本定义:就是说公司的股东啊,只以他投入到公司的那点钱为限度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打个比方,你和朋友开公司,你出了10万,朋友出了20万,那如果公司亏了,要还很多钱的时候,最多把你们投的这30万赔出去就拉倒,你个人的房子车子啥的其他财产不会被拿去还债,这就是股东有限责任。

②重要程度:这在公司法学里就像基石一样的重要。

因为有了股东有限责任,才能吸引很多人愿意投资开公司啊。

要是没有这个规定,谁还敢轻易投资呀,万一公司亏了要把自己全部家当都搭进去。

③前置知识:得先明白公司是咋成立的,资金是怎么凑起来的,还有最基本的债权债务概念。

像你要是分不清什么是欠别人钱(债务),什么是自己的资产这种最入门的概念,股东有限责任你也很难理解。

④应用价值:现实中,这对鼓励创业、吸引投资可太有用了。

例如那些科技创业公司,初期风险很大,但因为股东是有限责任,所以很多天使投资人愿意往里面投钱。

他们知道,就算亏了,也就把投进去的钱亏了,不会倾家荡产。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之一,像整个公司法大厦的一块重要砖头,跟公司的设立、运营、清算等各个环节都有关系。

②关联知识: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紧密相关啊,你享受有限责任这个保护的同时,就得履行股东相应的义务,比如不能抽逃出资啥的。

还和公司法人制度有关联,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和股东的财产分开,这才有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不算太大,关键点就在于理解公司和股东财产是独立的这个概念。

很多人开始容易混淆,觉得自己的钱投到公司就是自己的公司了,不分彼此。

其实不是的,公司是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呢。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很重要,经常考。

考查方式多种多样,可能直接考概念,比如问股东有限责任是啥;也可能考它在具体案例里的应用,像给个公司欠债的情况,问股东的责任范围。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股东有限责任确切地说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度的偿还责任,这个限度就是他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数额。

公司法重点知识总结

公司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公司法(一)公司法总论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的特征有以下三方面:(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

但凡法人均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①依法设立(F6、7)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②独立财产(F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③独立责任即股东有限责任(F3)※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F20)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

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从“公司”一词的语源即可看出(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F7、189)(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①经营范围—“目的范围”(F1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②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F15、16)F1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F16: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法应知应会知识点

公司法应知应会知识点

公司法应知应会知识点一、名词解释1.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间接诉讼,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是,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

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行为提起的诉讼。

5.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一定程序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让与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股权而成为公司股东或增加持有公司出资额。

二、思考题1.如何理解公司的法律人格的独立性。

: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权利主体,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通常是把公司看成一个独立于其所有人或者投资人的拟制的实体,或者说是一个人造的实体。

这种人造的实体可以像一个“真实的”人那样,以自己的名义经营一项或多项业务,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缔约和参与诉讼。

拥有独立财产并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简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方面有何区别: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 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 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知识点总结一、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体系,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宪法,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主战场。

公司法设立和解散公司的程序和条件、公司资本的构成和变更、公司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等问题都在公司法的范畴之内。

二、公司法的基本理念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体系,其基本理念包括法人独立原则、有限责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公司自主经营原则和披露透明原则等。

三、公司的种类按照公司法,公司根据所有者的身份和经济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等几种。

四、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包括法定设立条件、设立手续、注册登记、公司章程和公司名称等。

五、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

六、公司的资本构成公司的资本由注册资本和股本组成,公司的出资方式除了货币出资外还可以采用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股权出资等形式。

七、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制度设置各个管理层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公司外部治理结构。

八、公司的运营机制公司的运营机制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九、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公司的监督和合规管理包括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十、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规范进行财务会计,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

十一、公司的变更和解散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需要进行变更或者解散,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程序。

十二、公司的扩张和兼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扩张或者兼并,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程序。

十三、公司的破产和清算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破产情况,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程序。

十四、公司的合规和风险防范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合规和风险防范机制。

以上是公司法的基本知识点总结,公司法是涉及公司组织、运作和监管的法律体系,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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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2、公司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公司法修改后,实收资本不在营业执照上注明、公司章程的制定:4)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普通有限和一人有限 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国资委批准;或者国资委直接制定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需要创立大会批准吗?不用。

3根据《公司法》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84第】申请设立登记。

向公司记机关报送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系列文件,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创立大会批准如是募集设立,还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56、不具备法人人格的组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的分支)乡镇、街道、村办企业7、对外投资或者担保,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章程决定、为实控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回避(被实际控制人控制8的股东也要回避)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由出席的,由股东会决议,30%、上市公司,一年内,买卖资产或提供担保,超资产总额9以上通过由出席的表决权2/3、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1011、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2、股东会、董事会,内容违法,无效13、两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或者程序违法、违公司章程的,可撤销如何撤销:决议之日起,60日,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应对:对此股东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可以答应也可不答应。

1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1-50人【包括法人】15、不能用作出资的: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16、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依据此行使股东权利17、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只能查阅、不能复制:会计账簿,书面申请、股份公司股东的知情权:18只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公司债券存根。

(不能查会计账簿)、股东分红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19例20、公司增资:股东有权按照实缴比例优先认缴,除非,另有约定、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有规定按规定,否则按照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必须21是按照持股比例,不能另行约定股份)p8、37条股东会的职权(有限=22 1)方针计划2)选换董监,决定报酬(非职工董监)利润分配亏损弥补方案)四审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四个特别决议(增减资、改章程、股权激励、分合解变形) 45)三个普通决议(发债券、清算、供担保)23、可以不设股东会: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4、国资委不可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事项:增减资、合分解、发债券(重要的合分解、破产,国资委审核由本级政府批准)25、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定期会议:按章程来,无强制26、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定期会议:每年必须1次,6月30日之前27、有限的临时股东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监事(没有监事会的话)提议开,则必须开28、股份的临时股东大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提议;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低于章程的三分之二必须开临时股东大会;为弥补的亏损是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日送达通29、有限公司股东会议通知时间:不管是临时还是定期,都是提前15知可以另外约定日通知,要在事由出现的两个1530、股份公司股东会通知时间:临时的,提前20日通知(不包括开会当天)月内开完;年度股东会,提前31、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出资最多的,召集、主持、有限公司,非首次股东会,如果设董事会,董事长主持,不行,副董事长,32再不行,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以为董事主持;设董事会,但是董事会不召集,就有监事会或者监事来,再不行,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再不行,监事会或者监事来,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干,如果没设董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33、股份公司,首次,即创立大会,发起人召集非首次,董事长——副董事成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个董事董事长不干——监事或者监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有持股时间要求,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34、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权;出席的股东要签字35、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比例。

公司自己持股,没有表决权36、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是全体股东签字(可能人太多),董事、主持人必须签37、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董秘必须出席股东大会38、临时提案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没有,股份公司,特定股东有临时提案权39、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前10日,向董事会书面提交议案40、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将议案通知到股东,由股东大会审议42、董事会不是必须设,有限公司,规模小,设执行董事就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ceo43、董事人数:有限,3-13;股份,5-1944、董事长:有限,自己看着办,国有独资,国资委制定(董事当中);股份,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选正副董事长45、职工董事:国有公司,必须有,其他公司,随便;股份公司,也随便46、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自己规定各种制定方案等股东会审批,真正自己能做主的:经营计、董事会职权:p1347划、投资实施方案、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的机构制度1048、常规董事会:一年最少两次,前日通知董事监事董事、监事会提议(有限不强制董1/10表决权、1/349、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事会召开频率)、议事规则:有限没规定;股份:过半数才能举行,全体过半数才能通过50日(也可以另外10日;临时,一般接到提议后1051、通知时间:常规董事会,再定):有限,看章程规定;股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52、委托代理出席(很实用)为出席,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违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但是53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以免除责任p1554、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方式最全总结:会计、用途、独立、实际、单笔、任股东会一般决议(出席的一半以上通过)何、对象年、可转债向:章程、合分解变形、1股东会特别决议(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下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通常在发行方案中规定了当股票价格相对于转股价格持续低于某一程一种手段。

发行人和投资人事先约定可以重即意味着可转债的期权处于虚值的状态时,度,发行人为了保证可转债重新处于实值状新议定转股价格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以此来诱导转债态,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调低转换价格,进而增加了转换比例,人转换)、创立大会,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才能开55决议,出席的认股人表决权过一半,才通过独董同意、有董事会决议、、2/3管理层收购:56、(常考)独董比例大于、股份:必须设监事会,3人以上58事仅有:检查财务、监督、要开会职权,不能提案和起诉、董监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限公司,任何一个股东,书面请求监事到法院起65诉,监事犯事,就请求董事会去起诉;如果:监事或者董事会拒绝起诉,或者是日内没有起诉,或者情况十分紧急,股东自己的名义直接去起在收到请求后30诉以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100 股份公司对股东的持股有要求:连续180上股份、监事会的召开频率:有限,一年至少一次,可临时;股份,每六个月至少一66次,可临时67、监事会表决:过半数也可以不设总经理,但是国有独资和股份公司,必须设总经68、普通有限公司,理。

人选,都是董事会决定69、经理的实际权力: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具体规章制度70、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71、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73、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1年30% 2/3;必须有独董;必须有董秘74、关于上市公司的关联董事:关联事项没有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过半数无关联出席才能开,出席的无关联过半数才通过、无关联不足3人的必须交给股东大会75、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每年终了财报强制审计、一人有限,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可76以不设监事会,但是要有监事1-2人不得在其他不经国资委同意,副董事长董事高管 77、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单位兼职,监事没有这条规定78、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在股东之间转,无需其他人同意日内要答复,不答复,79、股东向外人转让,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30就是同意。

如果不同意,应当购买,不购买还是看做是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转。

但是相同条件,应当优先卖给股东80、股东层面同意转,,而不是外人、有几个股东都想买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81、要通知全体股东,没说通知债权人,其他股东有优股东股权82、法院强制转让先购买权,通知之日起20日行使、不行使就是放弃年、合分转、存续。

这种股权变更然后修改章83、请求收购自己的股权:p22 5程,不用股东会表决日内起诉至法院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决议之后90决议之后人,一半以上在境内84、股份公司设立:股东2-200p2385、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实收资本86、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8735%、募集设立:p2*******、股款加算同期利息、发起人还钱:没有按期募足或者,募足了但是未在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p2690、发起人和认股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能要求利息)91、有限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小于等于公司净资产额92、股东大会前20天,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天,股东名册不能改。

上市公司从另外规定年内成立起1年内,新股上市1p28 93、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年,半年,其他25%,19、董监高转让的限制:10、(-98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p28)公司减资,收购本公司股份,95内注销96、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单位合并,股东会决议,6个月内注销、奖励员工:股东大会决议,不高于5%,1年内装给员工、税后利润支出97698、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分立合并持异议,公司回购股份,个月内转让?董监高的任职资格,历年重点99、p30董监高任职资格:非完全贪、贿、侵、挪、破、剥,未满5年破厂长、经理、董事,有责任,未满3年违法吊照法人,有责任,未满3年负债多没退休、离休的党政干部领导100、董高禁止行为及处理:p31挪用、存储、借贷担保、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接受、秘密、其他违法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101、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财报、会所审计日放在公司共查阅;上市公司、有限,财报送交各股东;股份,开大会前20102必须公布财报50%可以不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超过注册资本103、分配税后利润,10%提取;先弥补亏损再提公积104、股东会决议后,可以提任意盈余公积105、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红106、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可以: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107、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108、法定公积转增资本,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不管解聘审计的会所,股东大会决定或者董事会决定(按章程来)109、选任合并的处理30日内报纸公告、合并决议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110天内,可以要求日内,没收到通知的,公告日45111、债权人收到通知的,30公司还钱或者提供担保分立的处理、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同上112减资、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33010、114、通知时间:)(p35115、债券人:10、45增资;货币非货币均可用作增资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116、不用编制报表35页总结;合分不用清算组,其他10%p36、解散原因():章程、决议、合分、依法、117都要p36清算组118、15日、债权人请求法院、组成:有限,股东;股份,董事或者股大确定的人清算组职权119、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10日通知、60日公告30日或45日内必须申报债权清算期间不还债只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业务缴税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应诉、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注销公司120、清算费用——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缴税——分配121跟破产顺序不一样、清算过程,发现实际破产,移交给法院122、清算时,尚未缴纳的出资款,也是清算财产123124、只有增资不用编表和清单,其他都要章程规定的其他董秘 125、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126、控股股东:50%;虽不足一半,但是重大影响127、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股东,但能够实际支配公司128、关于独董的特殊职权 p56129、国资委可以授权给国独资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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