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预赛竞赛规程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游泳预赛竞赛规程一、时间与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在个旧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三、竞赛项目(一)男、女甲组:各设项,共项。
M蝶泳、M仰泳、M蛙泳、M自由泳,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自由泳接力、×M混合泳接力。
(二)男、女乙组:各设项,共项。
蝶泳全能(M蝶泳、M蝶泳、M混合泳、M自由泳)仰泳全能(M仰泳、M仰泳、M混合泳、M自由泳)蛙泳全能(M蛙泳、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自由泳全能(M自由泳、M自由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自由泳接力、×M 混合泳接力。
(三)男、女丙组:各设项,共项。
蝶泳全能(M蝶泳、M蝶泳、M混合泳、M自由泳)仰泳全能(M仰泳、M仰泳、M混合泳、M自由泳)蛙泳全能(M蛙泳、M蛙泳、M混合泳、M自由泳)自由泳全能(M自由泳、M自由泳、M混合泳、M自由泳)×M自由泳接力、×M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办法(一)可报领队人,教练员人,男、女运动员每组各人。
(二)甲组每人限报个项目,并可兼报接力。
乙组、丙组必须参加全能比赛,乙组可另选一项,并可兼报接力。
(三)每项每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四)报名参赛人数不足个人的小项、不足个队的接力取消设项。
取消设项后,竞赛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更换参赛小项。
(五)各队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者每项交弃权费元。
五、运动员资格(一)年龄规定:、甲组:①男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②女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乙组:①男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②女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至年月日以前出生者。
、丙组:①男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者。
②女子:年月日以后出生者。
(二)参赛年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在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如身份证年龄信息做过更改,与初始信息为准。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1.12•【字号】云体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体育正文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2022年1月12日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
(三)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四)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省联赛。
全面推动大中小学建设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代表队。
(五)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建设,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培养中小学校青训教练员。
体育高等院校、有体育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加大培养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院。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六)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机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云政办函〔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0日云南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切实解决全省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一)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除机场、铁路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和出入境口岸等特殊场所外,不得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于既无“健康码”又无纸质健康证明的老年人,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填写健康承诺书,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且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老年人应及时放行。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昆明海关、省通信管理局、云南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底前完成)(二)严格规范“健康码”全省互通互认,将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整合到“健康码”,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使用,优化代办代查等服务。
推动“云南健康码”全国互通互认,便利老年人跨省通行。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三)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的运动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体育局
•【公布日期】2020.12.28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
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9〕40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白云峰等104名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云南省体育局机关纪委、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反映。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举报电话:省体育局机关纪委:*************
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0871—63166150
附件:拟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运动员名单
云南省体育局2020年12月28日。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12.01•【字号】云体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省级体育协会,各有关单位:《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20年10月14日经云南省体育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体育局2020年12月1日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云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保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省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体育局(以下简称省体育局)对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州(市)、县(市、区)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组织健全、具备裁判员管理能力的云南省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单项协会)可承接省体育局相应项目一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管理工作,省体育局不再直接办理;负责对相应项目二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组织健全、具备裁判员管理能力的州(市)、县(市、区)级单项协会可承接本地区相应项目、相应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级单项协会组织不健全或尚未建立协会的体育运动项目,由省体育局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全省相应项目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并抽调、选派或外聘具有该项目相应裁判等级和资质的裁判员组成综合性裁委会,组织全省该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
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目录一、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1)二、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补充通知 (7)三、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云南省关于违反体育竞赛赛区纪律的处罚规定》的通知 (11)四、云南省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12)五、云南省关于违反体育竞赛赛区纪律的处罚规定 (15)六、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18)七、组织委员会 (21)八、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 (25)九、兴奋剂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6)十、组织委员会工作机构 (27)十一、各项目竞赛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31)十二、各项目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名单 (34)十三、各代表团团部人员名单 (37)十四、大会活动日程 (44)十五、竞赛总日程表 (45)十六、各项目竞赛日程 (46)十七、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参赛运动员及工作人员人数统计 (63)十八、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每日金牌一览表 (64)十九、比赛场地、食宿、交通示意图 (69)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云南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是为了发现和挖掘体育后备人才,促进各级业余训练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是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关乎我省竞技体育业余训练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杠杆,第六届省城市运动会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开得文明、热烈、精彩、圆满,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创造出新记录、好成绩,涌现出一批新的后备体育人才。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2008年7月15日至21日四、竞赛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昌宁县)五、参加单位各县级市(区),各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全国体育先进县: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安宁市、昭阳区、麒麟区、师宗县、宣威市、沾益县、红塔区、通海县、元江县、隆阳区、楚雄市、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文山县、思茅区、宁洱县、景谷县、景洪市、大理市、宾川县、潞西市、瑞丽市、陇川县、古城区、泸水县、香格里拉香县、临翔区共33个单位。
云南省击剑俱乐部发展推广的现状研究
体育观察|PHYSICAL OBSERVATION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02-(2021)-05-112-2-ZQ云南省击剑俱乐部发展推广的现状研究卢小龙1丁先琼2李明3(1.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昆明650228;2.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昆明650091;3.云南省青少年训练中心云南昆明650228)摘要: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对云南省击剑俱乐部的发展推广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分别对云南省击剑俱乐部的经营情况、优势和劣势、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希望对云南省击剑俱乐部的发展和推广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云南击剑俱乐部发展推广击剑运动是起源于西方贵族的一项运动,在欧洲国家发展时间很长,击剑俱乐部的发展也很多。
云南省的击剑俱乐部起步较晚,要想加快云南省的击剑运动普及和发展,提高击剑俱乐部的发展非常重要。
因此,非常需要加大对云南省击剑俱乐部的深入研究。
1、研究对象抽取云南省内较大的6家俱乐部,云南拓力、云南博奥、恒隆佳伯、昆明搏乐、M击剑俱乐部、达达尼昂作为研究对象。
2、研究方法2.1、文献资料法查阅知网、万方等平台相关学术论文以及网络搜索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2、专家访谈法走访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体工大队、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击剑队、云南财经大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家学者,针对云南省击剑俱乐部文化品牌推广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2.3、问卷调查法随机抽取六家俱乐部的学员及工作人员50人进行问卷调查。
2.4、数理统计法统计整理分析调查问卷的相关数据,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数据参考。
3、结果与分析3.1、云南省击剑俱乐部的经营情况分析(1)经营状况调查。
表1击剑俱乐部经营状况调查表人数(人)比例(幻非常好1326%好2244%一般1122%不好48%从表1对击剑俱乐部经营状况调查表可以看岀,被调查者对俱乐部的经营状况有着不一样的评价。
馆员中级职称怎样申报
参考资料:重庆市档案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6月5日印发《重庆市档案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本条件自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谢谢观看
馆员中级职称怎样申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参考资料: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2022年4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体育局印发了《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 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内容介绍
馆员,是档案系列职称中的中级职称。档案系列的职称是通过考试获得的,而不是申报所得。符 合以下条件,可以申报馆员考试。
方法/步骤
三、职称晋升:任馆员满5年的,可以报名参加副高级职称的考试。
参考资料:北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2022年7月1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北京市深化图书资 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上海市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推动档案事 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上海市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办法》。
方法/步骤
三、馆员报考学历条件: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昔日龙泉书院今日人才摇篮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记者李应春徐朝山)八十载栉风沐雨,八十载春华秋实。
正当彝州儿女奋力赶超跨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迎来了建校80周年庆典。
2012年9月20日上午,秋风送爽、丹桂飘香,校园里鲜花盛开、彩球飘扬、喜气洋洋。
经过精心准备,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全校师生和来自全国各地的楚雄一中校友重返母校,来自五湖四海的宾朋齐聚楚雄一中,共同庆祝楚雄一中80华诞。
云南省政协主席罗正富,成都军区副参谋长、少将刘永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中共楚雄州委书记张太原,中共楚雄州委副书记、楚雄州人民政府州长李红民,成都军区总医院政委、大校姚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史政,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纳宗会,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书记、董事长保明虎,云南省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耿克明,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云南省体育局体育总会副主席蒋绍敏,云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汪占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杨元茂,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楚雄军分区司令员范宏彬,楚雄师院党委书记谭丛及楚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楚雄军分区的领导,部分老领导;州级各部门,驻楚部队,省外友好学校,省内各州市兄弟学校,楚雄城区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十县市党委、政府、教育局、高(完)中、初级中学的领导;部分企业家代表和校友代表、师生代表,共计2000余人出席庆典活动。
校园内,鲜花锦簇,彩旗飘扬,庆典活动现场淡红色庆典背景温馨、喜庆而隆重,庆典会场座无虚席,整个校园充盈着热烈、喜庆的氛围。
几年、几十年的同学再次相聚,激动的泪水、深情的拥抱再次演绎难忘的母校情和同学情。
云南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宣布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建校八十周年庆典大会开始。
楚雄一中党委书记、校长刘志杰首先致辞,他回顾了八十年来,学校历任领导率领全校教职员工艰苦创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传道授业、教书育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教育水平保持着州内的领先地位,赢得了省内的竞争优势;有数以万计的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深造;有体操名将饮誉世界体坛;毕业后有留学英、美等国的学者博士;有叱咤风云的军队将领;有政坛精英和工商巨子;还有大批在平凡岗位上为现代化建设奋力拼搏的行业精英。
党风廉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云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云南省体育局考核组各位领导:2011年,云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省体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体育局监察室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结合工作实际,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推动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有力地促进我省足球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按照《云南省体育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云体党组发〔2011〕43号)精神,现将我中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的落实机制。
一年来,我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如继往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深入学习,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和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领导、教育、监督和示范的责任。
年初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实际工作分工,以中心领导为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心本年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召开廉政专题会议2次,细化了责任。
二是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推行中心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和科室三级递进负责制,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将“软”任务化为“硬”指标。
中心与省体育局监察室签订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中的每一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局面。
三是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平时的考核和检查监督力度,使党风廉政工作年初有安排,半年、年终有总结。
三是定期公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与阶段工作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与干部任用考核相结合,落实责任到个人,形成广泛参与、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云体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健康促进正文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体医融合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发挥体育在疾病防治以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体医融合建设工作。
现将《云南省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月30日云南省体医融合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健康中国、全民健身、体育强国战略,落实《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切实发挥体育在疾病防治以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的作用,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建立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横向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云南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云南省建设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体医融合健康服务网,实现基层健康服务点县级全覆盖。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及以上。
到2030年,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全面普及健康生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体医融合产业链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残健共融 和谐共建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措施。
制定政策法规
保障残疾人事业科学迈进
《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更是为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战略规划和宏伟蓝图,云南省残疾人事业正沿着科学之路迈进,为残疾人体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此外,《云南省残疾人体育奖励办法》和《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办法和规定的实施,也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在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落实后,不少退役运动员被吸收到残联系统的单位工作。
这些政策不仅为运动员解决了后顾之忧,也极大地促进了我省残疾人体育的发展。
2012年伦敦残奥会,我省27名残疾人运动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获得9枚金牌、8枚银牌、7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在当年12月举行的“伦敦残奥会云南总结表彰大会”上,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金指出,残疾人体育同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维权工作一起构成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框架,涉及到288.3万云南残疾人同胞的根本利益,关系到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的福祉,是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我省桥头堡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赵金表示,要给予残奥奖牌获得者与奥运奖牌获得者同等的奖励和待遇,授予杰出的残奥运动员特殊荣誉和身份。
赵金还要求各宣传机构大力宣传、弘扬残疾人体育精神和内涵,引导全社会更多关注残奥运动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鼓励更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来关心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同时,赵金还对下一个残奥周期内我省的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报记者梁保宽
A022014.9.5星期五
编辑/杨琴美编/胡关林校对/刘阳
生活焦点。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的介绍资料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的介绍资料云南省跆拳道协会是在云南省体育局领导下的非赢利体育社团,是代表云南参加相应国际、国内跆拳道组织和活动的云南省唯一合法省级跆拳道社团组织。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云南省跆拳道协会。
欢迎阅读!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简介云南省跆拳道协会是经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于2008 年在昆明成立。
本协会是在云南省体育局领导下的非赢利体育社团,是代表云南参加相应国际、国内跆拳道组织和活动的云南省唯一合法省级跆拳道社团组织。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的总部设在省会昆明。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宗旨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的前提下,团结云南跆拳道工作者、运动员和跆拳道爱好者,在云南推广和普及跆拳道运动,增强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提高跆拳道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跆拳道高峰;增进同各国家和地区跆拳道人士的友谊,加强与中国跆拳道协会及世界跆拳道联盟和亚洲跆拳道联盟等国内国际体育组织以及世界各国跆拳道协会的联系与合作。
云南省跆拳道协会组织机构名誉主席:刘树生(原云南省政协主席、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席:龙忠志(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原云南省体委主任)顾问:许昌(原云南省体育局局长)技术顾问:林官仁(中国跆拳道协会、中国国家队技术顾问,教授)名誉副主席:蒋光(昆明市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原昆明市体委主任)钟焕娣(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校慧(云南昱盛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何光煜(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马化清(原云南省民委副主任)罗炳森(云南省公安厅巡视员、原昆明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何飞(跆拳道国际级裁判、云南武魂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郑宣明(昆明财兴盛集团公司董事长)许建峰(云南省群众体育指导中心主任)周正祥(呈贡体育训练基地副主任)许维平(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蒲治全(昆明市跆拳道协会主席、云南志诚企业集团董事长)徐跃文(云南江南集团总经理)喃培罕(昆明迅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文(云南佳叶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秦云辉(云南历泰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长:何光煜(兼)副秘书长:袁晓渝(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付忠(云南体育广告公司总经理)方学良(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体育部副主任)廖昌辉(昆明市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原昆明市体委副主任) 岳维传(昆明市跆协副主席、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驾管科科长) 蒲亚昆(春城晚报体育部主任)毛广杰(昆明市跆协副主席)陆学伟(汇通房地产公司董事长)郭统(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徐光辉(昆明市聚生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彦凯(昆明北市区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跆拳道国家一级裁判) 陶利杰(云南警官学院教官)赵侠龙(曲靖市跆拳道协会会长)常务理事:龙忠志(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原云南省体委主任)何光煜(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马化清(原云南省民委副主任)罗炳森(云南省公安厅巡视员、原昆明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长)郑宣明(昆明财兴盛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世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许建峰(云南省群众体育指导中心主任)周正祥(呈贡体育训练基地副主任)许维平(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蒲治全(昆明市跆拳道协会主席、云南志诚企业集团董事长)蒋光(昆明市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原昆明市体委主任)廖昌辉(昆明市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原昆明市体委副主任) 徐跃文(云南江南集团总经理)喃培罕(昆明迅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文(云南佳叶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飞(云南武魂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跆拳道国家级裁判)秦云辉(云南历泰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付忠(云南体育广告公司总经理)岳维传(昆明市跆协副主席、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驾管科科长) 郭统(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徐光辉(昆明市聚生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毛广杰(昆明市跆协副主席)罗彦凯(昆明北市区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跆拳道国家一级裁判) 陶利杰(云南警官学院教官)冉华强(昆明金牌跆拳道馆馆长)赵侠龙(曲靖市跆拳道协会会长)迟宽怀(昭通市跆拳道协会会长)杨俊宏(昆明市五华区竞技跆拳道学校总教练)张正勇(保山市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马黎辉(昆明市官渡区国家税务局)王锦林(昆明市公安局)陶泊铭(红河州跆拳道协会)周小平(昆明市交警三大队中队长)杨敏(云南天禄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娄军辉(大理州跆拳道馆总教练)朱恩兵(会泽县跆拳道培训学校校长)云南省跆协理事会各办事机构名单一、办公室:主任:江文副主任:张晓彬郭统委员:徐丽辉李静二、竞赛训练部主任:周正祥副主任:何飞毛广杰委员:冉华强陶利杰赵鑫尹广义祝国全三、教练管理委员会主任:许建峰副主任:岳维传郭统祝国全委员:杨俊宏赵侠龙迟宽怀者华龙童铭贺安云四、裁判管理委员会主任:钟焕娣副主任:何飞赵侠龙委员:杨俊宏冉华强朱明迟宽怀陶利杰五、级、段位评审管理委员会主任:何光煜副主任:何飞毛广杰委员:郭统罗彦凯祝国全杨俊宏冉华强六、宣传部主任:蒲亚昆(春城晚报体育部主任)副主任:方学良(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体育部副主任) 委员:待定七、会员管理委员会主任:许维平副主任:罗彦凯马黎辉委员:张正勇杨涛等八、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陈建华副主任:姜净委员:范进孔繁聪吴书权。
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昔日龙泉书院今日人才摇篮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记者李应春徐朝山)八十载栉风沐雨,八十载春华秋实。
正当彝州儿女奋力赶超跨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迎来了建校80周年庆典。
2012年9月20日上午,秋风送爽、丹桂飘香,校园里鲜花盛开、彩球飘扬、喜气洋洋。
经过精心准备,楚雄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隆重举行。
全校师生和来自全国各地的楚雄一中校友重返母校,来自五湖四海的宾朋齐聚楚雄一中,共同庆祝楚雄一中80华诞。
云南省政协主席罗正富,成都军区副参谋长、少将刘永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中共楚雄州委书记张太原,中共楚雄州委副书记、楚雄州人民政府州长李红民,成都军区总医院政委、大校姚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史政,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纳宗会,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书记、董事长保明虎,云南省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耿克明,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云南省体育局体育总会副主席蒋绍敏,云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汪占毅,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杨元茂,楚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楚雄军分区司令员范宏彬,楚雄师院党委书记谭丛及楚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楚雄军分区的领导,部分老领导;州级各部门,驻楚部队,省外友好学校,省内各州市兄弟学校,楚雄城区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十县市党委、政府、教育局、高(完)中、初级中学的领导;部分企业家代表和校友代表、师生代表,共计2000余人出席庆典活动。
校园内,鲜花锦簇,彩旗飘扬,庆典活动现场淡红色庆典背景温馨、喜庆而隆重,庆典会场座无虚席,整个校园充盈着热烈、喜庆的氛围。
几年、几十年的同学再次相聚,激动的泪水、深情的拥抱再次演绎难忘的母校情和同学情。
云南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宣布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建校八十周年庆典大会开始。
楚雄一中党委书记、校长刘志杰首先致辞,他回顾了八十年来,学校历任领导率领全校教职员工艰苦创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传道授业、教书育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教育水平保持着州内的领先地位,赢得了省内的竞争优势;有数以万计的毕业生考入全国著名高校深造;有体操名将饮誉世界体坛;毕业后有留学英、美等国的学者博士;有叱咤风云的军队将领;有政坛精英和工商巨子;还有大批在平凡岗位上为现代化建设奋力拼搏的行业精英。
大理州原州长何华任昆明学院院长
★以下是⽆忧考教育频道为⼤家整理的《⼤理州原州长何华任昆明学院院长》,供⼤家参考。
据昆明学院消息,2⽉16⽇下午,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姜⼭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刘维佳委托到校宣布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昆明学院领导的任免决定:何华同志任昆明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蒋永⽂同志不再担任昆明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职务,任云南师范⼤学校长。
据中国经济地⽅党政领导⼈物库资料显⽰,何华,1976年10⽉⽣,原任⼤理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为全国最年轻地市党政⼀把⼿;今年2⽉,时任云南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的杨宁已担任⼤理州委副书记、代州长。
何华简历 何华,男,⽩族,1976年10⽉⽣,云南⼤理⼈,1998年10⽉加⼊中国共产党,1997年7⽉参加⼯作,⼤学学历,现任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党组书记,州⾏政学校校长。
1993.09-1997.07云南⼤学信息与电⼦科学系通信⼯程专业学习 1997.07-2001.09云南⼤学团委⼯作(其间:2000.04-2000.07参加省委“三讲”教育巡视组赴西盟县⼯作) 2001.09-2004.03云南⼤学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其间:2002.05-2002.09省委组织部“选派优秀毕业⽣到乡镇⼯作办公室“⼯作) 2004.03-2005.12云南⼤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5.12-2007.10云南⼤学团委副书记(主持⼯作) 2007.10-2009.04云南⼤学团委书记(其间:2007.12当选共青团云南省委常委,2008.06当选共青团中央候补委员) 2009.04-2009.09曲靖市委常委 2009.09-2012.08曲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2.08-2012.12⼤理州委副书记,州政府代州长、党组书记,州⾏政学校校长 2012.12-2015.02⼤理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党组书记,州⾏政学校校长 2015.02任昆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云南省课后体育服务文件
云南省课后体育服务文件6月28日,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显示,2022年底,全市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其中,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最高不超过400元每生每学期。
参与范围:自愿参加《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有需求的学生全部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全部达标。
2022年底,全市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引入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补充机制;2024年底,形成有特色、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全面育人水平明显提高,助推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明显减轻。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将午间服务(含午餐、午休或午自习)、下午放学后服务和晚自习时间,统一纳入课后服务管理,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且合理需要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学年为周期进行安排部署,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谁提供服务:三种方式《方案》明确,对于当天没有体育课,或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未达到1个小时的学生,学校要利用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必要的体育锻炼活动,确保活动时间达标。
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实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讲新课。
课后服务由谁担任?《方案》提出了三种路径,即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合理利用社会志愿者,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具体来说,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提供,主要开展必要的体育锻炼、自主学习和辅导,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创造条件开展兴趣活动。
云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云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2022年是《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也是我州全面推动群众体育工作持续发展,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掀起全民健身热潮。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我州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宗教有序、社会和谐、人民安康这样一个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充分占领体育文化阵地,达到推动普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文化的日益需求,让某某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某某解放五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某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的成就,体育健身给人们带来的实惠。
下面就某某州群众体育工作所思、所为给省体育局群体处做总结汇报:一、喜迎建国60周年,全面推动我州群众体育工作蓬勃发展。
2022年元月1日,州县体育局、文体局,州县总工会、州县妇联、州县共青团八部门职合举办香格里拉城区万人元旦穿城跑活动;4月组织参加全省首届四种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并获得优异成绩,10月到某某老年大学传授太极拳,作好老年体育工作。
5月28日举办某某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暨首届某某香格里拉民族广场健身舞展演,充分占领体育文化阵地,全面推动和普及四种健身气功和某某广场民族健身舞。
维护了某某社会的繁荣和稳定。
2022年8月8日,是被赋予特殊意义的一天,它不仅是首个全国“全民健身日”,更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更上新航程的里程碑,为了保证第一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在我州取得实效,使“全民健身日”成果惠及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在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州体育局的相关部门的精心策划、周密布署下,在州国投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由某某香格里拉迪龙越野运动俱乐部承办,遵循热烈、向上、团结、奋进、安全、和谐的原则,三县一区同步进行积极行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体育活动,在全州营造了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在激情八月,在某某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全民健身絷潮。
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用了一次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大餐,度过了一个热烈、祥和、快乐、健康的“体育节”。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加喜等二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1 / 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加喜等二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云政任[2015]44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加喜等二十一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云政任[2015]44号)
省发展改革委、外办、体育局、扶贫办,云南国际博览事务局,云南行政学院、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警官学院、大理大学、曲靖师范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加喜任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局长)(正厅级);
李再山任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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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局一、执法依据二、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一)行政许可(共7项)第一项从事射击运动单位的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6条第1项:“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3、执法岗位数:4人第二项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体育比赛的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1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或者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组织管理。
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目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
地方综合性运动会和地方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2)《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4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3)《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5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4)《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0条:“跨行政区域举办的体育竞赛,申办人必须到比赛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并由举办地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5)《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3条:“经批准登记的体育竞赛,变更竞赛时间、地点、组织形式或撤消该体育竞赛,必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原审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或撤消。
”(6)“三定”方案的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省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运动会;积极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2、执法岗位数:8人第三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46条第2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2)《云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15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国家投资建设的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体育设施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计划财务处3、执法岗位数:5人第四项在云南境内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活动的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7条:“举行登山活动应当进行申请。
攀登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一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攀登未公布的山峰,登山活动发起单位应当在活动实施前三个月向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申请。
攀登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山峰,经攀登一侧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山峰交界其他方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通报。
如山峰交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间有争议,由国家体育总局决定。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五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批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0第六项开办武术学校的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7项:“开办武术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七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许可1、许可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8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二)行政处罚(共17项)第一项对体育竞赛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8条:“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的处罚:(一)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三)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二项对举办竞赛中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8条:“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的处罚:(一)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三)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三项对举办竞赛中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8条:“体育竞赛的申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该体育竞赛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停和取消该项体育竞赛的处罚:(一)申请、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二)从事与申请书中载明的目的和意义不一致活动的;(三)组织的相关活动有害于运动员身心健康或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四项对不经申办擅自办赛的处罚处罚种类: 停止举办该项体育竞赛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19条:“未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擅自举办体育竞赛,不听劝阻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停止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并对举办者进行处罚。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五项对开展健身气功活动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取缔或撤销原批准文件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1)《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开展健身气功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擅自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或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由体育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取缔或撤销原批准文件,并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5人第六项对擅自进行健身气功辅导的人员处罚处罚种类:取消资格1、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进行健身气功辅导的人员,或拒不服从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健身气功辅导员,由体育行政部门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其资格。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5人第七项对外国人未经审批来华攀登海拔3000米以上山峰的处罚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以及停止登山活动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第24条第1款:“外国人来华登山,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或者未经国家体委批准擅自登山的,国家体委或者省、自治区体委视情节轻重、可以分别给予警告、五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以及停止登山活动等处罚。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八项对外国人来华登山时非法进行科学考察和测绘的处罚处罚种类: 没收采集的标本、样品、化石和资料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第24条第2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体委或者省、自治区体委,还可以单处或者并处没收采集的标本、样品、化石和资料的处罚。
对外国人来华登山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对所经地区的生物、岩石、矿物、冰雪、水样和土样进行系统观测,采集标本、样品、化石,进行测绘活动的,单处或者并处没收采集的标本、样品、化石和资料的处罚。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九项对国内人员未经审批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的处罚处罚种类: 停止该登山活动,成绩不予认定;吊销参与该登山活动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的资格证书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21条:“未经批准擅自组队登山的,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或山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停止该登山活动,成绩不予认定;吊销参与该登山活动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的资格证书。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竞赛训练管理中心3、执法岗位数:8人第十项对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违反兴奋剂法规的处罚处罚种类: 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反兴奋剂条例》第39条:“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
”2、具体执法机构名称:云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3、执法岗位数:4人第十一项对运动员辅助人员提供兴奋剂、组织、强迫、欺骗和教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处罚处罚种类: 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4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1、处罚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反兴奋剂条例》第40条:“运动员辅助人员组织、强迫、欺骗、教唆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4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