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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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
1、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①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②教育的公共性原则;③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2、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
3、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七部
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 最新修改
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
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
三种含义:
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P36)
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执教包括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1)加强制度建设。2)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3)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1、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
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3)教育法律的通过;4)教育法律的公布。
2、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遵守
法律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
广义: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狭义: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的遵守: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
3、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些?
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每一层级的横向监督
种类: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教育督导制度;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④社会力量的监督
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
1、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①主体合法;②行政权限合法;③内容合法;④程序合法
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1、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①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
②确保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原则
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④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
⑤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
⑥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的原则
⑦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
2、高等学校学业证书的种类有哪些?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和非学历性的其他证书。
第六章高等学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
1、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组织机构和章程
2)合格的教师
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哪些情况下学生应予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6)本人申请退学的。
3、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类型有哪些?
五种形式: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七章高等学校的教师
1、教师有哪些权利?
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⑤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培训
2、教师有哪些义务?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②贯彻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思想品德、
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八章高等学校的学生
1、高等学校学生有哪些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使用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学位证书;申诉、诉讼;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活动。
2、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学生的一般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学生的特别义务:
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3、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有哪些扶助手段?
①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②建立奖学金制度;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④设立助学金
第九章教育法律救济
1、什么是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2、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
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教师法》39 条。
3、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